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中小学籍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管理水平,保障适龄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教育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法规,制订《贵州省中小学学信化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
第二条 本《细则》用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就读的学生(以下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省统筹、分级负责、校实施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省级教育行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定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要求建设中小学生学籍系运环境和学生
行和数据交换;组织实施省级系统个性化应用能
第五条 市(州)级教育行门负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关于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其辖区内所有学校的学籍管理工并运用“系统”进行相应管理;负普通高中招生审核、问题学籍审核、问题学籍仲裁、键据更审核、学籍异动审、毕业
第六条 县级教育行政负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学管理工作,包括学籍注册审核、初中招生审核、问题学籍审核、问题籍仲裁、关键数据变更审核、学籍异动审、毕业升学等管理工作;指导、督学校做好学生籍管
第七条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采集、校验、注、上报、汇,应用“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实、准确、完整。日常学籍管理工包括学生的学籍注册、招生、问题学籍处理、关键数据变更、学籍异动、毕业升学、辍保学、综合素质价、档案管理、留守儿童信息更、学生近照片更新等;根据实情况时更新本学的各项基本信息,及时对学校年级、班级、班主任、长姓名、学籍管理员及其系电话信息行变更。学的在校学生数必与“系统”中入
学生学籍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任
担领导责任;分管学籍作的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承担组织、核和监管责任;学校学籍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的学籍信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和学籍档案理等工作;学校各有关部门班任协助提供核实学
各级直属学校按属管理原则,纳入所属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业务管理。高中分属市(州),初中以下学段学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到县级教育行部门指
第八条 各级学籍管理员在工日内必须每天登陆“系统”,及时处理学籍相关业务,保持系
第三章 新生入学与学
第九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具有唯一性,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学籍理实行一人一号,随人走,终
第十条 学生初次理入学注册的,由学校负责据学生的公安户籍信息,采集并录入学生的学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其建立学籍档案,过“系统”获
无户籍学生办理学籍,需家长提供户籍所在地籍管理机关或社区出具的无户证明、接种证、保健手册、暂住证等相关手,由学校审核同意县级教育政
通过“系统”获得临时学籍号。取得户后,按身份信息在“系统”中进行变更,经省级教育行政门审批后向部申请式
第十一条 学校从学新生入学之日起一个月为其建立学籍信息档案。招生学校应在新学期开始一个月内按招生务处理完初一、新生的学
第十二条 学籍档案为系统信息档案和纸质档案。系统信息档案纳入“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在用学籍档案信息化同留必要的始
在校学生学籍系统信息档案内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申请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实践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信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辍学、留守、进城务
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在校学生学籍纸质案内
一、《学生基础信息采集
二、相关印证材
第四章 学籍变动
第十三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学校要完成籍档案的转接、存档工作。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保留系统信息档案备份,同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学生完成各阶段学业的学应永久保存学生的系统信息籍案,质档案按管理的关规定
第十四条 学生籍息发生毕业(结业、肄业)、学、留级(高中)、休学、辍学、复学、死亡等变化时,学校应及时在 “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并明材料归学生
第十五条 学生提出学基础信息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居户口簿》原件或公安部门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系统”上报上学籍主
第十六条 转学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者他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学区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或工作在地不在原就学校学
3、符合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转学条件的和其它特殊原确需
二、学生有转学需求,家长或监护人与转入、转出学校沟通后,按以下学流
1、学生家长或监护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入学校核实具体情况并填写《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经学生家长签字确,学校审核通过后学校公章学
2、转入学校必须在同意学生的2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提出转学申请并上传盖公章的《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审核部门(括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出学校)须在接到转学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该生转申请的审核,转入学校在“系”申转学成功后,学生能进入
3、转入学校应当为转入学生接
4、转入学校不得以试读等形式接收未理完成转学流程的学生,转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缓办理符合转件学生转
第十七条 学生不得随意休学,满足下列条之
可以休学:
1、因病需停课治疗时间达两个月
2、其它特殊原因,需要
休学办理操作流程:
一、因病办理休学手续须由父母或其他人持学县级及其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填写《休学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学校以《休学申请表》、《疾病证明书》件及治疗凭据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主教育行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休学请表》上章并全部返回学校,学校以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章《休学申请表》上传到“系统”中为生办理休学手续,并保存学休学的相关明
二、因事办理休学手续由父母或其人持相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填写《休学申请表》加盖校公章,学校以《休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等报主管教育政部门审核,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在《休申请表》上签并全部返回学,学校以教育行政主管部签章的《休学申表》上传到“系统”为学办理学手续,并保存学生休的相关证材
三、学生休学期间校为其保留学籍。学生因特原因不能按时复学的,应当由父母或其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继续休学”,“续学”按学
四、学生休学期满或休间求复学,由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因病休学的还应当提交县级及其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学校同意,即可复学。学校应当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可原年级或随班复学,接续业则排就读和完成“统”
五、学生休学期满,提出继续休学申请又不复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及时督促学生复学,督促无效的按《义务教育法》相规定处理;高中阶段课处理,果
第十八条 毕业升学
各学段(小学、中、中,以下同上)学生升入下一段就读时,接收学校必须按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方案转接相关学籍档案。未升学的,其学籍档由就读学校规定
各教育阶段学生毕后,学校学籍管理员须在上级教育行政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学生毕业的相关信息,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学校招生前完成初中招生分配方案,以便学开学前做好
第十九条 退学复学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必须修满规定年限,中途得退学。因病或其他原因丧失学习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由学生家长市级以上(含市级)院的鉴定明
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小学生退学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加盖学校公章,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办退学手续,学校系统中辍
二、普通高中学生因特殊情况要退学的,由学生本人与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可办理
三、义务教育阶段龄不足十六周岁的退学生、辍学生复学,学校一般应准予其重新回校学习(特殊情况除外);中阶段由学生或家长与校
第二十条 辍学标注
学校要对学生每天出勤情况进行总,对无缺旷达三天的学生,学校须在“系统”中标注“疑似辍学”。经师家访劝说无果的由学校将学生基本情况及开展“追辍”工作情、家访记录等报县级教育局备案,同报乡人民政府和社区启劝返复学程。十日内仍不能返校上的,在系统中标“辍学”。学校要配乡民政、社区做好疑似辍学”、“辍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要及时更新“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对本服务区域内的学生家庭情况化信息及时了解“系统”中
第二十二条 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凭有证件到原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仍接受基础育的,学校应续原来学
第二十三条 在校学生意外死亡,学校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上报学籍主部门注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严格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严禁接收不足龄生入学(适龄儿童的周岁计算日期截止到8月31日)。义务教育阶段许留级,不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学
第二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细则的规,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管人员和其他直任人员进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违反本细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依法追究长和相人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
八、擅自更改或处理学生学籍
九、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其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八条 学籍管理是教育管理本的管手段,是教育基本信息的真实反映,也是核拨生均公用经费的重要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学籍管理工作,为学籍管理提必要的保障条。要保证学校网络宽带接,配备学籍管理专用电、扫描仪、数相机、高清摄像头等专设备;配备或指定门的学籍管理员;立校、班任、学籍管理员联动工机制并不断
第二十九条 学籍管理实行培训后上岗,保持管理员的稳定,同时做管理员的储备,各级学籍管理员的基本信息须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门备案。学校应根据学籍管理员工作任务责任核定其工作量,并在评、升、评优等方享受
第三十条 地方教育政门和学校要建立学籍信息保密制度并严执行,学籍信息主要用于教育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对学生学籍息的使用须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严禁学籍信被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的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参照细
第三十二条 各地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制定具操
本办法于2014年3月1
贵州省中小学生问题学籍处理方案
贵州省中小学生问题学籍处理方
一、 身份证错误问题学籍
1、变更或删除:因为录入错误,进行变更或除
2、佐证:佐证材料能是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明材。为防止虚假证明,要求学生家长出具书面承诺书,证明提供材料是公安部提供的真实材料。区纸质证明料
3、 其他待处理
1)生僻字引起姓名与身份证号符。学校向区县上报这类学生情况,供统计分问题学籍处进度情
2)公安部门和学生家长对学生身份信息有议的,由公安部门出具说明。学校向区县上报这类学生情况,统计分析问题学理进度况
二、 重复问题学籍处
1、省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情况属的,上传佐证材料,区县审核即完成问题学籍处理流程。此处理工作,务时间要完
2、省内身份证号重的,公安部门既不能出具说学生身份信息有争议,也不能出具证明学生身份信息没有问题的,务必按时要求进行变更或删理。公安门
关证明的,学校向区县分别上两类出具证明的学生情况,供统计分析问题学籍处理度情时
三、 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问题学处
对于此类问题的学籍,学校次收学生的户口册进行核对,若户口册为手写字体或姓名处改的,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最好是籍系统打印的证明)作为证明材上传,区县级审核时必须认真核对件照片,查看是否系统信息相符,凡字迹模糊、照不晰、户口册人为修改等不辨认的,
四、 身份证件号不存在问题学籍
对于此类问题学籍,视无身份证件或假身份证件,必须要学生提供户籍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的,按无居民身份证处理,把身份证件类型的“居民身证”改为“其他”,并醒生和家长快处
五、 其他问题学籍处
有的问题学籍虽然报,是再次核对时却未发现错误,若身份证为电脑打印,确认无误可再次佐证上传,若身份证件为手写体或姓名处更改的,必须要求学生出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件(最好是户籍统打
学生属于其他离校(转到外省的),转学手续齐全,在问题学籍里面接删
六、 杜绝或减少问题学籍的方
1、学校学籍管员在集学生信息纸质资料和录入电表过程中,必须请校方领导给予高度重视,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到班,责任到人,到谁签字谁负责,确生信息完、真
2、学校学籍管理员审核学生信息时必须认仔细,严格把关,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班主任老师,并责成主任老师敦促学家长及解
3、区县学籍管理员审核问题学籍必须认真仔细,严格把关,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学学籍管理员,以便及得
4、从本学期起,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一律准入学,一律不得录入学籍系统,谁录入谁负责。区县作教育事业统报表时不统计不龄学生,统
[教学设计]贵州省中小学生问题学籍处理方案
贵州省中小学生问题学籍
一、 身份证错误问题学籍处理法 1、变或删除:因为录
2、佐证:佐证材料只能是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为防虚假证明~要求学家长书面承诺书~证明供材料是公部门提供的真实材料。县将纸质证明材料保存
3、 其他待处
1,生僻字引起姓名与身份证号不符。学校向区县报类学生情况~供统
2,公安部门和学生家长对学生身份信息有争议的~由公安部门出说明。校向区县上报这类学生情~供统计分析问题学籍处理进度情况时
二、 重复问题学籍
1、省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情况属实的~传佐证材料~县即完成问题学籍处理流程。此项处理工作~务必按时间要求完成处
2、省内身份证号重复的~公安部门既能出具说学生份信息有争议~也不
务必按时间要求进行变更或删除处理。公安部门能够供相关证明的~校向分别上报两类出具证明的学情况~供统计分析问题籍处理进度情况时
三、 身份证件与姓名不匹配
对于此问题的学籍~学校要次收取学生的户口册进行核对~若户口册为手写字体或姓名处更改的~必须提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最好户籍系打的明,作为证材料上传~区县级审时必须认真核对原件照~查看是否与系统信息相~凡字迹模糊、照片清晰、户口册人为修改等不能辨认~一律
四、 身份证号不存在问题
对于此类问题学籍~应视为无身份证件或假身份证件~必须要求学生提户籍证明材料~若不能供的~居民身份证处理~把身证件类型的“民身份证”改为“其他”~提醒学生和家长尽快处户籍
五、 其他问题学籍
有的问题学籍虽然报错~但是再次核对时却未发现错误~若身份证件为电脑印~无误可再次佐证上传~若身证件为手写字体或姓名更改的~必须要求学
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原件,最好是户籍
学生属于其他离校,转到外的,~学手续齐全~在问
六、 杜绝或减少问题籍的方法和要求 1、学校学籍管理员在采集学生信纸质资料和录入电子表过中~必请方领导给予高度重视~行任务分解~落到班~责任到人~做到谁签字谁责~确保学生信息完整、
2、校学籍管理员审核生信息时必须认真仔细~严格把关~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班主老师~并责成班主任老师敦促生及家长时决问题。 3、区县学籍管员审核问题学籍时须认真仔细~严格把关~发现问题要及反馈给学校学籍管理员~以便时得
4、从本学期起~凡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一律不准入~一律不得录入籍系~谁录入谁负责。区县作教育业统计报表时不统计足龄的学生~谁统计
贵州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贵州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
信息采集培训讲稿
基础教育处
一、 需要说明的
,一,采集信息采取以县为单位由学校集。直属学和办学按属地原则在
,二,学生照片的信息采集~须在本学期放假前成~照片信息的集在教育厅网站上下载。照信息上传等待通知~大约在元月中下旬开
,三,开展营养餐试点作的65个县的信息采集和非试点县信息采集的区别。试点县是打印空白信息采表进行集。试点县因为采集过学生分信息的~需先出本县学生信息后~再打印出有部信息的信息采集表对空白进
,四,职业学校的学生籍系另行建设~不
,五,本次学生学籍系统建设的信息采集采集虽然是全面采集~但信息量不大~必坚持按表全面采集~不能项、不能漏。待系统运行后可进一步据要求补充采集~资源
,六,全省学生学籍系统建设的相关文、办法、工我们陆续公布在教育厅政
1
信息采集的培训~下一还将行使用运行培
,七,信息采集表的得。一是复印文件附件。二是教育厅政务网上下载。由学校或中心校统一印制放。中要求帮助和督促没有条的片区学校~区学校要帮助和督促没有条件的学点~杜绝遗漏校、点况
,八,信息采集的终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市,州,、县、校用于上传的用
二、试点工作中填写息采集表时遇到的
,一,填报说明
填报学校范围是指小学到高中含义务教育阶段教学任务的校~包括特殊教学校、读学校、儿童福利院中有义务育内容的班、点~特别能遗漏小规模的民办
,二,学校基本
1、学校性质变更而学校标识码没有更的会造数不对应~应尽快向上
2、法人登记证号没有的
,三,班级信息表
班号和班级名称填~默认由
,四,学生基本
1、出生地除解释可按出生证明上的
2
的县级单位名。
2、监护人信息一填写法定第一监护人~监护人信二填写法定第监护~若是单亲且另一位是亡故~监护人信息二可填写第二监护人或其
3、户口所在地除解释外可按籍核发机填写~没有户口
4、学籍辅号是指已实行电学籍管的原学籍号码~
5、入学方式中进城务随迁女在城镇入学
6、现住址除解释指学生实际住址~
7、通信地址除解释外写学
8、是否留守儿童按“0”、“1”、“2”选填清楚~统计时时便于
9、“学位”是指公办学校平均每个学生的投成本。按政当义育阶段的学生在民办学就读时~政府应按学位价值补助该学
、无身份证学生在校读证明表系统上不
送县级教育行政部
2012年12月18日
3
贵州省建成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管理信息是推动教育事业改发展的强大动力。贵州教育要实现跨越发展,必须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近年来,我省解放思想破题,走教企作之路,破解资金难题,探索出一条加快教育信息建设步伐的路。2012年9月,我省在全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做交流发言,得到延东同志的肯定。今年,我省依托中央财政支持,已完全省教学点资全覆盖项目建及教师培训。下面,重点汇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系统的建与应用
一、学籍信管理系统开
2012年12月,教部明确我省为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试点省份,经过三个月艰苦努力,完成1.8万所学校,658万学信息入库,点工作如期完成。今年3月起,系统正运行。学籍系统建设和行半年来,初步现出一定成效,在教育管理上开发挥
一准确掌握了学生数据。多年,由于统计口径、人工填报等诸多原因,学生数据处于不太精确的状态,成为困扰教育发展问题之一。目前,学籍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我们准掌握学生据,对规划工和推动重点工作提供了靠依据,提高了教育管理的学化水平。例如, 目前贵州学、初中、高在读学生分别为3804274人、2051331、743242
二全面加强了控辍保学。控辍学是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工作的重要任务。过去的方法较为陈旧、落后。现在,我们依托学籍系统,开发控辍保学功能,要求学籍管理员定期操作。省市县四级均掌辍学学生情况,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为辍保学提供第一手资料,打坚实基础。截至今年7月,统计学学生1.32万人,劝复学5526人。时,系统还实现了对超龄和不足生的管
是及时掌握了学异动。新时期学生异动呈现数量大、时间长、区域广等特点,没有信息化手段难以实现动监管。我用学籍信息系统实现了对生异动状况的有效管。今年上半年省内学生异动总数
四明显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便了学生。传统的学籍管理工作十分繁琐,学生转学、升学程序杂。应用学籍系后,主要工作都通过系统来完成,简化工作流,现了生转学、升等学籍管理工作的信息,一方面大大提高了工效率,另一方面也为学生的学、升学提供了方便。随着这一系统应用的不断深化,我们将续探索
二、建设籍信息管理系
一是领导重视。我领导高度重视学籍系统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要抓好建设,经常过问建设作进展况。我省教育系统全力推进籍系统建设工作,从顶层设计、机构设置、人员配、经费落实等方面保障工顺
是部门协同。部协同至关重要,我们通过三方协同、五级联动推进学籍系建设工作。三方协同是教育司局负责协调,省教育厅基教部门信息中心负责整推进,系统开发公司负责技术保障。级联动是部、省、市、县、校共
三培养队伍。系统高效行,管理员是关键。我省重点培养两支队伍。一是学籍管理员队伍,通过省县校四级培训,培养了两万名学籍理员。是系管团队,通过有人员培养提高、校遴选借调使用、公司业协助支持等多种形式,立了一支精通技术、熟悉业务、作风过硬、服务周到的学系统
四是甘于奉献。我建设学籍系统面临软硬件条件不足等问题。无论条件艰苦,我们不畏艰难,于奉献,弘扬贵州教育精神,发“5+2”、“加黑”的作风,推动学籍系统建高效快速开展,涌现出许感
三、做好育管理信息化
教育管理信息化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精心做好育信息化工作顶层设计,整推进我省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快速优质发
一是编制管理系统规划。按照国家要求,结合贵州实际,认真好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划编制,积极建设数据集中、系统集成的用环境,努力实现各类教育数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科
二是建设省级数中心。按照教育部要求,建设省级数据中心,陆续部教育部开发、提供的学管理、教理、学校管理等信息系,支撑教育管理息系统运行,满足教育管理信化建设需求,服务教育事发
三强化数据与系统应用。系统基础数据库建成后,必须加强应用,才能发挥作用。我省将按照省市县校级应用的模式,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用熟、用活、用好育管理信系统,提高理的信息化水,完成数据动态更新,在育监管、教育规划与决策、育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对外公服务等工作中分发挥教基础数据的作用,用信息化的手段推动我省教事业又又快发
点建议:一是恳请中在教育信息化政策、项目、经费上多关心支持西部贫困贵州,助我省教育缩小与全国差距。二建议教育部快善学籍系功能,满足各省性化需求。三是建议育部抓紧开发中职学生学籍系统等管理统,并尽快下发使用,解决中职一薄
(责任编辑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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