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用 讯问记录 对违法行为人;
询问用 询问记录 对受害人和证人;
不用“笔录”字样
治安案件中询问笔录的方法步骤?
对嫌疑人的询问笔录:1、首先是向被询问人讲明被询问的理由,涉嫌什么,是口头传唤还是书面传唤?2、通知其家属方式?3、告知其权利义务?4、他的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家庭情况、前科?5、案件的主要内容,综合概括要点?6、补充问题?7、情况是否属实?(以上********)签字,年月日OK
治安案件询问笔录必须要二名人民警察吗
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
询问笔录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
它具有为办案人员提供侦查线索,使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情、搜集证据的作用。
讯问笔录和询问笔录虽然有共同之处,但是,二者有明显的区别: 一是含义不同; 二是记录内容不同,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询问笔 录主要记录证人、 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 三是问话对象不同,讯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询问笔录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适用; 四是适用范 围不同,讯问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询问笔录则可以适用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讯问笔录是在刑事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的刑事侦查手段,因此,制作讯问笔录一般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除非查明事实后撤案)。
不论是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只要没有成立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该笔录都只是调查资料,不会存档,如果案件成立,就要作为证据材料存档。
...
治安案件中,询问笔录作废,能推翻裁决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第三十四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笔录分两种一种是询问笔录,另一种是讯问笔录。
询问笔录主要是针对违法嫌疑人或证人、被害人等形成的笔录;讯问笔录只有对犯罪嫌疑人。
两种笔录都是由两个办案民警对犯罪嫌疑人(或证人、被害人等到)进行了问话,首先应出示警官证,介绍自己的身份,并向被询问人告知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或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然后对事情进行提问,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回答,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将事情全部情况记录在纸上,交由被询问或讯问人看是否与其讲的一致,如果被询问或讯问人没有异议,签上“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讲的相符”签名、按手印,然后由办案民警两人分别签字。
有亲戚曾经与人有纠纷,后来经过调节,派出所没有作出处罚。
但是现...
首先明确告诉你,报考公务员不受此影响,不必担心。
他并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甚至连行政处罚都算不上。
如果是移送到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卷宗会在法院档案库保存一般是50年。
而像你介绍的情况,卷宗估计在派出所里放上五六七八年就会销毁。
国家法律不会对如此细的问题作统一规定,具体细节的执行办法是当地政法机关制定,多为内部规定。
我所讲的年限是我的工作经验,具体个省市不会相差太多!
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有什么区别?
展开全部 讯问笔录和询问笔录的区别在于: 一是含义不同; 二是记录内容不同,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询问笔 录主要记录证人、 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 三是问话对象不同,讯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询问笔录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适用; 四是适用范围不同,讯问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询问笔录则可以适用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的直观判断非常简单,笔录纸第一页的首行就清楚地印有“询问笔录”或者“讯问笔录”的字样。
办案人员在制作笔录后会交给你过目审核并签字、按手印时你就可以看清区别了。
(前面一个问题我已经回答了两种笔录的性质区别)讯问笔录是对于已经立案的犯罪嫌疑人而使用的,在治安案件中,公安机关是绝对禁止使用“讯问笔录”,否则就是属于用刑事手段办理行政案件的违法行为。
不论是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只要没有成立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该笔录都只是调查资料,不会存档,如果案件成立,就要作为证据材料存档。
也就是说,是否对将来参军,录警以及考公务员影响,取决于案件是否成立。
拓展资料:询问笔录,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
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制作笔录。
讯问笔录是在刑事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的刑事侦查手段,因此,制作讯问笔录一般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除非查明事实后撤案)。
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
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于获取证据、全面分析研究案情、定罪量刑、总结办案经验、检查办案质量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询问笔录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展开全部 询问笔录是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执法的重要证据之一。
制作 询问笔录的最终目的是查清违法事实,为行政处罚的实施提供证据。
《行政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38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这就要求我们将笔录制作得有条有理,将违法行为的来龙去脉搞得一清二楚。
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询问笔录,其实质是能足以证明违法事实的客观存在。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询问笔录是证据中书证的一种,主要是对案件涉及人行为过程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了解并记录的书面证据。
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必须注意几点: 1、询问前充分准备: 询问前准备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违法事实展开询问。
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先开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拟出一个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前的准备主要分为案情准备、心理准备和物证准备。
案情准备即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必须要认真地了解已经掌握的情况和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这有利于在询问过程中有的放矢,突出重点。
心理准备就是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对这次询问的目的、询问运用的策略、方法及切入点,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制作笔录时围绕目的开展询问。
同时,对被询问人可能会发生的抵制询问、回避重要案情等情况要有所预见。
物证准备是指对案件已经掌握的物证(如已先行登记保存的货物、进出货票据等),应准备齐全,以便在询问时及时向涉案人出示,掌握询问主动权。
2、严格按程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作为行政处罚重要证据之一的询问笔录,也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所制作的笔录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进行询问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记录,一人或一人以上询问。
在询问开始前,行政执法人员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一般地讲,被询问人在不明办案人员身份和来意前,不会轻易如实告诉情况。
《行政处罚法》第37条:"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原告可以要求相关行政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办案人员的介绍、出示证件等过程记录在询问笔录上,经被询问人签字认可后,就不会再有什么异议了。
符合法定人数(不少于两人)、出示证件是这一部分的实质之所在。
在询问过程中,记录人员应对涉案人的回答据实记录,方言、土语也应按音记录并在后面用括号注明意思。
询问人员对涉案人的提问必须与案情相关,并不得采用威胁、引诱等方式套取涉案人的口供。
《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7条第(三)项规定:“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应充分尊重被询问人的权利,准许被询问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对与案件有关的内容,及时予以记录。
询问结束,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
如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有遗漏或差错,允许其补充或更正,更正处由被询问人加按手印。
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无误后,要在笔录每页签名和加按手印。
此外,笔录每一页都应由被询问人注明“笔录经本人核对,记录属实”。
当事人拒签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最后,与案件有关的在场人员都要签名,询问人、记录人要签署日期并签字,询问人与记录人不得相互代签。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治安案件可以用讯问笔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