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
挥发性
悬浮固体
非挥发性
挥发性
总固体
非挥发性
CODcr
BOD5
碱度
NH3-N
挥发酚
硫化物
氰化物
焦油 浓度(mg/L) 10~1700 120~190 900~5700 1600~3300 1500~5200 1300~9000 *! 500~3000 300~1300 500~2200 100~200 30~100 100~500
一、焦化废水的来源与水
焦化厂主要以煤料生产焦炭,同时生产煤气多种化工产品,如:从煤气煤焦油中回收的各种酚、各种苯
焦化厂的废水主要来自两
其一是洗煤和息焦
1、洗煤废水:为料的煤在选洗、转运、破碎、分及装炉等过程中产生的湿法煤废水。这类废水含有大量悬浮固体,经澄清处理后一般重复使用,即便循环系统有盈余排出,由于水较少,加之
2、熄废水:由炼焦炉中排出的成熟焦炭通喷水熄焦,所排废水含
经简单处后可循环使用。由于熄焦过程有大量蒸汽产,水量亏损较多,故熄焦循环
其二焦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水,其中
1、煤焦油分离废水:煤油脱水、轻油罐、煤焦油分馏产生的种产品中分离出来的废水及各种煤焦油馏酸洗提生的废水,这类废水中含有大量的酚、油及酸性物质。 由于煤焦油分离废水常先被送入蒸氨系统,经脱酚处理后再由蒸氨系排,大多数焦化厂并不存在单独排入废水处理系
2、蒸氨废水:炉煤气洗涤冷却循环系统的排出的高氨废水、煤气二次冷却产生的冷凝氨,统称蒸氨废水。此股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挥发酚、氨焦
3、粗苯分离:含苯富油在蒸氨塔蒸馏时要加入直接蒸汽,在后续冷凝及产品分离时生的废水,此股废水中含有大量的苯、氰化物、氨挥发
4、精苯分离:粗苯精馏加工时加的直接蒸汽,在后续冷集产品分离时产生的废水,股废水的水质结构类似粗苯分离废水,但相关组分的度
5、煤气终冷排水:气入洗苯塔前要先用水直接冷却和洗对苯回收工艺有害的氰化物和萘,终冷除萘和却后循环使用,为保证生产稳定维护设施安全,需要经常排污和补充新水来保证系统平衡。此股废水中含有大的化、氨、发酚、硫化物和煤焦油,有机
6、古马隆:从酚油、重苯中提取古马隆需要蒸馏、碱洗、酸洗、中和与洗,排水中含有酚、氰化物及油,各种污染浓
7、水槽废水:煤气柜水封槽排出的废水,有少量的焦油、挥发酚和
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标: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
(2)废水标准:本工程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指标后,进入华锦集团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该污水
表1.3-1 华锦集团综合污
该污水处理处理能力为5万t/d,处理后的出水一部分回用,其余排双台子河。排入双台子河的污水执行《城污
(GB18918-2002)一级标
3)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一固体物处执行《辽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21-777-94)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固废的判定、储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准》(GB5085.1-5085.7-200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089号文)、《危险废物贮存污控制标
(4)噪声排放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即昼65dB(A),夜间55dB(A);施工期,噪声执行《设施场界
现华锦集
污染物排放标准
山东银一百铝业有
适用污物排放标准(2007-1-15修订) GB1495-79
GB5085-85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
GB6763-86 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
GB8172-87 城镇垃圾农用
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
GB12523-90 建筑施工厂
GB12525-90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
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
GB14621-93 摩托车排气污染
GB14761.1-93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
GB14761.2-93 车用汽油机排气污
GB15581-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
GB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
GB16169-199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
GB16170-1996 汽车定
GB16171-1996 炼焦炉大气污染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
GB8978-1996 污水综合
环发 [1999]285号 关于发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石化工业 COD 标准值修 改单的通知
GB16889-1997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01 危险废填埋污控制标准 GWKB1-1999 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 GWPB1-1999 轻型汽车污染排准 GWPB3-1999 锅炉大气
GWPB4-1999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
GB18484-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
GB18485-2001 生活垃圾
CJ3025-93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
CJ3082-1999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
环函 [1999]396号 关于国家环境标准中未规定的染物项目适用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是对无组织排放源的
19946月1日起立项的新、扩、改建设项目及其成后投产的企业执行二级、三标
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
4.2.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见表2。 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5.1 排污排放(包括泄漏和无组排放)的恶臭污染物,在污单位边界上规定监测点(其他干扰因素)的一次最大监督值(包括臭气浓度)都须低
5.2 单位经烟、气排气筒(高度在15m以上)排放的恶臭染物的排放量和臭气浓度都必须低于等
5.3 排污单位经排水排出并散发的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必须低于或等于恶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基
恶臭污染物排放
GB 14554-93
代替GBJ 4-73
(1993年7月19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94
施)
--------------------------------------------------------------------------------
标准名称:恶臭污染物排
标准编号:GB14554-93
批准时间:1993-07-19
发布时间:1993-08-06
实施时间:1994-01-15
准类别:国家环境污染物排放(控
是否为现行标准:是
准主编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标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
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
1.1 主题
本标年限规定了八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织
1.2 适用
本标准于全国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的排放管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收
2 引用标准
GB 3095 大气环境质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
GB/T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
GB/T 14676 空气质量 三甲胺的测定
GB/T 14677 空气质量 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
GB/T 14678 空气质量 硫化氢、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测
GB/T 14679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
GB/T 14680 空气质量 二硫碳的测定 二乙胺分光
3.1 恶臭污染物 odor pollutants
指一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
3.2 臭气浓度 odor concentration
指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空气进行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
3.3 无组织排
4.1 标准分级
标准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分
4.1.1 排入GB 3095中一类区的行一级标准,一类区中不建
4.1.2 排入GB 3095中二类区的执
4.1.3 排入GB 3095中三类区的执行三级标准。 4.2 标准值
4.2.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是对无组织排放源的
1994年6月1日起立项的新、扩、改建设项目及其成后投产的企业执行二级、三级
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
控制项
序号 单位 一级 二级 三级
目
新扩改新扩改 现有 现有
建 建
氨 1 mg/m 1.0 1.5 2.0 4.0 5.0
三甲胺 2 mg/m 0.05 0.08 0.15 0.45 0.80
硫化氢 3 mg/m 0.03 0.06 0.10 0.32 0.60
0.000.000.010.020.03
甲硫醇 4 mg/m
4 7 0 0 5
甲硫醚 5 mg/m 0.03 0.07 0.15 0.55 1.10
二甲二
6 mg/m 0.03 0.06 0.13 0.42 0.71
硫
二硫化
7 mg/m 2.0 3.0 5.0 8.0 10
碳
苯乙
臭气浓
无量
度
4.2.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
序
15 0.33
20 0.58
25 0.90
30 1.3
硫化氢 1
35 1.8
40 2.3
60 5.2
80 9.3
100 14 12021 15 0.04 20 0.08 25 0.12
甲硫醇 2 30 0.17 35 0.24 40 0.31 60 0.69 15 0.33 20 0.58 25 0.90
甲硫醚 3 30 1.3 35 1.8 40 2.3 60 5.2 15 0.43 20 0.77 25 1.2
二甲二硫醚 4 30 1.7 35 2.4 40 3.1 60 7.0 15 1.5 20 2.7 25 4.2 30 6.1
二硫化碳 5
35 8.3 40 11 60 24 80 43
100 68 12097 15 4.9 20 8.7 25 14
氨 6 30 20 35 27 40 35 60 75 15 0.54 20 0.97 25 1.5 30 2.2 35 3.0
三甲胺 7
40 3.9 60 8.7 80 15 100 24 12035 15 6.5 20 12 25 18
苯乙烯 8 30 26 35 35 40 46 60 104 排气筒高度, m
15 2000 25 6000
臭气浓度 9
35 15000 40 20000
50 40000
?6060000
标准的实施
5.1 污位排放(包括泄漏和无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排污单位边界上规定监测点(无其他干扰因素)的一次最大监督值(包括臭气浓度)都必低
5.2 排污单位经烟、气排气筒(高度在15m以上)排放的恶污染物的排放量和臭气浓度都必须低于或
5.3 排污单位经排水排出并散发的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必须低于或等于恶臭
监测
6.1 有组织排放源
6.1.1 排气筒的最低高度不得低于15m。
6.1.2 凡在表2所列两种度之间的排气筒,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其排气的高度。表2中所列的排气筒高度系指从地面(地
6.1.3 采点:有组织排放源的监测采样应为臭气进入大气的排气口,也以在平排气道和排气筒下部采样测,测得臭气浓度或进行换算求得实际排放量。经过治理的污染源测点在治
6.1.4 有组织排放源采样频率应按生产周期确
周期在8h以内的,每2h采集一次,生产周期大8h的,每4h采集一次,取
6.2 无组织排放源
6.2.1 采
厂的监测采样点,设置在工厂厂界的下风向侧,或有臭气方
6.2.2 采样
续排放源相隔2h采一次,共采集4次,取其
间排放源选择在气味最大时间内采样,品采集次数不少于3次,
6.3 水域监测
水域(海洋、河流、湖泊、排水沟、渠)的监测,应以岸边为厂界边线,其采样点设置、采样频率与无组织排放监
3 恶臭污染物与臭气浓度测
序 控 制 项 目 测 定
氨 1 GB/T 14679
三甲胺 2 GB/T 14676
硫化氢 3 GB/T 14678
甲硫醇 4 GB/T 14678
甲硫醚 5 GB/T 14678
二甲二硫醚 6 GB/T 14678
二硫化碳 7 GB/T 14680
苯乙烯 8 GB/T 14677
臭气浓 9 GB/T 14675 附录A 排放浓度、排放量
A1 排放
式中:
C---恶臭污染物的浓度,mg/m3(干燥的
g---采样所得的恶臭污染物的重
Vnd---采样体积,L(干燥的标准
式中:
G---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量,kg/h;
Qsnd---烟囱或排气筒的气体流量,m3(干燥的标准状态)/h。 附加说明
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
本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机电研究所环保技
标准主要起草人石磊、王延吉、李秀荣、姜菊、王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
修错误:G=C*Qsnd/10^6 (A2) G-恶臭污染
Qsnd-烟囱排气流量m^3/h C-恶臭污染物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