移动基站租赁合同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_移动基站租赁合同样本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范文1 出租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
承租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
鉴于:
1、甲方系出租房产的完全合法、排他的产权人。
2、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增强移动通信信号的接收效果,增强信号覆盖,改善周边的通信环境,需租用甲方场地。
3、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将其有权出租的位于的房屋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第二条甲方对租赁场地的权利
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甲方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
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租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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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第四条租赁期限
起租日:年月日,终止日: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条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
租赁费标准为每年元,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元;租赁期内双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租金按年结算,由甲方提供合规有效的发票,若提供不合规的发票,一经发现,乙方有权中止全部业务合作的权利。甲方于每年的第个月的日将发票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天内支付租金。
第六条交付
甲方应在起租日前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赁场地的,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租赁期限顺延\租赁期限不变,租金相应减少。
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第七条租赁场地使用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甲方不得妨碍;
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出租赁场地提供便利,乙方人员凭证件进出甲方场地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供电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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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第八条消防及安全
甲方负责租赁场地范围外的区域的消防及安全工作,除乙方人员外,甲方应禁止或限制他人进入租赁场地。乙方应按照规定做好租赁场地内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因任一方的原因造成对方损害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发现租赁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处理。
第九条拆迁
租赁期内,遇政府拆迁的,双方应共同协商,互相配合与拆迁人洽谈。乙方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中补偿给基站的款项和停业补助费的一部分。第十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年租金%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增加赔偿直至弥补对方损失
乙方无故延迟月不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年租金的%。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退还剩余租金,赔偿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并按年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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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相对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关的损失,并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为年租金的%。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损失、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责任。若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或提交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则通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其他
租赁期内,乙方仅承担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电费,除非政府部门要求,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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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范文2 甲方: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为构建畅通的公用移动通信网络,完善本区域内公共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向本区域公众提供优质的通信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房屋用于设置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场地的情况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的自有房屋间和出租给乙方,作为乙方设置移动通信和/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基站用房使用。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改变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承租甲方场地面积为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与甲方原件核对无误的租赁物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该租赁物原有装修和有关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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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乙方拥有其出资建设、装修及安装的基站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并且有权在本合同终止时不受干扰的进行处分。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租赁物所在楼宇的楼顶场地,用于安装无线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走线架以及等设施设备,并负责提供与此相配套的光缆或电缆入户通道。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租期为年,租赁期限自甲方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年租金为:元,租金总额为:元,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除本合同约定或乙方书面同意以外,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采用以下第种支付手段支票;现金;转帐)支付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租金:
甲方应在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之日起日内,向乙方开具租金总额百分之百的正式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总额;
甲方应在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之日起日内,向乙方开具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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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期限起始之日至年月日的租金金额的正式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日内向甲方支付该笔租金金额;自年月日开始,乙方每支付一次租金,每次付款前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当期应支付租金金额的正式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日内向甲方支付该笔租金金额;
甲方的帐户信息如下:
甲方:【】
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错误,或甲方销户后未及时通知乙方,或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租金,造成乙方难以支付租金的,乙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租金公证提存。租金公证提存后,视为乙方已履行合同支付租金义务。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
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物,由乙方进行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工作。租赁物交付时,甲乙双方应签署交付清单,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二。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期间,甲方承诺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以下支持:
向乙方提供该租赁物内空调系统的室外机安装位置;
向乙方提供人员和车辆进出、装修和设备材料运送和堆放、电梯和楼道使用以及临时用水、用电等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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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乙方提供装修和设备安装所需的房屋和楼顶结构平面图,以及本楼电源及工作接地的技术资料,或者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
向乙方提供该物业内现有的通信、电力及管线位置,配合乙方做好光缆引入、消防及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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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X年 1月 31日】。
1.3 车辆交付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下塘狮带岗西14号之一】。
1.4 验收标准:
检查相关证件及手续齐备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良好。乙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二、租赁物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及车辆的资料详见附件1。
2 租赁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
租赁物系由乙方购臵、享有合法所有权;
乙方保证出租的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乙方保证其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完备、合格适运并按规定进行了维护和检测,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其他:
三、保险
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车辆购买适合租赁车辆的保险险种及保险金额且保险覆盖整个租赁期。
3.2乙方为租赁车辆投保的险种及保险金额要求为:
1、营运车辆 非营运车辆;
2、交强险;
2、商业险:
机动车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驾驶员座位责任险【1】万元、乘客座位险【1】万元座以及【】。
3.3鉴于甲方支付租金中已包含本条所述保险对应的保险费用,在甲方依法或依约承担责任的情况下,甲方在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免除责任;但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保险公司拒赔的除外。
第四条 交通事故处理
4.1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应立即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
4.2因甲方责任引发的交通事故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办理相关的车辆保险申报、理赔等手续。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5.1 租赁费用构成详见附件2《价格构成表》;租赁费用包含以下内容:
车辆租赁费、车船税、养路费、年审费、车辆维修维护费;
按本协议约定投保的车辆保险费;
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税费。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无须再行支付其他费用。
5.2 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1】种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经双方确认的月租金人民
币4800元。
按季计算:
【】。
其他方式:
【】。
5.3甲方支付租金以完成以下要求为前提条件:
乙方于结算日前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并经甲方对账确认,
并向甲方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
其他:
。
5.4乙方接收上述租金的账户为: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员村支行
银行地址:
户名:
广州市的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账号:
360201X309200129264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享有对租赁车辆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但不得以转让、转租、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租金收益权。
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3 甲方负责承担车辆在租赁使用期间发生的油料费、停车费和路桥费等费用。
4 甲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甲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甲方赔偿相关损失,但该损失以乙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对于乙方从第三方如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部分,甲方相应地免责。
5 其他约定:
。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要求,提供依法依约地提供租赁车辆:
车辆设备齐全,车辆状况好,相关证件齐全有效,干净整洁并在甲方要求时进行必要的消毒工作。
7.2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租赁车辆。租赁结束日内,由乙方负责到以下第1点约定的地点取回车辆:
本合同约定的车辆交付地点;
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地点;
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具体为:
【】。
乙方没有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和地点取回车辆的,视为甲方已交付车辆,此后发生的所有风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负责办理及提供车辆的年审、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承担养路费、车审费、保险费、税费等相关费用,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7.4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7.5 一旦租赁车辆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乙方应当按保险合同相关规定及时报险,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办理保险理赔。
7.6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收回出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7.7车辆出现故障在7天内不能修理完毕的,乙方应为甲方及时提供替换相同等级的车辆,否则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期间的租金应当免除。
7.8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各项更换、违约主张、索赔、解除合同等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甲方的要求将被视为乙方所接受。
八、违约责任
8.1 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所引起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8.2 甲方无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支付租金的,甲方应就延迟支付款项按每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本协议1个月租金的数额。
8.3 乙方存在下述任何一种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1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并有权同时单方解除本协议。上述
7.9 其他约定:
。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所提供租赁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等国家规定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情况的;
所提供车辆不能正常使用,又不提供备用车辆的;
其他因租赁车辆问题影响乙方有关工作正常开展,甲方又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未按照本协议约定购买保险、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维护的;
8.4 甲方利用所提供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 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十、附则
10.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10.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0.3 执行本协议中涉及的书面通知、数据电文通知,按照双方提供的下述地址及联系人,以书面挂号信、特快专递、向指定的电话传真、向指定电子邮件地址发送邮件等方式进行:
甲方:
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移动基站租赁合同
移动基站场地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
移动基站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 】 承租方:【 】
【 】年【 】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系出租房产的完全合法、排他的产权人。
2、 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增强移动通信信号的接收效果,增强信号覆盖,
改善周边的通信环境,需租用甲方场地。
3、 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1.1 甲方同意将其有权出租的位于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
赁场地)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租赁场地的权利
2.1 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甲方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
2.2 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
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 租赁用途
3.1 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
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 第四条 租赁期限
4.1起租日: 年 月 日,终止日: 年 月 日止。
共 年 。
第五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
5.1 租赁费标准为每年 元,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大写)元(RMB );租赁期内双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5.2租金按年结算,由甲方提供合规有效的发票,若提供不合规的发票,一经发现,乙方有权中止全部业务合作的权利。甲方于每年的第 个月的 日将发票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 天内支付租金。 第六条 交付
6.1甲方应在起租日前 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赁场地
的,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租赁期限顺延\租赁期限不变,租金相应减少。 6.2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甲方未
能交付。
第七条 租赁场地使用
7.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甲方不得妨碍;
7.2 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出租赁场地提供便利,乙方人员凭证件进出甲方场地
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7.3 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
算。
第八条 消防及安全
8.1 甲方负责租赁场地范围外的区域的消防及安全工作,除乙方人员外,甲方
应禁止或限制他人进入租赁场地。乙方应按照规定做好租赁场地内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因任一方的原因造成对方损害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8.2甲方发现租赁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处理。
第九条 拆迁
9.1租赁期内,遇政府拆迁的,双方应共同协商,互相配合与拆迁人洽谈。乙方
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中补偿给基站的款项和停业补助费的一部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年租
金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增加赔偿直至弥补对方损失
1 0.2 乙方无故延迟 月不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补交
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年租金的 %。
11.3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
个月)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 任:退还剩余租金,赔偿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并按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4 租赁期间,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或提前
终止合同,从而使相对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关的损失,并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为年租金的 %。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2.1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损失、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责任。
若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 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或提交调解解决。 13.2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则通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13.3 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租赁期内,乙方仅承担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电费,除非政府部门要求,乙
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4.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
甲方: (盖章) 签字: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 号: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移动基站房屋租赁合同
移动基站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移动通信需求,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移动通信公司租用甲方房屋作移动基站机房使用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赁甲方 楼第 层房屋一间,用于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并在房顶及顶层平台布放天馈线。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按 元/年标准收取,一年一结算。自本合同签定投入使用之前支付第一年租金给甲方。
四、租赁期间房屋的维修保养
(1)、出租房屋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只能对室内作简易装修、间隔加装门锁,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在租赁期间,如甲方出租场地所有权发生转移应通知乙方所有权转移的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场地产权所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和承担原甲方享有和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如因网络调整,基站站址需搬迁,经双方协商可终止合同,但乙方必须保证在合同终止之前将所租房屋按甲方要求进行必要修复。
?甲方若需场地另作他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应急或搬迁方案。
六、乙方在甲方楼顶安装的天馈线和基站机房负荷,不得超过房屋的承载负荷及影响房屋整体美观。
七、甲方提供水电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担。价格不高于水电部门规定标准。
八、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后,甲乙双方未签订新的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移动基站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
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将其有权出租的位于******污水处理房旁的场地(以下简称租赁
***50移场地)租赁给乙方建设移动基站一座,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动公司需出具,距学生生活区域通信信号辐射距离安全的书面报告。
二、租赁场地的法律状况
租赁场地现有的法律文件有:
1/、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
三、甲方对租赁场地的权利
1、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使用权。
甲方为使用权人的,承诺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
2、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
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四、租赁用途
建设移动通信基站。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
50(所有总面积限平方)建机房。乙方保证在使用租赁场地的过程中,不破坏甲方
的房屋及屋内设施。如因乙方行为导致甲方房屋或屋内设施损坏或损失的,由乙
1
方负责及赔偿。
五、租赁期限
20101120161231年月日,终止日年月日起租日:
六、交付
1、甲方应在起租日前10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赁场地的,
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租赁期顺延(租金不变)。 。
2、交付是指甲方将租赁场地交乙方使用,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
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场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七、优先承租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场地,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
权。本协议所称同等条件,主要是指价格和付款时间。
八、租赁费用
肆1、场地租赁费标准为每年叁万元整。
2、乙方付款期限为:
肆 按年付款,合同订立后 10 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叁万元,以后在每满
肆一年之次月月底前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叁万元。场地租金及电费统一交****财务处,网络中心负责办理相关交费手续(含电费)。
在乙方付款日后7天,甲方向乙方开具符合乙方财务要求的票据。
3、费用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票。
4、非因双方违约,导致租赁提前终止或延后的,双方应以日为标准结算租金。(日标准的计算公式为:年租金/365日)
九、工程规划手续
乙方负责办理基站的规划手续,甲方予以配合。
十、施工
1、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在租赁场地内施工。乙方的施工包括基站的初始建设和以后的改造、维修。
2、乙方应快速的,安全的施工,应尽量减少对甲方和相邻方的影响;甲方应该协助协调与相邻方的关系。
3、施工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工程车辆和工程人员的进出提供方便;
2
实际4、施工期间的水电由甲方提供,由乙方按时结算;
十一、租赁场地使用
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出租赁场地提供便利;
3、甲方无偿提供通信电缆、天馈线、电力电缆及其他相关设施进出租赁场地的条件和路径,甲方无偿提供种植地气线的地方,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上述设施要经过相邻方的区域的,甲方参与协调。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告知上述设施的路线、位置并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调整线路、线路,乙方有上述调整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电源接口到基站电缆敷设由乙方完成,4、甲方为乙方提供380伏动力电源接口,
以保证乙方基站机房的正常用电及设备工作接地。
5、电费承担: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 1.00元/度的收
主动到甲方财务处费标准计算。电费每两个月结算一次。(若因国家电价上调而随之上调。)
6、甲方根据要求,该基站同意给联通公司共享,并预留机房和空余铁塔平台(所有总
50面积限平方)。联通在该校建设落地塔也同时给移动公司共享,并预留相应机房和铁塔平台,对于共享基站甲方只对乙方收取基站租金,不再向第三方收取租金。
7.402040天线连基座限制高度米,不能出现其他标识内容,上段米到米之间需要悬
*******”挂,符合甲方要求的“红色大字,建设维护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基站及天线造型需要符合甲方要求。乙方每月有一天,接待甲方学生免费参观、学习机房的义务。租赁场地需绿
***化并与甲方()主体绿化协调。
8.*****落地基站建设完成后,甲方所有建筑楼顶基站需要拆除,楼顶需还原。
十二、租赁场地维修
1、租赁场地的修缮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保障乙方安全和正常使用的使用基
站设施。
十三、消防及安全
1、乙方应按照规定做好租赁场地内的消防和安全工作。甲方发现租赁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在及时通知乙方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安全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四、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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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内,场地遇政府拆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增加赔偿直至弥补对方损失,乙方无故延迟三月不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年租金的20%。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个月)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退还剩余租金,赔偿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赔偿乙方年租金的
20%。
十六、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租赁合同因此提前终止,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
十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 三 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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