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示,是对房产权的公开告示,以便确权。
这种情况往往在首次登记房产证或者房产证遗失时的必要程序之一。
房产证是一种能够证明身份证件,房产证首次办理或者遗失以后,是需要公示的。
以房产证补办为例,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如果房屋的所有权证书,登记证书丢失或遗失的,权利人遗失声明发表在报刊出版后,申请补发。如果房屋登记机构换发的,应当在房屋登记记录。而补发证书的房子的所有权和登记证书应注明“补发”。
而在补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村民住房登记证内的集体土地范围,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公布补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住房所在地。
根据房屋登记技术规定,公告应在房地产或房地产登记机构的官方网站上公开发表。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公告,则应当张贴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或者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或者现场现场拍摄的照片,可以作为公告的依据。
公告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登记查询制度,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通常,房产证补办流程如下,具体情况各地大同小异: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3、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
※※※遗嘱范文,关于房屋产权继承上的※※※本人需要一些在房屋产...
一、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1)老头(2)老太太(3)小儿子(4)小女儿(5)儿媳妇,因此,该房产不是老头的个人财产,而是上述五个人的共同财产。
二、老头去世后,他的那一份儿(五分之一)如没有遗嘱,应该由老太太、七个儿女按份儿继承,也就是老头的那五分之一由七个儿女继承,每人继承全部房产的1/35。
三、如果想尽可能地把房产留给小儿子,那么需要老太太立下遗嘱,声明其财产全部由小儿子一人继承;四、如三所述的情况下,小儿子可能拥有的房产份额为1/5(小儿子原有的那一部分) 房产的1/35(小儿子继承老头的那一部分) 1/35(老太太继承老头的那一部分) 1/5(老太太本人原有的那一部分)=全部房产的16/35.五、立遗嘱不需要什么范文,只要把想表达的意思写清楚:写明立遗嘱人、希望的继承人、财产的具体内容、立遗嘱的时间,就可以了。
六、为防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立遗嘱时最好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为证,或者到公证处公证一下。
七、如果其他儿女对房产没有想法,那么争取让他们声明一下放弃继承老头的那一份儿;如果他们愿意,这时候小儿子可能拥有的财产份额为:1/5(小儿子原有的那一部分) 1/5(老太太本人原有的那一部分) 1/10(小儿子继承老头的那一部分) 1/10(老太太继承老头的那一部分)=全部房产的3/5.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必须要公示吗?
房地产登记是公示房地产物权变动情况,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
动产以占有作为权利归属的判定标准,以交付转移占有来认定所有权转移而房屋不可移动,其所有权归属和转移难于以占有来判定,所以必须公示。
公示的目的有三: 1.规范房屋登记行为。
2.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
3.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手段,《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这确立了登记的权利推定规则,凡是记载于登记簿的权利人即被推定享有该项权利。
因此,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房地产交易法律关系和权属变化复杂的情况下,登记法律制度的完善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于房屋产权70年的问题:D谢谢。
房屋产权为70年,举个例子,我
展开全部 一、房屋所有权人证明书范文如下: 兹证明坐落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地方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实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分别填写身份证号)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开房屋证明的方法: 如果需要开具房产证明,可以直接携带房主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产局产权科进行查询,房产局在受理你的申请后会出具盖章的证明文件。
拓展资料如下: 一、房屋证明的办理流程 1.预约。
预约时需要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查询。
应该以家庭为单位,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需本人到场,不能代办,代办时需持委托《公证书》。
3.需携带的材料有。
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簿的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一份;集体户的需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有未成年小孩的需户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单身(丧偶、离婚、未婚)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查询应该以家庭为单位,夫妻之间可以代办,但是其他人不可以代办,夫妻双方只需一人就可以办理。
二、开房证明注意事项 1、证明的办理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之间可以代办,其他人需要代办则必须出示委托公证书,要求相当严格。
2、房证明的开具机关必须是县级以上的房管部门。
如果购房者是在城市购房,但是却是农村户口,那么首套房证明也要在农村的村委会开具,然后到镇、县相关部门依次盖章证明。
3、证明需要填写本人所在地房管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以及开具证明的办理人的联系电话等,届时购房者购房地的房管部门会进行检验核对,所以在开具证明的时候一定不要忘了这些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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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房产问题我举个例子:甲和乙对一套房子的产权存在纠纷,...
目前甲方的证据占优势,但乙方也有获胜的机会。
登记虽然是确认产权的最优证据,但不是不可以推翻的,乙方如果获得足够多的证据还是有胜诉的希望的, 目前你提到的证据似乎只有卖方人的证言。
你可以搜集以下几方面证据: (一)乙方私下里和甲方谈话的录音,如果谈话中能涉及卖方和登记的真实情况。
将是很有利的证据。
(二)乙方和甲方当初借款的协议、还款收据等能够证明存在价款事实的书面证据。
(三)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同时是知情人)对甲乙双方价款与房屋登记情况的证言。
(四)如果房屋一直是乙方在居住或使用,乙方居住或使用的证据。
乙方对房屋维护的证据、缴纳物业费、水电费、住址登记等证据。
注意:所有证人必须能够出庭作证。
原来你是甲方啊,不不赞成赖别人的东西不给,这个年代,一套房子足以让人拼命了,千万别玩火,最好协商解决。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协议有哪些范文?
房屋买卖合同(一)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合同法》及有关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下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________镇林荫路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结构砖砭,层次一、二层沿街,间数:________楼共________间,新旧程度________成,户内配置;电气、给排水到户,装潢。
二、甲方通过转让取得上述房产的产权,该房产性质为商业、住宅房。
但是还未拥有房产证。
现同意将上述房产转卖给乙方。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见附件一。
三、价格与费用 经约定,上述房产总价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此价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种费用,具体另附件二约定,乙方________万首付房款后,甲方开始办理有关过户手续。
过户之后,余款由乙方采用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形式支付完毕。
四、付款及交房约定 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1.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办至乙方名义下的前提下,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月之前,付清全部房款(包括二手房按揭贷款形式)。
2.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含贷款)后,将付清之次日起的租赁收益归乙方所有,其计算为将租金按日平均计算。
并将上述租赁收益与房款一并结算扣减。
五、上述房产的建筑面积按房产证发证单位核算的面积为准,如发证面积与本合同面积有误差,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不变。
六、其他约定 1.由甲方负责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过户登记至乙方的手续,各自承担的费用按附件约定。
2.乙方支付本合同房款所需的贷款由乙方自行出面办理,甲方协助提供所需的各种文件及证书。
3.甲方保证上述房屋的现有所有承租人已经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保证上述房屋的所有抵押权人已经同意甲方出卖上述房屋; 4.甲方承诺在乙方支付________万元的首付款后的________日内,立即解除上述房屋(包括土地使用权)上设置的任何抵押和任何权利限制。
5.根据甲方与现有承租人签订的合同(见附件三),上述房屋的租赁期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到期。
依据此,乙方承诺原甲方的出租合同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到期之前不予变更。
七、保修责任 商品房的保修责任由建设部规定的法定责任单位负责,本房产开发单位是嘉善县地方房产公司。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联系处理有关保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甲方保证提供相应的用于证明开发单位和保修义务人的文书。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或者违反自己一方的义务和承诺的,或者延迟履行义务达________天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付款的20%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机构协调解决。
十、为确保各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商请________为其保证人,乙方商请_________________为其保证人(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
保证范围为被保证人在本合同中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十一、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及其保证人各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附件(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甲方保证人:(签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人:(签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鉴证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房屋买卖合同(样式) 合同当事人: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镇**路**号 电 话: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镇**幢**单元***室 电 话:
请问在棚改通告公示后是否可以进行房屋产权交易?
区别:共有产权房的房屋产权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而经济适用房5年之内是有限产权,5年以后是完全产权。
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
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1500字左右
【案情简介】李女士和她的丈夫张先生婚后拥有一套房屋,最近他们为了购置新房决定将房子卖掉。
张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委托中介公司寻找买家,挂牌价为230万元,签约后张先生就到国外出差一个月。
刘先生通过中介看了这套房子觉得非常满意,但希望价格再能便宜一点,通过双方几次协商,李女士最后同意以138万元卖给刘先生,双方又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为此刘先生支付了定金20万元。
谁知签约后半个月,张先生就从国外回来了,当他得知房价为138万元,觉得太便宜了,于是找到刘先生,告知刘先生这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李女士一个人无权处分,要求解除合同,但刘先生认为李女生有权签订合同,且已经交付了定金,坚决要求履行这份合同。
双方协商不成,为此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系争房屋系李女士和张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同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
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对共同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为无效。
法院判决购房合同无效,李女士返还刘先生定金20万元及其利息。
【律师评析】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要看事后该处分行为是否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追认。
获得其他共同共有人追认的,该处分行为合法有效。
没有获得追认而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合同无效。
目前法律实务中存在着如下几种共有形式:1、家庭共有:夫妻是一种人身关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夫妻共同共有: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也是人身关系,是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关系。
不能把亲属关系都当成家庭关系。
如张某与其妻、子一同居住,其父、母单独居住。
张某的家庭成员就只有3个人,而不是5个人。
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
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基于农村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几代同堂的现象,其共同居住人对家庭财产是共同共有。
3、尚未分割遗产形式的共同共有:共同继承的财产,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数人(相互之间是亲属,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享有共有权的财产。
一般认为,这种共有是共同共有。
在购买房产时,一定要核实所购房产是否属于共有,买卖共有房产的一定要取得全体共同共有人的一致同意。
为规避最终认定为共有房产而产生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购房人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如果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多个人的,一定要核实每个人的身份,并由每个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除非有公证的委托书,否则不同意代签字。
2、如果房产所有人是在婚状态,且房产证上产权证为一个人名字的,也需要其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或者由其配偶出具房屋并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声明。
3、如房产所有人系单身,且房产证上产权人为一个人名字的,需要该所有人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4、为防止出卖人故意隐瞒其他共有人,买受人可以让出卖人出具一份无其他共有人的承诺,并明确约定违反承诺的违约责任。
【法条链接】 1、《合同法》(1999年)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8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5年)第二条 未经房屋共同共有人同意,出卖人对外签订的 “ 二手房 ” 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答: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为由,主张其他共有人对外签订的 “ 二手房 ” 买卖合同无效。
对此问题,应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
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
关于房产继承得问题,拜托专业认识请进(有悬赏分)我7岁的时候妈...
我先简单的回答一下吧,狼兄补充哈。
一、关于是否请律师的问题。
1、狼兄的建议没有错,针对这个案件,找律师的把握更大些。
因为律师具备专业知识,对相关的程序了解,证据方面调查取证也相对容易,这些涉及到私人信息的证据,作为平常百姓是不太容易调取的,很容易碰壁。
但是作为律师,因为他们在这一地区多少有点关系网络,认识的人也多,再加上有个律师证,可以证明这是合法的调查取证,这样的证据在法庭上很有威信,能够被法庭采纳的几率高。
因此,无论从律师的职业性质,还是证据方面,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比自己寻求摸索要来的快、好、省。
2、你会认为律师费用较高,实际上律师费用是根据你的标的来算的。
在你的案件中,标的是房产遗产纠纷的法律关系,标的物是房产,有可能是四处(根据你的叙述)。
初步估价一处房产为20万的话,总计约为80万。
按照目前律师计费标准,一般为财产价值的3%左右,这样算来,一般的律师费为2.4万。
照此标准算来,熟悉的律师收你1万来讲不算多了。
3、如果你觉得该案件是否胜诉把握性不大,可以和律师办理风险代理,虽然在法律上不支持这样的做法,但是实践中还是可以的,这在很多地方是律师业行情。
(虽然我是律师,但是我不回避这个问题) 总结:不要为了小钱而坏了大事,律师费用包括的服务范围很广,仅仅诉前就主要包括调查取证,协商问题,书写法律文书、计算财产价值,合适财产范围等等,开庭后还有很长的程序及期间。
因此,从投入和产出效益来讲,请律师比你自己单干来的效益值大的多。
二、关于你的公示书的效力问题 此公示书,因为我们无法看到全部书面内容,只能从你的大概意思上分析,其从形式上讲,如果属于离婚协议并进行财产公证的话,则在法律上作为证据的效力是很高的。
但是从内容上讲,“内容写的是房子有几间由爷爷住,以后归爸爸所有。
”按照现行的物权法,此属于继承取得,是即时取得物权,你爸爸享有当然物权,只是这个物权如果你爸爸没有双证,即房产证、土地证的话是不能进行物权变动的,也就是不得处分这些物权。
因此,如果要使该公示书(实际上可能是离婚协议),在证据效力上占据足够大的力度,就要查明该公示书属于公证书形式,还是一般协议形式,相比前者(公证过的)的证据效力在法庭上的采纳程度相当高。
三、关于证据问题。
应该说,狼兄让你准备的证据已经差不多了,我再补充几点。
在法律上,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是,“原告就被告,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在你的案件中,你主张的是继承你爸爸的遗产。
你属于原告,你需要调取证据以支持你的观点,即你主张的房产继承问题。
就此,你需要举证: 1、证明你们父女关系;2、证明你父亲与你母亲离婚后签订那张协议的证实有效性;(实际上在法庭上你只需要出示就行,是否有效只是为了在法庭采纳过程中为了容易让法庭采纳而准备);3、证明你父亲财产有哪些是你可以继承的,即狼兄提供证据的第一项; 4、由于涉及到时效问题,因此你要证明你的案件没有逾期。
否则有可能被法庭驳回诉讼请求。
即狼兄的第二个证据; 5、你母亲与父亲在离婚协议中的那几处房产是否已经全部由你父亲继承。
这关系到你是否能够全部继承这些遗产,因为当时协议中说的是你们之间的协议,其实针对这一项,其实你父亲和母亲之间是没有权利规定其他人的物权的,因为按照你说的内容,这些房产此时尚属于你爷爷所有,只有当你爷爷去世后你父亲才享有继承权,因此我说过,如果该离婚协议进行过公证,并且有你爷爷的签名尚能作为确定该几处房产能够由你父亲全部继承,否则你父亲的这几处财产是否证实有效还需要证实。
6、由5带来的问题,需要寻求的证据还包括去调查你父亲名下到底有多少处房产,当然这些只能去档案室查了。
说到这点也关系到你是否要找律师的问题,因为一般人是很难去房产局调查这些档案的。
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有时律师还要寻求法院的帮助。
7、由于你生父及其续弦的夫人都已经过世,你作为生女享有对你父亲的继承权是肯定的,但是在你父亲续弦去世后,所有的财产,包括你可以继承的部分都已经作为遗产转移到了他们之女的手上,因此,你需要举证证明,该遗产里是否有哪些是你可以继承的财产,也即,哪些属于你父亲生前那一部分,哪些是共同部分,哪些是你可以分的的。
这也是我下面要跟你讲的问题。
8、此外,你父亲和你母亲结婚,后来离婚后,双方共同财产发生分割,这是第一次分割,按照离婚协议说明,你父亲享有的是你爷爷所留的几处房产的居住及即得物权(因为目前不知道你父亲继承的这几处财产,也就是公示书中所说的几处财产是否由你父亲办理了双证,因此我们只能说这是还是即得物权,当然是否办理双证对于你的继承没有影响)。
因此,你父亲的房产到底有几项是在你父母离婚前的房产,有几项是离婚后从爷爷那里继承的都需要调查清楚。
四、关于遗产分割问题。
1、狼兄跟你说的三分之一和六分之一是怎么算的。
是这样算的,按照我国遗产继承法律,遗产继承中,简单的说明: 你父亲的财产在你父亲过世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