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种对视同销售的定不完全一致, 税收中视同销售有流转税与所税之分, 两者之间不可相互 适。如增值规规定的视同行为,不一定就要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是否要缴纳所得税, 要看所得税法规有有视同销的规定。 文仅就同销售业务问题在增值税与所得税上的处理进 行分
一、
因为视同销售在各种之间的差异性和不可相互用性难以把握, 因此实务中对税收法的解 读就尤为重要,现整
(一)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上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者的下列行为,视同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机构并行统一核算的纳税,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
(4)将自产或委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售不动 产和固定资产在
(5)将自、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其他单位或个体
(6)将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
(7)将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
(8)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
(二)视同销售在所得税上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工或利润分配等用 ,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国务院财政、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采的是法人所得的模式, 因而小了视同销范围, 对于货物在统一法 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比如用于在
(三)视同销售含义的理解
以货物为例, 从面税收法规的规定, 可以看出增值的视同销售与企业所得税的视销售在 围与内涵上有差异。 这种差异的根本原因是增值的视同销售行为不仅强调货物的用途还考虑 货的来;而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行为,只强调货物的
对在税收上认为是视同销的行为(无论是针对哪种税而),进行会计处理时也存在些需要 澄清的概念。 在 《业会计准》 中, 有同售的问题, 只是否确认为收入的问题。 如前所述, 新的企业所得法规中视同销售在会计处理时基本上都是要确收入的, 样看来, 所税法规中
施条例中没有必要强调为视销售。 既强调了, 就说明在所得法规中的视同销售指的是这种货物 移行为(以货物为例)不所得法规中认定的一般意义上的收入,
从上面简单的分析中可出,同一个词在不同的种中会有不同的规定,会计实务而言,由于 规定总是在不的适应实况而进行调整, 企业会计人员只要在现有的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 清 楚这样的业务处理即可。笔经过不断积累,按货转移的业务类型,对其会计处理及增值税 和所得税的纳税
二、 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处
(一)将物用于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分司(非生产
企业将货物用于在建工、管理部门、无形资产开及分公司(分生产机构),按企业所得税 实施条例的规定,再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按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企业的货物用于这 些方, 还要视货物是自产的或委托加工收的, 还外购的而分别销项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 企业将自产的、委托加工
这种情况下业应按货物的公允价值计算增值税的销项额,按货物的成
借:在
贷:库存商品
应交
2. 业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等
这种情况业应将外购货物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按货物的成
借: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
(二)将货物用于对外捐赠
企业将货物用于对外捐赠, 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按增 值税暂行条例的定,对用对外捐赠的物,无是自产或委加收回的,还是外购的货物在增 值税上都视同销售作销税额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按照收入准则,收入的确认要同时满足五 条件来断,企业对外捐赠货物不符合确认收入的条件,因此在会计上
例:某家具公司将自生产的
借:
贷:
应交税
可以
1. 会计上按成本转账。
2.
3. 企业所得税在终进行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整,确认视
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所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润总额 12%的部分, 准予扣,会计上计“营业外支出”的捐赠支出 48 500 元,要看其是否过年度利润总额的 12%,如果没超过,可以税前扣除,时会计税收处理一致,不需纳税调整;如果超过则超过 部
(三)将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企业将货物用于职工利或个人消费,按企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 税;在计处理上收入确认条件确认为营业收入;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企业的货 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人消费的, 还要视物是自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 还是外购的而分别作销项
1. 企将自产的、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这种情况业应按货物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计增值税的销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 业将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等
在会计和所得税的处理上上面是一致, 即按公允价值确认收, 同时所得税上视同销售缴纳 得税,但是在增值税上,于货没有增值,应将外购货物已抵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四)货物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对
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外投资时, 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关非货性资产和 投资两项业务进行处理, 并按规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所以所得税处理上以货物对外投资 和进行非货币性资
会计上,企业以非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于非货币资产交换。依据会计准则,如果交换具有业 实公允价值能靠计量,在会计上确认损益,这与企业所税处理一致;如果交换不具有商业实 且公允价不能靠计量,在会计上不确认损益,这与税收处
在增值税上, 以货对外投资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都要以其公允价值计算销项
例:A 企业
1. 如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可靠量,则会计上
借:长
贷:主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同时:
借:
贷:
这与
2. 如果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不能可计量,则会计
借 : 长期股权投资 770 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这种情形与税收处理产差异,需纳调整,在视同销售收入目填列视同销售收入 1 000 000元,在视同售成
(五)
企业将货物用于偿债利润分配, 按企业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 按增值行条例的规定, 对于用于偿债和作为给股东分配利润的货物, 无论是自产或委托加工收 回,还是外的货物,在值税上视同销售作销项税额处理;在会计处理上也是要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因此,种情况在所得税上不需要进行纳税
三、 总结与归纳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归纳
根据《增税暂行条例》,对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可
1. 将货物 ( 有形动产 ) 于在建工程、无资产开发、职工福利、个消费等产性用途,要 考虑货物的来源,如果货物是购的,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行为,要将进税额出;如果货物 是自产或者委托加工收
2. 将货物用于投资、偿债、捐、利润分配、非货币资产交换,包括总公司将货物送分公司 销售等,论货的来源如何,均为增值税的
判断是视同销售行为,是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行为,依据该行为是否具有增值性质。如将外 购的货物用于在建工、职工福利,其未产生增值额,以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属于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为;而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在建工程、工福利等,于自产或托加工收 回的货物经过加工过程已具备了增值的特性,
注:√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增值
1.将自产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如用于企业工
借: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增值
2.将自、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
借: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增值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
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其他单位或个体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收入(自产、委托加工)/其他业务收(购进)(货物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增值
借:
贷:
4、将自、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
应交
借:
贷:库存商品
5.将自、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
借:营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增值
对比外购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会计处理(进项税额
1. 将外购的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企业内的);如用企业工程项目(用于生产用设备等固
借:在建工程
贷:
应交税
2.
借:营
贷:
应交税
3. 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
借: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
外购货物时涉及运费,且已按运费的7%算并确认了进项税额,在发生上述业时,应将该进项税额一
视同销售下增值税的探讨
【摘要】在会计实务中,经常出现视同销业务行为。对于这一事,会计不同的处方法,从而给会计工作带来了很的疑惑。很多学者都有自己不同看法,文也从自身的经验出发,探讨了视同销售行
【关词】视同销售行为 成本 计税价格 增
视同销售行为,也称视同销售物行为,不是会计准则规定的正常的销售行为,而是一比较特殊的行为,但从法的度界定为纳入销售,缴纳增值
税法规定,下列行为为视同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将货物从非一地区的一个机构移送另一机构的销;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用应项目;5、将自、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行投资;6、将自产、委托工或外购的货用于股利分配;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或委托加的货物用于赠;9、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用于债务重组;10、将自产、委托
尽管税法将视同售行为为销售核算,要缴增值税,但会计上对于这种视同销售行为的理并不完全一样,分别有两
(一)确认收入的处理
会计上将以下视销售行为按正常销售算,即确认收入,结成本,计提增值税:1、将自产、委托加工购的货物进资;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用股利分配;3、将自产、委托加或外购的物用于债重组;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用于具有商业
借:期股权投资/应付股利/应付账款/固定
应
贷:库存商品
例题:某企业(般纳税人)以自己生产的钢材(品)对外投资,钢材的成为30万元,计税价为5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
借:长期股权投资 5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
应交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000
(二)不确认收入的处理
会计上将以下视销售行为按非正常销核算,不确认收入,接转出成本,并计提增值税:1、自产或加工的货物用应税项目;2、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3、将自或委托加的货物用于赠;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用于不具有商业
借: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外支出/固定
贷:库存商品
应
例题:某企业(一纳税人)以自己生产的钢材(产)用于建造办公楼,钢材的本为30万元,计税格5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
应交
(三)综合处理
某企业(一般税人)自产的甲产本月减少了30000千克,单位成本为600,单位税售价为1000元。具体情况如下:其中10000千克用于本企业的厂房建造;10000千克用于外销;5000千克用于对外投资;5000
用于房建造,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确认收
应交
借:应收账款 117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0
应交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000
用对外投资,属于视同销售行为,确认收
借:长期股权投资 58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0
应交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0000
用于放职工福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确认
借:应付职工薪酬 3850000
应交
三、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判断是否确认收入的方法
如果项视同销行为间接导致了经利益的流入,或者其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符合收入认条件,可以按正常售处理,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并计提销税;否则不能确认收入,只是接转出本,计提值税,如对外捐赠,没有取得相应的经济利益的流
(二)增值税的注意事项
1.要将视同销售行为进项税转出的形区分开来。视同销售行涉及的值税是销项税,而不是进项转出。当外购的货物用于在工程或工福利时,外购时的进项税不能抵
2.增值税的计算:论是确认收,还是不确认收入,只视同销售行为,在计算增值税的项税金时,一律是按照其品的税价格(销售价格)而不是按成
参考文献
[1]谢定.如何区别增值税的同销售及进项税转出[J].集
[2]沈风.浅析增值税视同售业务的税务处理[J].商场
[3]中注册会计师协会.计[M].北京:经济科学
[4]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级会计实务[M].北京:经济
作者简介:小平(1974-),女,湖北黄冈人,黄冈职业技术学讲师,研究方向:财务
增值税视同销售
增值税视同销售:
①将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的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其他机构用于销,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
④将自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
⑤将自产、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它单位或个体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
⑦将自、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
⑧将自、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
免征
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开始征税的起点;免征额是在征税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征点与免征额同为征税与否的界限,对税人来说,其收入没有达起或有超过免征额情下,都不征税,两者一样的。但是他们又有明显别。其一,当税人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就其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税人收入超过免额时,则只就超的部分征税。其二,当纳税人的收入恰好达到起征点时,就要按其收入全额征税,当纳
企业所税纳税人如何划分?不同纳税人的起
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异同: 同:都是对土地征税。都适用《征管法》和国务院发布的暂行条例,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都实行度税从量定额征收,纳税人都包括外商投
异:1、征收的对象不完全相同:城土地使用税是对非耕地占用征收的一种税;而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的耕地征收的一种。2、征收的范围不同:城镇土地使用税只对市、县城、建镇、工矿区所在地用土征。而耕地占用税占所有的耕地都征。3、收的次数不一样: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年征收一次;耕地占用税是一次性征收。4、税率不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有地市在《城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订当地的税率;而耕地占用税是有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耕地占用税暂条例》定的范围
一般纳税和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划分,在计税方式有
划分标准:工业企业:年销售额50万元:商业
小规模纳税人:①从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货物批发或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的; ②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销售额在80万元(含80万元)下的; ③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④年应税销售额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性单位、不经发生应税行为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
一般纳税人:是指应税销售额超过小模纳税人标准的企和企业性单位。下列纳税人不于一般人: ①年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 ②个人(个体经营以外其他个人) ③非企业性单位 ④不经常发
计税方法不同: 一般纳人的计税方是:应纳税额=当期销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规模
应纳所
增值税视同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增值暂行条例实施细则》(08修订版)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
(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以上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的纳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送其他机构用于销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利或者个人
(六)将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他单位或者个体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给股东或者投
(八)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送其他单位或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条的规定,下列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从项税额中抵扣,作进项
(一)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进货物或者应税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纳税人自用消
因此,企业领用原材料自,用于在建程,用于流水线安装不于视同销售,企业领用原材料自用许抵扣;用于在建工程于非值税项目不允许抵扣;用于流水
增值
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行为,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视同销售”。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八种行为,属于视同售货物。此外,新会计准则对销收的认有明确的规定。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要按税法要求及时确认销售实现并算缴纳流转税和得税;会计方面是否需要确认收入,要看其是否满足销售收入确认则。对于增税视同销售八种行为,第一、二、五、六和七项,在会计上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第四、八项不符合收入的确认件,
纳税人(委托方)将货物交付他人(受方)代销时,并不发纳税义务;在纳税人收到受托方期送交销清单当天,增值税纳税义务。此时满足销售收入的5确认条件,会计上也确认收入实。税务和计处理一致。根据托方与受托方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视同买的代销,即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代销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实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
[例1]假设A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A公司)是机器设备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 x 8年3月1日A公司委托商场代销x1产品200,商成本800元,,双方协议价格1000元,台(不含税)。乙场当月售出中的150台,每台售价1100元,并于月末代销清单交A司。A公司收到销清单时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50000元,税金25500元,货款及
A公司将货物交付乙商场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X 150)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800 x 150) 120000
收到货款时:
借:
第二种是收取手续的代销,受托方按委托方协议定的价格销售代销商品,不自行改变售价,委托按协规定的比例向受托方支付代
[例2]20x8年31日A公司委托丙商场代销X1品200台,每台成本800元。假定代销合同规定,丙商场应以每1000元价格代销X1,不自行提价,A司售价10%支付丙商场代销手续费。丙商场当售出150台,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50000元,增值25500元,A公司月末收丙商场的代销清单时,向丙商场开出一张金额相同的增值税发票。代销
A公司将货物交付丙商场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 X 150)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
借:销
贷:应收账款 1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00
贷:
受托方接受他人委托代销货物,收到代销货物,增加资产与负债;销售销货物,以收讫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当天发增值税纳税义务。销售代销货物与托他人销相对应,在委托代销中,受托方的行为就
[例3]同例1,则乙商场销售代销货物会计处理如
贷:
贷:主营业务收入(1100×150) 16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
借:代销商品款 150000
按
[例4]同例2,则丙商场销售代销货物会计处理如
借:
借:银行存款 175,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
借:代销商品款 150000
借:
贷:应付账款 25500
按合协议结算手续费,并将款项净额付给A公
其他业务收入 15000
三、不在同一(市)并实行统核算的总分机构之间、分支机之间货物移送用
该种情况下,货物虽离开统一核的总公司,但税法规定,移送货物的一方在货物移送当天要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销项额,异地接受方符合条件可作进
[例5]A公司设在市,有一生分厂设在乙县,乙县生完成的产品要调拨到甲市销售。县生产分厂6月份调拨产给A
(1)A公司对厂是一本账核算,即生分厂的所有账务均由A公司核算。在甲、乙两地,税务机协商并报方上级税务机准,乙县用核定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核定征率5%。乙县征收的增值税为55000元,县生产分厂A公司定的备用金中支付税额,并将税票随货物送A公
借:
贷:其他货币资金——乙县生产分厂备用金55000
(2)A公司、产分厂为适应纳税环节,生产厂建立半级 核算制度,生产经营成本、销售生产分厂核算,利润及分配并
上述销售发生时,县生产厂开出增值税专用票,销售额为110万,增值税额为18,7万元。则生产分厂会计处
借:应收账款 128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调拨销售给A公司 1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0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
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值税的非应税项目(如非应税劳务、在建工程),法规定:税项目领用产或委托加工货物应视同销售,在货物移的当天计算缴纳增值税。但此项同销售为不符合入确认件中的第(1)、(2)、(3)条,不确认
[例6]A公司自产X2机器设备1台用于建工程,其账面成本8750元,对外售价为10000元,则A公司会计
贷:库存商品 8750
应交税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
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买的货物作为资提供给他人,货物在环节发增值税纳义务,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用于换取投资的视同销售符会计上
[例7]A公司以品一批丁机械厂投资,产品成40万元(假设没有计提存跌价准备),市场售为45万元,A公司发货时会计
借:长期股权投资 526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6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0
六、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
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或购买的货物配给股东,是货物所有权部的转,这种移送方式虽然没有货结算,但移送货物进入本业时进税额已经抵扣,因此向外部移送时
纳增值税,其纳税义务生时间为货移送的当天。根据新企会计准则的要求,非货币资产的配应作销售处理,负减少即为收入的计量金额,符合收
七、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
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的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货物变了生产经营的性质,进入了最终消。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所耗用的外购料、材料的项税额已在购扣,经过加工生产出货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费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此税法规定,于货物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按会计上收入的认条件,将自、委托加工的货物于集体福利人消费,导致负债的减少,负债减少额即为收入的计量金额,符合收入确认
[例8]A公司将产产品X4 200台提供给本业职工作为节日礼物。每台成400元,市场同类品售为500元,则A公司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200)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
八、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
该种方式虽然没有经济利益,但发生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赠送物所耗用原材料和支付加工费的进税额,已经从购入时的销项税额中抵扣,若不将赠送的物视同销售,会纳人多抵进项税额,而引起以赠送为名,逃纳税义务现象。因而税法规定:纳税人以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在货物移送当天生增值税的纳税务。但将自产、委加工或购买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并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中的第(3)项。没有经济益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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