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女职工劳保护办法》: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时内应予工间休息一小时,并扣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十天。休
2 孕妇产前检查算
1号文定,为了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该按照
部门的要做产前检查。职工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指作产前检查的时间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
据国务院1988年第9令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定》:凡履行登记孕妇,均应实施产前检查,其
(1)由
(2)由第7个月初至第8个月
(3)最后1个月每周检查1次,
以上检查时,不得视为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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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家规定产假
(1)女工生育享受不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
(一)胎顺产,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
(二)产者,增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产
(三)妊三个月内自然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
(2)晚育假、晚育护理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上海市人与划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符合条例规定生育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十天,
江苏省人口与计生育条例》规定,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该期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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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假期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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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假期新规定
享受带生育津
顺产的,98天;
难产的,增
生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
孕未满4个月流
怀孕满4个月流
取出宫内节育
放置宫内节育
施行输卵管结
施行输精管结
施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
同施行两种节育手术
PS: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护假期间,由用人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
第十五条 职工实行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员实行晚婚、晚的,可由当地人民政
三十七条本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民政府发给独生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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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项规定,产妇除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照发工资,不影响福
真金不怕火炼,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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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假期规定
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与?计划生条?例》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确保对?实行计划?育和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以下简?称《光荣证?》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落到实加?快建和完?善计划生育?导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市户籍?的公民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设立人口?与计划生?专项经?费列入同?财政预算。?专项经费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征?收社会养?费和社会捐?助等。 第?四条 各?人民府应?加强对计?划生育奖励?惠政落?工作领?导人事、?政、农、?民政、计划?生、卫生?、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商等?关部门应?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工作。? 第五条 ?各人民政?府要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纳入精神文?明单位评比?验收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管理责?制考核中?实一票否?决。 第六?条 公民晚?婚晚育、计?划育依?法领取《光?荣证》可?受计生育?奖励惠。? 第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的?除享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再?夫妻初婚一?方是晚婚?可享受婚?假。 第?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女职工?晚育的除享?国规定?的90天?假外增产?假30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15?天。 第九?条 农牧民?晚婚晚育的?减夫妻双?一年的?体生产、公?益业所筹?劳务或者由?、镇人民?政府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条 已?婚育龄夫妻?实行计
一?放宫内节?育休假2?天 二取出?宫内节育器?休1育手术的享?受国家
天 ?三输精管结?扎休假7天? 单纯输?卵管结扎休?假21天 ?五后结扎?输卵管在产?假基础上增?加休假14?天 六人工?产的怀孕?不满3个月?的休假20?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的休假3?0天4个月?以上的休假?42天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的?两项休假合?并计算。 ?十一条 ?凡享受第七?、八、十条?规定的晚婚?假、晚育假?、 护理?及节育手?假均包括双?休日但不?法定日?其所在单位?应视为正常?出勤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照?发。 第十?二条 农牧?民实行计?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避孕药具?节育技术定?点服务。 ?免费服务范?围包括发?避孕药具、?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人工终止妊??娠术。 第?十条 城?镇职工参加?生育险的?计划生育育?龄夫妇实行? 计划生育?手术的其手?术费由劳?动社保障?部门按照《?乌鲁木?城镇职工生?育险办法?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支付。? 十四条? 夫妻方?属城镇无?业居民计?划生育手?费用由其居?住地街道?事处根据?费服务范围?按以下标准?予以报 ?一放置内?节育器手术?48元 二?取出宫内节?育术4?8 三?精管结术?220元 ?单纯输卵?结扎手?600元 ?五输卵管吻?合复通手?800元 ?六人工流产?手术怀孕不?满四个月按?150元四?月以上七?个以下引?的按70?0元。 第?十五条 凡?享受第十二?、十三、十?四条中关?人工流产待?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法律?法规规定?件生育子女?后在哺乳期?180天内?怀孕做初次?人工流产的? 二放置宫?内节育器后?带孕实?施人流产?的 三实施?绝育皮埋术?后怀孕实?人工流产的?。 第十?条 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个子女?或终只收?养一个子?不再生育的?在子女满十?六周岁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少数民族夫?妻自愿?生育收?养两个子?不再生育?在子女满十?六岁前可?申请领取《?计划生父?母光荣证》?。《光荣证?》由女方所?在地乡镇人?政府、街?办事处发?放。 非婚?生育子女?依法行了?计划生育法?律责任领取?《结婚证》?后符合前款?条件的可申?请取《光?荣证》。 ?第十七
居民?取《光荣证?》的家应?享受下列待?遇 一自?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六周?岁止每发?给不低于1?0元的保健?费。少数民?享受保健?费合计不超?过十六周年? 二夫妻退?休由所在单?位各给予加?发本人退休?当月工资百?分五的奖?励金或者各?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励 对列?入社会救济?象家?优先发放社?会救济金?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十八条 城?镇居民保健?费发放原则?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由夫妻?双方所在?位各承担5?0 二夫妻?方均为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户另?方为无业居?民的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条?例》有关规?定 三?夫妻一有?用单位另?一方从事个?体经营的由?用工位承?担50另外?50执个?体工户奖?励政策 四?妻一方没?有用工单位?或死亡的由?另方单位?全额承担 ?五夫妻双方?均未在国家?机关和会?团体、国?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业工作也?未从事个体?经营的城镇?无业居民经?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审核?后由区县人?民政府发? 六夫双?方均属下岗?职工下岗时?原单位未支?付计划生?健金的再?业前可持?《失证》?经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审?核后按城镇?无业居民由?区县人民政?府发放。 ?第十九条 ?镇职工退?休奖励金发?放原则 一?百分五退?休奖励金以?工退离休?当月核定的?本工资为?数计算以?不再调整? 二奖励金?从职工退离?休次月起开?始放 三?未到退休年?龄但国?政性范围?提前退休?不含提前离?、假休、?内退、退职?、病退的职?工可享受退?休奖励金 ?四离异、丧?偶前取了?《光荣证》?未再育和?养子女的?可受退休?奖励金 五?再婚家庭曾?领取过《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
?第二条 ?改制业、?特困企业中?领取计收养子女?持证一方?可享受退
划生?育《光荣证?》家庭的奖?励现企业?保留劳动关?系或重新就?业执行在?职职工政策?与现企业解?除劳动系?者再就业前?行城镇无?业居民政策?。 第二十?一条 农牧?民凭《光荣?证》享受以?下待 一?由区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 二免去夫?双方一年?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 ?三优先列为?重点扶持?象在项目、?技术、信息?、贷款、?生资料?等方面优先?提供服务 ?四子女伤残?或死亡夫妻?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且?无生活来源?、丧失劳?能力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列为?“五保户”?家庭给予必?要的照顾 ?五对贫困?庭优先发?各类扶贫资?金和贷款优?先安排贫?项目和科技?实用技术?优享受?其他扶贫优?惠策 六?对采取长效?绝育措施的?领证家庭由?区县人民政?府给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土地和划分?基地给予?优先优惠。? 第二十二? 农牧民?2000?奖励发放?原则 一离?异前取了?《光荣》?未再婚的家?庭按双?1000?的标准发放? 二丧偶前?领取《光?荣证》未再?婚的家庭按?2000元?的标准发放? 再婚后?组成家?庭曾取过?《光荣证》?并不再生育?和收子女?的一方持证?按1000?元标准放?双方持按?2000元?的标准发放? 四夫妇双?方一方是农?牧民的按1?000元标?准发另一?方享受城镇?居民的奖励?优惠规定。? 第二十三?条 农牧?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子女死?、伤残、?罹患大疾?病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双方?45周岁至?59周岁期?间每人每月?可享受50?的奖励扶?金。 第?二十四条 ?农牧民只有?一个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家庭?夫妇年满6?0岁以后每?人每月可享?50元的?奖励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第二?十五条 ?办法所规定?的保健金、?退休奖励金?和计划生育?手按?列法支付? 一行机?关、会团?体和事业单?位职工列入?职工福利科?目支 二?国有企业职?工由企业列?入成本开支? 三非公?制企业职?由用工位?解决并列入?企业本开?支 四城镇?无业居民?保健费、农?牧民200?0元奖励金?和计划生育?术费由区?县政府财政?纳预
付。 第二?十六条 凡?合本办法?规定已享?奖励优惠待?遇又生育的?自生育之月?起停止享受?办法规定?的优惠奖励?追回《光?荣》及已?享受的保健?费和奖励金?。 第二十?七条 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建立健?全计划生?奖励优惠家?庭的资格认?定、资金发?放监督检?制度确保?划生育奖?励惠政策?的落实。 ?第二十八? 对因不落?实本办相?关奖励规定?未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的?两年内不得?评为先进、?模范、文明?单位已经是?先进文明单?位的予以?对单位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组织?依法予行?政分?内不晋职?、晋级和
?
广东生育假期新规定
广东生育假
广东生育
2016年9月22日广东人民政府第十二届32次常务会议修通过《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并于11月6日政府令正式发布,将于
原执行的《广东省生育保险定》是2008年广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3次常务会议通过,6年来在障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基本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群众社会保障需求不断高,《规定》的一些内容已难以适应现实要。此次修,重点是落实《社会保险法》,结合实际,强化生育保险在保障职工生育期获得的基本医疗和活障、均衡用人单位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的功能,对保障权益、提
一、完善参机制,增强制度公性。新《规定》第二条确参保范围,要求本省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全部职工和雇都要参生育保险。第三条明确育保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在所在地参加生育保险。中央驻粤单位、省属单位及其职工,有非籍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在本位参加职本医疗保险在地参加生育保险。新《规定》
二、范待遇项目和标准,维护工和企业权益。新《规定》第十二条至第七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与原《规》相比,增加了享受计划生
第十三既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保险的衔,规定不属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育医疗费用,要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
第十五细化了生育津贴的计发办法,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时人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第十六规定了不同情形享受
第十条理顺了生育津贴与工的关系,明确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同用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时规定,生育津贴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
三、规生育保险经办理,加强便民服务。新《规定》第二十一条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向社会公布已签订服务协议的生育保险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便参保人自行选择就医医院。二十至二十条优化生育保险流程,明确累计参保满1年职工生育,事先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可以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无需另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请;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社会保办机构
四、分发挥保障势群体功能。新《规定》第十八到二十条将生育医待遇享受人群扩大到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职工未就配偶。明确职工失业前已参生育保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用,以及职工达到法定退年龄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均可以按规定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明确没有受基医疗保
五、化相关法律任。为维护工权益,新《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或者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造职工者职工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单位按照本规定及所统筹地区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职工相关费用。用人单位未足额申报本单职工资总额
为防止保投机行为、减少基金风险,
对于职工、用单位、医疗构及其他有关位、人员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生育保险、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一方面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员或单位的法信息及时纳入相关信用信息数据库,过新闻媒体或者门户网公开,以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已享受的保险待遇费用除退回外,可处相应金2倍以5倍以
此外,新《规定》对还对参保满1年的特殊就结算、未满1年的就医结算和生育津贴申领作出了规定;明职在本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参加育保险的,其缴时间累计计算;建立了生育保争议的救济及处理机制,并确了社会险部门提供配套服务的责任要求
计划生育假期规定
篇一: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休假规定
(参照计生委规定及
1.婚假:
凡符合婚法规定的休假3,年满23岁3个月的女性及男方为婚者可享受婚假共计23天(要参照身份证、结婚证及男方单
2.女职
正常产假98天(可在产前
加15天(手术助产);多胞
假增加15天;领“独子证”
结扎输卵管的另增
女职工怀满7个月,产后小孩满1周岁,暂 Www.CSpeNgbO.com 蓬勃范文网:计生育假期规定) 停上夜班,每4小时内
3.宫内放
1
自手术之日休假3天,7日内
4.取节育环:休息1天
5.计划生育人
妊娠 < 2个流产休15天;妊娠大于2月,4个月流产休30天; 大于4个月
篇二:计划生育假
【女职工 计划育假】卫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检发“节育手术常规”的通知》国卫字(1984)1文规定: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起休息二,手术后一周不作重体力劳动; (二)取宫内节育器:当
(四)单纯输管结扎:休息二十一天; ()人工流产:休息十四天;人工流产同时结扎卵:息一个月; (六)中期中止妊娠:息一个月:同时结扎输管:休息四十天。 上规定,
篇三:政策定的计划生育假期
政策规的计划生育假期
2012年2月
以上假期仅供参考,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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