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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证券业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
729日,中国证券业协自律协调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落实证券纷多元化解制试点作专题会议,全国34地方协会的自律协调委员会委员或主管调解工作协会领导出席会议,中证协共炎会、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局副长郑锋出席会议,分别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和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元化解机制试工作的知》,以下为《通知》,的出台背景落实进展情况并对推进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等提了具
与人员讨论了中证协落实证券纷多元解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就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下发《通知》后,地方协会的落实进展及遇的问进行了交流。天津市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出席
今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券监督管理员会联合召全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点工作推进,部署和推《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工作的知》落实工作。设立试点调解组织的目的主要是针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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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强、利益巨大、专业性强、需要及时稳市场预期等点,进行一系重要制度和机制创新。此次会议上明了31省、、自治区,含,入选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地区。八家单位入选全国券期货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调解组织,天津市证券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名
2014年10月31日,按照天津市部门下发《天津市推和创新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工作的施意见》,津证监局推津市证券业协会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第一家证券业纠纷人调解委会,为天津市证券行业纠纷调解机制与司法对接搭建
目天津市证券业协会正在按照高法、监会《通知》要求和中证协试点工作专题会议神,结合市证券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现状,在天证监局导下,研究和推进落实试点组织的相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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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管理多元化解机制与秩序建构
纠
陆益龙
, 2012-08-10 10:13:56 来源:《人文杂志》2011年6期
【内提要】 在快速转型过程中,中国基层社会纠纷正朝着多元化向演化。越来越的纠纷虽对社会秩序不构成直接影响,但个体选纠纷管理略则响纠纷过程进而影秩的构建。社会对纠纷的管理关键不在于寻求最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而是要提多元化解机,从而可以让个体选择优的纠纷管理策略,实现社会或集体的纠纷化解效率的优
【关键
在社会学的野里,纠纷是指社会动过程中出现的一致或不平衡的会关系。当们认为感受到自己的权利利益受到了该有的、不公的影响或侵害时,们与互动对象的关系就会处在纠纷过程之中。所以,在纳德和托德(W. Nadre & H. Todd)看来,纠其实是一种社会互动关系的演变程,一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抱怨阶段,即个人或团体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影响后就会产生各种抱怨;第二阶段是冲突阶段,也就是纠当事人之间成不一致的、相互矛盾观念和为,如双方争执、体对抗等;第阶段才纠纷阶段,矛盾双方将相互冲突的主张、要求诉诸到公共空间,也就是引入第三方力量来判和解
纠纷管理(dispute management)不同于社会对纠纷的管
disputes),而是指行动者在
何式来理与他人的不均关系,究是“忍忍算了”,还是“牙还牙”,或者是“法院”讨个说法等。虽纠纷管理属于行动者的行为选择范畴,但考察和研究当事人纠纷管理也有助于社对纠纷的管理,因为纷者择何种策略解决纠纷受他们周围社会结构特征的影响。[2] 了解和把握纠纷参与者选择解决纠策略的规律,于社会成更加合理的化解机,更好地去管纠纷,更有效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关系走向和谐具重
针对纠纷管理与社会秩序建构关系,本所要探讨问题是:中国社会的变迁与转型给纠纷的化带来了的影响,面对多元化的纠纷,纠纷参与者如何选纠纷管策略以及这些策略选择又会对社会秩序产生何种
一、纠纷的演化及多元化趋势
从静态层面看,纠纷是一种态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两种不一致的、相互矛力量之间对抗与争执的互动关系,这种关系会从人际互动空间进入到公共
就纠关系的结构特征而言,纠纷包含了这几个基本要素:首先,纠纷是在体社会互动过程中产生的,即纠纷是具体实践关。在个意义上,纠纷会矛盾有所不同,诸如阶级、阶层矛盾,主要是由更为抽象的或宏观社会结构决定的关系,而纠纷则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某种感受、认
第二,纠纷常缘起于某种事。纠纷的形成和某个事件密切相关,事件中必然因素和偶然因素共同作用。如,一起医患纠纷的产生总是会和某种
件关,在事件中,医患之间关系的特性就包含引起纠纷的然性因素,而特定医生与特定患之间互动则含了纠纷偶因素。纠纷的这一结构特征反映了纠纷的成因是多元杂的,有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又有建构性或实践偶然性因素
第,纠纷关系总含纠纷提起人与侵权人,进入律系统的纠纷就是“告”与“被告”的关。作为一种非均的关系,纠是在正常社会关系或秩平衡被打破的况下形成的。均衡关不是自动失去均衡,由当事人或行动者主动打破的。当社会成员或行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的不公正对待的时候,就能作各种反应,由此也就引起纠关系。所以,纠关系的提起人或原告常常是自认为的利益受者,相应被告也就被认为是侵权者。在纠纷形成过程中,纠纷当事人之间既存在确实的互动行为,如身体的、精神的和财产的侵害与被侵害关系,同时也包含当事人的主观认识和判。在有些情况下,即便行动者间发生了相互影响行为,在公场所不慎被他人所,或在织里享受和人不同的资待遇等,但是,如果个人并没有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那么他们也就不会作出抗争性行为,这样均衡关系仍不会被破,纠纷
纷当人之间关系的结构特征表明,纠纷不仅仅是客观的,而且与双方的主观识也密切相关。这点与布莱克(D. Black)关于法律的文化命题常相似,该题提出,“指向较少文化时,法的变化与文化距离成正比”。[3] 其含义可理解为文化价值观的一致性程度越高,容度越高的文化,发生纷的可能性越小,人运用法律频率就会越低,相反,人们运用法律解决纠纷的况
最,纠纷关通常会从人际系演化为公关系。纠纷最初是在人际之形成的,也是纠纷双之间关系的失衡。纠纷方并不一定是个体,纠纷当事人(disputants)一有三种类型:(1)个人个人,(2)个人与组,(3)组织与组织。[4] 无论纠纷当事人是个体还是组织,纠纷都是在两种力量之间发生的矛盾或冲突。并不是所有的纠关系仅留在人际或双方之间,较多的纠纷常会进入公共空间,也就是要第三方力量的介入来恢复这失衡
正因纠纷的公共性特征,所以纠纷所影响不仅仅是纠双方的关系,而也会影响到社会关系。进入公共空间的纷,既纠纷之间不均衡关的级,同时也使相应的公共空间里的社会关系发生变化,因为纠纷过的延续要各种第三方力量的介入,从而使得原本平静的社会关系变得复杂和
从动角度来看,既然纠纷属于一种非衡的社会关,那么社会中纠纷也就会随着结构的变迁而发生演。社会结构归到底是各种会系的组合而形成的,社会成员之间总要以各种方式联系起来从构成社,那些联系方式实际就是在生存、生产和生活实践中产生的互
社会的发展与变迁状况,反映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基本情况。社会生和生式决定着人们的行动内容、方式及范。进而也影响着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基本
在传村落社会里,以家户为基础的小农生与生活方式,定着村落里社关系以家庭内部关系、邻里关系、家族系以及与村和方的关系为主。会关系的基本形式也就决定了纠纷的基本形式,所以,传统社会的纷形式主就是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家族纠纷以及外部纠纷等。互动关系是纠
提件,在相对封闭的传统社会结构,人们交互动的范围其有限,而在熟人社会中的互动关系又相单一,且人之间的情感和价值的一致性程度相对较高。所以,统社会仅纠纷发生频率较低,而且处理纠纷的方式也较为
然在已经发生大变迁的现代社会,特别是入快速转型的当社会,由于社会分工深化和拓展,会关系发了根本转变。随着职分越来越多,与人之间的社会系类型、关系性质也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不同职业人群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不同职业群体通过分与合构成了现代的城市社会,中社会关系已传统社会的熟人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以陌生人系为主的城市社会,社会互动是以职业活动和市场交易活动为基础的,并不需要以情感和价值一致性为基础。在社会交往互动中,纠纷的敏感性自然大大提,人们更易于陌生人的行看作是对自己益的威胁,或说人们对陌生人行的宽度要比对人的低。因此,随着现社会人际交往范围的扩大、交往频率的提高、交往活动的增多,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在提高,而纠纷也
此外,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纠的规模、形式和性质都会有相应的演化。一情况下,着社会结构的转型,社会关系也将趋于复和多,那么社会中纠纷也将呈现出多元化的
纷多化的特征不仅表现在数量或规模上,也就是,在社会经济体和结构发生转型的程中,纠纷一般也会随之增多,因为在新旧体制变过程中,种利关系出现不一致和盾可能性增大。纠纷多元化还会表现在纠纷的内容及性质多元之上,随着现代社会构走向复杂元,行动主体及其相互关也变得复杂多元,因而在这些复杂关系间产生的纠纷也于
纠容的元化主要指人们此纷争的象或内容越来越多元化。纷内容多元化的成因于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职业越来越多元化,交往和行动内容也走向多元化,由此也会产生多元的纠纷。例如在当今信息时代,子务和网络购物已越来越流行,已有越来越多的人会参与其中,人们在享受电子商务带来的便利的同,自然也会因此产生种各样的纠纷,很显,这些纠纷与统的买卖纠纷就有了较大不同,它们具有明显的现代会
纷性质多元化是指纠当事人之间系的性质具有多种类、多种征。传统熟社会的纷通常是在熟人之间的交互动发生的摩擦和冲突,熟人关系的类型相对较少。而在复杂的、开放的现代社,人际往远远地超越熟人范围,个人能会与各种个人或组织发生联系。尤其在当今的网络社会,人们的交往互动又超越了面对面的、实在的互动,出现了网络匿名、虚拟社会互动。因此,个人仅与非熟人陌生人之间发生纠纷的机会大大增加,而且还可能与虚拟象发
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国在经历快速型的过程中,社会中的纠纷又发生了哪些化呢,的纠纷情况呈现出何种特征呢,表1的据从个角度反映了中国社会的纠纷形势及演
表1据显示的从2005年至2009年中国会纠纷演化的要形势。先,就院接收到的纠来看,婚继承、权属与侵权、合同和政四大类型的纠纷在2009年总共达到592万件,比2005年的447.6万件增长了32.3,,年均增长8.1,,与GDP的年增速较为接近。如果再加上民间调解的纠纷579.7万件和劳动争议纠纷68.4万件,那么2009年的纠规模就大超过1000万件。这一据明,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中,中国社会的纷特别是进入司法系统里的纠纷呈现出明显增多的趋势,而且增长速度
各种类纠纷的演化形势来,最为突出、也是增长度最快的纷就是动纠纷。2009年的动纠纷是2005年的一倍多,增长达到118.1,,年均增长速度为29.5,,远远超过济增长速度(见1)。很然,劳动纠纷的增多及增之快与中国经济的市场转型有着密切关系。经济结构的变迁与转型,无疑也带来劳动关系的多元化和复杂化,从而也引发多种多样的劳动争或纠件。在劳动争议中,最多就是劳动报酬面的争议。这类的争议或纠纷与市场中多元化的用工制度和用工式是
图12005,2009年各种纠纷的增长速度
合同纠纷的增长速度也较快,均增速达9.8,。合同纠纷主要属于商事纠纷,是经济实或法人之契约而发生的冲突和争执。合同纠纷的增多主与经济动主体以及经济活动内容和范围扩大有着密切
外,其它类型的纠纷如婚姻继承纠纷、权属侵权方面纠纷、政纠纷和各种民纠纷虽然增长速度较之劳动争议及合同纠低,但各纠纷有不同程度的增。便是相对较为传统的婚姻家庭及继承方面的纠纷,每年也以5.4,的度增长。从些数据来看,中国社会在快速变迁和转型时期,矛盾纠纷也出现快速增的
纠纷在数量增多的同时,实际上包含了纠的内容、式及性质向多元化方向的演化。各类纠纷之以快速增,在较大程度上是取决于人们的行动范围、内容、形及特征都随着社会变迁而趋于多元。各种各样的新型行动
动系、场
便是传的婚姻家庭及继承纷,伴随其量的增多,有多元化化的趋。在婚姻家庭纷多发的程中,实际包含了现代婚家庭观念变迁带来的不一致和价值冲突。当一种新的婚姻家庭的价值观出现时,或多或会与以往观念所支配的社会行为及序产一定矛盾和冲突。如现代婚姻家庭观念中的个体主义价值观念的流行,将带来婚姻家庭中的个体对不满婚姻的容忍度同程度地降低,随个体忍的降低,发生矛盾纠纷的能性则大大提。所以,现代社会的婚姻家庭纠纷不仅在增多,而且也具有多元形态
纷的多元趋势与社会的开放性和代性有着密切关系。在社会来越走向开的过程中,社会交往互动的围越来越广、互动的形式越越多样、互动内越来越新颖,由此也就形成多元复杂的社会互动关系,其中部分互动关系的失衡或出矛盾纠纷也是不可免的。社会现代性程度的提高,也伴随着越越多新个人权利(new rights)被“创造”出来,人们在主张这些“新权利”时,自然也会产生更多的纠纷争执,并将多地运用司系统来解决争执。[5] 所,纷的演化和多元特征可以说社会变的一个组部分,多样的纠纷是多元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这一点从经验调查的结果中
表2根据2005年中国综社会调查(2005CGSS)所作的述性统计分析结果,据显示有11.1,人在过去四年中曾与他人或机构发生纠纷,其中有9.7,人与其他个人纠纷,2.6,的人与机构发生纠。2006年的调查结果与此基本一致,11.7,的农村居民报告在过去5年内遭遇过纠纷。[7] 由此表明,实社会的纠纷虽是常见的、化的,但仍只是构成社会生活的一小部分,可以说是社会常态中的均
二、纠纷管理与秩序建构的关系
纠纷问题是与社会秩序有着密切系的问题,我们探讨纷及其管理或化解问题,其真正的意义也于通过对纠理的考察来理解秩序是如何建构起来的。那么秩问题的质究竟是什么呢,纠纷与秩序之间究竟存在何种联
在一些法理者看来,“社会
的层困惑,正如方法问题来于想知道样研究社会生活的困境一样。”对社会秩序问的理解,直有两种思想传统的争议,一种是工具主义个人
工具义或个人利益论强调社会秩序的基础个人利益和个目的。社会成员于对自身利益的优先考虑,从而理性地择有组织群体活,而要维持体活的秩序,就必须设置各种各样的规则来保护个人利益。所以,社会序实质就运用规则或制度的工具来制约群体生活的关系,以达到保护个人利
法性共识理论的基观念是,社会秩序的形成主要是以集成员对合法规范的服或共同价值为基础。就是说,在一个社会里,正是因为其成员从主观意愿上服或遵从一定社会规或价值,从而在行为能采较为一致的或协调的行动,由此构成了协调稳定的社会秩序。所以,法律秩序的形成,并不取于法律在社会活中的具性作用,而是取决社会成员对律规则的认同和服从程度,即社会就法律规则达成共
种序观的争论之所以延续,是因为这种争议可能有最终的定,因为他们之间实并不存在相互排斥、非此即彼的逻辑关系。实社会中,人们可能因为维护个利而遵守集体的规则,也可能是出于对规则的认同而自觉遵守。所以,人们为组织、有秩的生活而达成的协调一致,不是靠唯一力量或因素支撑的,而是靠多种力量维
在微观层面上,纠纷首先表为两个行动主体之间关系的失衡,衡状态包括客观的、实在的相互影响部,也包含主观上的认知和态度。对于纠
者,纠纷的生意味着个体秩的中断。因为论是个人还组织,无论受影者还是施加影响,一旦与人发生纠纷时,都会面临如对待自己的利益、如何对待社会规则或价值等问题。所以,纠纷首先影响是个体正常秩序。相对于社会序来说,个体间的纠纷是其的构部分,宏观的或总体的秩序中,总有协调一致的关系,也有冲突不一致的关系。个体间的纠纷及个体秩序的暂失衡,并一定带来社会秩序的坏。当个体间秩序的社会影响面到一定程度,就是个体纠纷危及社会秩序的两种基础时,小的纠纷就会造成对社秩序
个体纠纷影响和危及社会秩序基础两个重要标准:一是纠纷是否涉及和影响到体或群大多数人的个人利益;二是纠纷过程是否响和及集体或群体成员所认同的基本规则和
一个群体一定社会范围内,果一起纠纷影响范围仅仅双方当事之间,群体中的其他利益并不构成威胁,与此同时,在纠纷程中,纠纷双方的行为选择也不构成对共同体公认的基本行为准则或惯例形颠覆性威胁,在种情况下,纠纷对公共秩序的负面影响是有的。反之,当群体中的纠纷越来越多,或越来越多的人涉入纠纷之中,较多的人的个人利益必然受到不同程度的响,或者,便是个体间的简单纷,纠纷的起因及过程会对集体员所认同和遵守重要行为准则或价值构成巨大挑战,那么这种纠纷也会对社会秩序生较
纠纷与社会秩序的关系,实际上及个体层的纠纷管与社会层面的纠纷管理之间的关系,这两既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一方面,个人采取的纠纷管理策略会响纠纷程的演化。如果纠纷当事者通过自我管理,立即平
纠,或者让纠止于双方之间,那纠纷过程就会延伸至公共域,这样会也就需采取管理措施。相反,如个体间纠纷越来越激烈,影面越来越广,那么,集体的力量就必须介入,对纠纷加以管理,以使纠纷得解决或化解。另方面,在会生活中,社会所提供的纠化解机或对纠纷的管理机制,也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纠纷者选择纠纷管理策略。从理性选择的角度看,个体选择何种策略决纠纷,定会出于对自身利益大化虑。但是,社会给纠纷者提的选择集则决定们的选择范围。所以,纠纷者所选择的纠纷管理策略是以社会与文环境
从纠纷者角度看,可以选的纠纷管理策略主要分为三种类:一息事宁人,忍忍算了;二是双方行解决;三是引入第三方力量来解
第种类型的纷管理策略属于自我解策略,也就是纷者遇到问题或公待遇时,过自我节心态,采取容忍宽容的策略,中止双方进一的矛盾和争执。选自我化解纠纷策略的人在现实社会中有较高的比例,根据2005CGSS调查结果,28.5,的人在理与其他个人纷时采取这种策略,其中女性要男性高2.3个百分点,即女性更倾向于选择自我化解策略来管理与他人的纠纷。28.9,的人在遇到与政府或机构的纠纷时,选择自我解策略,其男性比女性高7.1个分点,明对待不同性质纷时,男性和性的纠管理策略选
从一般意义上看,纠纷者选择自化解策略要会考虑这几个因素:第一,纠纷对个人利益影响相较小。第二,择其它方式解决纠纷的成本很高,或难度很大。第,进一争执的其它负面影响较大。第四,与对方的关系较
当,所有这些考虑都会到纠纷者主体性特征的影响,个人否选择自我化解策略,与主
第二纠纷管理策略属于双方共同解决纠纷方式。纠纷双在出现麻烦和纷争之后,采取自行解决或私了的策略,而可以纠纷于两者之间。行决的方式通常有两种情形: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寻求摆平事件的解方案并最达成一致;二是单方面采取以牙还牙来摆平关系,对方也基本认可这
现实中,纷双方选择自行解决纷策略的人前仍占较高比例。2005CGSS查结果显示,有35.8,的在与其他个人发生纠纷时,选私了方式来处理纠纷,而在与政府或机构发生纠纷时,仅有8.6,的人选择自解决方式。[11] 从理论讲,纠纷者选择自行解决策略理由主包括:一、纠纷关系较为简单,如明显的侵害与受损关系,且影响或受损情况较为容易衡量,双方容易就平衡关系达成议。二、纠双方都认为私了方式最好解方法。三、纠者不希望纠的影延伸至双方外,而希望争议问题就此结束。四、纠纷者对其它纠纷解决机制的不够解或
三种纠纷理策略是纠纷中的方当事人将纠关系推向公共域并寻求第方力量解决纠纷的方式,所以这一略也可称之为第三方解决方式。当第三方力量介入纠纷解决之中后,通常解决或化解纠纷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解,在调解中,三方力量主扮演纠纷调停人、中间协商者解决案提出者以及公证人等角色。二是裁定,裁定一般是由具有一定权威的机构或个人作出的裁决,如劳动和贸易仲裁机构劳动和贸易纷而作出的仲裁,村村干邻里纠纷作出裁决等。三是决,决是较为式的处理纠纷的决议,一般带有一定强制性特征,如法院对纠纷作出的后判
在方解决式中,第三方以是个人,可以是机构或组织,但无论组织还是个,第三方般都具有中立性和公认威性的特征。中立性是实现关系均衡的基本前提,纠纷实际是纷申诉者认为己与对方利益关系出现了不均衡,因要解决纠纷其实就是让两者之间关系恢复平衡,要达到平衡首先必须有一个中立的支点。权威性代表第三力量的预期效力,纠纷者择第三方来处理纠纷,就是预期第三所提出的解决方案能够得到执行,能够对平衡双方关系正发
纠纷选择第三方解决式,主要会受这样几个因素影响:首,纠纷类型和性质影响人的选,对那些复杂的、以自行解决的纠纷,经济及合同纠以及新权益主张之类的纠纷,常需要有权威第方面解释和裁决。其次,纷者对公正的态和渴求度。人们在寻求第三方解决纠纷时,不仅仅为了保护个人利益,而且也为了获得公正的价值,也就是人常说的“讨个说法”。再次,纷者的力差别。在纠纷过程中,如果纠纷损者处于弱势,而侵者处于强势,力量悬殊较大,纷中的受损者会倾向寻求第三方量支持。最后,纠纷者的社会经济特征。由于纠纷者在用第三方力量来处理纠纷问题时,必须要花一定的社会资源。所以,那些拥有社会资本如关系资源、人力资本和经济资越多的人,比拥有这些本少者更倾向于选择通第三方力量来决纠纷。一些经验研显示,在中农村,有较多的纠纷者寻政正义统来解决纠纷,些人之所将纠纷诉诸行政机关处理,与他们认识行政机关的某些干部是分不开的。也就是说,那些爬到纠纷宝塔顶端的纠纷者,大多是拥有更多的与行政有联系的关
个人选择纠
构会秩的重要构成。个人所选的纠纷解决式,关系到纷解决和化解效率,以及纠纷过程。如果个人所选择纠纷管策略,能有效地化解的纠纷和矛盾,那么,纠纷就不会对集体的秩序产生消极影响。这个意义说,纠纷并不是秩序的威胁,真正威胁秩序的是纠纷得不到有效
那,如何让纠者能够选择有效的纠纷管策略呢,这一问题然是个人的行动策略择问题,但实也涉及一社会管理纠纷问题的,因为个人的动选择离不开社提供的选择集。所,社会的文化观念、制度安排及纠纷化解机制都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纠纷当人的行动选择。如一些验研显示,在日本机动车事纠纷中,采取自解决而非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人占相当的比例,而且纠纷化解效率也相当高。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日本有较为严密的、合理的机动车事故保险制度安排,以及日本社会具有非好讼文化传统。因交通事而发生纠纷的,以按照保条例的规定自行理纠纷,使纷化解的成本和效都大提高。[14] 由看来,社会提合理、有效的纠纷化解途径和机制,创造和为贵的文化氛围,对于纠纷者选择高效的纠纷管策略具有
三、
一个社或集体中,其实并存在最合理最有效的单一纷解决方,因任何社会或集都存在整的异质性问题,即便某种解方式对某个人或某种纠纷是最有效的,但对其他人或其它纠纷可能就不适宜,所以任何一的纠纷决方式其合理性和有效性都相对而非绝对。就总体效率来说,如果每个个体能够选择了最有效、最合理的纠纷解决方式,那么,总体效率就能达到最大。既然不存在绝对最纠解决方式,社会或集体如能让个体选择最方式呢,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显然不在于寻求和发展某种最优解
供围更广的选择集,也就是提供多的纠纷化解机制。因为从多元的化解机中,个择到最优的解决方式的可能性大大提,从使社会化解纠纷的总体效率也会大大
所谓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是指社通过文化设和制度建,营造多种化解人际矛盾或纠纷的有利环,创建多种和解决纠纷的制度、组织或机构及其它社会力量,社会生中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或纠纷提供多种化解渠道和
在法学中,多元纠纷化机制常被理解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即“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意指代诉讼或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15] 由此看,社会学意义上的多元纠纷解机制与法学的元纠纷解机有着本质区别。法学中的“ADR”有三个鲜明特征:一是它是现代西方社会语境下的一个术语,因为纠纷化解的本质而言,司法诉讼解纠纷的式只是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才出现,而把社会中原本就有纠纷化解方式视为诉讼的代,然是从现代西方社会本出发的。二它带浓厚的法律中心主义色彩。把其它纠纷化解途径统统视诉讼的替代方式,这是站在法律中心主义角度提出的观念。三是它具有工具主义向。ADR强调对纠纷的解决和对正义的求,而不是注重对纠纷的化对秩序的恢复。纠纷解与纠纷化解机不同,纠纷解决强调的是纠纷双方的为作正义的判定,即判定纠事中谁的为有什么不正当处,以及不正当行为应承担什样的责任。社会学意义上的纠纷化解机制,主要强调通过综合性策略,使纠纷主体化解各自所认为的和所感受的冤屈与不公,以达到双方盾恢
多元纠纷化
化机制,那么其中也包含了各种法律途径化解纷的方式,如前调解、法庭解及诉讼判决等,法律的纠纷解决方式与它方式样,是唯一和最优的是必要的。对于一个社会共同体而言,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实质是一种会调适系,它通过多种调节手段来促使不同的社会关系实现均衡,其特征主要
首,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具有系统性。系统性特征指纠纷化解制根据社会系统发展的需要,形成种相互配套、互补充和相调的纠纷调解和解决手段及途径。作为一种调适系统,多纠纷解决制不完全是内生的,而需要在社会与文化建设中形成和不
次,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具有主体性。所谓主体性,主要指行动者的动性及实践创造。在社会矛盾或纠纷的化解过程中,社会的多化解机制依靠社的力量,但这一制不完全是封闭的结构,而是包含行动者在纠纷管理和社会管理实践中的主体动性及创新。人们在现实中究竟如何好地化解矛盾和纠纷,与他们的主体性及实践创造是不
后,元纠纷化解机制具有综合性。综合性的特征反映是,社会在对纠纷行管理的过程中,不依赖某种单一的纠纷解决手段或纠纷化解模式,而是据纠纷过的实际要,综合运用多种略、员多种力量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例如,即便在运用司法程序解决纠纷时,不必于正式程序的制,分发挥道德的、社的、行政的量和手段,促使矛盾纠纷得以更加有效地、更功地
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之所以是会高效地管理矛盾纠纷的重要基础,是因为一机制的两个重要功能对于促进会和谐及秩序构建具有重要意义。多元
解在社中有两个较为突出的功能:一是调适功能;二是解功能。多元纠化解机制通过其多样、弹性的措施和手段,可以调和多种多样的不均衡会关系,为会系统和谐稳定运行奠定础。此外,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注重的是对矛盾或纠纷症结的化解,而不是仅仅解决问题。只从根本上化解纷的结,才能真正消除盾纠纷对会秩序构成威胁的潜在风险,构建起真正和谐定的
四、总结和讨论
论从理论还是从现实经验角度,我们都能看中国社会正经着快速的变迁与型,伴随社会转型,基层社会的矛盾纠纷呈现多元化演化趋。纠纷多元化仅现为数量上的增多,而且也体现在类型及性质的多样化之上。纠纷的多元演化趋势虽对社会秩序不构成直接威胁,但纠纷过程及其化解情况则会影响到社会秩的
纠纷行动者包括个体和机构之间的社会互关系的失衡,行动者选择何种略来管理纠纷,将影响纠纷过程及其社秩序。纠纷演化影响到越越的集体成员的个人利益,或者纠纷的参与者所选择的行动策略与集成员认同基本价值原则越来越背离时,纠纷对社会或集体秩序的威胁也就越
然选什么样的策略来化解矛盾纠纷首先是由行动者身作出的,但是,行动者的选择受到社或集体的纠纷管理机制的影响,社会文化环境及制安排为行者的选提供了选择集。对社或集体而言,其实不存在最具效率、最为合理的单一纠纷解决方式,一个社会要有地管理多种纠,关在于能够提供多元的纠纷化解机制,以便让不同的行动者根据不同的纠纷选最
化途径和方法。所以,社会建设中,构建起多元矛纠纷解机制,对有效化解社会
多元纷化解机制不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方或ADR,是包括法律途和方式在内的、由多种制度安排和社会量构成综性社会调适系。元纠纷化解机制最为突出的两个社会功能就是调适功能和化解能,这两功能对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症结、促进秩序协调稳定起着重
个社会何能构建起有效的纠多元化解机制,这是一个重但又复杂开放的题。纠纷多元化机制并非种理想型的模式,没有固定的构,而是要在对纠纷的管理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创新,不断地增强社会化矛盾的力量,不地提高矛盾纷化解效率。要实现这些目,可能两种非常重要的途径:一是社会建设,二是文化建设。通过社会建设,努力创新制度,创建新主体,创造新机制,更多的主体社会力量参与到纠管理中,形成社会合力,有效化解矛纠纷。通过文化设,树立“和为贵”的价值观及社会氛围,充分发挥主体在化解矛盾纷中
注释:
? Nadre, W. & H., Todd eds., The Disputing Process.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8,
pp. 1-40.
? Merry, S. E.,“Going to Court: Strategies of Dispute Management in an Ameri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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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敏、陆益龙:《法意识、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的选择——基于2005CGSS的法社会学分析》,《江苏社会科学》2011年第3
? 陆益龙、杨敏:《系网络对乡村纠纷过程的影响——基2006CGSS的法社会学究》,《学海》2010年第3
? ,美,昂格尔(R. Unger):《现代社会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译林出社,2001年,第22,23
? 杨敏、陆益龙:《法意识、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的选择——基于2005CGSS的法社会学分析》,《江苏社会科学》2011年第3
? 陆益龙:《纷解决的法社会学研究:问
(11) 陆益龙:《纠纷解决的法社会学
(12) Vago, S., Law and Society, Prentice-Hall Inc., 2000, pp. 269-273.
(13) Michelson, E.,“Climbing the Dispute Pagoda: Grievance and Appeals to the Official Justice System in Rural China,”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 72, 2007, pp. 459-485.
(14) Tanase Takao,“The Management of Disputes: Automobile Accident Compensation in Japan,”in R. L. Abel ed., The Law and Society Reader,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95, pp. 58-82.
(15) 参范愉主编:《多元纠
(作者单
责任编辑:晓雅
城市社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
城
摘:目前,国城市社会正处转型期,利格局调整的影响 导以社区单位的城市纷呈现出发、 复杂、 冲突性强特点。 各种隐性纠纷也逐渐显现,多发性增加,主体由个体向群扩散 , 如不及时将纷予以化解,局部问题有可引发社会全局问 题,严重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立足实践 , 从研究国内已有的 多种探索性化解机入手,探讨如何根我国城社区现状,最大 限度利用我国现有
中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编
一、社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概念
“化解”与“单一化解”相对应,对唯一的、有的解决 机制言,是适多种多的方式解决问题一种机制,“多种 多样” 究竟包括哪解决机制, 与单一化解有何不同, 有两种通说:其一认为,此多元化解分为式的诉讼方式和正式诉讼的式, 既包括公力解决方式也括私解决方式;其二认为,此多元化解 方式指的是除了诉讼之外的其他所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的总称,类 似于美国 adr 的纠纷决模式。范渝教授对元化纷决机制的 定是指在一个会中种多样的纠解决方式——既包括诉讼 方式也包括非诉讼方式——其特定的功能相协调
城市社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究
城
要,前,我国城市社正处于转期,利益格局调整的影响致以社区为单位的城纠纷呈现出频发、复杂、冲突性强等特点。各种隐性纠纷也逐渐显现,多发性增加,体由个体向体扩散,果不及时将纠纷予以解,部问题就有可能引发社会全局问题,严重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立足实践,从研究国内已有的种探索性化解制入手,探讨如何根据我国城社区现状,最限度地利用我国现有纠纷解决资源,达到纠纷解决的益
关键词,社区,纠纷,化解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编
一、社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概念
“多化解”与“单一化解”相对应,针对唯一的、独有解决机制而言,是用多种多样的方式解问题的一种机制,而“多种多样”究竟包括哪些解决机,与单一解有何同,有两种通说,其认,此多元化解分为正式的诉讼方式和非正式诉讼的方式,既包括公力解决方式也包括私力解方式,其二认,此元化解方式指的是了诉讼之外
1
决式。范渝教授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定义是指在个社会中多种样的纠纷解决方式——既包括诉讼式也包括非讼方式——特的功能相互协调而共存于社会之中,由此构成了一种程序系,可以足社会各种主体之间多种需求,这个体系是一个动态的调
笔者将本文的“城市社区纠多元化解制”定义——在城市中基于某一特定地域,具有共的社区认和归属感而结合在一起的公民,运用诉讼和非诉的多元方式解决社区纠纷,以达到城市社区秩序安定的
二、我国社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评析
我较之国外,理论实务界对于多元化机制完善的重也放在非诉制,即社会救济制度的构建上,在该理念指导下,现有社会救济模式多样,各地区根据自身状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断出陈新,社救济呈现出多元化的模式和特点,本文现以五类事例为代表对其归
1.在社区内推行多级调解机构
福省厦门市思明区振兴居委会内有级调解机构,中两个为社自建的督查委员会和道德裁定委员会,另外一为社居委会的调解。社会风尚督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督查社区里破坏公物、践草坪、家内部暴力以及第三者干扰家庭和谐等违法道德的现象,一旦发
2
件,则通道德裁定委员会,由道德裁定委员进行评论并终作出判定,后,居委会的调解小组将根据判定结果解。社自建这两个委员会由社区内离退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组成,由居委会提出选名单,民选举组成,居委会的调解小组则由管片民警、居委会专委等成
这种解决模式可以归纳为,根据区情况自委员会与居会协调工作,共同解决纠纷。这由居民自建委员会更能居民心声,反映真实情况,对社区居民的深入了解使得出的判也较能符合实际,为居委会调解工作起到了事半功倍
2.设专职人员予以调解纠纷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为了进步深入解社区民事纷,产生了67位专职调解员,人称“和佬”,这职调解员免费为社区内的居民调解纠纷多达几千,其调结果得到当地司法部门的认可,具有民事合同的
这种解决模式可以归纳为,选聘职人员调解纠纷,对调解协议赋予法律效力。职调解往往经验丰富,从事工作更为得心应手。且分明确的做法,也方便了社区内其他工作的
3.成立职能部门专管疑难纠纷
四川省
3
仅限“调解”这一单一的工作内,而将调涉及的相关项一并解决。在社区内成立了司法调解导站和行政指导联络点,街道内设社区调解室,对社区内的民进行律宣传和咨询,帮助当事人选择合适的方式化解
对于上述工作人员解决不的难题,管理员带回工作站,先由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初步,必要时邀请司法调解指导站的法官、行政解指导络员以及驻社区的法律工作者进行共同分析
这种模式可以归纳为,一般的纷由调解人进行调解,疑难问题由专设的机构处理。这样的设置分明确,将简事件简单处理,复杂的问题研究处理,认真对待社纠纷,且引进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更为切合实际地解决居
4.设立专职机构聘请律师解决纠纷
北京市朝阳区京地区17个社区成立司
这模式可以归纳为,由专业的律师参到社区纠纷调解,专业水提供居民信服的意见。这种模式虽然效很好,但是一定地域和人限制,中国的律师分布很不平衡,在类似北京这样的城市,社区请律师实际可行的,但是一些偏远的地方律师缺少,此种模式虽好却难
5.依托公权力开展社会救济
4
北石山法院自2011年11月起开展了“人民解暨法律帮助进案庭”工作,在项工作中,石景山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置“法律助专席”,由北工业大学法律系教以及学生为前来法院欲起诉的当事人和周围社区的居民提供法律帮助,通过这方式,有纠纷得以调解的方式解,减少了法院的诉讼案件数量,为和谐社区的建立作了
这种模式可以归纳为由国家权机关组织社力量依托权力,为社区的居民提供法律帮。这样的式由于公权作用,更具有说服力,为一些因情绪激动而到法院起的居民供详细的帮助,若不能达成调解,可立即向法院提
三、
我国1999年起确定了将26个城市的社区作为建设实验区,开始了城社区自治的探索,将区纠纷的解决着眼于强调对社区居民的动员,即积极动地动员社居民参到纠纷的解决中,因政过多地包揽而导致纠纷解决速度低下、效率不高,从而导致纠纷扩大,不利于社区的良性展。将政府力逐步向社会转移,依托委会等社组织构建纠纷解决模式,进行社区资源的秩序调和
1.纠纷多发,新型纠纷不断涌现
随着
5
成,社区管理渐成规模,但是一正处于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或者大城中随着市扩展而新成为城区的社区建设则对滞后,有一些甚至是由村委直接转化
除传统的民事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着社会政治经迅速发展,2012年来一些复杂新型纠纷不断涌现,如因物业理发生的业主维纠、因房屋拆迁而导致的补偿款项纠纷等,这些纠纷的发生不同于统的纠纷型,其解决方式必须考虑具体情况,不能简单地用传统的方式一
这些纠纷的处理往往需要对纠纷着清楚的认识,这些纠纷涉及的领域又各不同,纠纷处理人员不能及时掌握社会发展动,学新的知识,则会因纠纷的专业性而束手
2.救济途径多元却不彻底
现代城市社区的居民法制意识较,有着一的惧讼心理,一旦遭遇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行协商解决,可以在第三入的情形下调解解决,也可以积极地主动地寻求各种方予以救和保护,比如倾向于向一些公权机关——派出所等寻
借助派出所这样有强制快速处能力的公权机关一定的帮助从而快速解纠纷的,将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加以融合,实践中虽然可以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但
6
纷种类较少,这种公权附带私权决的方式带有浓厚的强制色彩,达成调解虽是在第三方公权的参与下,但都是事人双方协商的结果,缺乏法律效力的
3.行
随公民对法院居中裁判权力的信赖,法院的地位逐增强,在调解区纠纷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一方增强了院的威性,另一面导致涌入法院的纠纷数量递增。现代城市社区多元化解机制的健全,使社区终结纠纷的功能日渐弱化,也致使法院承担的纠纷数量逐
但受人员配置、司性质等因素的影响,法院无全部担化解纠纷、安抚社会的重
四、完善城市社区多元化解机制对策
些年,我国党中央本着服务民生、维护稳定大、促进社会谐发展的宗旨,陆续出台了《关于建社会主义和社会的决定》一系列的文件,其中强调“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
1.统筹资源配置
发挥法院机关遍布城市社区、居民联系紧密的特点,设置城市社区法的联络,在每个联络点根据社区规模等实际情,选派一定数量的法官和工作人员。每周
7
进社区的联络点,深入解社区动态,体察民情,关民意,对于产生的纠纷及时调解,
2.创新解决机制
结合国、域外以及我多元化解制的现状,可以对民事纠纷资源配置从下几方面一步优化,第一,选择化。在进行一定的纠纷处理方式介绍后,由纠纷双方当事人纠纷自行选择采用非或者诉讼方式予以解决。第二,前置优化。具体的做法为,将“人民调解”和“法律帮助”两项工作纳入立案庭审判工作的范畴之内,在立案大厅设置“调解专”并派专人负责接待,将立案前的调工作细致化,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同时释明法律、诉
3.改革诉讼程序实现多元化对接
最高法发布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涉人民调解协民事案件若干规》中对诉讼调工作的接有所规定。在诉前的工作,侧重引导分流案件,对于法律关系简单的纠纷积极帮助当事人选择解而非诉讼的式,做到解情况逐案登记,以便日核查。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的要在双方当事人认可的情况下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或者进行法律效的确认,对于无法解结案,要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诉讼程序予以决,以防矛盾激化或者失控导致事态扩大。对于以调解结案但反悔
8
院立即审核,根据案情,在查清事实基础上依法出维持、变或者撤销的裁决书进行确认,对这类反悔的议,不能仅借双方的争执就草率推翻重来,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律法规强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第三方权益,尽量予
4.创建良性的纠纷运行规则
现今已有和将要建立的纠纷化解机制的础上实现各项工的衔接和联动,第一,信息查处联动。在已建立基层单位基础之上设息预警网点,派出所、人民法以及行政机关之间建互动的反映社区纠纷的反馈网络,做到在信息传递上及时、有效、快捷沟通。第二,人员培养动。求纠纷处置人员需要随时充学习,提高律素养和调解处理纠纷的能力,以便于决新型纠。第三,纠纷处理联动。对于在调解中遭遇阻力的纠纷案件,调解处理人员应引导其他机关提前介入,参与共同调解。第四,工作协调联动。在每个纠纷处的机构和环节实现联席工制度,可以由委会或社站组织牵头,组织社内各纷解决机参加,于一定期间内生的纠纷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制定预案,对于遇到的疑难、复杂、重大的纠纷事件,可以组织员单位协
五、结语
中国
9
源,要建健康有序的纠纷解决机制,社区建设是我城市化建设中可忽略的一个重要面,化解社区纠纷有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只要多鉴、多践、多总结,继探符合我国国情的化解机制,开拓思路,充分调动并协调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必将使社纠纷解决机制趋于完善,益于高效公开司法制度的建设,并最终推动和谐社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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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德]费南?滕尼斯.共同体与
10
11
纠纷管理、多元化解机制与秩序建构
纠纷管理、多元解机制与秩序建构◎
内容提要在快速转型过程中,中基层会纠纷正朝着多元化方向演化。越来越多的纠纷对社会秩序不构成直接影响,但个体选择纠纷管理策略则影响纷过程进影响秩序的构建。社会对纠的管理关键不在于寻求最的纠纷
从而可以让个体选择最优的纠纷理策略,实现社会集体的纠纷提供多元
化解效率的最优化。
关键词纠纷管
〔中图分类号〕C91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11)06-0163-09
在法社会学的视野里,纠纷指社会互动过程中出现的不一致或不平衡的社关系。当人们认为或感受到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不该有的、不公正的影响或侵害,他们与互动对象的就会
在纳德尔和托德(W.Nadre&H.Todd)看来,纠纷其实是一种会互动关系的演变过程,一般经三
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抱怨阶段,即个人或团体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影响后就会产生种抱怨;第二阶段是冲突阶段,也就是纠纷当事人之形成不一的、相互矛盾的观念和为,如双方争执、身抗等;
①纷阶段,即矛盾双方将相互冲突的主、要求诉诸到公共空间,也就是引入第三方力量来
纠纷管理(disputemanagement)不于社会对纠纷的管理(managementofdisputes),是指
,纷过程中对行动策略的选择,即纠纷事人选择何种方式来处理他人的不均衡关系,究竟
“以牙还牙”,“上法院”是或者是讨个说法等。虽然纠纷管理属于行动者行为选择范畴,但考察和研究当事人的纠纷管理也有助于社对纠纷的管理,因为纷者选择何种策略解纷受他
②了解和把握纠纷参与者选择解决纠纷策略的规律,特征的影响。于社会形成更加合理的化解机制,更好地去理纠纷,更有效地化解矛,促进社会关系走谐具
针对纠纷管理与社会秩序建构关系,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是:中国社会的变迁与型给纠纷的演化带来了怎样的影响?面对多元化的纠纷,纠纷参者如何选择纠纷管理策以及这些策略选择又会会秩序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0BSH008)、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方法研究中心的招标项目(项目编号:2009JJD840021)中国人民大科学研究基金“明德青年学者培计划”项目(项目编号:10XNJ024)的
W.&H.,Toddeds.,TheDisputingProcess,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78,pp.1-40.①Nadre,
”R.L.Abeled.,TheLawand②Merry,S.E.,“GoingtoCourt:StrategiesofDisputeManagementinanAmericanUrbanNeighborhood,
SocietyReader,NewYorkUniversityPress,1995,p.37.
163
2011年第6期
一、纠纷的
从静态层面看,纠纷是一种形态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两种一致的、相互矛盾的力量之间对抗与争的互关系,这种关系会从人际互动空入
就纠纷关系的结构特征而言,纠纷包含了这样几个基本要素:首先,纠纷是在体社会互动过程中产生的,即纠纷是具体的实践关。在这意义上,纠纷与社会盾有所不同,诸如阶级、层矛
而纠纷则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某种感受、认识和关系。抽象的或宏观的社会结构
第二,纠纷常缘起于某种事。纠纷的形成和某个事件密切相关,事件中的然因素和偶然因素共同作用。例如,一起医患纠纷产生总会和某种医疗事件相,在事件中,医患之系的
而特定医生与特定患者之间互动则包含纠纷的偶然因素。纠纷这一结构特征引起纠纷的
反映了纠纷的成因是多元复杂的,有结构性因素的影响,有建构性或实践偶然性
第三,纠纷关系总包含纠纷起人与侵权人,进入法律系统的纠纷就是“原”与“被告”的关系。作为一种非均衡的关系,纠是在正常会关系或秩序的平衡打破的情况下形成的。衡关
而是由当事人或行动者主动打破的。当会成员或行动者认为自的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的
对待的时候,就可能作出各反应,由此也就引起纠纷关系。所以,纠纷关系提起人或原告常常是自认为的利益受损者,相应地告也就认为是侵权者。在纠形成过程中,纠纷当事间既
如身体的、精神的和财产的侵害与被侵关系,同时也包含了当人的主观认识和判断。在有
下,即便行动者之间发生了相互影的为,如在公共场所不慎被他人所踩,或在组织里享受别人不同的工资待遇等,但是,如果个人并没有认为自己的权受到侵害,么他们也就不会作出抗争行为,这样均衡关系仍不被破,纠
纠纷当事人之间关系的结构特征表明,纠纷不仅仅是客观的,而且与双方的主观意识也
,“指向较少文化时,一点与布莱克(D.Black)关于法律的文命题非常相似,该命题提出法变
①其含义可理解为文化价值观的一致性度越高,。容忍度越高文化,发生纠纷的可能性越
小,人们运用法律的频率就会低,相反,人们运法律解决纠纷的情况
最后,纠纷关系通常会从人际关系演为公共关系。纠纷最是在人际之间形成的,也
(2)之间关系的失衡。纠纷双方并不一定是个,纠纷当事人(disputants)一般有三种类型:(1)个
②无论纠纷当事人是个体还是组织,(3)组织与组织。个人与组,纠纷都是在两种力量之
较多的纠纷常常会进入公共空间,也就要第三冲突。并不是所的纠纷关系仅停留在人际
方力量的介入
正因为纠纷的公共性特征,以纠纷所影响的不仅仅是纠纷双方的关系,而也会影响到社会关系。进入公共空间的纠纷,既纠纷者间不均衡关系的升级,同时也使相应的公共里的
因为纠纷过程的延续要求各种第三方力的介入,从而使得原本静的社会关系变得复杂和
从动态角度来看,既然纠纷于一种非均衡的社会关系,那么社会中的纠纷就会随着结构的变迁而发生演化。社会结构归根底是各社会关系的组合而形的,社会成员之间总各种
那些联系方式实际就是在生存、生产和生活实践中生的互动关系。而
社会的发展与变迁状况,反映着社会产和生活方式的基本况。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
方式及范围,进而也影响人们之间社会系的基本特征。
:《法律的运作行为》,1994,美]布莱克唐越、
LawandSociety,Prentice-HallInc.,2000,pp.290-303.②Vago,S.,
164
纠纷管理、多
在传统村落社会里,以家户为基的小农生产与生活方式,决定着村落社会关系以庭内部关、邻关系、家族关系以及与外村和官方的关系为主。社关系的基本式也就决了纠纷的基本式,以,传统社会的纠纷形主要就是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家族纠纷以部纠纷。互动关系是纠纷形成的前提条件,在相对封闭的传统会结构中,人们交往互动范围极其有限,而在熟人社会中的互动关系又相对单一,且与人之间的情感值的一致性程度相对较高。所以,传统会不纠纷发生频率较低,而且
然而在已经发生巨大变迁的代社会,特别是进入快速转型的当代社会,由社会分工的深化和拓展,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转变。随着职划分越来越多,人与之间的社会关系类型、系性
越来越复杂。不同职业人群之间,既相独立,又相互依赖。不职业群体通过分工与合作构
代的城市社会,其中社会关系已与传统社的熟关系着本质的区别。在以陌生人关系为主的城市社会,社会互是以职业活动市场交易活动为基础的,并不要以情感和价值一致性为基础。在社会交往动中,纠纷的敏感性自然大大提高,人们更易于把陌生人的行为看作自己权益威
随着现代社会人际交往范围的扩大、交频率的提高、交往活陌人行为的宽容度要比对熟人
动的增多,产生纠纷的能性也在提高,因而纠纷也就越
此外,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纠纷的规模、形式和性质都会有相应演化。一般情况下,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型,社关系也趋于复杂和多元,么社会中纠纷也将现出多
纠纷多元化的特征不仅表现在数量或模上,也就是说,在社经济体制和结构发生转型
因为在新旧体制转变过程中,各种利益系出现不一致和矛盾的能性增大。纠纷纷一般也
随着现代社会结构走向复杂多元,行动体及其相互关系多元化会表现在纠纷的内容及性
也变得复杂多元,因而在些复杂关系间生的纠纷也趋
纠纷内容的多元化主要指人彼此纷争的对象或内容越来越多元化。纠纷内多元化的成因在于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职业越越多元,交往和行动内容也向多元化,由此也就生多
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已越来越流行,已越来越多的人会参与其,人们在享受电子商如在当
自然也会因此而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显然,这些纠纷与传统买卖纠纷就有了较务带来的
大不同,它们具
纠纷性质的多元化是指纠纷当事人之关系的性质具有多种型、多种特征。传统熟人
熟人关系的类型相对较少。而在复杂的、开放的现代社会,常是熟人之间的交往互动发生的
人际交往远远地超越熟人范,个人可能会与各种个人或组织发生联系。尤其当今的网络社会,人们的交往互动又超越了面对面、实在的动,出现了网络匿名、虚拟的社会互动。,个人
而且还可能与虚拟对象发纠纷。陌生人之发生纠纷的机会
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国在经历快速转型的过程中,社会中的纠纷又发了哪些演化呢?当前的纠纷情况呈现出何种征呢?1的数据从某个角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形势
表1
年份2005
2006
2007
2008
2009年年年年年婚姻继承11333331159826122077213203641379692中国社会的纠纷演化情况(单位:件)法接收的纠
,《中国统计年鉴》,资来源:国家统局国家统计局
165
2011年第6期
表1数据显示的是从2005至2009年中国社会纠纷演化的主要形势。首先,法院接收到的纠纷来看,婚姻继承、权属与侵权、合同行政四大型的纠纷在2009年共达到592万件,比2005年
年均增长8.1%,与GDP的年均增速较接近。如果再加上民间调解纠纷579.7万件和件增长
劳动争议纠纷68.4万件,么2009年的纠纷规模就大大超过1000万件。这一数据表明,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中国社会的纷特别进入司法系统里的纠纷现出明显增多的趋势,增长的
从各种类型纠纷的演化形势来看,最为突出、也增长度最快的纠纷就是劳动纠纷。2009年的劳动纠是2005的一倍还多,增长达到118.1%,年均增速度为29.5%,远远超过经增长速度(见1)。很显然,劳动纠纷的增多及增之快是与中国经济的市场转型有着关系。经济构
从而也引发了多种多样的劳动争议或纠事件。在劳动争议中,疑也带来劳动关系的多元
多的就是劳动报酬方面的争议。这类争议或纠纷与市场中元化的用工制度和用工方
。
图12005-2009年各种纠纷的
合同纠纷的增长速度也较快,年均增速达到9.8%。合同纠纷主要属于商事纠,是经济实体或法人之间因契约而发生的冲突和争执。合同纠的增多主要与经济活动体以及经济活动内容围扩大
此外,其它类型的纠纷如婚继承纠纷、权属及侵权方面纠纷、行政纠纷和种民间纠纷虽然增长速度较之劳动争议及合同纠纷,但各纠纷都有不同程度的多。即便是相对较为的婚
每年也以5.4%的速度增长。从这些据来看,中国社会在快速迁和转型时期,矛盾纠纷
现快速增多的趋势。
纠纷在数量增多的同时,实际上也包含纠纷内、形式及性质向多元化方向的演化。各类纠纷之所以快增多,在较程度上是取决于人们的行动围、内容、形式及特征等都随社会变迁而于多元。各种各样的新型行动体、互动关系、场域,都为各种新型纠纷产
即便是传统的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伴其数量增,也有多元化演化的趋势。在婚姻家庭纠纷多发的过程中,实际包含了现婚姻家庭观念变迁带来的不一和价值冲突。当一种新的婚家庭的价值观出现时,或多或少会与以往的观所支配的社会行为及秩序产生一盾和冲突。
将带来婚姻家庭中的个体对不满婚姻的忍度不同程度地降低,着个体中的个体主义价值
容忍度的降低,发生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则大大提。所以,现代社会的婚姻家庭纷不仅在增多,而且也具有多元形
纠纷的多元化趋势与社会的放性和现代性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社会越来越走开放的过程中,社会交往互动的范围越来越广、互的形式越越多样、互动内容越越新颖,由此也就形元复杂
纠纷管理、多
动关系,其中部分互动关系的失衡或出矛盾纠纷也是不可避免。社会的现代性程度的提
“创造”越来越多的新个人权利(newrights)被出来,人们在主这些“新权利”时,自然也会生
①所以,并将更多地运用司法系统来解争执。纠纷的演化和多化特征可以说是社会变迁的
成部分,多样的纠纷是多元社会生活一个侧面。这一点从
表2
性
女
男
总计别人数在总中比例人数在总体中
总比例居民四年内遇到的纠纷情况(2005CGSS)②有无纠纷无481747.5%420441.4%902188.9%有5205.1%6106.0%113011.1%纠纷类型
表2是根据200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05CGSS)所作的述性统计分析结果,数据显示
2.6%的人与机构发生过其中有9.7%的人与其他个人有纠纷,在过去四年中曾与他人或
③由此表明,11.7%的农村居民报告在去5年内遭遇过纠纷。纠。2006年的调查结果与此一
社会中的纠纷虽是常见的、变化的,但仍只是构成社会生活的一小分,可以说是社会常态中
二、纠纷管
纠纷问题是与社会秩序有着密关的问题,我们探讨纠纷及其管理或化解问题,其正的意义也在于通过对纠纷管理的考察来理解秩序是如建构起来。那么秩序问题的实质究是什么呢?纠纷与秩序究竟存
,“社会秩序问题产生于人们能够经的社会存在本身的深层惑,在一些法理学者看来
”对社会秩序问题的理解,一直有两种想传统的争议,一种来于想知道怎样研究社会生活
④是工具主义或个人利理论,另一种则是合法性或共
工具主义或个人利益论强调社会秩序的基是个利益个人目的。社会成员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优先考,从而理性选择有组织群体生活,而要维持群体生活的序,就必须设置各种各样的规来保护个人利。所以,社会秩序实质就是运用则或制度的工具来制约群体生活关,以达到护
合法性或共识理论的基本观念是,社会秩序的形成主要是集体成对合法范的从或共同价值为基础。也就是说,在一个社会里,正是因为成员从主观意愿服从或遵从一定的会规范或价值,从而在行为上能较为致的或协调的行动,由此构成了协调稳定的会秩序。所以,法律序的形成,并不取决于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性作用,而是决于社会成员对法律规则的认同服程度,即社会法律
两种秩序观的争论之所以延续,是因为这争议可能最终的定论,因为他们之间其实并不存在相互排斥、非此彼的逻辑关系。现实社会中,人们既可能因为护个人利益而遵守集体的规则,也可能是出对规则的认同而自觉遵守。所以,们为有组织、有秩序的生活而达协调一致,不
AmericanCourtSystems:ReadingsinJudicialProcessandBehavior,Longman,1989,p.41.①Goldman,S.&A.Sarat,
:《法治意识、——基于2005CGSS的法社会分析》,《江苏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陆益龙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关系网络对乡村纠纷过程的影响———基于2006CGSS的法社会学研》,《学海》2010年第3期。
):《现代社会的法律》,2001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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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6期
素支撑的,而
在微观层面上,纠纷首先表现为两个动主体之间关系的失衡,失衡状态既包括客观的、
也包含主观上的认知和态度。对于纠纷事者来说,纠纷的发生味着个体秩序的中断。因为
是个人还是组织,无论是受影响者还是加影响者,一旦与他人生纠纷时,都会面临如何
如何对待社会规则或价值等问题。所以,纠纷首先影响的是个体常秩序。相对于社会秩序来
间的纠纷是其中的构成部分,宏观的或体的秩序中,总有协调致的关系,也有冲突不一致
并不一定带来社会秩序的破坏。只有当体间秩序的社会影响面到一间的纠纷及个体秩序
定程度,也就是个体纠纷危及社会序的两种基础时,小纠纷就会造成对社会秩
个体纠纷影响和危及社会秩序基础有两个重要标准:一是纠纷是否涉和影响到集体或群体中大多数人的个人利益;是纠纷程是否影响和危及集体或群体成员所认的基本
在一个群体或一定社会范围内,如果起纠纷的影响范围仅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对群
与此同时,在纠纷过程中,纠纷双方的为选择也不构成对共同公认的基本行为准利益并不
则或惯例形成颠覆性威胁,在这种情况,纠纷对公共秩序的负影响就是有限的。反之,当
或越来越多的人涉入纠纷之中,较多的的个人利益必然受到不程度的影响,或者,即便是
体间的简单纠纷,如果纠纷的起因及过程会对集体成员所同和遵守的重要行为准则或价值构巨大挑战,那么这种纠纷也会对社会秩生较
纠纷与社会秩序的关系,实际上涉及到个体层面的纠纷理与社层面的纷理之间的关系,这两者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影响。一方面,个人采取的纠纷理策略会影响纠进程的演化。如果纠纷当事者通过我管,立即平息和化解纠纷,或者让纠纷止于方之间,那么纠纷程就不会延伸至公共领域,这样社会也就无取管理措施。相反,如果个体间纠纷越来越烈,影响面越来越广,那
对纠纷加以管理,以使纠纷得以解决或解。另一方面,在社会生中,社会所提供的纠纷化
对纠纷的管理机制,也在较大程度上影纠纷者选择纠纷管理策。从理性选择的角度看,
一定会出于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是,社会给纠纷者提供选择集则决定他们的选策
择范围。所以,纠纷者所选的纠纷管理策略以社会与文化环境
从纠纷者角度看,可以选择的纠纷管理策略主要分三种类型:一是息事宁人,忍忍算;二是双方自行解决;三是引入第力
第一种类型的纠纷管理策略于自我化解策略,也就是纠纷者遇到问题或不待遇时,通过自我调节采取容忍或宽容的策略,止双方一步的矛盾和争执。择自我化解纠纷策略在现
有较高的比例,根据2005CGSS调查果,有28.5%的人在理与其他个人纠纷时采取这种,
即女性更倾向于选择自我化解策略来管理他人的纠纷。28.9%的在遇到与政府要比男性高2.3个
或机构的纠纷时,选择自我化解策略,其男性比女性高7.1个百点,表明在对待不同性质纠,
①在农村,②选择自我化解纠纷策略的例更高,达到33.1%。性的纠纷管理策略选择有
从一般意义上看,纠纷者选自我化解策略主要会考虑这样几个因素:第一,纠纷对个人利益影响相对较小。第二,选择其它方解决纠纷成本很高,或难度很。第三,进一步争执它负
与对方的关系较为特殊。当然,所有这考虑都会受到纠纷者主性特征的影响,个人是否选
解策略,与主体的容性或容忍度有着密
第二种纠纷管理策略属于双方共同解纠纷的方式。纠纷双
:《法治意识、——基于2005CGSS的法社会分析》,《江苏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陆益龙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纠纷解决的法社会学研究:问及范式》,《湖南社科学》2009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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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管理、多
决或私了的策略,从而可以纠纷止于两者之间。自行解决的方式通常有两种形: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寻求摆平事件的解决方案最终达成致;二是单方面采取牙还牙来摆平关系,也基本
在现实中,纠纷双方选择自解决纠纷策略的人目前仍占较高比例。2005CGSS调查结果显示,有35.8%的人在与其他人发生纷时,选择私了方式处理纠纷,而在与政府构发
①从理论上讲,8.6%的人选择自行解方式。纠纷者选择自行解策略的理由主要包括:一、
简单,如明显的侵害与受损关系,且响或损况较为容易衡量,双方容易就平衡关系达成协议。二、纠纷双方都认为私了方式是最好的解决法。三、纠纷者不希望纠纷影响延伸至方之外,而希望争议问题就此束。四、纠纷者对其它纠纷机制的不了
第三种纠纷管理策略是纠纷中一方当事人将纠纷关系推向公共领并寻求第方力量来决纠的方式,所以这一策略也可称之为第三方解决方。当第三力量介入纷解决之中后,通解决或化解纠纷主要有种方式:一是调解,在调解中,第三方主要扮纠纷调停人、中间协商者和解决方案提出者以及公人等角色。二是裁定,裁一般是由具有一定权威的机构或个人作出的裁决,劳和贸易仲裁机就劳动和贸易纠纷而作出的仲裁,农村干就邻里纠纷作出的
②式的处理纠纷的决议,一般有一定强制性特征,如法院对纠纷作出的
在第三方解决方式中,第三方可以是人,也可以是机构或组
纠纷实际是纠纷申诉者认为自己都具有立性和公认权威性的特。中立性是实现关系均衡
与对方的利益关系出现了不均衡,因而解决纠纷其实就是让两之间关系恢复平衡,要达
纠纷者选择第三方来处理纠纷,就是预第三须有一个中立的支。权威性代表第三方力量
方所提出的解决方案能够到执行,能够对衡双方关系真正
纠纷者选择第三方解决方式,主要会受这样几个因素影响:首先,纠纷类型性质影响人们的选择,对那些复杂的、难以自行解的纠纷,经济及合同纠纷以及权益主张之类的纠纷,常需
纠纷者对公正的态度和渴求程度。人们寻求第三方解决纠纷时,不仅仅为了保护出面解释和
“讨个说法”。再次,个人利益,而且为了获得公正的价值,也是人们常说的纠纷者的力
过程中,如果纠纷受损者处于弱势,而害者处于强势,力量悬较大,纠纷中的受损者会倾
纠纷者的社会经济特征。由于纠纷者在用第三方力量来处理纠问题时,必须要花方力量的
费一定的社会资源。所以,那些拥有社资本如关系资源、人力资和经济资本越多的人,比
在中国农村地区,有较多的纠纷者寻求少者更倾向于选择通过第方力量来解决纠纷。一些
政正义系统来解决纠纷,这些人之所以纠纷诉诸于行政机关来处,与他们认识行政机关的
③开的。也就是说,那些爬到纠纷宝塔端的纠纷者,大多是拥更多的与行政权力有联系
个人选择纠纷管理策略的行为,既是解决问题恢常态的程,时也建构社会秩序的重要构成。个人所选的纠纷解决方,关系到纠解决和化解的效,以及纠纷过程。如果个人所选择的纷管理策略,能有效地化解遇到的纠和矛盾,那么,纷就不会对集体的秩序产生消极影响。这个意义上,纠纷并不是秩序的威胁,威胁秩序的是纷
那么,如何让纠纷者能够选有效的纠纷管理策略呢?这一问题虽然是个人行动策略选择问题,但实际也涉及一个社会管理纷问题策略,因为个人的行选择离不开社会提供择集。
:《纠纷解决的法社会学研究:问及范式》,《湖南社科学》2009年第1
LawandSociety,Prentice-HallInc.,2000,pp.269-273.②Vago,S.,
”American③Michelson,E.,“ClimbingtheDisputePagoda:GrievanceandAppealstotheOfficialJusticeSysteminRuralChina,
SociologicalReview,Vol.72,2007,pp.459-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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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6期
文化观念、制度安排及纠纷解机制都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纠纷当事人的行选择。如一些经验研究显示,在日本机动车事故纠中,采取行解决而非通过诉讼决纠纷的人占相当高例,
主要是因为日本有较为严密的、合理的动车事故保险制度安排,以及日本社会率也相当高。
具有非好讼文化传统。因交通事故而发纠纷的,可以按照保险例的规定自行处理纠纷,
①由此看来,成本和效率都大大提高。会提供合理、有效的纠纷解途径和机制,创造和为
对于纠纷者选择高效纠纷管理策略具有重要
三、多元化解
在一个社会或集体中,其实并不存在最理和最效单一纠纷解决方式,因为任何社会或集体都存在整体的异性问题,即便种解决方式对某个人或某种纠是最有效的,但对其他人或它纠纷可能就太适宜,所以任何单一的纠纷解方式其合理性和有效性都是相对非绝对。就
最合理的纠纷解决方式,那么,总体效就能达到最大化。既然存在绝对的每个个体能够选
最优纠纷解决方式,社会或集体如何能让体选最优式呢?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显然不在于寻求和发展某种最优决方式,而要提供范围更广的选择集,也是提供多元的纠纷化解机制。为从多元的化机制中,个体选择到最优的解决式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从而使社会纠纷的总效
所谓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是社会通过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多种化解际矛盾或纠纷的有利环创建多种化解和解决纠纷的度、组或机构及其它社会力,为社会生活中可能的社
纷提供多种
,在法理学中,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常被理解为“替
②由此看来,,tion)”意指替代诉或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社会学意义上的多元纠纷化制
“ADR”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有着本质别。法学中的有三个鲜明征:一是它是现代西方社
术语,因为就纠纷化解的本质而言,司法诉讼解决纠纷方式只社会发到定时期才出现的,而把社会中原本就有的纠纷化解方式视诉讼的替代,然是从现代西方社本位出发的。二是它带有浓厚的律中心义色彩。把其它纠纷化解途径统统视为诉的替代方式,这是在法律中心主义角度而提出的观念。三是有工具主义向。ADR强调对纠纷的解决和义的追求,而不注
纠纷解决强调的是对纠纷双方的行为作正义的判定,即判定序恢复。纠纷解决与纠纷化
纠纷事件中谁的行为有什么不正当之处,以及对不正当行为应承什么样的责任。社会学意
主要强调通过综合性策略,使纠纷主体解各自所认为的和所感的冤屈与不公,以达到化解
矛盾恢复
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既不是ADR,也不是非诉讼纠解决方。既然多的化解机制,那么其中也包含了各种法律途径化解纠纷方式,如诉前解、法庭调解及讼判决等,法律的纠纷解决方式其它式一样,不是唯一和最优的但却是必要。对于一个社会同体而言,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实质是一种会调适系统,它通过多种调节手段来促使不社会关系实现衡,
首先,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具有系统性。系统性特征是指纠纷解机制根据社会系统发展
相互补充和相互协调的纠纷调解和解决段及途径。作为一种调系统,多元纠纷解决机多
制不完全是内生的,而要在社会与文化建设中形成和不
,“Themanagementofdisputes:automobileaccidentcompensationinJapan,”inR.L.Abeled.,TheLawandSociety①TanaseTakao
Reader,NewYorkUniversityPress,1995,pp.58-82.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05年。厦大学出版社,②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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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管理、多
其次,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具有主体性。所谓主性,主指行者能动性及实践创造性。在社会矛盾或纠纷的化解程中,社会的元化解机制虽靠社会的力量,但这一机制又不完是封闭的结构,而是包含行动者在纷管理和社会管实践中的主体能动性及创新。人们在实中究竟如何更好地化解矛盾和纠纷,们的主体性实
最后,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具有综合性。综性的征反的是,社会在对纠纷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不是依赖某种单一纠纷解决手或纠纷化解模式,而是根据纠过程的实际需要,综合运用多策略、动员多力量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例如,即便在运用司法程序解决纠,不必拘正
社会的、行政的力量和手段,促使盾纠纷得以更加有效、更成功地化解。分
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之所以是社会高效地管理矛盾纠纷重要基础,是因这一制的两个重要功能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及秩序构建具有重意义。多元纠纷解机制在社会中两个较为突出的功能:一是调适功;二化解功能。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通过其多的、弹性的措施和段,可以调和多种多样的不均衡社会关系,为会系统的和稳定运行奠定基础。此外,多纠化解机制注重是
而不是仅仅解决问题。只有从根本上化纠纷的心结,才能真正除矛盾纠纷对社会秩序构
潜在风险,构
四、总结和讨论
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现实经验角度,我们都看到中社会经着快速的变迁与转型,伴随社会转型,基层社的矛盾纠纷现出多元化的化趋势。纠纷多元化不仅表现为量上的增多,而且也体现在类型及质的多样化之。纠纷的多元化演化趋势虽然对社会序不构成直接威胁,但纠纷过程及化情况则会影到
纠纷是行动者包括个体和机之间的社会互动关系的失衡,行动者选择何种略来管理纠纷,将影响纠纷过程及其社会秩序。纠纷的化影响到越来越多的体成员的个人利益,纠纷
纠纷对社会或集体秩序的威胁也就越来大。的行动策略与集体员认同的基本价值原则越
虽然选择什么样的策略来化解矛盾纠首先是由行动者自身出的,但是,行动者的选
社会文化环境及制度安排为行动者的选提供了选择集。对于社或集体而集体的纠纷管理
言,其实不存在最具效率、为合理的单一纠纷解决方式,一个社会要有效管理多种纠纷,关键在于能够提供多元化的纠纷化机制,以让不同的行动者根据同的纠纷选择最为合化解
在社会建设中,构建起多元矛盾纠纷化机制,对有效化解社会盾,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非
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不是非诉讼纠纷解决式或ADR,而是包括法律途径和方式在内的、由多种制度安排和会力量构成综合性社会调适系统。多元纷化解机制最为突出的两个社功能就是调功能和化解功能,这两种功能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症结、秩序协调定
一个社会何以能构建起有效的纠纷多元解机制?是一个重要但又复杂且开放的问题。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并一种理想型的式,没有固定的结构,而是要对纠纷的管理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断地增强社会化解矛盾的力量,断地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要这些目标,
二是文化建设。通过社会建设,努力创新度,创建新主体,创造新制,让更多的主的途径:
体和社会力量参与到纠纷管理之中,形成社会合力,有效化解盾纠纷。通过文化建设,树立“和为贵”价值及社会氛围,充分发挥主体在化解矛纠纷
作者单位:中国人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
责任编辑:秦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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