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方人才市场(津市人才服务中心)事代理专家介绍,档案记录从一个人的学开始,将伴随一生,反应其成长、发展状况,也是某些位招、提拔人才的基本、最可靠的依据。档案内容校期间及初高中毕业登记表、高考相关档案、填报志表、大学学习情况表、实习鉴定表等,工作后会存有学历证书复件、转手、考核表、职称评定(考)表、奖惩记录、出国录及各种鉴定材料。涉及党团关系、政审、调函等一系列材料也会反映在档案中。一个人休后其档案也不会被销毁,而是继续保存与所在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直到人亡。 企业职工
一、招录类:
招用工案登记表(大、中、专和技校报到通知书或人事部门招干、聘登
二、履历类:
个人履历、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三、劳动合同类
1、与企业行政方签订的
2、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
3、解除、终止劳动合
4、改制企业,领取经济偿金后下失业人员档案,须填写《职工解除劳动领取经济补偿金、安置登记》一式两份,分别装入本人档案和留原单位备案。然后,由原企业将职工案转入当地失保险机构管并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实现再就业后,由失业保险机构将档案转至职新就业
四、工资评定类
1、转正、定级及升
(1)冀劳[1984]55号文件
(2)冀政办〔1986〕92号文件
(3)冀人企薪[1986]320号《关于在部分国营企业建职
(4)国发〔1989〕83号文件
(5)冀政〔1990〕21号文件
(6)冀劳人企薪〔1991〕126号文件
(7)冀劳薪〔1993〕69号文件
(8)冀劳〔1994〕55号文件
(9)冀劳〔1996〕61号文件
(10)冀劳〔1999〕78号文件
(11)冀劳社〔2002〕54号文件
(12)冀劳社〔2004〕229号文件
(13)冀劳社办〔2007〕78号、〔2008〕109号文件
(14)冀劳社办〔2007〕78号、〔2008〕109号文件
(15)冀人社发〔2010〕53号文件
2、评定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和
五、政审类
政审材料,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
六、企业奖惩类
1、 奖励材料;
2、处分材料。
七、其他
1、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
2、其他可供组织参
3、职所企业的劳动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料及
人事档案管理、转
一、了解委托存档
1、 档案现存于何处(要
2、 档案上的姓名(用
二、实施档案转递
1、 对原存档机构
2、 进行流动审批(持劳动手册、流
3、 办调转介绍(职工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档案转递通知、
迁移等)
4、 档案密封专递
三、做好档案验收
1、 客人员进行初审(了解档案外应有资料,用铅笔在档案皮
形式——个人或单位,经办人
2、 审员进行细审(打开档案袋审核,写出审核情况告知函,记
3、 签订存档合同,
4、 通知有关人员补充
5、 档案保管人员收档后登记台帐,
6、 将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
企业职工档案内容与分类
企业职工档案的
第一类:履历材料
1、
2、
3、 职工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 简历变化补
此类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但材料排列时,将一
第二类:自传材料
指职本所写的有关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1、
2、
3、 有织意见的自我鉴定 职工、学生、学员、党员、团员鉴定 毕业、结
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
第四类:学历、学绩、培训和专业
1、 学历、学绩、培训材料
(1)报考、选拔中专以上学校学生登记表、报考、
(2)习(训结业)成绩表、记分册、学籍卡。包“专业证书”班结业成绩登记表及证书,马克思义理学
(3)学历证明材料
2、 专业技术、岗
(1)业技、岗位技能申报、考核、定材料。(专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表、呈报表原件归此类,其复印和年
(2)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技能审批表。(晋升材料件
3、 职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
在归类时,各种测验卷,考
第四类料按并法顺序排列。如学历、学绩、训为1-1;业技术、岗位技能为2-1;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等为3-1。各
1、
2、
3、
4、 历问题、党籍问题审查材料 入党、入团、、出国政审材料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及平反改正的决定、通知 改职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
批复及所依据的
5、
6、
7、 组审查续集的调查表、审查表 关于个人历史情况的交待材料 已经查证清的
此类材料按料的主排列,如批复、结论、报告、主要证明材料(材料按问题集中排列)、举材料、本人检查交代或主要申诉材料。对“**”前的冤假错案经复查改正,原结放在查结论后面。对家庭社会关系情况的调查,先排直系亲属,后旁系
第六类:党团材料
1、
2、
3、 党志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请报告 党员登记表、党员重新登记表 党员不予登记的决,组
决定及有关材料
4、 民主评议党员中所形成的组织意见和民主评党
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
5、 入团志愿
6、 团员登记表
7、 参加民主党派的申请书、登记表,批准
归档时要注意
(1)尚未转正的入党志愿书由总支、支部
(2)入入团过程中由组织召开的群众座谈会和党小组、支部大会录、
(3)发对象的“积极分子登记表”,批准入党通知书,一般性的入思
(4)开除党籍、团籍和取消预党员资格后的入、入团志愿书仍归入此类,但需在封面上注明“XXXX日经XX党(团委)批准开出党(团)或取消预备资格”。关处分材料,按其性质分别归入五类、八类。 此材料以先入团,后入党,入民主党派材料别排列,志愿放在前面,其他材料均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如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转正报、民主党派
第七类:奖励材料
1、
2、 创发明奖励材料 正式命名授予的英雄模范、先进工、
优秀教师等称号的审批
3、 立功授勋材料
4、 组织上对个人的嘉奖、通报表扬材料
归档时要注意:未经正式评定或批准,未盖公章的种
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但每次的奖励应
第八类:处分材料
1、 刑事判决书、劳
2、 处分决定、处分报告,复查决定、复查报、
个人申诉,撤消处分决定和
3、 组织上对职工个人的
此类材按材的主次排列,如批复、决定结论报告,个检查交代,主要申诉材料,经复查改正的材料,可将正结或
第九类:招工、调动、工资、待遇、出国、离退
1、 工资材料
(1)工资级
(2)调整工
(3)转正定
2、 招工、调动、离退休、
(1)工批表,劳动合同(包招工登记表,知青回城登记表,子女顶替登记表和反映工况
等)。
(2)职工调动审批表(包
(3)聘用干部审批表、合同书及续
(4)批准入伍审查表、复员、退伍军
(5)离退休审批表
3、 出国和出席各种
(1)出国、出境
(2)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群众团体代表会
此类材按列法分小类排列,如工资1-1,招工、调动2-1,出国、代表大会3-1。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
1、 有残疾的体检表,
2、 因公受伤的有
3、 预备役登记表
4、 随军家
5、 非正常死亡的调查
6、 职工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或
7、 民事纠纷判决
8、 工会及各种学会、理
此类材料按形成时间先
企业职工档案内容与分类.doc
企业工档案的内
1、 职工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
2、 简历变化补充材料
3、 申请更改姓名材料
此类材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录,但材料列时,将一份近期《职工履历表》放
第二类:自传材料
指职本人所写的有关叙述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自传性质的
此
第
1、 有组织意见的自我鉴定
2、 职工、学
3、 毕业、结业、调动、出国鉴定及其它鉴定材料
此
第四类:学历、学绩、培训和专技术、岗位技能材料 1、 学历、学绩、
(1)报考、选拔中专以上校学生登记表、报考表、审查表、毕业生
(2)学习(培训结业)成表、记分册、学籍卡。包括“专业证书”
绩登表及证书,马克思义理论学习情况登记表,全质管理
成绩报告单
(3)学历证明材料
2、 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材料
(1)专业技术、岗位技能申、考核、评定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
呈报原件归此类,其复件和各年度考核表、个人小结等材
考绩档案)。
(2)聘任、晋升专业技术务、岗位技能审批表。(晋升材料原件进
印
3、 职工的创造发
在
第四类材料并列法顺序排列。如学历、学、训为1-1;专技术、岗位技能为2-1;造发明、科研成果等为3-1。各小类按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1、 历史问题、党籍问题审查材料
2、 入党、入团、参军、出国政审材料
3、 家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明料及平反改的决定、通知 4、 更改职工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
批
5、 有组织审查续集的调查表、审查表
6、 关于个人历史情况的交待材料
7、 已经查证清楚的
此类材料按材料主次排列,如批复、结、报告、主要证明材(证材料按题集中排列)、举材料、本人检查交代或主要申材料。对“**”前的冤假错经复查改正后,原结论放在复查结论后面。对家庭社会关系情况的调查,排直
第六类:党团材料
1、 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报告
2、 党员登记表、党员重新登记表
3、 党员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缓登期满
决定及有关材料
4、 民主评议党员中所形的组织意见和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认定
党员被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料和组织审
6、 团员登记表及退团材料
7、 参加民主党派的申书、登记表,批准加入民主党派的通
归
(1)尚未转正的入党志书由总支、支部保管,待转正后方
入党团过程中由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和党小组、支部大会记录、
审
(3)发展对象的“积极分登记表”,批准入党通知书,一般性的入
报,一般表现材料,均不归档
(4)开除党籍、团籍和取预备党员资格后的入党、入团志愿书仍归
但需封面上注明“XX年X月X日经XX党委(团委)批准开除出
或取预备资格”。有关分材料,按其性质分别归入五类、
此类料以先入团,后入,再入民主党派材料分别排列,志
前面,其他材料均按时间先顺序排列(如入团志愿书、申请书、
书、请书、转
第七类:奖励材料
1、 创造发明奖励材料
2、 正式命名授予的英雄范、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优秀
优
3、 立功授勋材料
4、 组织上对
归档要注意:未经正式评或批准,未盖公章的各种先进人物事
归档
此类料按形成时间先后序排列,但每次的奖励应将组织的
放在前面。
第八类:处分材料
1、 刑事判决书、劳教审批材料
2、 处分决定、处分报告,复查决定、复查报告、上级批复,本
个
3、 组织上对职工个人的通报批评材料
此类材料按料的主次排列,如批复、决或论报告,个人检交代,主要申诉材料,复查改正的材料,可将改正结论或决定报告放在前面,原结论、处分
第九:招工、调动、
表大会材料
1、 工资材料
(1)工资级别登记表
(2)调整工资审批表
(3)转正定级审批表
2、 招工、调动、离退休、退伍、聘用等材料
(1)招工审批表,劳动合
替登表和反映招工情
。 等)
(2)职工调动审批表(包括商调表)。
(3)聘用干部审批
批准
(5)离退休审批表
3、 出国和出席各种代表会材料
(1)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
(2)党代会、人代会、政会、群众团体代表会及民主党派代表
表
此类料按并列法分小类排
代表会3-1。各
第
1、 有残疾的体检表,残废等级材料
2、 因公受伤的有关证明材料
3、 预备役登记表
4、 随军家属登记表
5、 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遗书等
6、 职工逝世后报
7、 民事纠纷判决书或协议书
8、 工会及各种学会、理事会等登记表
此
职工教育档案
一、 建档对象
全省保系统所
二、建档内容
培训档案主是记载职工在社保系统工作期的习训情况。 括自然情 况、工作
三、 几点要求
(一) 立全省社保系统职工教培档案是一项分重要的基础性作, 各级社保局必须高度重视,完整、准确填写每名职
(二) 各级保局负责人事教育培训工作的同志体责职教育培训档 的填写、 保管和更新。 案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形式分别建立。 电子文档要求 为每人建一个文件夹,纸质
(三) 各级保局要在 2006年底前建立起工教培训案, 档案建后, 应及时更新内容,年干部统计报表一同上报省局培训中心(电子文档)。电 子文档格式和纸质档案册由局统
福建公路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务水平, 规范职工教育管理 工作,根据中共中《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试行)神和交 通厅《福建交通职教育理规定》 (闽交教〔 2004〕 10号)要 ,结合我局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职工教育是指对局所属各单位的在职 人进行的岗位培训(资格性培训、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 、学历 教育、 专业技术人继续教育和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等, 局属单 位的每职工 (含合同制作人员)
第三条 我局职工教育管理工作遵 “ 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分 级管理 ” 则。省局科教科作为省公路管理(省路稽征局,下 )的职教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交通、省交通厅等 级机关的教育政策, 制订全省公路稽征教育发展规, 组织落职 工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局属单位教育培训工作。 局属各单位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科教部门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 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根据教育培训规,合本单位 际,制定教
第二章 职工培 第四条 列入省交通厅和省局计划的训班, 属令性教育培训 务,各单位科教部门要统一安;指导性的培训班,各单位要结 合本单位的实际,积极选送人员参加培训。计划外的各类训班,原
第五条 局关干部和局属各单位科 (所) 长务培工作原则 由省局统一组织; 局各位股级及股级以下干部业务培训由各单 位负责安排;专业性较强的培训
第六条 局各单位凡举办培训班,应每 7月 30前向省局 提出下年教育培训初步计划, 11月底前再向省局提出下一年度教
第七条 局属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拟定的教育训计送 局科教科总,经分管局领导审核,交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 上报省厅批复后下达局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职工训
省
第八条 局属各单位举各类培训班的通知应抄送局教科 2份,局机关业务科举办的各培训班文时应会稿局科教科。 第九条 主办培训班的单位(科室)工作应好以下项: 1、拟定培训计划,包的、内容、课程设置、师资、形式、 时间、 地点及经费收支等, 并填写省交通厅统一的教育
2、加强训班的过程管理,合安培训课程,时更新教学 内,改进教学方法,采取先进、实用的培训教材,努力提
3、举办培班应以提高职工素质、服务路业为宗旨,严 以营利为目的,严循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经费管理,提高使用 效益,杜绝培训工
4、培训结后应进行考核和总结,并集关资料,主要培 训通知文件、学划、教材书籍、复习资料、学员花名册、考核成 绩、课堂照
5、执行培登记证制度,培训登记证书一一证,由局统一 制。职工个人参加各种训,由培训班的主办单位(科室)负责登 记,由职工个人所在单位的科教
第三章 历学位教育 第十条 参学学位教育的职所学的专业与其所位的 工作性质相同或相近, 在职工个人所在单位经费许
作的况下,单位允
第十一条 学的学校、 专业必须是入省以上教育行政管 部门及自考办、招办认可,按国家教育有关规定程序参加学习的, 并可取得国家
第十二条 学历学位教以就地就近、 业余学习、 对口的原 则,一般不批准产学习或地区、省学习;以不占用工作时的 业余学习为主; 学习期间需占用工作时间加复辅导的, 应持学校 有关函件向单位提出申请,经科教部门核实、领导同意后,向人 事部门办理请销假(按事假处理)手续。参脱产学的,原
第十三条 在职工参加学历 (位) 育、 专业学位研生课程 班、 研究生课程进修等学习, 须由职工本人提出书申请、 提供招 生简章,填写局统一印制的 《在职职工参加学历(位)教育和研究生 课程进修班学习
第十四条 学历学位育采取个人申请、 集中上、 定期审批方 式,经在单位同后,按事管理权限报批。省负责局属各单位 科级干部及局机关所有人的学学位教育审批; 处级以上干加 学历学位教育, 应经局同意后报省交通厅审批。 省局学历学位教育的 审批间则上于每年
第十五条 经准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职工, 学结束, 持 入学申表、 学历学位证书和财政门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 据向所在单位提出报销学费的申请, 所在单位可按超过
比例以报销。
第十六条 职工参加学历(位)育毕业后, 变更学历(位)由 职工本人按统一制定的《职工学历(位)更改报表》 (附 3) 出申,将毕业证书和学档案(报考申请、学籍登记卡、绩 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审表、学位书等) (复印件)以及上下载的 “ 中国等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 ” 交所在单位初审集中, 并在每年的 2月和 8月分 2次统一上报省局,由 局按更改历 (位) 有规定程序
第十七条 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和研生程进修班属非 历教育, 参加这习并获得结业证书的, 可在个人简历或学习情况 栏中填写,
第
第十八条 专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对在职专业术员进 行知识技能充、 更新拓宽和提高的种加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接 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的必
第十九条 高、 中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每脱产继续教育 学习的时累计不少 72时(12天) ,初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 员每年脱产继续教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 42学时 (7天) 。 继续教育 的实施周期要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周期一致, 一个周期的习 间可集
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为所有专业技术员发放省人事厅制定的 《继续教育证书》 ,一人。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由省交通厅盖 章,级专业技术人员省局盖章。继教育培班,原则高、中 级专业技术员培训由省交厅(或相关厅局)统一举办,初级专业 人员培训可由各单位自办班,但事先报省局并转报省厅核批。 二十一条 继续教育证由属单位科教部门登记, 局科教科 审核确认,厅科教处验证。 为配合职工职称评定工作,验证工作一般 安排在每年 9月份进行,各单需统一填写 “ 续教育证书发
1、计划内或经审批
2、专技术人员参加交通系外培训的提供教学计
3、对自任起至验证日累计学未达到规定度学时累计数 专业技术人员不予以验证,待下次学时补足后
4、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各单位除提交申请报告和验证册 外,还应包括参加学习、训、进修、自等关的结业证书或学习 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单位根据省厅、 省局批复的班计举办的继 续教育学习、培训班等,要供教学计划和学员名单及考核成绩。 第二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参加国内外学术研讨活动、 修 培学习的,
1、
① 全脱产进修、培训学习;
② 参加学术研讨会并提交论文者;
③ 参加单计划安排的新技术、 新 识讲座, 并有听笔记者; ④ 业务
2、合以下情况
① 参函授、刊授、夜大、电、自考及络教育等学习,取得 当年各科结
② 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以上)或计算等级类考 试合格证书者(分别按初、中
③ 专技术人员根据自己专及所从事工作需要,加有计 划、有指导、有考核的学习活动,
④ 到教学、 科研、 生产单位进行科合、 考察, 成课题任务, 通过作践,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有提交论文或业务报告者; ⑤ 当年
⑥ 在级以上有国内统一刊号刊物表专业论文数在 3000字 以上的(限第一、二
⑦ 专技术成果获省、部级三、市(地、厅)二等以上科技进 步奖及相应
⑧ 业技术人员参
3、 符合以情况之一者, 视同完成职称聘内的续育学时:① 得以下各等级奖的主要完人(须提供获奖证书) :个人获 得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科技理、国
国家然科学基金
② 参加在职学习,取得国教委承认的大专(含专业证书班) 上学历者,毕业后一次性登学,可按学习限计完总学时。 第五章 工勤人岗位继续教 第二十三条 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是机关事单位工勤人 员结合本岗位工作,接受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信息等方面的 教育; 工勤人员完成岗位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任职工作考核的重要 和评聘、升技术等
第二四条 在岗工勤人员
1、府相关职
2、政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工勤员技术等岗位培训及技师、 高级技师技术
3、经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各形式的培班、进修班、研修 班及专业技术
4、合本工种技术和研究目进行的国内外进修、考察、学术
5、视、广播、
6、本人请、单位核准的脱产学。以自形式登记的岗继 续教育时间不超过当年岗位继续教育总学时
第二十五 在岗工勤人员每年参岗继续教育的训课时 不少于 42学时, 其中参加脱产进修学习时间不少于 30学
续脱产学习 12学时以上的岗位继续育方可记入岗位续教育书。 第二十六条 局工勤人员的 《工勤人员岗位续育证书》 由 省人事厅统一印制, 发放单位为福建省公路管理局, 工勤人员岗位继 续教证书
第二十七条 岗位继教育证书由局属单位科教门登记, 局科 教科核确认, 通过交通厅转省人事厅工办验证。 验证工作于每 年 3月份行,单位需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位工勤人员岗位继 续教育证书验证名册》 ,并将《验证名册》汇总省局,由省统一 省交
第六 职工教育经
1、公用经费
2、预算安排的专项教育经费
3、单位自有资金。
第二九条 教
1、位培训、
2、课和编辑教材
3、类岗位练兵、技
4、职工教育研究活动经费。
第三条 职工教育经费必须款专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 留
第三一条 为支持基
班经费有困难较高层次的培训班, 实行经费专项补制, 争取 省厅支。 各单位必须填写教育培项报审表, 经省局和省厅审批 后,按计划进行培训,省局将给予适当补助,并争省厅育
第七章 奖励处罚 第三十二条 对职工教育做显著绩组织和个人, 各单位和 主管部门应给表奖励。 对按照生产工作需要参加学习, 成绩优异 或者自学成才的职工,由所单位
第三十三条 对存在不制定、不实施职工教培计和截留、 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等行的位, 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 正的,追究单位主要
第三十四条 无故不按期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学培考核不 合, 学习期满后不服工安排的职工, 由其所在单位视不同情节 予以批评教育、追偿培训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省公路管局负责释, 自公布日起施 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制订有
一、归档范围
(一)文书档案
局机关在作中形成的具有历史值保存价值的字、 图片、 表、 声像资料和电子文档和磁光记录介质以及各类统
(二)科技档案
工程建中的工可、预可报告、标书、图、合同、协、概算、决 算、土地证、房屋证、交竣工
(三)会计档案
局
局机关部职工均应遵守《档案法》定,履行应的义务,局机关 综合档案室由办公室
局机关科室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收集、 整理本科室档材料, 建立预 立卷制度和机关内部档
局机关文书、科技案材料、会计档案由各科(股)室的兼职档案人 负责收, 行预立卷后交单位合档案室进行统一管理, 任何科 或个不得拒绝归档。档案人员受计档案原则上要保持原卷 册, 个别需要重新整理的应会同财务部门的经办共同封整
二、归档要求
(一) 归档的文件和材料必字迹清楚整, 纸张文件格式符合国 家要求,书写材料必须使
(二)归档的文件和
(三) 保持归档材料之间的史联系, 并进行科学分类、 立卷和编
(四) 案卷标题应确切反映卷内件和材料容。 文件和材料的归档 必须办理
三、归档时间
局机关各科室的文书案材料应在次年第一季度交综合档案室; 会 计案由财务门整好保存一年后移交局合档案室; 科技档案按 竣工验收、 备开验收、 课题结束验收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声 像档案在各项活动完成后于次年元月底前移交给局综合档案室。 所有 案材料
四、归档份数
文书档案材料一二份, 科技档案材和会计档案一式一份。 州路 实施档案漏收责追究制。 年中、 年末检查工时, 同时检查各科 室文件和材料收集、 整理情况; 评审鉴定成果的同时, 验收鉴定档案 料
五、档案保管
(一) 档属国家所有, 应列入国家资管理围。 档案管理员应 具有高度的工作任, 对档案的安全、 完好负责。 国家所有的档案 任何单位或个人
(二)受档案进库时,必须坚先验收、办交接手续的原则,确 保进库档
(三)由单位主管基本建设工程、科研、技改造、重要设备更新 造、 备开等项目进行鉴定、 验收前, 应由单位综合档案室对该 目档进行验收。 档案验收不的项目, 不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四)档案的存放必须采用统一的装具,门别,定
(五) 藏档案必须排列整齐, 对档案的全状况进行定检查、 清 理、核对,并作好记录,做到目录
(六) 档库房和档案装具必须具有防盗、 防、 防潮、 防、 防尘、 防鼠咬、虫、防有害气体、防微生物侵害的功能,同时配备相应 的降温去湿、灭杀
(七)档案移出进收,必须格履行登记手续,严防错、漏、丢失事
六、档案利用
(
1、局机关科技、文书、财务档案,仅限于本机关及系统内部借阅; 查阅“三密”事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 且限于工人员和办 公主任(主)及单位领导,限在档案室内鉴阅。因工作需要 摘“三密”档案内容或复印其他档案材料的, 必须请分管机关领 导同意, 档案人员要检查抄“三密”档案内容, 并告知查阅者在运 用中要采取保密措施。对摘抄或复印档案内容以作为出具证明之, 经档案人员审核摘抄或复印档案内容与案原件无误, 加盖综合档 案室印章方
2、外单位人员需要查局机关科研、文书、会计档案,必须持单位 介绍信, 并分管机关导批准借阅, 但不得借出。 凡查阅档案必 须填写借阅登记表和利用效果记表, 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工作需要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但不得任意携带出差。 3、阅文室内严禁吸。查阅
在档案上做何标记,严禁撕破、涂改档内容,不得折叠、转、 随意抽取复印档,格执行《保密法》 。归还档案时,档案人员应 逐卷检查,以便发
3、凡“密”的不同载体档案均不外阅,利用各通讯手段查 询密以上的档案一律不受理, 档案人员不准向外泄露机密以上
(二)档案管理人
1、档案的收进、
2、档案提供利用的
3、对档案构设备及其它业务情况,行记与统计并建机关档 案统计台。 统计资料按规定定期向档案局报送所统计数据, 并做到 完
七、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
(一) 机关应成立档案鉴定小组, 照“三合一”度的有关规定, 综合档案室档案的鉴定工作。 档案鉴定小组每年开展一次
(二)到期档案过鉴定,确有保存价的要重新划定其保期限, 延保管使用期; 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按规定毁, 销毁档案 要编制销毁清册,经鉴定小组批准后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方可执销。 批准销的清列入
(三)综档案室根据批准的销清,组织专人(2人以上)运送 待销毁的档案到指定的造纸厂销毁。 销毁工作结束后
告分管领。严禁将待销毁的档案卖废品收购部或人员。 (四) 局机关综合档案室按规定定期向州档案局移交永久和长期
(五) 档案工作人员调动
八、处罚
违反本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取消年评先资格, 并予以通报批评,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一)将档案资
(
(
(四)违反有关规
(
(
(七)自提供、抄录、公布、销属于国家有的档案,或非国家 所有但应当保
(
(
九、 本理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解释。 原度与本制度相的, 以本 制度为准。如国家有新的规定,按
第
第二十条 要建立健全教育训工作的登记统计制度,完善各 种资料档
第二十三条 要做好每期训班的资料汇编工作。局直各单位 局机关各部门要将所承办训项的计划、 开训请、 培训通知、 《培 训班训日程安排表》 、 《培训学员登记表》 、 《训学员到表》 、 《培 训学员考勤表》 、 《培训学员考核成绩登记表》 、 学员试卷、 相关图片、 培训总结等相关文件资料, 按省厅规范求订成册检, 并
福
第一条 为加强提高福建省交通职工培训中心档案管理代化水 平,充分利用交通培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交通训业发展服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省交通培 训档案作的业特
第二 培训中心
㈠ 合档案是指培训
活动中直接成的对本中心和社会有保价以备查考利用,并已履 行立卷归续的各类文件材料(包括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 同形
㈡ 交通培档案是指交通行业职工培训的类师、材、培训 容、 培训人员信息、 考考核发证等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 图表、 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
第三条 交通职工培训中心所形的档案由中心档案部实行 集中统一管理,不得由各承办部门和个
第四条 中心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案工的 导。中心应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总体展划,纳入单位管理和技 术管理的规章制度中,纳入分管领导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人的岗
第二章 档案管理体制、机构和务 第条 中心档案务同时接受上级的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
第六 福建省交通
㈠ 贯彻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方、政策和法、法规, 结合
㈡ 定交通培训
㈢ 规定接收并集中统管理交通厅机关各处室发来的文件
㈣ 根需要编制档案检索工具专题文件编资料,为中心和 交通系统提供
㈤ 组织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㈥ 组档案人员学习、研究和推广档管理的先进术、方法 和经验,推动交通档案管理的
第七 中心设专
㈠ 贯彻执党和国家以及部、省、厅关于案作的针、政 和法律、法规、标准,定心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㈡ 对中心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
㈢ 对心各部门的归档工作进业务指导,中统一管理中心 各种门类各种载
㈣ 积极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制案检索工和专题文件汇 资料,做好档案利用工作,为中心和交通系统提
㈤ 会同心有关业务部门对已过保管期的档案进行鉴; ㈥ 学习、研究和采用新技术,推行档案管
㈦ 据部、厅、省关于档移交的规定,向指定的档案机构移
㈧ 做向档案行政管理机构进档案登记电子目录数据送 的工作,组织完成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档
第三章 案工作人员的条件与职 第八条 中应依据国家有关定和实际需要,配备档案工作人 员,并保持档案工作人
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档案专业理论知识,熟悉交通业务中心 的务范围;忠于职、遵守纪律、爱岗敬业、身体康、具有大专 以上文化水平和档案专业知识。负责管理党组织档案的工作人员必须 是共党,符
档案工人员的职务、职称的评和晋升,务能力的考核,应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享有专业人员
第
㈠ 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掌握档案管理现代
㈡ 依据通行业各门类文件材料理立卷归档办的规定, 监督、检查各类归档档案的质量,按规定接收并集中统一管理各
㈢ 做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鉴、登记、目和统计等基 础工作,熟悉所保管的
㈣ 做好档案防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
㈤ 开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并取各种有效措施,检查督促所 属单位做好
㈥ 做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编适用检索具,迅速准确地查 调档案,汇编
㈦ 遵保密制度。未经批准,得利用职擅自扩大档案利 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机密内容,确保
第
第十条 中心应立、健全文件材料的档制度。凡中心各工作 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同式和 载体的文件材料,均按照相关交通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发布 的有关档案质标准规定
第十一 电子文件在归档移交前, 对归档电子文的载体及技 术环境进行检测,确保载体
第十二条 文书档案一般应在第年上半年内向档案部门归档; 科 技档案应同类别及专业特点在项目竣工验收半年按规定向档 部门归;会档案按会计基规范一般在会计部保留一年即向 档案部门归档;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形成的各类件材料在活 (或会议)结束后一个月由活动(或会议)办位(或部门)负 责归档;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应随同同一内容的档案种类一并档案 部门归档。各类档案归档移交时,交双方应对归的件材料进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 中心的档案,均应为一个全宗进行整理和保管。 一个全的文书档案,可根据本单位的际情,选择年度—机 —管期限或年度—问题—保管期限;年度—保管期等分类方法 整理排列编目,一个全宗内的文档案分方法在一个阶段内只能采 用其中一种;科档的分类编目,整理排列编目应依据交通部与福 建省交通厅制定的规范行;会计档案的分类编号、整理排列编目应 按政、国家档局和省财
第十四条 中心应设档案保管专用房,其管理应达到《福建省档 案安全管理规范(行) 》 (闽档〔 2001〕 20号)的要求。认真做防 盗、防火、防光、防潮、防、防高温、防污染、防有害生物等“ 防”工作;坚持库房检查制度和库房温湿度记录制度,注意调节和 制库房的温湿度,确保档案安全;档案库房(胶库、磁带库、 磁盘库)的温度应控制在 14摄氏度— 24摄氏度,相对湿度应控在 45— 60%, 保存母片的胶片库温应控制在 13氏度— 15摄氏度, 相
第十五条 档案管理人员在调用、检查特殊载档案时应着工服 并戴洁净手套操作,防止汗渍、细菌等有害
第十六条 档案门应建立定期检查库存档案和设备制度,并作 检记录。对破损字迹模糊或变质的档案,应及修或复制;对 库存档案发现可疑情况或者发生以外事故,应及时进行检查,并将检 查的 及时
第十七 档案部门应建立收入、出档案总登簿,及时对收入 和移出的档案分别
第十八 档案部门应按档案的保管限,定期对超过保管期限 的档案采用直接鉴定法
第十九条 鉴定作结束后,应由档案部提出鉴定报告,对确 保价值档案编制销毁清, 经中心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销毁, 并报上级档案部门备案。销毁档案实行两人监销制,监销人应在档案 销毁清册上签字。未经定和准,
第二条 档案保管人员调
第六章 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一条 案部门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根需要制 要的检索工;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为各工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汇编的档案资料如需印发或出版,应经中心领导批准,并报上级
第二十条 档案部门应设立档案阅室,健全档借阅和复制、 复印制度,严格履行档案
第二十三条 中工作人员借用中心的档时, 须办理借阅记手 后借;借用非中心形的档案,须经档案形成部门同意方可 用; 借用党组织文件和会议记录纪要等档案时, 应经党组织书记批准, 并一律不准携带出,能在
外单位借用心一般档案时,必须持有中心的绍(绍信中应 明借用档案人员的身份、借范围和用途)经档案形成部门同意后 方可借用;重要的档案应经中心领
第二十四 声像档案事项备份制,件档,以复制提供利用, 借的声像档案不得转借他人或擅自复制。归还时必须保证声像档
第二十五 对电子文件采用网的方式利用, 应采取身认证、 权限控制等安全保密措施,并遵守有关
第二六条 根据档案
档案
第二十七条 心工作人员借用中心档案的期限规定:文书案 15天,科档案为 1个月,声像及其同体档案借阅期为 7天。若因 特殊情况需延长借期,应到档案部门办理续借手续,续期
第二十条 因利用档案解决实际问产生经济益和社会效益 的,应填写档案利用效
第二十九条 借用档案的人员,对所档案负安全保密责,不 得损毁、失抽取、拆散,不得自行转借、翻印,严禁在文件上涂 改和
第三十条 中档案部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国家密 法》 , 认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的保密规, 做好保密工作。 档案部门 在收到保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关于档案解密的通知后,应
第七章 档案的移交
第三十一 中心永久保存的文书案,在中心案部门保存 20年后(自档案形成之日起) ,按规定向指定的
职
第一条 为加和提高职工教育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分利 工教育档案信资源,更好地为公路养护事业展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及其实施办法, 结合我处职工教育档案作的 特
第二条 工教育档案分为职工培训案、学历学位教档案、 专业技人员继续教育档案、 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档案、 职工教
(一) 职培训档案是指职工教育培训的类师、材、培训 容、 培训人员信息、 考考核发证等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 图表、 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
(二)学历学位教育档案是指在职工参加学历(位)教育、专 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学习获取得学学位 书、毕业证书学籍档(考申请表、学籍记卡、成绩表、毕 生登记表、 业生鉴定表、 毕业论文评审表、 学位证书等) (印件) 。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档案是指专业技术员加培训的 教学计划、 培训通知等相关材料, 申请报告和验证花名册、 参加学、 培训、进修、自学等有关的结业证书或习证明原件复印。继续 育学习、培训
(四)工勤人员岗继续教育档案是指工勤员参加经政府相关 职能部认的种形式的培训班、 进修班、 研修班及专业技术岗位 训; 结合本工种技术和研项目进行的国内外进修、 考察、 学术讲座; 电视、广播、函授等学历育形的继
(五) 职工育经费档案是指职工参加岗位培训、 学历育继 续教育培费用; 讲课和编辑教材酬和买教学材料、 添置教学设 施; 各类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业务技术研讨咨询开
第三条 职工教育所形成的档案应由公室实行集统一管理,不 得由各承办部门和个人
第四条 管理应加强对职工教育档案工作的领导,确分档 工作的领导。 应将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总发规划, 纳入单位管 理和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中, 纳入分管领导的岗位职责和作人
第
(一) 归档的文件和材料必字迹清楚整, 纸张文件格式符合国 家要求,书写材料必须使
(二)归档的文件和
(三)保持归档材料之间的
(四) 案卷标题应确切反映卷内件和材料容。 文件和材料的归档 必须办理
第六条、公管理处实施职工教育档案漏收责追制。中、年末 查工作时,同时检查职教
第
(一)工教育档案的存放必采用统一的装具,分门别类,定为排 列,
(二)藏档案必须排列整齐,档案的全状况进行定检查、清 理、核对,并作好记录,做到目录
(三)档案移出进收,必须格履行登记手续,严防错、漏、丢失事
困难职工档案
困 难 职 工 档 案
,职工编 ,困难类别 ?低;?低保边户;?意外致困
??良好; ??疾病 ; ??残疾,类别等级, ,健康状况
残疾别 ,工作
,家庭住址 ??全国劳模 ??在岗
??省部级,婚姻状况 企业状况 ,医状况 ??下(待)岗 模 ??未
??其他 ??病退 ??改制企业 ??城职工保 ??离异 ,户口类型 ??病休 ??关破产企业 ??城镇居民医保 ??丧偶 ??内退 ??正常 ??新
是否亲 ??
?是 ?否
工作单位
??农、林、牧、渔业; ??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
产和供业, ??建筑业, ??批发和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住宿和餐饮,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术服业, ??金业, ??房地产,属业 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
设施管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和社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国家机/事业单位; ??国有企; ??集体企业; ??民营/私营/个企
??自建;??商品房;??济用房;??限房, ,住
??20?下(含); ??20?(不
,家庭
,本人月均收其他非,家庭年,庭人,家庭人均,户口所在
收入
_ _省 _ 市 区
姓名 关系 性别 政治份证号 健康月收身份 医
面貌 状况 入 状况 校
家庭
主要
成员
是否有
1.无劳动力, 2.有劳动能力而
致困原因 4.未参加社会保, 5.会保险待遇落实不
7.遭自然灾害, 8.
成员) 主要致困原因(限一项): 次要致困原因(最多选三
开户银行 支名称 开户名 银行卡号 *建档或审人确定困难工是否为解困脱困对象( 是 否 )(确定时间: 年 月 日 ),对解困脱困对象确以下
1.低
未
2.收
线而纳入低保
3.支出性生活困难 3.纳入大病5.金秋助学划 类 “个 七个 4.城市难农民工 保险和医疗6.一帮一结对计 重 一批” 行动 5.供给构性改革中的困互助保险保7.送温暖精准化计划 群体 措施 计 难
6.其他,注明, 4.社会救助
兜底
5.其他,注
明,
备注 职工签字 建档 审核人 帮扶单位 帮扶责 提出困难申请的职工须提以下材料;1.困职档案表(有基层工会初审意);2.职个人困难申请报告;3.职工本人及家庭成的身份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4.职工本人家收入证明;5.医保报销单复印件;6.医疗诊断证明;7.低保证、身份证、学生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相证明材。 基层
负责人字: (单
省
(单
年 月 日
公示情况: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