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 总则 ...................................................................................................................................................................2 术语和符 ......................................................................................................................................................2 基本设
3.1
3.2
3.3
3.4
3.5
4 设计原则 .................................................................................................................................................2 荷载和荷载应计 ...........................................................................................................................2 材料选用 .................................................................................................................................................2 设计指标 .................................................................................................................................................2 结构或构件变形的规.......................................................................................................................3
4.1
4.2
4.3
4.4
4.5 强度 ..........................................................................................................................................................3 整体稳定(重点) ...............................................................................................................................3 局部稳定 .................................................................................................................................................3 组合梁腹板考虑屈曲度的计算 ................................................................................................3 挠度
5 轴心受力构件和拉弯、压弯构件
5.1
5.2
5.3
5.4 轴心受力构件(考试重点)..............................................................................................................3 拉弯和压弯构件 ....................................................................................................................................4 构件的计算长度和
6 疲劳计算 ..........................................................................................................................................................5
6.1
6.2 一般规定 .................................................................................................................................................5 疲劳计算 .................................................................................................................................................5
7 连接计算 ..........................................................................................................................................................5
7.1
7.2
7.3
7.4
7.5
7.6 焊缝连接 .................................................................................................................................................5 紧固件(螺栓、铆钉等)连 .........................................................................................................5 组合工字梁翼缘接 ...........................................................................................................................5 梁与柱刚性连接 ...............................................................................................................................5 连接节点处板件的
9
10
11 构造要求 ..........................................................................................................................................................6 塑性设计 ..........................................................................................................................................................6 钢管结构......................................................................................................................................................6 钢与混
钢结构设计规范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设计规定
3.1 设计原则
3.2 荷载和
1 重级工作吊车横向摆
3.3 材料选用
3.4 设计指标
1 设计值的折减3.4.2(重点)
3.5 结构或构
4 受弯构件的计算
4.1 强度
4.2 整体
4.3 局部稳定
1 施岚青p343列题4.4.17;p344列题4.4.18
4.4 组合梁腹板考
1
2
3 施岚青p315题4.3.31 加劲肋设计4.3.6 梁的支承
4.5 挠度验算
1 施岚青关于挠度
5 轴心受力构件和拉
5.1 轴心受力构
1
2
3
4
5 强度 1.1 通常用于栓接净截面强度验 轴心压定验算 2.1 涉计到计算长度选,轴心受压定系
5.1 强度
5.2
5.3 整体定:平内、平面外(换算长
5.4
6 缀板的线刚度
5.2 拉弯
1 单向受弯实
1.1
1.2
1.3
1.4
1.5
2
3 强度 弯矩作用平面内稳定 弯作用面外稳定验算 刚 局部稳 mx选双向受弯实腹式压弯构件(验算内容同单,但稳定公式不)施青p379对β取的解释 弯矩绕虚轴作用的单向受弯格构式压弯构件(施
3.1 强度
3.2
3.3
3.4 平面内稳定(算长细比) 平外稳定:不做验算 分肢定:验算分
角钢缀条强度
4
5 3.5 缀板的线刚度要求,条计:轴心受压稳定(5.1.6)(5.2.7) 弯矩绕实轴作用的单向受弯构式压弯构件 4.1 验算同实腹式压弯构件,但平面外稳定采用换算长细比,受弯稳定系
5.1 整体稳定:5.2.6
5.2
5.3
5.4
5.5 分肢稳:将分到分肢,再按实腹式验
5.3 构件计算长度和
1
2 框架柱、单(双)
5.4 受压构
6 疲劳计算
6.1 一般规定
6.2 疲劳计算
1
2 常幅疲劳算 吊梁常幅疲劳计算(
2.1
2.2
2.3
2.4 下翼缘与腹板连接焊缝疲劳算 缘连接焊缝处的主体金属疲计算 横向加
7 连接计算
7.1 焊缝连接
1
2 施岚青p248列题4.2.5 施岚青p253角钢的肢尖肢背内力分配比列:
2.1 只有侧焊
2.2
2.3
2.4 只有侧焊缝不等角钢短肢相:K=0.75 K尖=0.25 只有侧
三面围焊缝,先保正面角焊缝全长,然
7.2 紧固件(螺
1
2 施岚青p267页螺栓传力路线的描述 注
7.3 组合工
7.4 梁与
1 施岚青p401
7.5 连接节点
7.6 支座
2 注意柱部为铣端时,柱压力直接
9 塑性设计
10 钢管结构
11 钢与混
钢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地面设
《建筑采光设计
《屋面工程施工质
《彩色涂层钢板
《压型钢板、夹芯板屋面及体筑结构》 01J925-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
《建筑结构抗震
《钢结构设计规
《冷弯薄壁型钢结
《门式钢架轻型房屋结构技
《工业建筑防腐蚀
《建筑钢结构焊
《压型金属板设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设计工及验收规》 JGJ82-91 《涂装前钢材表面蚀等级和除锈等
.《建筑结构荷
《钢结构设计
《混凝土结构设
《建筑抗震设计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类标准》(GB50223-2008) 《
《建筑地基基础设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结构技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术规范》(GB50018-2002) 《建
《钢结构高强度螺
钢结构设计规范
钢结构设计规范·连
7.1.1 焊缝应根结构的要性、荷载特性、焊缝形式、工作环境以及
1 在需要行疲劳算的构件中,凡对接
1)作用力垂直于缝长度向横向对接焊缝或T 形对接与角
2)作用力平行焊缝长度方向的
2 不需要汁算疲劳构件中,要与母材等强的对接焊缝应护焊透,
3 重级工作制和起重量Q≥50t的中级工作制车梁的板上翼缘之间以及吊车桁架上弦杆与节板之间的T 形接
4 不要求焊透的T 形接头用的焊缝或部分焊透的对接与角接组
1)对直接承受动力荷且需要验疲的结构和吊车起重量等于
2)对其他结,焊缝的外
7.1.2 对焊缝或对接与角
1 在对接接头和T 形接头,直于轴心拉力或轴心压力的对接
`σ=N/(l_wt)≤f_t^w或f_c^w` (7.1.2-1)
式中N ——轴心拉
lw ——焊缝度; 在接接头中为连接件的较小
fw t 、f w c ——对接焊
2 在对接接头和T 形接头中,承受矩和剪力共同作的对接缝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其正应力和剪应力分别进行计算。但在
`sqrt(σ^2+3τ^2)≤1.1f_t^w` (7.1.2-2)
注:l 当承受轴力的板用焊缝对接,焊缝与作用力间的夹
2 当讨接焊缝和T 形对接角红合焊缝无法采用引弧板和引出
7.1.3 直角角
1 在通过焊
正面角焊缝(用力垂直
`σ_f=N/(h_el_w)≤β_f f_f^w` (7.1.3-1)
侧面角焊缝(用力平行
`τ_f=N/(h_el_w)≤f_f^w` (7.1.3-2)
2 在各种力综
`sqrt((σ_f/β_f)^2+τ_f^2)≤f_f^w` (7.1.3-3)
式中σf ——焊缝
τf ——按焊缝效载面计算,
h e ——角焊的计算
l w ——焊缝的算长度,对每条焊
f w f ——角焊
βf ——正面角焊缝的度设计值系数:对承受静力荷载和间接承受
7.1.4 两焊脚边夹角α为60≤α135的T 接头,斜角角焊(图7.1.4)的强度应按公式(7.1.3-1)公式(7.1.3-3)计算,但取`β_f=1.0`,其计算厚度为:`h_e=h_fcos alpha/2`(部间隙`b、b_1或b_2≤1.5mm`)
。。
图7.1.4-2 T形接头
7.1.5 部分焊透的对接缝(图7.1.5a 、b 、d 、e) 和T 形对接与接组焊缝(图7.1.5C) 的强度,应按角焊缝的计算公式(7.1.3-1)公式(7.1.2.2-3)计算,在垂直炸缝长度方向的压力作用下,取β1=1.22,其他受力
V 形坡口(图7.1.5a):当α≥60时,h e =s;当α<60时,h e =0.75s 。
单边V 形和K 形坡(
U 形、J 坡口(
s 为坡口深度,即部至焊
当熔合线处焊缝截面边长于或接最
钢结构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在钢结构设计中贯彻执行家的技术经济,做到技术先进、经济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
第1.0.2条 本规范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结构设
第1.0.3条 本规范的设计原则根据《建筑
第1.0.4条 设计钢结构时,应从工实际情况出发,合理选用材料、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满足结构在运输、安装和使用中的强度、稳性和刚度要求,宜优先采用定型和标准化的结构和构件,减少制、安装工作量,符合防火要求,注意结构的
第1.0.5条 在钢结构设计图纸和钢材订货文件,应注明所采用的钢号(对普通碳素钢尚应包括钢类、炉种、脱度等)、连接材料的号(或钢号)和对求的机械性和学成分的附加保证项目。此外,在钢结构计图纸中还应注明所要求的焊缝质量级别(焊缝质量级别的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
第1.0.6条 对有特殊设计要和在特殊情况下的钢结构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
第二章 材 料
第2.0.1条 承重结构的材,应根据结构的重要性、荷征、连接方法、工作温度等不同情况选择其钢号和材质。承重结构的钢采用平炉或氧气转炉3号(沸腾钢或镇 静钢)、16Mn钢、16Mnq钢、15MnV钢或15MnVq钢,其质量应别符合现行标准《普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和《桥梁用碳素钢及普通低合金钢钢板技
第2.0.2条 列情况的承重结构不宜采用3号沸腾
一、焊接结构:重级工作制吊车、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冬季计算温等于或低于,20?时的、中级工作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构,以及冬季计算温度等于或低于,30?时的其它承重结
二、非焊接结构:冬季计算温度等或低于,20?时的重级 工制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
注:冬季计算温度应按国家现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计规范》中规定的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确定,对采暖房屋内的结构可按该规定值提高10?采
第2.0.3条 承重结构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长率、屈服强度(或屈服点)和硫、磷含量的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
构的钢材,必要时尚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保证。对于重级工作制和吊车起重或大于50,的中级工作制 焊接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的钢材,应具有常温韧性的合格保证。但当冬季计算度等于或低于,20?时,于3号钢尚应具有,20?冲韧性的合格保证;对于16Mn钢、16Mnq钢、15MnV钢或15MnVq钢应具有,40?冲击韧性的合格证。对于重级工作制的非焊接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的钢材,必要时亦应有冲击韧性的合
第2.0.4条 钢铸件采用现行标准《一般工程用铸碳钢》中规定的ZG200-400、ZG230-450、ZG270-500或ZG310-570
第2.0.5条 钢结构的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
一、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符合现行标准《碳钢焊条》或《低金钢焊条》的规定。选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对重级工作制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宜采用低型焊
二、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焊剂,应与主金属强度相适应。焊应符合现行标准《焊接用钢丝》规
三、普通螺栓可采用现行准《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3号钢
四、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 螺栓、大六角螺母、圈型式尺寸与技术条件》或《钢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型式尺寸与技术条件》的规
五、铆钉应采用现行标准《普通素钢铆螺用热轧圆钢技术条件》规定的ML2或ML3号钢
六、锚栓可采用现行标准《普通碳素结构钢术条件》中规的3号钢或《低合金结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16Mn钢制
第三章基本设计规定
第一节设计原则
第3.1.1条 本规范除疲劳计算外,采用以概率理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方法,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计
第3.1.2条 结构的极限状系指结构或构件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能要求的临界状态,超一状态结构构件便不再能满足设计求。承重结构应按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行设
一、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为结构或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达到不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时的极限
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为构或构件达到正常使用的某项规定限值时的极状
第3.1.3条 设计钢结构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用不同的安全等级。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取为二级,特殊建筑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另
第3.1.4条 按承载能力极状态设计钢结构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本组合,必要时尚应考载效应的偶组合。按正常使用极限态设计钢结构时,除钢与混凝土组合梁外,应只考虑荷载短期应组
第3.1.5条 计算结构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度时,应采用荷载设计(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分项系数);计算疲劳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时,应采用荷载
第3.1.6条 对于直接承受动力荷结构:在计算强度和稳定性时,动力荷载设计值乘动力系数;在计算疲劳和变,动力荷载标准不应乘动力系数。计算吊车梁吊车桁架及其制动结构的疲劳时,吊车荷载应按作用在跨间内起重量最大的一吊车确
第3.1.7条 设计钢结构,荷载的标准值、荷载分项系数、荷组合系数、动力荷载的力系数以及结构安全等级确定的重性系数,应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规定采
第3.1.8条 计算重级工作制吊车梁(或吊车桁)及其制动结构的度和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吊车的横向水平荷载应乘以表3.1.8的大系
第3.1.9条 计算平炉、电炉、转炉车间其它类似车间工作平台结构时,由检材料所产生的荷载,可乘以下列折系
主 梁 0.85
柱(包括基础) 0.75
第二节设计指标
第3.2.1条 钢材的强度设值(材料强度的标准值除以抗力分项数),应根据钢材厚度径(对3号按表3.2.1-1的
第3.2.2条 计算下列情况的结构件或连接时,第3.2.1条规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折减
一、单面连接的单角钢
,(按轴心受力计算强度和连接0.85;
,(按轴心受压计算稳定性
二、施工条件较
三、沉头和半沉头铆钉连接0.80。
注:当几种情况同时存在时,其折减系数应连
第3.2.3条 钢材钢铸件的物理性能指标应按表3.2.3
第三节结构变形的规定
第3.3.1条 计算钢结变形时,可不考虑螺栓(或
第3.3.2条 受弯构
第3.3.3条 多层框架结构在风荷载作用下的点水平位移与总
注:对室内装修要求较高的民用建筑多层框架结构,间相对位移与层之比值宜适当减小。无隔的多层框架结构,层间相对位移可不受限
第3.3.4条 在设有重级工作制吊车的厂房中,跨间每侧车梁或吊车桁架的结构,由一台最大吊车横向水
第3.3.5条 设有重级工作制车的厂房柱和设有中、重级工作制吊的露天栈桥柱,在吊车梁吊车桁架的面标高处,由一台最大车水平荷载所产生的计算变形值,不应超过表3.3.5中列的容
第四章 受弯构件的计算
第一节 强 度
第4.1.1条 在主平内受弯的实腹构件,其抗弯强度应按下列规定
一、承受静力荷载或间接承受动力荷载时,
第4.1.3条 当梁上翼缘受有沿腹板平面作用集中荷载、且该载处又未设置支承加劲肋,腹板计算高度上边缘的局部承压强度应按式
第4.1.4条 在组合梁的腹板算高度边缘处,若同时受有较大的正力、剪应力和局部压应力,或同时受有大的正应力和剪应力(连续梁支座处或梁的翼缘截面改变处等),其折算应力应按
式中σ、τ、σ;——腹板计高度边缘同一点上同时产生的正力、剪应力和局部压力,r和σ c应按公式(4.1.2)和公式(4.1.3-1|)计算,σ应按式计
第二节 整体稳定
第4.2.1条 符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计算梁的整体稳定
一、有铺板(各种钢筋混凝土板和钢)密铺在梁的压翼缘上并与其牢相连、能阻止梁受压翼缘的侧向位
二、工字形截面筒支梁受压翼缘自由长度L1与其宽度B1之比超过表4.2.1所规定的值
?梁的支座处,应采取构造措施以防止梁端截面的扭。 对跨中无侧向支承点的梁,L1 为其跨度;对跨侧向支承点的梁,L1为受压翼缘侧点间的距离(梁支座处视为有侧向支承)。 第4.2.2条 除第4.2.1条所指情外,在最大刚度主平面内受弯的构件,其整体稳定应按下式
注:见第,(,(,条注?。
第4.2.3条 除第4.2.1条所情况外,在两主平面受弯的工字形面构件,其整体稳定性应按下式
注:见第,(,(,条注?。
第4.2.4条 不符合第4.2.1条第一项情况箱形截面简支梁,截面尺寸(图4.2.4)满足,/bo ?6,且L1/bo 不应超下列
符合上述规定的箱形截面简支梁,可不计算整体稳定性。
注:其它钢号的梁,其L1/bo 值不应大于95(235/fy)。
第4.2.5条 用作减少梁受压翼缘自长度的侧向支,其轴心力应根据侧力F确定,梁的侧向力应按下式计
第三节 局部稳定
第4.3.1条 为保证组合梁腹的局部稳定,应按下列规定在
一、当ho /tw ?80235/fy时,对有局压应力(σc?,)梁, 宜按构造配置横向加劲;但对无局部压应力(σc,,)的梁,可不配加劲
二、当80235/fy ,ho /tw ?170235/fy时,应配置横向加劲肋,并应4.3.2的规定进行计算(对无部压应力的梁,当ho /tw ?100235/fy 时,不计
三、当ho /tw ,170235/fy 时,应配置横向加劲肋和在压区配置纵向加劲肋,必要尚应在受压区置短加劲肋,并均应按第4.3.2条的规定进行计算。此处ho为腹板的计算高度,tw为腹的厚
四、梁的支座处和上翼缘受有较大固定集荷载处,宜置支承加劲肋,并应
第4.3.2条 无局部压应力(σc,0)的梁和简支吊车梁,当其腹板用向加劲肋加强或用横向和纵加劲肋加强时,应按第 4.3.3条至4.3.6条计算加劲肋间。其它情况的梁,应按附录二计算腹板局部
第4.3.3条 无局部压应(σ,0)的梁,其腹板仅用横向加劲肋加强
向加劲肋间距α应符合下列要
σ——与τ同一截面的腹板计算高度边缘的压应力(N/mm2),应按σ,My/,计算,,为梁毛截面惯性矩,y1为算高度受压边至中和轴的距离。公式(4.3.3.1)右端算得的值若大于4.3.7条规定的最大间距时,应取α不过最大
第4.3.4条 无局部压应力(σ;,0)的梁,其腹板同时用横向加劲肋和向加劲肋加强时(图4.3.1b、c),向加劲肋至腹板计算高度受边缘的距离h1应在ho/5,/ho/4范围内,并应符合下式
式中σ——所考虑区段内最大弯矩处板计算高度边缘的弯曲压应力(N燉mm2),应按σ,MmaxY1/I计算。
第4.3.5条 简支吊车梁的腹仅用横向加劲肋加强时,加劲的间距,应同时符合下列公式要
公式(4.3.5-1)和公式(4.3.5-2)右端算得的值若大于2ho或分母为负值时,取,,2ho。对变截面吊车梁,当部变截面区段长度不超过梁跨度的1/6时,,值应按下情况确
一、腹板高度变化的吊车梁:端部变截面区段,值应符合公式(4.3.5-1)的要求,式中的ho该区段的腹板平均算高度,τ取梁腹板的最大平均应力;不变截面区段内的,值,应同符合公式(4.3.5-1)和公式(4.3.5-2)的要求,式中τ取两区段交界处腹板平均
二、翼缘截面变化的吊车梁:由端部至变截面处区段的,值,时符合公式(4.3.5-1)和公式(4.3.5-2)的要求,σ取变截面处腹板计算度边缘的弯曲压应,由表4.3.5-2查得的k3、k4值应乘以0.75;中部变截面区段的,值,应同时符合公式(4.3.5-1)和公式(4.3.5-2)的要求,但τ取变截面处腹板平均剪
第4.3.6条 简支吊梁的腹板同时用横向加劲肋和纵向加劲肋加强
),纵向加劲肋至腹板计算高度
范围内,并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当公式(4.3.6-1)或公式(4.3.6-2)右端得的值小于ho/5时,尚应在腹板受压区配置加肋(图4.3.1d),并应按录二进行计算。 横向加劲肋间距α应按公式(4.3.5-1),但应以h2替中的ho,以0.3σ;代替表4.3.5-1中的σ;。若公式(4.3.5-1)端的值大于2h2或分母为负时,应,?2h2。对腹板高度变化的吊车梁:在确定端部变截面区段内(纵向加肋)的α值时,h2取该区段腹板区格平均高度,τ取该区段梁端部处的腹板平剪应力;在确定不变截面区段内的α值时,τ取两区段交界处的腹板平均剪应力。对翼缘截面变化的吊车梁,确α值时,τ取梁端部腹
第4.3.7条 加劲肋在腹板两侧成对配置,也可单侧配置,但支承
和重级工作制吊车梁的加劲肋不应单侧置。横向加劲肋的最小间距为0.5ho,最大间距为2ho(对无局压应力的梁,,,/,,?100时,采用2.5ho)。 在腹两侧成对配置的钢板横向加劲肋,其截尺寸
下列公式要求:
在腹板一侧配置的钢板横向加劲肋,其外伸应大于按公式(4.3.7-1)算得的1.2,厚度不应小于其外伸宽度的1/15。在同时用横加劲肋和纵向加劲肋加强的腹中,横向加劲肋的截面尺寸除应合上述规定外,其截面惯性矩Iz尚应符合下
短加劲肋的最小间距为0.75h1。短加劲肋外伸度应取为横向加
注:?用型钢(工字钢、槽钢、肢尖焊腹板的角钢)成的加劲肋,其截面性矩不得小于相应钢板加劲肋的性
?在腹板两侧成对配的加劲肋,其截面惯性矩应梁腹板中心线为轴线进行
在腹板一侧配置的加肋,其截面惯性矩应按与加劲相连的腹板边缘为轴线进行计
第4.3.8条 梁的支承加劲肋,应按承受梁支座反力或固定集中荷载的轴受压构件计算其在腹板平外的稳定性。受压构件的截面应包括加肋和加劲肋每侧15tw235/fy范围内的腹板面积,其计算
梁支承加劲肋的端部应按其所承受支座反力或固定集中荷载进行计算:当端部为刨平顶紧时,算其端面承应力(对突缘支座尚符合第8.4.13条的要求);当端部为焊接时,计其焊缝
第4.3.9条 梁受压翼缘自外伸宽度,与其厚度,
箱形截面梁受压翼缘板在两腹板
当箱形截面梁受压翼缘板设有纵向加劲肋时,则公式(4.3.9-2)中的bo为腹板与纵向加劲肋之间的翼缘宽
注:翼缘板自由外伸宽度,的取值为:对焊接构件,取腹板边至翼缘(肢)边缘的距离;对轧构件,取内圆弧起点至翼缘板(肢)边缘的
第五章 轴心受力构件和拉弯、压弯构件的
第一节 轴心受力构件
第5.1.1条 轴心受拉构件和心受压构件强度,除摩擦型高度螺栓连接处外,应按下式计
式中N——轴心拉力或轴心压力;An——净截面面积。摩擦型高强度栓连接处的强度应按下列公式
式中,——在节点或拼接处,构件一端连接的高强度螺数目;n1——计算截面(最外列螺栓处)上高强度螺栓数目;A——构件的毛截面面
第5.1.2条 腹式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性应按下式
式中υ——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数,应根据表5.1.2的截面分类并按附录三
第5.1.3条 格构式轴受压构件的稳定性仍应按公式(5.1.2)计算,虚轴(图5.1.3,的,轴图5.1.3,、;的,轴和,轴)的长细比应取换长细
换算长细比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双肢组合构件(图5.1.3,):
式中λx——整个构件对x轴的长细比;λl——分歧对最小刚度轴1—1的长细比,计算长度取为:焊接时,为两缀板的净离;螺栓连接时,为相邻两板边缘螺栓的距离;Alx——构件截面中垂直于x轴的各斜缀条毛面面积
二、四肢组合构件(图5.1.3b);
式中λy——整个构件对,轴的长细;Aly——构件截面中垂直y轴的各叙缀条毛截面面积
三、缀件为缀条的三肢组合构件(图5.1.3c):
式中A1——构件截面中各斜缀条毛截面面积之和;
注:?缀板的线刚度应符合第,(,(,条的规
?斜缀条与构轴线间的夹角应在,,?,,,?范
第5.1.4条 对格构式轴心受压构件:当为缀条时,其分肢的长细比λ1不应大于构件两向长细比(对虚轴取换算长细比)大值λmax
第5.1.5条 用填板连接而成的双钢或双槽钢构,可按实腹式构件进计算,但填板间的距离不应超过下数
受压构
受拉构
i为截面回转半径,应按下列规定采
一、当为图5.1.5α、b所示双角钢或双槽截面时,取一个角钢一个槽钢与填板平行的形心轴的回半
二、当为图5.1.5c所示的十字形截时,取一个角钢最小回转半径。 受压构的两个侧向支承点之间的填板数不得少两
第5.1.6条 轴心受压构件应按下式计算剪力:
剪力v值可认为沿构件全长不变。
对格构式轴心受压构件,剪力v由承受该剪力的缀材面(包用整体板连接的面)分
第5.1.7条 用作减小轴心受压构件自由长度支撑,其轴心力应据被支承构件的剪力v(作侧向力)确定。v可按公式(5.1.6)
第二节 拉弯构件和压弯构
第5.2.1条 弯矩作用在平面内的拉弯构件和压弯件,其强度应按下列规定
一、承受静力荷载或间接承受动力荷载时,
式中Yx、Yy——截塑性发展系数,应按表5.2.1采
二、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时,仍应按公式(5.2.1)计算,但取Yx,Yy,1.0
第5.2.2条 弯矩作用对称轴平面内(绕x轴)的实腹式压弯构件,
定性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弯矩作用平面内的稳定
(,)无横向荷载作用时:βmx,0.65,0.35M2M1,但不得于0.4,M1和M2弯矩,使构产生同向曲率(无反弯
(,)有端弯矩和横向荷载同时作用时:使构产生同向曲率,βmx,1.0;
(,)无端弯矩但有横向荷载作用时;当跨度中点个横向集中荷载作用时,βmx,1,0.2N/NEx;其它荷载情况时,βmx,1.0表5.2.1第3、4项中的单轴对称截面压弯构件,当弯矩作用在对称轴平面内且使较大缘受压时,除应按公式(5.2.2-1)计算外,尚应按下
式中W2x——对较小翼缘的毛截面抵抗矩。
二、弯矩作用平面外的稳定性:
式中υy——弯矩作用平面外的轴心受压构定系数;υb——均匀弯曲的受弯构件整体稳定数,对工字形和,形截面可按第(五)项确,对箱形截面可取υb,1.4;Mx——所计算构件段范围内最大弯矩;βtx——等效弯矩系数,应按列规定
,(在弯矩作用平面外有支承的构,应根据两相邻支承点间件段内的荷载和内力情况
(,)所考虑构件段无横向荷载作用:βtx,0.65+0.35M2M1,但不得小于0.4,M1和M2是
(,)所考虑构件段内有端弯矩和横向荷载同时作用;使构件段产生
(,)所考虑构件段内无端弯矩但有横
注:?无侧移框架系指框架中设有支撑架、力墙、电梯并支撑结构,且共抗侧移度等于或大于框架本身抗侧移刚度的,倍
?有侧移框架系指框架中未设上支撑结构,支撑结构的抗侧移刚小于框架本身抗侧移刚度的,倍
第5.2.3条 弯矩绕虚轴(x轴)作用的格构压弯构件,其弯矩作平面内的整体稳定性应按下式计
式中Wlx,Ix/Yo,Ixx轴的毛截面惯性矩,Yo为,轴到压力较大分肢线距离或者到压力较大分肢腹边缘的距离,二者取较大者;υx、NEx由换算长比确
弯矩作用平面外的整体稳定性可不计算,但应计算分肢稳定性,分肢的心力应按桁架的弦杆计算。对缀板柱的分肢尚应考虑由剪力引起的局部
第5.2.4条 弯矩绕实轴用的格构式压弯构件,其弯矩作用面内和平面外的稳定性均与实腹式件相同。但在计算弯
第5.2.5条 弯矩作用在两个主平面内双轴对称实腹工字形和箱形截面的弯构件,其稳定性应按下列公式计
第5.2.6条 弯矩作用在两个平面内的双肢格构式压弯件,其稳定性应按下列规计
第5.2.7条 计算格构式压弯构件的缀件,应取构件的剪力和按公式(5.1.6)计算的剪力两者中的较大值进计
第5.2.8条 用作减小压弯构弯矩作用平面外计算长度的支撑,其轴力应按公式(4.2.5)算的侧向力定,但式中Af为被支承件的受压翼缘(对实腹式件)或受压分肢(对格构式构件)的面面
第三节 构件的计算长度和容许长细比
第5.3.1条 确定桁架弦杆单系腹杆的长细比时,其计长度ιo应按表5.3.1
注:?,为构件的几何长度(节中心间距离);l1为桁弦杆侧向支承点之间的
?斜平面系指与桁架平面斜交的平面,适用于构件截两主轴均不在桁架平内的单角钢腹杆和双角钢十字形截腹
?无节点板的腹计算长度在任意平面内均取其等于几何
当桁架弦杆侧向支承点之间的距为节间长度的2倍(图5.3-1)且两节间的弦杆轴心力有变化时,则该弦杆在桁架平
桁架再分式腹杆体系的受压主斜及,形腹杆体系的竖杆等,在桁架面外的计算长度也应公式(5.3.1)确定(受拉主杆仍取l1);在桁架平面内的计算长度则取节点中心
第5.3.2条 确定桁架交叉腹杆的长细比时,桁架平面内的计算度应取节点中心到交叉点间距离;在桁架平面外的计算长度应按下列规采
一、压杆
当相交的另一杆受拉,且两杆在交叉点均不断0.5l当相的另一杆受拉,两杆中有一在交叉点中断并以节点板搭接0.7l其情
二、拉杆l
注:?,为节点中心间距离(交叉点不作为节点考虑)。
?当两交叉杆均受压时,不宜有一杆中
?当确定交叉腹杆中单角钢杆斜平面内的长细比时,计算度应取节点中心至交叉点的距
第5.3.3条 单层或多层架等截面柱,在框架平面内的计算度应等于该层柱的高度以计算长度数μ。对无侧移框架,μ值应按附表4.1确定;对有侧移框架,μ值应按附表4.2确
第5.3.4条 单层厂房框架端刚性固定的阶形柱,在框架平内的计算长度应按下列规定
一、单阶柱:
,(下段柱的计算长度系数μ2:当柱端与横梁铰接时,等于按附表4.3(柱上端自由的单阶柱)的数值乘以表5.3.4的折减系;当柱上端与横梁刚接时,于按附表4.4(柱上端可移动不转动的单阶柱)的数值乘以表5.3.4的折减
,(上段柱的计算长度系数μl,应按下式
,(下段柱的计算长度系数μ3:当柱上端横梁铰接时,等于按附表4.5(柱上端为自的双阶柱)的数值乘以表5.3.4的折减系;当柱上端与横梁刚接时,等按附表4.6(柱上端可移动不转动的双阶柱)的数值乘以表5.3.4的折减
,(上段柱和中段柱的
式中η1、η2——参数,按附表4.5或附表4.6中的公式计算。
第5.3.5条 当计算框架的格构式柱桁架式横梁的度时,应考虑柱或横截面高度变化和缀件(或腹杆)变形影
第5.3.6条 框架柱房屋长度方向(在框架平面外)计算长度应取阻止平面外位移的支承点(柱的支、吊车梁、托架以及支撑和纵梁的固定节点等)之的距
第5.3.7条 受构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过表5.3.7的容
注:桁架(包括空间桁架)的受压腹杆,当其内力等
第5.3.8条 受拉
注:?承受静力荷载的构中,可仅计算受拉构件在竖向平面内的长细
?在直接或间接承受动力载的结构中,计算单角钢受拉构件长细比时,应采用角最小回转半;在计算单角钢 交受拉杆件平面外的长细比时,应采用与角钢肢边平行轴回转半
?中、重级工作
?在设有夹钳吊车或刚性料吊车的厂房中,支撑(表中第,
?受拉构件在永久荷载风荷载组合作用下受压时,
第四节 受压构件的局部稳定
第5.4.1条 在受压构件,翼缘板自由外伸宽度b与厚度t之比,应符合下列
一、轴心受压构件:
式中λ——构件方向长细比的较大值:当λ,30时,取λ,30;当λ,100
取λ,100。
二、压弯构件:
注:见第4.3.9条的
第5.4.2条 在工字形截面的压构件中,腹板计算高度ho其厚度tw之比,应符合下列
一、轴心受压构件:
式中λ——构件两方向长细
取λ,100。
二、压弯构件:
第5.4.3条 在箱形截面受压构件中,受压翼缘的宽厚应符合第4.3.9条的
箱形截面受压构件的腹板计高度ho与其厚度tw之比,应符合下列要
一、轴心受压构
第5.4.4条 在,形截面受构件中,腹板高度与其厚之比,不应超过下列数
λ和α,分别按第5.4.1条和第5.4.2条的规定采用。
第六章 疲劳计算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6.1.1条 承受动力荷载重复作用的钢结构构件(如吊梁、吊车桁架、工平台梁等)及其连接,当应力化的循环次数,等于或大于105次时,应进行劳计
第6.1.2条 本章规定不用于特殊条件(如构件表面温度大150?,处于海水环境,焊后热处理消除残余应力及低周,高应变疲劳条件等)下的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的
第6.1.3条 疲劳计应采用容许应力幅法,应力按弹状态计算,容许应按构件和连接类别以及应力循次数确定。在应力循环中不出现拉应力的部位可不算疲
第二节 疲劳计算
第6.2.1条 对常幅(所
第6.2.2条 重级工作制吊车和重级、中级工作制吊车桁架疲劳可作为常幅疲劳按下计
注:表中的容许应力幅
第6.2.3条 对变幅(力循环内的应力幅随机变化)疲劳,若能预测结构在使用寿期间各种荷载的频率分布、应力幅平以及频次分布总和所构成的设计应力谱,则可将其折为等
幅疲劳,按下式进行计算:
第七章 连接计算
第一节 焊缝连接
第7.1.1条 对接焊缝应按下列规定计
一、在对接接头和,形接头中,垂直于轴心拉力或轴心压力的接焊缝,其强度应按下式
二、在对接接头和T形接头中,承弯矩和剪力共同作用的对接焊缝,正应力和剪应力应分别计算。但在时受有较大正应力和应力处(例如梁腹板横向对接焊缝的端部),应按下式计折算应
注:?当承受轴心力的板件用斜焊对接,焊缝作用力间的夹角θ符tgθ?1.5时,其强度可不
?当对接焊缝无法采用弧板施焊时,每条焊缝的
第7.1.2条 直角焊缝(图7.1.2)的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计
一、在通过焊缝形心拉力、压力或剪力作用下:当力垂直于焊缝长度方向
二、在其它或各种力综合作用下,σf和Tf共同作
第7.1.4条 不焊透的对焊缝(图7.1.4)的强度,应按角焊缝的
式(7.1.2-1)至公式(7.1.2-3)计算,但取βf,1.0,其有效厚度采
当熔合线处焊缝截面边长等于或接近于短距离s时(图7.1.4b、c、e),抗剪强度设计值应按角焊强度设计值乘0.9。在垂直于焊缝长方向的压力作用下,强度设
第二节 螺栓连接和铆钉连接
第7.2.1条 通螺栓、锚栓和铆钉应按下列规定计
一、在普通螺栓或铆钉受剪的连接中,每个普通螺栓铆钉的承载力设计值取受剪和承压承载力设计值中的小
受剪承载力设计
二、在普通螺栓、锚栓或铆钉杆轴方向受的连接中,个普通螺栓、锚栓或钉的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
三、同时承受剪力和杆轴向拉力的普通螺栓和铆,应分别符合下列公式要
第7.2.2条 摩擦型高强度螺栓应按下列规定计
一、在抗剪连接中,每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
二、在杆轴方向受拉的连接中,每个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的承
三、当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同时承擦面间的剪切和螺栓杆轴方向的外拉力时,每个擦型高强度螺栓的受剪承载力设仍应按公式(7.2.2)计算,但应以p,1.25Nt代替p。此处Nt为每高强度螺栓在其杆轴方向的外拉力,其值不
第7.2.3条 承压型高强度螺栓应按下列规定计
一、承压型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p和连接处构件接触面处理方法应与摩擦强度螺栓相同。承压型高强度栓仅用于承受静力荷载和间接承受动力荷载结构的连
二、在抗剪连接中,每个承压型高强度螺栓的承载力设值的计算方法与普螺栓相同,但当剪切面在螺纹时,其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螺纹处的有效面积行计
三、在杆轴方向受拉连接中,每个承压型高强度螺栓的承载力设
0.8p。 Nbt,
四、同时承受剪力和杆轴向拉力的承压型高强度螺,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要
五、在抗剪连接中以及同时承受剪力和杆轴方向拉的连接中,承压高强度螺栓的受剪承载力
第7.2.5条 在下情况的连接中,螺栓或铆钉的数目应予增
一、一个构件借助填板或其它中间板件另一构件连接螺栓(摩擦型高强度螺
二、搭接或用拼接板的单面连接,螺栓(摩擦型高强度螺栓除外)或铆钉数目,应按计算增加10,。
三、在构件的端部连接中,当利用短角钢连接型钢(角或槽钢)的外伸肢缩短连接长度时,在短角钢两中的一肢上,所用的螺栓或铆钉数目应按计算增
四、当铆钉连接的铆合厚度超过铆钉直径的5倍时,总度每超过2mm,数目应按计算增加1,(至少增加一个铆钉),但铆合总厚度不得超过铆钉直径
第三节 组合工字梁翼缘
第7.3.1条 组合工字梁翼与腹板的双面角焊缝连
公式(7.3.1)中,F、Ψ和L,应按第4.1.3条采用;βf应按第7.1.2条
注:?当梁上翼缘受有固集中荷载时,宜在该处设置顶紧
?当腹板翼缘的连接焊缝采用焊透的对接焊时,其强度可不计算。 第7.3.2条 组合工字梁翼与腹板的铆钉(或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的承载力,应按式计
注:见第,(,(,条注?。
第四 节支座
第7.4.1条 铰轴式支座的圆柱形轴(图7.4.1),当接触面中心θ?90?时,其承压应力应按下计
第7.4.2条 弧形支座与平板自由接触(图7.4.2)的承压应力应按下计
第7.4.3条 滚轴与平板自接触(图7.4.3)
第7.4.4条 轴心受压柱或弯柱的端部为铣平端时,柱身的最大力直接由铣平端传递,其接焊缝、铆或螺栓应按最大压力的15,计算;当压弯柱出现受拉区时,该区的连接尚应按最大拉
第八章 构造要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8.1.1条 钢结构的构造便于制作、安装、维护并使受力简单明确,减少应力集中。以受风载为主的空腹结构,应力求减少受积。第8.1.2条在钢构的受力构件及其连接,采用:厚度小5mm的钢板;厚度小于3mm的钢管;截面小于45×4或56×36×4的角钢(对焊接结构)或截小于50×5的角钢(对螺栓连接或铆钉连接结构)。但第十一章的型钢结构不受
第8.1.3条 焊接结构是否需要采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等特殊措施,应根据质、焊件厚度、焊接工艺、施气温等综合因来确定。在正常情况下,焊的厚度为:对低碳钢,不宜大
条为了保证结构的空间工作,提高结构的整体刚,承担和传递水平力,防止杆件产生过大的振动,压杆的侧向失稳,以及保证结构安稳定,应根据构及其荷载的不同情况设置可靠支撑系统。在建筑物每一个温度区段分期建设的区段中,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空间稳的支撑系
第8.1.5条 单层房屋和露天结构的度区段长度(缝的间距),当不超表8.1.5的数值时,可不计算温应
注:?厂房柱为其它材料时,应按相规范的规定设伸缩缝。围护结构可据具体情况参照有关规范单独设置缩
?无桥式吊车房屋的柱间支撑和有式吊车房屋吊车梁或吊车桁架以下的柱间支撑,宜称布置于温度区段中部。当不对置时,上述柱支撑的中点(两道柱间支撑时为支撑距离的中点)至温度区段端的距离不宜大于表8.1.5纵向温度区段
第二节 焊缝连接
第8.2.1条 焊缝金属宜与基本金相适应。当不强度的钢材连接时,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接材
第8.2.2条 在设计中不得任意加大焊,避免焊缝立叉和在一处集中大量焊,同时焊缝的布置应尽可能对称于构重
注:钢板的拼接:当采用对接焊缝时,纵横两方的对接焊缝,可采十字形交叉或丁形交叉;当
第8.2.3条 对接焊缝的坡口形式,应根据板厚和施条件按现行标准《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尺寸》和《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要求
第8.2.4条 在对接焊缝的拼接处:当件的宽度不同或厚度相差4mm以上时,应分在宽度方向或厚度方向从一侧侧做成坡度不于1/4的斜角(图8.2.4);当厚度不同时,焊缝坡口式应根据较薄焊件厚度按第8.2.3条要求取
在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中,垂
第8.2.6条 角焊缝两焊脚边的夹角,一般为90?(直角角焊缝)。角,,120?或,,60?的斜角角焊缝,不宜用作受力焊缝(钢管结构
第8.2.7条 角焊缝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角焊缝的焊脚尺寸不宜大于较薄焊件厚度的1.2倍(钢管结除外),但板件(厚度为,)边缘的角焊缝最大焊脚尺寸,尚应符合下要
,(当,?6mm时,hf?,;
,(当,,6mm时,hf?,,(1,2)mm。
圆孔或槽孔内的角焊缝焊脚
三、角焊缝的两焊脚尺寸一般为相等。当焊件的厚度相差较大,且等焊脚尺寸不符合本条第一、二项要求时,可采用不等焊尺寸,与较薄焊件接触的焊边应符合本条第二项的要求;与较厚焊件接触的焊脚边应符合本条一项的
四、侧面角焊缝或正面
五、侧面角焊缝的计算长度不大于60hf(承受静力荷载或间接承受力荷载时)或40hf(承动力荷载时);当大于上述数值时,其超部分在计算中不予考虑。若力沿侧面角焊缝全长分布时,其计算长不受
第8.2.8条 在直接承动力荷载的结构中,角焊缝表应做成直线形或凹形。脚尺寸的比例:对正面角焊缝为1?1.5(长边顺内力方向);对侧面角焊缝可
第8.2.9条 在次要件或次要焊缝连接中,可采用续角焊缝。断续角焊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t(对受压构件)或30t(对受拉构件),t为较薄件的
第8.2.10条 当板件的端部仅有两面角焊缝连接时,每条侧面角焊缝长度不小于两侧面角焊缝之间的距;同时两侧面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t(当t,12mm)或200mm(当t?12mm),t为较焊件的
第8.2.11条 杆件与节点板的连接焊缝(图8.2.11),一般宜采面侧焊,也可用三面围焊,对钢杆件可采用,形围焊,所有围焊的转角处必须续施
第8.2.12条 当角焊缝的部在构件转角处作长度为2hf绕角焊时,转角处必须连续
第8.2.13条 在搭接连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焊件较小
第三节 螺栓连接和铆钉连
第8.3.1条 每一杆件在节点上以及拼接接头的一,永久性的螺栓(铆钉)数不宜少于两个。对组构件的缀条,其端部连接可采用一个螺栓(或
第8.3.2条 高强度螺孔应采用钻成孔。摩擦型高强度栓的孔径比螺栓公称d大1.5,2.0mm;承压
第8.3.3条 在高强度栓连接范围内,构件接触面处理方法应在施工图中
第8.3.4条 栓或铆钉的距离应符合表8.3.4的
注:?do为螺栓或铆钉的孔径,t为外层较薄板件的厚
?钢板边缘与刚性构件(如钢、槽钢等)相连的螺栓或铆钉最大间距,可按中间排的数值采
第8.3.5条 c级螺栓宜于沿其杆轴方向受拉的连接,在下列情况下可用于受剪
一、承受静力荷或间接承受动力荷载结构中的次要连
二、不承受动力荷载的可拆卸结构的连
三、临时固定构件用的安装连接。
第8.3.6条 对直接承受动力载的普通螺栓连接应采用双螺或其它能防止螺帽松动的有效
第8.3.7条 当型钢构的拼接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
第8.3.8条 沉头半沉头铆钉不得用于沿其杆轴方向受拉的连
第四节 结构构
(I) 柱
第8.4.1条 在缀材面剪力较大或宽度较大的格构式,宜采用缀条柱。板柱中,同一截面处缀板(或钢横杆)的线刚度之和不得小于柱较大分肢线刚的6
第8.4.2条 当实腹式柱的腹板计算度ho与厚度tw之比大于80时,应
横向加劲肋的尺寸构造应按第4.3.7条的有关规定采
第8.4.3条 格构式柱或大型实腹式柱,在受较大水平力处和送单元的端部应设置横隔,横隔的间距不得大于柱截面较大宽度的9倍
(II)
第8.4.4条 焊接桁架应以杆件重心线轴线,螺栓(或铆钉)连接的桁架可采用靠杆件重心线的螺栓(或铆钉)为轴线,在节处各轴线应交于一点。当桁弦杆的截面变化时,如轴线变不超过较大弦杆截面高度的5,,可不考
第8.4.5条 分析桁架杆件内力时,将节点视为铰接。当桁架杆件为,型、箱型等刚较大的截面,且在桁架平面内截面高度与其何长度(节点中心间的距离)比大于1/10(对弦杆)或大1/15(对腹杆)时,应考虑节点刚性所起的次
第8.4.6条 当桁架杆件用节点连接时,弦与腹杆、腹杆与腹
第8.4.7条 节点板厚度一般根据所连接件内力的大小确,但不得小于6mm。节板的平面尺寸应适当考虑制作和装配的
第8.4.8条 跨度大于36m的两端铰桁架,应考虑向荷载作用下,下弦弹伸长所产生水平推力对支承构件的影
第8.4.9条 两端简、跨度为15m或15m以上的角形屋架和跨度为24m或24m以上的梯形和平行弦
(?) 梁
第8.4.10条 焊接梁的翼一般用一层钢板作成,当采用两层钢时,外层钢板与内层钢板度之比宜为0.5,1.0。不沿梁通设置的外层钢板,其理论截断点处的外伸长度l1应符合下
b和t分别为外层翼缘板的宽和厚度;hf为侧面角焊缝和正面角焊缝的焊脚
第8.4.11条 铆接(或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梁的翼缘宜超过三层,翼缘角钢面积不宜少于整个翼缘面积的30,,当采用型号的角钢仍不能符合此求时,可加设腋板(8.4.11)。此角与腋板面积之和不应少于翼缘总面积的30,。当翼缘板不沿梁通长置时,理论截断点处外伸度内的铆钉(或摩擦型高强度螺栓)数目,应按该板1/2净截面积的承载力
第8.4.12条 焊接梁的横向劲肋与翼缘板相接处应切角,当切斜角时,其宽约bs/3(但不大于40mm),高约bs/2(但不大于60mm),见图8.4.12,bs为加劲
第8.4.13条 梁的部支承加劲肋的下端,按端面压强度设计值进行计时,应创平顶紧,其中突缘加板(图8.4.13b)的伸出长度不得大于其厚的2
(?) 柱脚锚栓
第8.4.14条 柱脚锚栓不得用以承受脚底部的水平,此水平反力应由底板混凝土基础间的摩擦力或设置抗剪键
第8.4.15条 柱脚锚栓埋置在础中的深度,应使锚栓的内力通过其和混凝之间的粘结力传递。当埋置受到限制时,则锚栓应牢固地固定在锚板锚梁上,以传递锚栓的全部力,此时锚栓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可
第五节 对吊车梁转
第8.5.1条 焊接吊车梁的翼缘板宜用一层钢板,采用两层钢板时,层钢板宜沿梁通长设置,并在设计和施工中采取措施使上翼缘两层钢板紧
第8.5.2条 支承夹钳或刚料耙硬钩吊车以及类似吊车的构,不宜采用吊车桁架和制桁
第8.5.3条 焊接吊车桁架应符合下列要
一、在桁架节点处,腹杆与弦杆之间隙,不宜小于50mm,节点板的两侧边宜作成径,不小于60mm的圆弧;节边缘与腹杆轴的夹角θ不应小于30?(图8.5.3);节点板与角钢弦杆的
节点板与工字钢弦杆的,形连接焊缝应予焊透,圆弧处不有起落弧缺陷,其重级工作制吊车桁架的圆弧
二、杆件的填板当用焊缝连接时,焊缝起落弧点缩进至少5mm(图8.5.3c),重级作制吊车桁架杆件的填板应采用高强度螺栓
第8.5.4条 吊车梁翼缘板或腹板的焊接拼接应采加引弧板的焊透焊缝,引弧板割去处应予打平整。吊车梁的工地整段拼接宜采用摩擦型高度螺
第8.5.5条 在焊接吊车梁或吊车桁架中,列部位的,形接应予焊透;焊缝质量
一、重级工作制和起重,?50t的中级工作制吊车梁腹板与上翼缘的
二、吊车桁架中,节点板与上弦杆的
第8.5.6条 吊车梁横向加劲肋的上端与上翼缘创平顶紧(当为焊接吊车梁时,尚宜焊)。中间横向加劲肋的下端宜受拉翼缘50,100mm处断开,不应另加件与受拉翼缘焊接。中间横向劲肋与腹板的连接焊缝,施焊时不宜在加劲下端起
当吊车梁受拉翼缘与支撑相连时,不宜采用焊
第8.5.7条 直接铺轨道的吊车桁架上弦,其构造要求应与吊车梁相
第8.5.8条 重级工作制吊梁中,上翼缘与制动结构的连接以及柱传递水平力的连接,用摩擦型高度螺栓。吊车梁端部与的连接构造应设法减少由于吊车梁弯曲变形而在连接处产生附加应
第8.5.9条 当吊车桁架和重工件制吊车梁跨度等于或大于12m,或、中级工作制吊车梁跨度或大于18m,宜设置辅助桁架和水平撑系统。当设置垂直支撑时,其位置不宜在吊车梁或吊车桁架竖向度较
对吊车桁架,应采取
第8.5.10条 重级工作制吊车梁的受拉翼缘板(或吊车桁架的受弦杆)边缘,宜采用自动精气割,当用手工气割或剪切机切割时,应沿全刨
第8.5.11条 吊车梁的受拉翼缘(吊车桁架的受弦杆)上不得焊接悬挂备的零件,并不宜在该处打火或焊夹
第8.5.12条 吊车钢轨的接头构造应保证车轮平稳通
当采用焊接长轨且用压板与吊车梁连接,压板与钢轨的接触不得过于紧密,以使钢轨受温度作用后有纵向伸缩可
第六节 制作、运输和安装
第8.6.1条 结构运送单元的划,除应考虑构受力条件外,尚注意经济合理、便于运输和易于
第8.6.2条 结构的安装连应采用传力可靠、制作方便、接简单、便于调整的构造形
第8.6.3条 安装连采用焊接时,应考虑设置定位螺栓,将构件临时
第七节 防锈和隔热
第8.7.1条 钢结构除必须采取防锈措(彻底除锈后涂以油漆和镀锌等)外,尚应在构造量避免出现难于检查、清刷和油漆以及能积留湿和大量灰尘的死角或凹槽。闭口截构件应沿全长和端部焊接封闭。除特殊需要外,设计中一般不应因考虑锈蚀而加钢材截面
第8.7.2条 柱脚在地面以下的部应采用强度等级较低的混凝土包裹(保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并应使包裹混凝土高出地面约150mm。当柱脚底面在地面以上
第8.7.3条 受侵蚀介质作用的结构以及在使期间不能重新油的结构部位应采取特殊的防措施。受侵蚀性介质作用的柱脚不宜埋入地
第8.7.4条 受高作用的结构,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下列防护措
一、当结构可能受到炽热熔金属的侵害时,应采用砖或热材料做成的隔热层加以
?以上或在短时间内可能受
作用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加隔热层或水套等)。
第九章 塑性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9.1.1条 本章规定适用于不直承受动力荷载固端梁、连续梁以及实腹构件组成的单层和两层框架
第9.1.2条 采用塑性设计的结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考虑构件截面内塑性的及由此引起的力重分配,用简单塑性理论进内力分析。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时,应采用荷载的标准值,并按弹性理论
第9.1.3条 按本章规定进行塑性设计时,材和连接的强度计值应按第3.2.1条和
第9.1.4条 塑性计截面板件的宽厚比应符合表9.1.4的
第二节 构件的计
第9.2.1条 弯矩,x(对工字形面,轴为强轴)作用在一个主平面内受弯构件,其弯曲强度应符合下要
,x?,pnxf (9.2.1)式,pnx——对x轴的净截面塑性抵
第9.2.2条 受弯构的剪力V假定由腹板承受,剪切强度应符合下式
V?hwtwfv (9.2.2)式中hw、tw——腹板高度和厚度;fv——性设计时采用的钢材抗剪强度设计值,见第9.1.3
第9.2.3条 弯矩作用一个主平面内的压弯构件,强度应符合下列公式的
压弯构件的压力N不应大于0.6Anf,其剪切强度应符合式(9.2.2)的要
第9.2.4条 弯矩作用在个主平面内的压弯构件,稳定性应符合下列公式的
一、弯矩作用平面
式中,px——对x轴的毛截面塑性抵抗矩。υx、NEx和βmx应按第5.2.2计算弯矩作用平面内稳定的有关规采
二、弯矩作用平面外:
υy、υb和βtx应按第5.2.2条计算弯矩作用平面外稳定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 容许长细比和构造要求
第9.3.2条 在构件出现塑性铰的截面,必须设置侧向承。该支承点与其相邻承点间构件的长细比λ,,应符合下列
对不出现塑性铰的构件区段,其侧向支承间距,应由四章和第五章内有关矩作用平面外的整体稳定计算确
第9.3.3条 用作减少构件弯矩作用平外计算长度的向支撑,其轴心力应分按4.2.5条或第5.2.8条确
第9.3.4条 所有节点其连接应有足够的刚度,以保证在现塑性铰前节点处各构间的夹角保持不变。构件拼接应能
第9.3.5条 当板件采用手工气割或剪切机切割时,应出现塑性铰部位的缘刨平。当螺栓孔位于构件塑铰部位的受拉板件上时,应采用钻成孔或先冲扩钻
第十章 钢管结构
第10.0.1条 本章规定用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在
第10.0.3条 钢管节点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
一、主管外径应大于支管外径,管壁厚不应于支管壁厚。在支与主管连接处不得将支管穿入主
二、主管和支管
三、支管与主管的连接节点处,应尽可能避免偏
四、支管与主管连接焊缝,应沿全周连续焊接并平滑过
五、支管端部宜使用自切管机切割,支管壁厚小于6mm时可不切坡
第10.0.4条 钢管构在承受较大横向荷载的部位应采适当的加强措施,防止生过大的局部变形。钢管构件的要受力部位应避免开孔,如必须开孔时,应采取适当的强措
第10.0.5条 支管与主管的连接沿全周采用角焊缝,也可部分采用角焊缝、分采用对接焊缝,支管管壁与管壁之间的夹大于或等于120?的区域采用对接焊缝或带坡口的角焊。角焊缝的焊脚尺寸hf不宜大于支管壁
第10.0.6条 支管与主管的连接可视为全周角焊缝按公式(7.1.2-1)进计算,但取βf,1。角焊缝厚度沿支管周是变化的,当支管轴心受力时,平均有效厚度可取0.7hf。缝的计算长度(支管与主管相交线长度)可下列公
第10.0.7条 为保证点处主管的强度,支管的轴心力不得大于下
中的承载力设计值:
注:?本条适用范围为:0.2?β?1.0,ds/ts?50(ts,支管壁厚),θ?30?。当,/,,50时,取,/,,50。
?本条中,型和,型节点系指支管轴
第十一章 圆钢、小角钢的轻型钢
第11.0.1条 本章规定仅用于在跨度不超过18m且起重不大于5t的轻、中作制桥式吊车的房屋中,采用有钢或小角钢(小于45×4或56×36×4)的轻钢结
注:型钢组成的结构
第11.0.2条 本章规定不适用于使用条件复杂的型钢结构(如直受动力荷载,处于高温、高和强烈侵蚀环境的轻型钢结构等)所需的特殊
第11.0.3条 轻型钢结构的强度设计值,应按第3.2.1条、第3.2.2条和11.0.6条的规定值并乘以下列折系
一、拱的双圆钢拉杆及其连接0.85;
二、平面桁架式檩条
三、其它杆件和连接0.95。
第11.0.4条 在桁架中,尽可能使杆件重心线在节点处交一点,否则应考虑其偏心的
第11.0.5条 三铰拱屋架的三角形组合斜梁,其截面高度与斜
第11.0.6条 单圆钢压杆连接于节点一侧时,杆件应按公式(5.2.2-1)计算其性,连接可按公式(11.0.8-1)计算,但焊缝度设计值应乘以0.85。单圆拉杆连接于节点板一侧时,杆件和连可按轴心受拉构件计算强度,但强度设计值应
第11.0.7条 桁架中的主要压杆(杆、端斜杆、杆)的长细比不宜大
拉杆的长细比不宜大于400,张紧的圆拉杆的长细不受限制。 圆钢不用于桁架的受压弦杆和受压端斜
第11.0.8条 圆钢与平板(钢板或型钢的平板分,图11.0.8-1)、圆钢与圆钢(图11.0.8-2)之间的焊缝,其抗剪强度应下式
第11.0.9条 圆钢与圆钢、圆钢与板(钢板或型钢的平板部分)间的焊缝有厚度,不应小于0.2倍圆直径(当焊接圆钢的直径不同时,取平均径)或3mm,并不大于1.2倍平板厚度,焊缝计算长度不应小
第11.0.10条 钢板度不宜小于4mm。圆
第十二章 钢与混凝土组合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12.1.1条 本章规定仅适用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由混凝土翼板与钢通过连接件组成的简支组合梁。组合梁的混凝土翼板,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
第12.1.2条 混凝翼板的有效宽度be(图12.1.2)应按下计
第12.1.3条 按本章规定考虑全截面塑性发展进行组的强度计算时,钢梁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应按第3.2.1条和第3.2.2条的规定乘以折系数0.9。组合计算应按弹性论行,对荷载的短期效应组合,可将截面中混凝土翼板计算宽度除以钢材与混凝土弹性模的比值α,换算为钢截面;对荷载的长期效应组合,则除以2α,换算为
在强度计算和变形计算中,可不考虑板托截
第12.1.4条 组合施工时,若钢梁下无临时支撑,则混凝土硬结前的材重量和施工荷载应由钢梁承受,钢梁应按第三章和第四章规定计算其强度、稳定性
第二节 截面和连接件的计算
第12.2.1条 组合梁的抗弯强度应按下列规定计
一、塑性中和轴在混凝土翼内(图12.2.1-1),即Af?behc1fccm
第12.2.2条 组合梁截面上的全剪力,假定仅由钢梁腹板承受,应按公式(9.2.2)进行
第12.2.3条 简支组合上最大弯矩点至梁端区段的连接件总数,,可按下计
注:当有可靠根据时,可采用其它形式的连接件。
第三节 构造要求
第12.3.1条 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组合梁截面高度的1/2.5,当塑性中和轴在钢梁截面内,钢梁板件的宽厚比应符合第9.1.4条的
第12.3.2条 组合梁板托的高度不大于混凝土翼厚度的1.5倍,板的顶面宽度不宜小于板托高度的1.5
第12.3.3条 按公式(12.2.3)算得的连件数量,可在最矩点与零弯矩点之间均匀布。当此两点间有较大的集中荷载作用时,则应连接
按各段剪力图面积之比进行分配,再各自均匀布
连接件沿梁跨度方向的间距不
第12.3.4条 圆柱头焊钉连件的长度不应小于4d(d为焊钉直径)。在施焊时应采用专门的焊具和工艺方法固地焊于钢梁翼缘上,其梁跨度方向的间距不宜小于6d,垂直于梁跨度方向的间距不宜小
第12.3.5条 槽钢连接件的翼缘肢尖方向应与凝土翼板对钢梁水平剪应力方向一致,其与梁上翼缘的连接焊缝应按第七章的有关规定计
第12.3.6条 弯起钢筋宜采用直径d不小于12mmI级钢筋成对对称布置,用两条长度不小于4d的侧焊缝焊接于钢梁翼,其弯起角度一般为45?,弯折方向应与混对钢梁的水平应方一致。在梁跨中可能产生剪应力变号处,必在两个方向均有弯起筋。每个弯起钢筋从弯起算起的总长度不宜小于25d(?级钢筋另加弯钩),其中水平
第12.3.7条 圆柱头焊钉钉头表面或槽钢连件上翼缘下表面应混凝土翼板底部钢筋高出30mm
连接件顶面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15mm。圆柱头焊钉钉杆的外表面或槽连接件的端面:至钢梁上翼侧边的距离不小于20mm;至混凝土
第12.3.8条 钢梁顶面不得涂刷油漆,在灌浇(或安装)混凝土翼板以前应清除锈、焊渣、冰层、积雪、泥土和其它杂
附录一 梁的整体稳定系
(一)焊接工字形等截面简支梁
焊接工字形等截面(附图1.1)简支梁的整体稳定系数υ,应按下式
(二) 轧制普通工字钢简支梁
轧制普通工字钢简支梁整体稳定系数υ,应按附表1.3采用,当所
(三) 轧制槽钢简支梁 轧制槽钢简支梁的体稳定系数,论荷载的形式和荷载用点在截面高度上的位置,均可按式
注:?同附表,(,的注?、?。?表的υ,适用,号钢。对其它钢
(四) 双轴对称工字形等截面悬臂梁 双称工字形等截面悬臂梁的整体稳定系数,可按公(附1.1)计算,但式中系数βb按附表1.4
注:本表是按支端为固定的情况确定的,当于由邻跨延伸来的伸臂梁时,应在造上采取措施加强支承处的抗扭能
(五) 受弯构件整体稳定系数的近似计
按公式(附1.3)至公式(附1.7)算得的υ,值大于0.60,不需按附表1.2换成υ,值,当按公式(附1.3)
附录二 梁腹板局部稳定的计算
(一) 用横向加劲肋加强的腹板
用横向加劲肋加强的腹板(图4.3.1,),其各区格的局部稳定性应按下计
注:当产生局部压应力σ;的荷作用于梁受拉翼缘时,则应别假定σ;,,和σ,,,
式(附2.1)计算腹板各区格的稳定
(二) 用横向加劲肋和纵向加劲肋加强的腹板 时用横向加劲肋纵向加劲肋加强的腹板(图4.31b、c),其局部稳定性应按下列公计
,(受压翼缘与纵向加劲肋之间的区格:
注:?纵向加劲肋应置在距腹板计算高度受
?当产生局部应力C1的荷载作用于梁的
(用σ,和τ)和假定σ,,,(用σ;,,σ;τ),按公式(2.10)计算受拉翼缘纵向加劲肋之间腹板各区格的局部稳定
(三) 用横向加劲肋、纵向加劲肋和
加劲肋加强的腹板
同时用横向加劲肋和在受压区的纵向加劲肋短加劲肋加的腹板(图4.3.1d),其局部稳定性应按下列方计
,(受压翼缘与纵向加劲肋之间区格,按公式(附2.6)计算,但α1(图4.3.1d)代
,(受拉翼缘与纵向加劲之间的区格,按公式(附2.10)计
附录三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
附录四 柱的计算长度
附录五 疲劳计算的构件和连接
附录六 螺栓的有效
附录七 非法定计量单位
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
附录八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时,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它有关规定执行的,其写法“应按??执行”或“符合??要(或规定)”。非必须照所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它规定)执行的,其写法“
《钢结构设计规范》
本工程所需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
1、《钢结构设计规
2、《低合金高强结构
3、《优质碳素结构钢及一般技术条
4、《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
5、《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及
6、《热轧工字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
7、《热轧圆钢和方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
8、《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系列标
9、《钢结构用高强度六角头螺栓、大六角头螺母垫圈与技术
10、《钢结构用挪剪型高强度螺栓连
11、《六角头螺栓——C
12、《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
13、《涂装前钢材表面绣蚀等级和除锈
14、《多功能钢铁表面处理液通用技术
15、《低合金钢焊
16、《焊接用钢盘
17、《熔化焊用钢
18、《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
19、《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
20、《溶解乙炔》
21、《电石》
22、《气体保护焊用钢
23、《焊接质量保证钢溶化焊接头的要求和缺陷
24、《钢结构焊缝外形尺
25、《气体、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坡口基本型式和
26、《埋弧焊坡口基本型式和尺
27、《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
28、《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
29、《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方
30、《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
31、《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
32、《焊缝及溶 金属拉伸试验方
33、《焊接接头弯曲及压扁试验方
34、《焊接接头及堆焊金属硬度试验
35、《焊接接头应变时效敏感性试验
36、《焊缝金属和焊接接头的疲劳试
37、《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38、《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
39、《建筑钢结构焊接规
40、《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41、《钢结构制作工艺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