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货的盘盈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存货的盘亏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等
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企业存货盘亏盘盈
(一)存货的盘盈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存货的盘亏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等
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企业存货的清查盘点,可分为定期租点和不定期盘点两种,定期盘点一般在月末、季末、年终进行;不定期盘点是指临时性的盘点以及发生事故损失、会计交接、存货调价等而进行的盘点清查。企业应当做好存货的清查工作,加强管理,防止存货的呆滞积压或毁损。
存货盘盈盘亏
学习指南128页
某企业在存货清查中,发现甲材料盘盈50千克,乙材料短少20千克,丙材料短少100千克,A产品毁损100件。甲材料、乙材料、丙材料和A产品的单位成本分别为10元、8元、12元和100元。经企业查实,盘盈甲材料是由于收发计量差错而造成,盘亏的乙材料属于合理损耗,盘亏的丙材料是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经领导批准:丙材料的损失由保管员赔偿1 000元,其余款项由单位承担,毁损A产品是自然原因造成,保险公司同意赔偿7 000元,估计残值50元入库作辅助材料,该企业所有存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1发现甲材料盘盈50千克,
2成本10元
3盘盈甲材料是由于收发计量差错而造成
1.甲材料盘盈时:
(1)发现盘盈时
借:原材料-甲材料 500(50*1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500
(2)批准处理时:
借: 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500
贷:管理费用 500
乙材料
1乙材料短少20千克,
2 成本8元
3 盘亏的乙材料属于合理损耗,
(1)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160
贷:原材料-乙材料 160
(2)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 16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160
3 丙材料
丙材料短少100千克,成本12元盘亏的丙材料是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经领导批准:丙材料1 000元,其余款项由单位承担,
(1)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1404
贷:原材料—丙材料 1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4
(2)批准后
借:其他应收款 1000
管理费用 404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1404
A产品
1 A产品毁损100件。
2 成本100元
3 毁损A产品是自然原因造成,保险公司同意赔偿7 000元,估计残值50元入库作辅助材料,
(1)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10000
贷:库存商品—A产品 10000
(2)批准后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7000
原材料-辅助材料 50
营业外支出 295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10000
(二)某企业在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帐外机器设备一台,估计重置成本为200 000元,六成新。(盘盈)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12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0 000
(三)某企业在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短少机器设备一台,原值500 000元,已折旧300 000元,该设备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经核实,盘亏的原因是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被盗,领导批准:应由责
任人赔偿损失金额的40%,其余由单位承担60%。(盘亏)
(1) 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234000 累计折旧 300000
贷:固定资产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000
(2) 批准后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 93600(234000*40%) 营业外支出 140400(234000*6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234000
转出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额*税率=(500000-300000)*17%=34000
存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
企业至少在年终编制会计报表以前,对各类存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平时如果有必要,也应对存货进行重点清查,以保证做到账实相符。
通过存货清查,如果发生存货的实际盈亏,要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
存货的盘亏和盘盈是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进行处理的。
存货盈亏的会计处理要分为两步:第一步,通过存货清查发现存货盈亏时,要根据存货清查报告表,对存货的账存数进行调整,以做到账实相符;第二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对盈亏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一、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举例
【例4-10】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财产清查,盘盈钢材1吨,此类钢材的现行价格为每吨3000元。
盘盈时根据存货盘点报告表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钢材 3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000
经过企业经理会议批准,冲减管理费用。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000
贷:管理费用 3000
二、存货盘亏的会计处理举例
存货盘亏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属于自然损耗和计量不准造成的盘亏,应转作管理费用;属于责任人过失造成的损失,应向责任人索赔,索赔以外的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能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应要求索赔,索赔以外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4-11】某企业经过财产清查,盘亏B材料一批,该批材料账面价值8000元,经查明属于定额内损耗2000元,其他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盘亏时应作如下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000
贷:原材料——B材料 8000
经批准处理后作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 2000
营业外支出 6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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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盘盈盘亏的处理
企业进行存货清查盘点,编制“存货盘存报告单”或“存货盘点表”,作为存货清查的原始凭证。
一、帐务处理及涉及增值税的问题:
1、存货盘盈
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或“存活盘点表”所列金额
借: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2、存货盘亏
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或“存货盘点表”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等
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由于楼主购进原材料为免税的,因此不涉及这方面,但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制造过程中耗用的其他材料的进项税额应作进项转出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处理,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3号)规定:
财产损失按申报扣除程序分为自行申报扣除和经审批扣除两种:
存货在因销售、变卖、正常损耗发生的正常损失,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一律不再需要审批,企业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即可;
而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非正常存货损失,仅指“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的存货损失。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于因“管理不善”记入“管理费用”和因“自然灾害”记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如果具备第13号令中规定认定的证据,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当期税前扣除。
对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存货盘点表,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其他确定依据),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对报废、毁损的存货,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存货,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残值情况说明,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对被盗的存货,其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