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国际贸易融资产品
进口信用证?
一、基本概念和?规定
,一,进口信用证?是指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开证银行?,我行,依照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情况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承付,或授权另一?银行进行承?付,或授权另一?银行议付。
承付~是指在即期?付款信用证?项下的即期?付款~在延期支付?信用证项下?作出的延期?付款承诺并?到期付款~在承兑信用?证项下凭承?兑受益人出?具的汇票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议付~是指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前提下~在其应获偿?付的银行工?作日当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预付款?项~从而购买汇?票,不以指定银?行为付款人?的,及/和单据的行?为。
,二,本规定适用?于我行境内?分支机构办?理的进
[1]口跟?单信用证业务,包括受理审?批、开立、修改、撤销、单据的审核?与处理环节?,。进口信用证?项下的进口?押汇、提货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二、业务受理与?审批
,一,在我行申请?开证的客户?~除符合总行?国际贸易融?资信贷管理?规定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进出口?业务经营权?,
2、在当地外汇?管理局颁布?的《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内,或提供《进口付汇备?案表》,,
3、服务贸易项?下开证的客?户应具备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付汇资格。
,二,在我行申请?开证的客户?~除信贷审查?须提供的基?础资料外~还需向我行?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以及企业开?证所使用印?鉴的预留样?本,限于首次在?我行办理开?
证的客户,,
2(进口开证申?请书,分页打印的?申请书~应加盖骑缝?章,和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协议或?总协议,
3(进口合同,转口贸易项?下~应同时提交?进口和出口?合同,,
4(代理进口协?议,代理进口业?务方式下,,
5(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
6(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收费管理
进口信用证?业务手续费?须按总行中?间业务收费?相关规定在?国际结算业?务处理系统?内收取。
进口押汇
一、基本概念和?规定
,一,进口押汇系?指我行开立?的信用证以?及我行叙做?的进口代收?项下进口押?汇业务~即我行应开?证申请人或?代收付款人?要求~与其达成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归我行?所有的协议?后~我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先行对?外付款的行?为。
,二,信托收据是?指由开证申?请人或代收?付款人出具?的书面文件?~表明我行对?该信用证或?代收项下有?关单据及其?所代表的货?物享有所有?权,开证申请人?或代收付款?人在还清我?行进口押汇?款项之前仅?作为我行的?受托人持有?该信用证或?代收项下单?据及其所代?表的货物~并承诺以处?理货物所得?或其他款项?偿还我行进?口押汇本息?及相关费用?。
二、受理与审查?
,一,企业申请办?理进口押汇?业务前应向?我行提交下?列材料:
1、进口押汇申?请书,
2、与我行签订?进口押汇协?议或总协议?,
3、信托收据,
4、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收费管理
押汇利率比?照同期同档?次本外币贷?款利率执行?。押汇利息应?按月收取。押汇币种可?以是付汇币?种或人民币?。
买方远期信?用证及信用?证代付业务 ?
一、基本规定
,一,信用证代付?业务是指即?期信用证项?下单到后或?远期信用证?付款日前~开证申请人?如有融资需?求~即时提出申?请~在开证申请?人承担贴现?利息的前提?下~开证行指定?或授权其代?理行,偿付行,向受益人,或议付行,代为偿付。俟融资到期?日~再由开证申?请人偿付信?用证项下款?项、利息及相关?银行费用。
,二,信用证代付?业务仅限以?下两种情况?:我行境内机?构作为开证?行~指定我行境?外营业机构?作为偿付行?,他行作为开?证行指定我?行作为偿付?行。我行作为开?证行的情况?下~不得自行作?为偿付行办?理信用证代?付业务。
,三,本规定适用?于我行境内?外经营机构?间办理的买?方远期信用?证及信用证?代付业务。以下所称偿?付行均指我?行境内外经?营机构。
,四,买方远期信?用证业务在?部门分工、业务受理
审?查、宽护准入条?件、保证金与担?保、授权授信、风险控制等?方面按照我?行进口远期?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信用证代付?业务在部门?分工、业务受理审?查、授权授信、风险控制等?方面按照我?行进口信用?证项下押汇?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业务处理时?~审查审批环?节应在CM?2002系?统中操作~严禁系统外?操作。
二、业务处理
1、企业申请开?立买方远期?信用证~应向我行提?交《开立买方远?期信用证业?务承诺书》,见附件1,~约定提前付?款期限和利?率~承诺在远期?付款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利息及费用?。
2、在企业递交?的进口开证?申请书上应?加注以下条?款:“USANC?E DRAFT? TO BE NEGOT?IATED? AT SIGHT? BASIS?~DISCO?UNT INTER?EST AND ACCEP?TANCE? COMMI?SSION? ARE FOR
ACCOU?NT OF APPLI?CANT”或“ USANC?E DRAFT? TO BE NEGOT?IATED?
AT XXX DAYS AFTER? SIGHT?,OR B/L DATE,BASIS? AND THE
REMAI?NING XXX DAYS DISCO?UNT INTER?EST ARE FOR ACCOU?NT OF APPLI?CANT”~以明确付款?期限及我行?或偿付行付?款后的银行?利息和有关?费用由开证?申请人承担?。
3、买方远期信?用证的开立?、修改、撤销、注销及来单?的审核等比?照进口信用?证业务办理?。
4、开立买方远?期信用证~我行根据实?际对外开证?金额收取开?证手续费。按约定期限?付款的~融资期间可?免收承兑费?。
5、信用证项下?到单后~开证申请人?应向我行办?理承兑交单?手续并提交?《信托收据》。
6、对于买方远?期信用证条?款规定即期?付款的~我行在收到?全套相符的?单据后的合?理时间内履?行付款责任?或授权偿付?行即期付款?给交单行。
7、对于买方远?期信用证条?款规定按约?定期限付款?的~我行在收到?全套相符的?单据后在合?理时间内向?交单行承兑?,我行自行偿?付的~应于我行与?
开证申请人?约定的付款?日履行付款?责任,对授权偿付?行付款的~应在我行与?开证申请人?约定的付款?日前授权偿?付行向交单?行付款。
8、若来单中存?有不符点并?办理对外拒?付的~应在开证申?请人书面同?意接受不符?点~并确定了付?款到期日后?按上述第6?、7款要求办?理。
三、收费管理
买方远期信?用证和信用?证代付业务?手续费须按?总行中间业?务收入相关?规定在国际?结算业务处?理系统内收?取。
进口T/T融资业务?
一、进口T/T融资业务?基本规定
,一,进口T/T融资业务?~是指我行在?货到付款项?下~应付款申请?人的要求~在审核其汇?款业务依法?合规~并落实合法?有效的担保?或抵押后~为其办理融?资并代办对?外付款的行?为。
,二,本规定适用?于我行境内?各一级,直属,分行权限范?围内办理的?进口T/T融资业务?。
二、 进口T/T融资业务?受理与审查?
,一,客户申请办?理进口T/T融资业务?~须与我行签?订融资协议?~对经办行以?自有资金提?供融资的须?签订进口T?/T融资协议?~对经办行以?代付形式提?供融资的须?签订进口T?/T融资代付?协议~签订上述协?议的同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进口T/T融资业务?申请书,
2、汇出汇款业?务申请书,
3、进口T/T融资应提?交的付汇单?据~包括贸易合?同、报关单正本?、商业发票、汇票,如有,及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4、借据,进口T/T项下代付?无需提供,,
5、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对超出一级?,直属,分行审批权?限的进口T?/T融资业务?~须报总行审?批。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1、业务申请。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财务及融资?情况和评级?授信情况~企业与我行?的业务往来?情况及分行?审查意见,
2、申请企业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进口合同,转口贸易项?下应同时提?交进口和出?口合同,,
4、代理进口协?议,代理进口业?务方式下,,
5、进口批件,限于进口货?物属于国家?控制的进口?商品,,
6、企业在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内或?提供进口付?汇备案表,
7、报关单、商业发票的?复印件,
8、其他要求报?送的文件和?材料。
对总行审批?的进口T/T融资业务?~各行要严格?按照总行的?批复办理。
,三,进口T/T融资业务?申请书、汇出汇款业?务申请书、进口T/T融资协议?、进口T/T融资代付?协议原则上?必须使用我?行统一格式?~如客户提出?修改或补充?~需经一级,直属,分行法律事?务部门审核?认可。
,四,进口T/T融资业务?申请书、汇出汇款业?务申请书、进口T/T融资协议?、进口T/T融资代付?协议须由申?请人加盖经?审核与我行?预留印鉴相?符的有效签?章,财务章或公?章,~且填写内容?必须完整、清楚、合理。
,五,办理T/T进口融资?业务除符合?我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信贷管理规?定外~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融资企业具?备进口业务?经营权,
2、进出口贸易?具备真实的?贸易背景。
,六,进口T/T融资币种?可以是付汇?币种或人民?币~融资利率比?照同期同档?次本外币贷?款利率执行
?。采取优惠利?率应在分行?有权范围内?浮动~超出分行权?限的须报总?行审批。
,七,进口T/T融资计息?方式为按月?计息~代付方式下?的记息方式?为利随本清?。
,八,进口T/T融资款项?只能用于此?笔进口业务?项下的对外?付汇~进口T/T融资可提?前归还~但本章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进口T/T融资项下?的付汇、核销手续~有关延期付?汇、远期付汇及?外债管理等?方面的处理?要按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进口T/T融资项下?代付
,一,进口T/T融资项下?代付是指经?办行对审批?通过后的进?口T/T融资业务?~委托且仅限?我行境外机?构代为支付?进口货款,到期后由客?户偿还融资?本息以及相?关费用的行?为。
,二,办理进口T?/T融资项下?代付~要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做好?外债管理和?有关申报工?作。
,三,进口T/T融资项下?代付期限最?长为120?天,含,~且不得展期?。
,四,办理进口T?/T融资项下?代付~经办行国际?业务部门须?事先就代付?金额、期限、利率、付款路线等?与境外机构?达成书面意?见。上述内容应?通过加押报?文形式传递?。
,五,经办行接到?境外机构的?有关代付细?节,包括代付本?金、利率、利息及付款?期限,后~应据以填写?《进口T/T融资代付?业务到期付?款通知书》~并递交客户?。
,六,融资到期日?~经办行要提?前督促客户?备款归还我?行融资本金?及利息~并及时向境?外代付银行?进行偿付。对客户到期?无法还款的?~经办行应及?时采取措施?追偿~但要先向境?外机构进行?偿付。
,七,对客户提前?偿还进口T?/T融资项下?代付款项的?~经办行要提?前征得代付?行同意后方?可办理~
并按与代付?行的约定~向客户计收?利息或费用?。
出口打包贷?款
一、基本概念和?规定
,一,打包贷款是?指我行以出?口商收到的?信用证项下?的预期收汇?款项作为还?款来源~用于解决出?口商装船前?~因支付收购?款、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资金需要而?发放给出口?商的短期贷?款。
二、借款人条件?
申请打包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我行评定信?用等级为A?-,含,以上的法人?客户或经营?正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正值的未评?级法人客户?,
,二,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四,能及时、准确地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贸易背景?资料和财务?报告~主动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五,提供我行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符合我行信?用贷款条件?的法人客户?外,。
,六,能提供低风?险担保的企?业办理打包?贷款业务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七,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 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
,一,打包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
,二,打包贷款期?限为自放款?之日起至信?用证有效期?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当信用证出?现修改最后?装船期和信?用证
有效期?时~打包贷款可?办理一次展?期~展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四,人民币打包?贷款~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档次短期贷?款利率执行?,外币打包贷?款~贷款利率按?我行外汇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贷款申请与?审查
,一, 借款人申请?打包放款时?~除应符合我?行短期贷款?条件外~应同时向我?行提供以下?资料:
1、不可撤销信?用证正本及?出口销售合?同~代理出口的?借款人应提?供出口商品?代理协议,
2、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应提交国家?有权部门同?意出口的证?明文件,
3、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 叙做打包贷?款的出口信?用证应满足?以下条件:
1、信用证是不?可撤消、非转让的,
2、信用证开证?行原则上是?我行I、 II类代理?行,如开证行不?属于我行I?、 II类代理?行~须由我行I?、 II类代理?行加具保兑?,否则须报总?行审批,
3、信用证不包?含对贷款人?不利的条款?,
4、信用证不包?含限定他行?议付的条款?,
5、修改信用证?有效期需报?经贷款人审?核同意,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 已叙做打包?贷款的信用?证业务必须?向我行交单?。
,四,已叙做打包?贷款的信用?证业务~在偿还我行?打包贷款前?~可办理出口?押汇,借款人在取?得押汇款项?后~须等额偿还?我行打包贷?款。
出口信用证?项下押汇与?贴现业务
一、基本概念与?规定
,一,出口押汇业?务是指我行?有追索权地?对信用证项?下出口单据?,包括即期单?据和远期未?承兑/承诺付款单?据,进行的融资?。
,二,出口贴现业?务是指我行?有追索权地?对出口信用?证,不包括备用?信用证,业务项下已?经开证(保兑)银行承兑/承诺付款的?远期单据进?行的融资。
二、业务受理与?审查
,一,受理出口信?用证项下押?汇与贴现业?务~应对开证银?行,保兑行,资信、信用证条款?、信用证项下?单据以及出?口企业的资?信及授信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审查。
,二,申请办理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与贴?现业务的客?户除须满足?国际贸易融?资信贷政策?规定的
准入?条件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应具有进出?口业务经营?权[1],
2、在我行无不?良贷款、垫款或欠息?等。
对于办理低?风险出口信?用证项下押?汇与贴现业?务不受上述?第2款限制?~但押汇与贴?现款项应优?先归还我行?贷款和融资?的本息。
,三, 出口押汇与?贴现业务中?的信用证必?须明确表明?适用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SWIF?T方式开来?的信用证除?外,,
,四,在符合本节?第,二,、,三,条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出?口押汇与贴?现业务可按?照低风险业?务办理:
1、信用证条款?明确合理,索汇路线简?洁清晰,
[2] 首次来我行?办理出口结?算业务的客?户要出示其?进出口贸易?业务经营资?格的证明。
2、信用证未限?制其他银行?为议付行,
3、开证行,保兑行,在我行的代?理行授信额?度充足或为?我行分支机?构,对于资信良?好的客户~在因代理行?授信额度不?足或尚处核?定中,可按照信贷?业务的审查?审批程序经?有权签批人?同意后办理?出口押汇与?贴现业务~并直接占用?客户的授信?额度,
4、信用证项下?单据不存在?不符点,瑕疵,;或单据虽存?在不符点,瑕疵,/不利的软条?款/限制他行议?付,但单据已被?开证行,保兑行,明确书面同?意接受;或远期信用?证项下单据?已经开证行?,保兑行,/承兑行有效?承兑/承诺付款。
三、业务处理流?程
,一,凡向我行申?请办理出口?信用证项下?押汇与贴现?业务的客户?~应事先与我?行签订统一?格式的
《出口押汇/贴现协议》~具体办理业?务时要逐笔?提交《出口信用证?项下押汇/贴现业务申?请书》,附件2,。上述文本如?需修改或补?充~需经一级,直属,分行法律事?务部门审核?认可。
,二,出口押汇与?贴现的融资?期限估算。
1、即期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期限应在?正常收汇天?数内~最长不超过?60天,
2、远期信用证?项下出口贴?现期限应在?开证银行承?兑付汇日后?7天内~最长不超过?360天,
3、对于远期未?承兑/承诺付款单?据的押汇期?限应按正常?收汇天数估?算~最长不超过?360天,
4、出口押汇与?贴现业务不?得办理展期?,
,三,对于出口押?汇与贴现业?务~各行在办理?结汇或入账?手续的同时?~不得出具出?口收汇核销?
专用联~需待出口单?位出口货款?收回后~才能按照有?关规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四、 收费管理与?会计核算
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与?贴现业务的?融资利率比?照同期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
出口发票融?资
一、基本概念级?规定
出口发票融?资是指在汇?款结算方式?的国际贸易?中~凭出口商出?具的商业发?票~以货物的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向出口商提?供的贸易融?资业务。
二、受理与审查?
,一,在我行申请?办理出口发?票融资业务?的客户~除符合总行?国际贸易融?资信贷管理?规定外~还
需具备进?出口业务经?营权~资信良好~在我行开有?结算账户~无不良融资?本息记录~且在我行有?充足可用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受理出口发?票融资业务?企业应有真?实出口贸易?背景~出口贸易须?符合国家的?出口贸易政?策,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局稳定、经济金融秩?序良好。严禁叙做无?出口贸易背?景的出口发?票融资业务?。
,三,申请办理出?口发票融资?业务的企业?须向我行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首次申请时?,、出口合同正?本、货运单据正?本、商业发票。如无正本货?运单据或无?货运单据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证明货?物已出口的?单据:
1(货运单据副?本,如有,及出口报关?单正本(或报
关单电?子底单)~或
2(加盖海关印?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或
3(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其他有资格?做出证明的?主体,非出口商,签发的、用于证明货?物已交运或?出口的书面?文件~或
4(经承运人或?代理人或其?他有资格做?出证明的主?体,非出口商,签发的、出口货物已?交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书面文件?~或
5(收货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四,货运单据正?本和发票应?由我行直接?寄送给进口?商。对客户要求?自行寄单的?~应明确业务?准入条件~并规定在落?实有效措施?确保收汇至?我行账户的?情况下~经一级,直属,分行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五,首次向我行?申请办理出?口发票融资?业务的企业?~应与我行签?订《出口发票融?资业务总协?议》。在办理每笔?业务时~应逐笔提交?《出口发票融?资业务申请?书》、借款借据和?第九条规定?的有关单据?。上述文本如?需修改或补?充~需经一级,直属,分行法律事?务部门审核?认可。
,六,对于须落实?担保的企业?~还须与我行?签订相应的?贸易融资业?务担保合同?。
三、业务处理流?程
1、出口商向我?行申请叙做?出口发票融?资业务~提交《出口发票融?资业务申请?书》和有关单据?,
2、我行对出口?商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出口商出运?货物后~将发票及货?运单据交我?行转寄或出?口商自行给?进口商~我行为出口?商提供
融资?。商业发票应?注明货款转?让条款~即“The recei?vable?s of above? menti?oned goods? have been assig?ned to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或向我行提?供其已将款?项让渡事实?告知进口商?的书面证明?~并将我行指?定的汇款路?径提供给进?口商~确保进口商?按照汇款面?函要求将货?款汇入我行?指定账户,
4、出口发票融?资到期前一?个星期~我行向出口?商发出还款?通知,
5、 若我行在出?口发票融资?到期后未收?到进口商的?付款~应向出口商?进行催收,
6、我行从进口?商收妥货款?后~扣收已支付?的融资款后?为出口商办?理结汇或入?账手续~并向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四、收费管理
,一,办理发票融?资业务的币?种应是原应?收账款币种?。
,二,我行在收到?出口商提交?的申请书、有关文件及?单据时收取?手续费~手续费须按?总行中间业?务收入相关?规定收取~向进口商快?递单据产生?的快递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额收取。
,三,融资利率比?照同期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若进口商未?在应收账款?到期日付款?~我行可加收?从到期日至?应收账款实?际收回日的?罚息。
范文二:国际贸易常用融资产品的简介
关于目前常用融资产品的简介
一、几种常见的融资方式
(一)政策性贷款(两优贷款)——适用于项目前期 1. 政府优惠贷款
简介: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以下简称优惠贷款)是 指中国政府指定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口行)向发展中 国家政府提供的具有援助性质的中长期低息贷款。政府优惠 贷款管理部门为商务部,其负责签署贷款框架协议,制定政 策和计划;口行负责项目评估、放款、贷款管理等。
融资主体:一般为受援国政府的财政部。
优点:(1)贷款利率优惠,贷款期限长;
(2)借、贷均为政府信誉,收汇风险小;
(3) 以人民币为贷款货币, 能有效防范汇率风险。 难点:(1)放贷国别有限,放款额度有限,申请难度较 大;
(2)该项目必须为中国政府和借款国政府支持和 认可的项目;
(3)对项目、融资主体、外方项目实施主体(进 口方) 、中方项目实施主体(出口方)资质要求非常严格, 申请门槛较高。
2.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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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是为了支持中国机电产品、 大型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以及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出 口,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国外借款人发放低息的中长期贷 款,用于进口商即期支付中国出口商货款,促进中国资本性 货物及技术出口。
融资主体:国外进口方企业、银行、政府机构。
优点:(1)贷款期限长、贷款金额大、贷款利率优惠; (2)为买方提供低息贷款,增加公司获得项目的 可能性;
(3)提前收汇,规避汇率风险;
(4)不构成我公司的负债。
难点:(1)对进口方资信情况要求较高;
(2)过程复杂,涉及多方,不确定因素多。许多 需要进口方具有主权担保或其他担保,并向中信保投保; (3)对进口方使用中国货物的比例有要求(通常 要求中国成分 50%以上) 。
3. 出口买方信贷
简介:相对于优惠买方贷款,此融资方式为商业买方信 贷。出口买方信贷是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向国 外借款人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用于进口商即期支付中国出口 商货款。其融资方式与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相差不大,但利率 不如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优惠。
(二)贸易融资——适用于合同执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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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口商业发票融资 /出口保理业务
简介:出口商业发票融资 /出口保理业务是指我公司将 现在或将来的应收账款(形式上为发票)转让给银行,由银 行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催收、销售分账户管理等服 务。
优点:(1)提前收汇,加快资金周转,减少汇率波动的 风险;
(2)如果办理成无追索权的融资(如出口双保理 业务) ,可以消减应收账款,公司不体现负债;
(3)融资手续简便。
缺点:我公司需申请集团公司授信额度支持。
2. 福费廷业务
简介:福费廷也称无追索权的银行票据买断业务, 我公 司在收到客户付款期限较长的信用证或银行汇票时,可以将 此单据在银行进行贴现,银行无追索的买断此单据,提前为 公司放款。
优点:(1)提前收回应收账款,加快资金周转;
(2)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客户付款风险等;
(3)不占用授信额度,不需要集团批复额度;
(4)公司不体现为负债;
(5)可融资的期限较长,适用于短期及中长期融 资。
缺点:(1)费用相对较高;
- 3 -
(2)贴现的票据必须是银行开具的信用证或银行 出具的其他单据;
(3)对开证行及开证国家审核较严格,费率也有 相应差异。
3. 进口(信用证 /TT)押汇 /海外代付
简介:对于我公司的第三国采购业务或纯进口业务,在 进口信用证或托收项下,银行凭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为我公 司对外垫付进口款项、提供短期资金融通。
进口(信用证 /TT)押汇的资金来自境内,押汇的成本 为境内外币贷款利息。海外代付与进口(信用证 /TT)押汇 性质相同,不同点是银行利用其在海外的代付行为公司垫付 资金,其成本为境外外币贷款利息。目前海外贷款利率报价 优于境内。
优点:(1)以延期支付到期货款的形式,为公司提供资 金融通,减少资金占用,适用于公司外汇资金短缺时使用;
(2)融资手续方便,办理速度快;
(3)在人民币升值、美元贬值的大背景下,延迟 付汇,可以节约一定的财务费用;
(4)利用海外代付的形式,可以享受海外较低的 外币融资成本。
缺点:(1)需要申请集团公司授信额度;
(2)公司体现为负债。
表 1-2:几种贸易融资方式的比较
- 4 -
- 5 -
范文三:国际贸易融资
国际贸易融资是围绕国际贸易结算的各个环节所发生的资金和信用的融通活动。 根据《巴塞尔协议》 (2004-6)的定义,贸易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运用 短期性结构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款等资产的融资。 国际贸易融资是银行围绕着国际结算的各个环节为进出口商品提供便利资金的 总和。
随着中国对外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国内各商业银行的贸易融资品种日益丰富。 这里简单整理了国际贸易融资的几类主要方式。
进口贸易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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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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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 ]
开证授信额度是开证行对于在本行开户、 且资信良好的进口商在申请开立信用证 时提供的免收保证金,或不要求其办理反担保或抵押的最高资金限额。
[授信额度的确定 ]
授信额度的确定是建立在银行对客户的了解和信任基础上的, 银行一般是从以下 几方面调查、了解客户情况的:
(1)企业在银行的授信记录及信用水准;
(2)企业的财务状况;
(3)企业的管理水平;
(4)企业发展的前景
[开证授信额度的操作程序 ]
(1)进口商提出申请;
(2)银行审查;
(3)签订授信额度协议书;
(4)建立业务档案;
(5)增减授信额度总数
[给进口商带来的便利 ]
(1)可充分利用银行信誉,无需现款,便可获得所需的进口商品。
(2)减少资金占用,使进口商能够更合理、有效地运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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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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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 ]
信托收据是指进口商承认以信托的方式向银行借出全套商业单据时出具的一种 保证书。
[背景 ]
进口商无钱买单,银行预支款项。
[跟单托收中信托收据的应用 ]
这种方式是以代收行提供信用为前提的, 它使进口方得到了资金融通, 当然进口 方的信誉必须足够好。
凭信托收据提取的货物其产权仍属于银行, 进口商处于代为保管货物的地位, 称 为被信托人或代保管人。其义务是:
(1)将信托收据项下货物和其他货物分开保管;
(2)出售的货款应交付银行或暂代银行保管,但在账目上须与自有资金分别开 列;
(3)不得将该项货物抵押给他人。
代收行是信托人,其权利是:
(1)可以随时取消信托,收回借出的商品;
(2)如商品已被出售,可以随时收回货款;
(3)如进口商接货后倒闭清理,对该项货物或货款有优先债权。
凭信托收据给予进口商资金融通,一般是由进口商提出,并经代收行同意。 ?
担保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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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 ]
担保提货是指在进口跟单信用证或是进口跟单托收项下,货物抵达目的港(地) 后,包括提单在内的单据尚未寄到。由于没有正本提单,进口商就无法提货,而 延期提货会使进口商增加额外开支, 或者承受进口商品行情下跌、 市价回落的风 险。
因此, 进口商为了报关的需要, 事先可以向开证行或代收行签具 “申请担保提货 书”连同进口商自己的担保信(又称联合保证书),以求通过银行的担保,及时 通关提货。
[背景 ]
货比单先到。
[办理前提 ]
信用证项下; 海运; 信用证要求提交全套单据; 且进口商不能以不符点为由拒付 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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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押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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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 ]
进口押汇是指信用证开证行在收到出口商或其银行寄来的单据后先行付款, 待进 口商得到单据、凭单提货并销售货物后再收回该货款的融资活动。
[背景 ]
多为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提供给进口商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
[进口押汇的步骤 ]
(1)申请与审查;
(2)签订进口押汇协议;
(3)开证行对外付款;
(4)凭信托收据向进口商交付单据;
(5)进口商凭单据提货及销售货物;
(6)进口商归还贷款本息,换回信托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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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代收押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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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 ]
进口代收押汇是银行以包括物权单据在内的托收单据为抵押向进口商提供的一 种垫款融资服务,该形式仅适用于采用付款交单方式 (D/P)的跟单托收单据。
[背景 ]
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下代收行对进口商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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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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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 ]
进口垫款是进口方银行用于进口代收业务项下, 向进口商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便 利。 进口商获得此项贷款后, 可以办理进口代收项下的付款赎单。 银行在接受进 口商的申请后,通过资信调研,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循环使用。
关于进口垫款融资形式下, 进口商应提供抵押品的比例, 则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情 况和经济实力而定。
[背景 ]
电汇项下银行对进口商垫款融资。
出口贸易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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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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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 ]
打包放款是指出口方银行以出口商提供的进口方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正本作抵押, 向其发放贷款的融资行为。
[背景 ]
信用证下银行对出口商货物出运前的融资
[特点 ]
(1)打包放款的发放时间是出口商接受信用证之后,发货和交单之前。
(2)目的是向出口商提供备货、发货的周转资金。
(3)融资金额是信用证的一部分。
(4)放款期限不超过单据上的收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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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押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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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 ]
出口押汇是出口商将代表货权的单据及其他单据抵押给银行, 从而得到银行扣除 押汇利息及费用后的有追索权的垫款。 它包括信用证项下单据押汇和托收单据押 汇。
[背景 ]
银行对出口商发货后提供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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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远期信用证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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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 ]
卖方远期信用证又叫真远期信用证, 它是付款期限与贸易合同规定一致的远期信 用证。采用卖方远期信用证融资,主要是指通过远期汇票的承兑与贴现来融资。
[银行承兑与票据贴现 ]
银行承兑是指银行在远期汇票上签署 “承兑” 字样, 使持票人能够凭此在公开市 场转让及贴现其票据的行为。 银行承兑的主要是有贸易背景的汇票; 承兑汇票的 持有人通常是出口商。
[远期信用证融资的风险 ]
(1)进口商不仅要支付较高的成本,而且要冒进口货物与贸易合同及单证不符 的风险。
(2)开证行承兑汇票后,面临进口商拒付的风险。
(3)寄单行面临贴入承兑汇票后开证行倒闭的风险。
(4)出口商面临着汇票承兑前开证行或进口商无理拒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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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远期信用证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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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 ]
买方远期信用证即假远期信用证, 它指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付款按即期付款办理 的信用证。
它是相对于卖方远期信用证而言的。 这是出口方银行 (议付行) 通过开证行向开 征申请人(进口商)提供短期融资的一种方式。
[背景 ]
一般是承兑信用证项下银行(通知行)对出口商发货后的融资(贴现汇票)。
[真假远期信用证融资的比较 ]
(1)贸易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不同;
(2)贴息支付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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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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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 ]
包买商向出口商无追索权地购入已承兑的远期汇票或本票。
[特点 ]
(1)对象是债券凭证;
(2)银行担保;
(3)无追索权。
(4)交易正当,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正当的,能得到进出口当局批准许 可。
[出口商应满足的条件 ]
(1)同意进口商 1个月至 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贸易融资。
(2)同意进口商以远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以便汇票、本票或其他债权凭证 按固定时间出具,以满足福费廷业务需要。
(3)除非包买商同意,否则债权凭证必须由包买商接受的银行或其他机构无条 件地、不可撤销地保付或提供独立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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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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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义 ]
国际保理业务是指出口商以商业信用的形式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 票、 汇票、 提单等有关单据卖断给经营保理业务的财务公司或专门组织, 收取全 部或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一般 80%的预付款)。
[保理商提供的服务 ]
(1)信用风险控制;
(2)出口贸易融资;
(3)销售账户管理;
(4)应收账款的催收。
[保理模式 ]
(1)单保理商模式:出口的保理商或进口的保理商;
(2)双保理模式:出口保理商提供融资;进口保理商负责信用调查、额度审定、 债款收回、坏账担保。
范文四:国际贸易融资简介
国际贸易融资简介
目 录
第一部分 出口贸易融资业务
一、打包贷款 ......................................... 1
二、出口押汇 ......................................... 3
三、出口票据贴现 ......................................... 5
四、出口商票融资 ......................................... 6
五、出口信保融资 ......................................... 7
六、出口单据质押贷款 ......................................... 9
七、自营福费廷 ......................................... 10
八、收付通 ......................................... 11 第二部分 进口贸易融资业务
一、减免保证金开证 ......................................... 12
二、提货担保 /提单背书 ......................................... 14
三、进口押汇 ......................................... 16
四、进口代付 ......................................... 18
五、假远期信用证 ......................................... 20
六、低风险进口融汇通 ......................................... 21
七、收付通 ......................................... 22 第三部分 国内信用证及其融资业务
一、国内信用证 ......................................... 23
二、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 .................................... 24
三、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押汇 .................................... 25
四、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押汇 .................................... 26
五、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 .................................... 27 第四部分 退税贷款、应收账款融资及其他业务
一、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 .................................... 28
二、应收账款融资 .................................... 30
第一部分 出口贸易融资业务 一、打包贷款
一、产品定义
出口押汇,系指出口企业凭符合条件的正本信用证、出口合同 /订单等,向 我行申请用于出口货物备料、生产和装运等履约活动的短期贸易融资。
二、准入条件
1.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 级以上(含),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
2.客户或客户核心管理层从事国际贸易 2年以上(含),在各银行、海关、外 管局的信誉记录良好,未发生过重大经营失误、不履约等情况。
3.客户与贸易对手合作情况良好、稳定,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良履约行 为(新客户除外)。
4.对于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5.对于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简单加工企业、贴牌代工企业,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6.如果信用证要求的运输单据为非物权凭证(空运单、铁路运单等)或非全套 物权凭证,生产型客户在我行信用等级应为 AA 级以上(含)。
7.办理订单融资业务,生产型客户应在我行信用等级 AA 级以上(含)。
三、产品主要规定
1. 业务范围:信用证、跟单托收以及汇款方式项下的打包贷款(跟单托收或汇 款项下打包贷款亦可称为订单融资)。汇款结算方式下,我行只办理货到付 款项下的订单融资业务。
2. 额度:
(1)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 80%;订单融资金额不得 超过出口合同 /订单货到付款部分的 80%;
(2)对于 AAA 级以上(含)的客户,或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审批行批 准可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或符合核定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条件的客户, 或符合总行授权书规定的低风险业务条件的,可适当放宽融资上限:
①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融资上限可放宽至信用证金额;
②订单融资上限可放宽至出口合同 /订单中货到付款部分的 90%。
3. 期限:
(1) 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融资期限从发放之日起至信用证项下货款收妥日或办 理出口押汇、 贴现、 福费廷等业务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180天且需符合以下条 件:①即期信用证打包贷款期限不超过信用证有效期后 21天;
②远期信用证打包贷款期限不超过信用证有效期加上远期付款期限后 21天。 (2) 订单融资期限从发放之日起至备货完成或办理后续融资业务之日止, 最长 不超过 90天。 AAA 级以上(含)的客户,或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审批 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或符合核定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条件的客 户, 或符合总行授权书规定的低风险业务条件的, 可将融资期限延长至预计收 汇日期,最长不超过 180天。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1. 办理免担保信用证项下打包放款业务的客户,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AA 级以上(含)或销售收入在 5000万元以上(含)的 A 级、 A+级生产 型企业;或年进出口额在 2000万美元以上(含)的 B 级以上(含)贸易型企业; (2)客户有 2年以上(含)出口经验,近 1年内在银行、税务、工商、外管 局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结算记录;
(3)客户与进口商有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近 1年内双方贸易往来中无不良 信用记录、无经济纠纷;
(4)出口商品在国内有较稳定的生产或采购渠道,且价格稳定;
(5)进口商所在国政治、经济稳定,信用状况良好。
二、出口押汇
一、产品定义
出口押汇,系指出口商将全套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按照票面金额的一 定比例扣除押汇利息和费用,将净额预先付给出口商的一种短期贸易融资业务。 按结算方式分为跟单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和出口托收(即期、远期付款交单 D/P或承兑交单 D/A)项下出口押汇。
二、准入条件
1.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 级以上(含),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
2.客户或客户核心管理层从事国际贸易 2年以上(含),在各银行、海关、外 管局的信誉记录良好,未发生过重大经营失误、不履约等情况。
3.客户与贸易对手合作情况良好、稳定,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良履约行 为(新客户除外)。
4.对于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5.对于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简单加工企业、贴牌代工企业,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6.办理托收项下远期付款交单、承兑交单、或不含全套物权单据的即期付款交 单的出口押汇,生产型客户的信用等级应在 AA 级以上(含)。
三、产品主要规定
1.额度:
(1)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额度:出口押汇金额按出口单据票面金额扣除押汇 利息、预计国外扣款、手续费、邮电费等费用计算。押汇利息在押汇日扣收, 在收汇日或提前还款日按实际押汇期限调整;或者按出口票据金额的一定比 例计算出口押汇金额(须预扣利息及相关费用),在收汇日或提前还款日时 收取利息。
(2)出口托收项下出口押汇额度:出口押汇金额不超过托收索汇金额的 80%, 对 AAA 级以上(含)客户,或符合核定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条件的客户,或 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以及符合 总行授权书规定的低风险业务条件的,可视情况适当提高出口押汇的融资比 例,但融资金额与预计利息和相关费用之和不超过发票金额。
2.期限:出口押汇融资期限应与信用证 /托收付款期限相匹配,同时考虑单据 处理时间和以往收汇记录。即期信用证和 D/P押汇期限不超过 60天; D/P远
期押汇期限不超过 90天; D/A押汇期限不超过 180天;远期信用证付款期限 不超过 180天,押汇期限一般不超过付款期限加 10天。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属于低信用风险出口押汇业 务,可不再落实其他担保措施,但需占用开证行 /保兑行单证额度和国家授信额 度:(1)单证相符;
(2)单证有不符点但经开证行 /保兑行确认接受;
(3)单据有非实质性不符点,但出口单据包含全套物权单据。
三、出口票据贴现
一、产品定义
出口票据贴现, 系指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经开证银行承兑或跟单托收项下汇 票由银行加具保付签字后, 在到期日前, 由我行从票面金额中扣减贴现利息及有 关手续费用后,将余款支付给持票人的融资方式。
二、准入条件
1.借款人具备借款主体资格;
2.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
3.无主观恶意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合法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第二还款来源真实合法、风险可控。
三、产品主要规定
1. 额度:贴现金额按出口单据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 预计国外扣款、 手续费、 邮电费等费用计算。
2. 期限:根据汇票付款期限核定,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融资期限在一年内的报 省行审核代理行授信额度和国家风险额度,超过一年的应由省行报总行国际 业务部审核代理行授信额度和国家风险额度)。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低信用风险业务
一、产品定义
出口商票融资,系指出口商在汇款结算方式下向进口商赊销货物或服务时, 出口商按照合同规定出运货物或提供服务后将出口商业发票项下应收账款债权 转让我行,我行按照发票面值一定比例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贸易融资。
二、准入条件
1.生产型客户的信用等级应在 AA 级以上(含),贸易型客户的信用等级须为 A 级以上(含),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
2.客户或客户核心管理层从事国际贸易 2年以上(含),在各银行、海关、外 管局的信誉记录良好,未发生过重大经营失误、不履约等情况。
3.客户与贸易对手合作情况良好、稳定,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良履约行 为(新客户除外)。
4.对于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5.对于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简单加工企业、贴牌代工企业,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三、产品主要规定
1.额度:融资净额不超过发票金额的 80%。出口商票融资净额按融资金额扣除 利息、预计国外扣款、手续费、邮电费等费用计算。 AAA 级以上(含)客户, 或符合核定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条件的客户,或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 审批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以及符合总行授权书规定的低风险业 务条件的,可视情况适当提高出口商票融资业务的融资比例,但融资金额与 预计利息和相关费用之和不超过发票金额。
2.期限:商业发票付款期限不超过 150天,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商业发票付款 到期日后 30天。
一、产品定义
出口信保融资, 系指境内出口商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并办理了出口信用保 险后, 将保险权益转让我行, 我行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贸易融资业务 (分为出口 信保押汇和出口信保应收账款买断)。
二、准入条件
1.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 级以上(含),贸易型客户信用等级可放宽至 B 级,仅 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
2.客户或客户核心管理层从事国际贸易 2年以上(含),在各银行、海关、外 管局的信誉记录良好,未发生过重大经营失误、不履约等情况。
3.客户与贸易对手合作情况良好、稳定,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良履约行 为(新客户除外)。
4.对于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5.对于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简单加工企业、贴牌代工企业,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6.已在中信保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险。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应收账款买断业务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 件:
1.进出口双方有两年以上贸易往来,出口商交货和进口商付款情况良好。
2.出口商与合同进口方之间不存在投资、参股或其他关联关系。
3.生产型客户在我行信用等级应为 AA 级以上(含)。
三、产品主要规定
1. 额度:出口信保项下融资净额按融资金额扣除利息、 预计国外扣款、 手续费、 邮电费等费用计算。出口信保融资净额不超过该笔应收账款票面金额的 80%,且不得超过该笔应收账款的保单赔付金额,如对超出保单赔付金额部 分进行融资,需要求客户落实其他有效担保。 AAA 级以上(含)的客户,或 符合核定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条件的客户,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审批 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以及符合总行授权书规定的低风险业务条 件的,可视情况提高融资比例,但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应收账款票面金额。
2. 期限:依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保单承保的应收账款期限为客户办理出口 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 融资期限不超过应收账款到期日后 30天, 但最长不 超过1年。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1. 授信:在总行为出口信保公司核定授信额度之前,办理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 资业务可不占用出口信保公司授信额度。
2. 担保:(1)符合《中国农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出 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时,对保单赔付金额内的融资,可不再要求提供其 他担保措施。 (2)AAA级以上(含)客户办理总行已授信进口保理商确认 的出口保理额度项下的融资业务时,对保理额度内的融资,可不再要求提供 其他担保措施。
六、出口单据质押贷款
一、产品定义
出口单据质押贷款 , 系指以汇款方式结算的出口企业,在远洋运输情况下, 货物报关装运后,将商业单据和全套正本海运提单质押我行申请短期贸易融资, 我行收到进口商付款后,将全套单据寄进口商。
二、准入条件
1.生产型客户的信用等级应在 AA 级以上(含),贸易型客户的信用等级须为 A 级以上(含),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
2.客户或客户核心管理层从事国际贸易 2年以上(含),在各银行、海关、外 管局的信誉记录良好,未发生过重大经营失误、不履约等情况。
3.客户与贸易对手合作情况良好、稳定,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良履约行 为(新客户除外)。
4.对于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5.对于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简单加工企业、贴牌代工企业,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三、产品主要规定
1.额度:出口单据质押贷款业务的融资净额不超过发票金额的 80%。 AAA 级以 上(含)客户,或符合核定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条件的客户,或符合信用贷 款条件 或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 以及符合总行授权书 规定的低信用风险业务条件的,可视情况适当提高融资比例,但融资金额与 预计利息和相关费用之和不超过发票金额。
2.期限:出口单据质押贷款的融资期限从发放之日起至出口项下货款收妥之日 止,按实际贷款的天数计息。①出口单据质押贷款的期限应与货物到达目的 港的运输时间、以及有关合同条款相匹配。②出口单据质押贷款的期限不超 过 45天。 AAA级以上(含)客户,或符合核定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条件的 客户,或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 以及符合总行授权书规定的低信用风险业务条件的,可视情况适当延长融资 期,但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60天。
七、自营福费廷
一、产品定义
自营福费廷 , 系指我行作为包买银行无追索权地买入由我行代理行开立并承 兑或承诺付款的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或应收账款, 付款到期日, 开证行向我行付 款; 或我行买入票据 /应收账款后将票据 /应收账款转卖给其他包买银行。 分为出 口信保押汇和出口信保应收账款买断。
二、准入条件
客户条件:
1.借款人具备借款主体资格;
2.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
3.无主观恶意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合法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第二还款来源真实合法、风险可控。
业务条件:
1.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已经银行承兑,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银行已承诺付款。
2.开证行 /承兑行 /承诺付款行或保兑行的银行必须:(1)为我行代理行,且资 信良好并有足够的代理行单证额度和国家风险额度; (2) 所在国家或地区政 治经济稳定;(3)与我行有良好的单证往来记录,收汇考核记录良好。 3.客户须为上述远期票据的善意持票人或经银行承诺付款的应收账款的所有人 且为我行无不良结算、收汇记录的长期往来客户。
三、产品主要规定
1. 额度:福费廷融资金额,可以使用直接贴现法或复利贴现法。 (1)直接贴现 法公式:福费廷融资净额 =信用证项下汇票 (或发票) 金额 -福费廷贴现利息 -承诺费 -相关费用;福费廷贴现利息 =信用证项下汇票(或发票)金额×贴现 期限(天数)×自营福费廷利率 /360 ;承诺费 =信用证项下汇票(或发票) 金额×承诺期限(总天数 -14天)×承诺费率 /360 (2)复利贴现法公式:福 费廷融资金额 =信用证项下汇票(或发票)金额 /除数。
2. 期限:自营福费廷的期限为从我行实际融资日至承兑或承诺付款日的期限, 根据代理行收汇考核记录,可增加 2-5天的宽限期。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低信用风险业务
八、收付通
一、产品定义
收付通 , 系指客户凭其出口业务中代理行已承兑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 /付款 承诺,或已保付加签的跟单托收项下远期汇票 , 向我行申请办理进口信用证、进 口押汇、进口代付、对外保函、保付加签等贸易融资业务,在足额或部分覆盖上 述业务风险时,可等额抵扣上述贸易融资业务应提供的担保或应缴纳的保证金。
二、准入条件
1.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 级以上(含),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
2.客户或客户核心管理层从事国际贸易 2年以上(含),在各银行、海关、外管 局的信誉记录良好,未发生过重大经营失误、不履约等情况。
3.客户与贸易对手合作情况良好、稳定,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良履约行 为(新客户除外)。
4.对于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5.对于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简单加工企业、贴牌代工企业,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6.申请办理收付通业务的客户,其对应的进口和出口业务均应在我行办理。
7.办理收付通业务的客户应符合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进口代付、对外保函、 保付加签等单项业务规定的客户条件。
三、产品主要规定
1.额度:收付通项下收汇币种与融资币种相同的,可在扣除预计国外银行收费 后全额融资;如果币种不同,融资比例不应超过收汇金额的 90%。
2.期限:收付通项下的融资期限按照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进口代付、对外 保函、保付加签等单项业务规定办理。凭以办理相关融资业务的代理行已承 兑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 /付款承诺,或已保付加签的跟单托收项下远期汇票 , 其付款期限应在 180天以内。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如代理行已承兑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 /付款承诺,或已保付加签的跟单托收 项下远期汇票足额覆盖拟办理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 该笔收付通业务属于低 信用风险业务。 如部分覆盖拟办理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 可等额抵扣上述贸 易融资业务应提供的担保或应缴纳的保证金, 未能覆盖风险部分须提供合法、 有 效、足额的担保。
第二部分 进口贸易融资业务
一、减免保证金开证
一、产品定义
减免保证金开证, 系指我行根据进口商申请, 为进口商减收或免收保证金开 出信用证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
二、准入条件
1. 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 级以上(含),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
2. 客户或客户核心管理层从事国际贸易 2年以上(含),在各银行、海关、外 管局的信誉记录良好,未发生过重大经营失误、不履约等情况。
3. 客户与贸易对手合作情况良好、 稳定, 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 无不良履约行 为(新客户除外)。
4. 对于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5. 对于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简单加工企业、贴牌代工企业,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三、产品主要规定
1. 融资期限:信用证付款期限应与进口货物的销售周期或生产加工周期相匹 配,最长不超过一年。
2. 保证金比例:(1)对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 用信的客户、或AAA级以上(含)的客户,各分行可视风险情况适当减收 或免收保证金开立即期信用证、90天以内(含)远期信用证;(2)对上 年度进口业务总量在等值1亿美元(含)以上(以海关公布数据为准)或上 年度在我行国际结算量在等值3000万美元以上(含),且在海关、外汇 管理局及我行没有不良记录的客户, 各分行可视风险情况减收或免收保证金 开立即期信用证、90天以内(含)远期信用证;(3)其他客户开立即期 信用证、 90天以内 (含) 远期信用证的, 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 (4) 90天以上远期信用证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30%。(5)控制提单物权 免担保开立即期信用证业务保证金比例:AAA 级生产型企业和外贸公司可视 情况减免保证金。 对代理有政府财政支付背景且支付能力有保障的政府机构 进口的外贸公司, 或代理省属高等院校、 省示范性高中、 市级以上广播电视 局、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口的外贸公司, 可视情况减免保证金。 但如最终用
货单位支付了预付金, 要按照预付金比例收取开证保证金。 其余客户保证金 收取比例不低于信用证金额的 20%。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1.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控制提单物权免担保开立即期信用证业务:
(1)客户应具有良好的行业资质,熟悉进口产品的市场行情。 AA 级(含) 以上或 A 级、 A+级且销售收入在 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年进出口额 在 3000万美元以上的 A 级(含)以上外贸企业;代理有政府财政支付背景 且支付能力有保障的政府机构进口的外贸公司, 或代理省属高等院校、 省示 范性高中、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口的外贸公司。 (2) AAA 级生产型企业和外贸公司可视情况减免保证金。对代理有政府财政 支付背景且支付能力有保障的政府机构进口的外贸公司, 或代理省属高等院 校、 省示范性高中、 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局、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口的外贸公 司, 可视情况减免保证金。 但如最终用货单位支付了预付金, 要按照预付金 比例收取开证保证金。其余客户保证金收取比例不低于信用证金额的 20%。 (3) 进口货物不应是鲜活易腐等难以处臵的货物; 进口合同应规定货物须投 保; 信用证应规定提交全套正本已装船海运提单, 我行可有效控制物权直至 客户付款赎单。
2. 控制提单物权免担保开立即期信用证业务有权审批行为:省行营业部、 东莞、 顺德、南海、佛山、珠海、惠州、中山、江门、肇庆、韶关、阳江、湛江、 揭阳和河源, 其他分行的额度审批权限集中在省行。 (试点行以 《试点方案》 进行操作的,客户名单经省行审核)
3. 总行重点城市行对提供保证金部分的信贷业务视同等额增加授信额度, 该笔 业务结束后授信额度等额减少。
二、提货担保 /提单背书
一、产品定义
1. 提货担保 , 是指信用证规定提交全套正本海运提单,在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未 到开证行而货物已到达港口的情况下, 进口商为及时提货向开证银行申请开 立提货保函, 交船运公司先予提货, 待进口商取得正本海运提单后, 再以其 换回原提货保函的融资方式。
2. 提单背书 , 是指信用证项下部分正本海运提单直寄进口商、且海运提单的抬 头为开证行,在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未到开证行而货物已到达港口的情况下, 进口商为及时提货, 将其收到的部分正本海运提单提交开证行, 由开证行进 行背书转让的融资方式。
二、准入条件
客户条件:
1.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 级以上(含),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
2.客户或客户核心管理层从事国际贸易 2年以上(含),在各银行、海关、外 管局的信誉记录良好,未发生过重大经营失误、不履约等情况。
3.客户与贸易对手合作情况良好、稳定,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良履约行 为(新客户除外)。
4.对于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5.对于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简单加工企业、贴牌代工企业,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业务条件:
1.申请办理提货担保 /提单背书业务的客户必须为信用证的申请人,且与我行 有经常性的业务往来,资信和往来记录良好。
2.办理提货担保 /提单背书业务仅限于我行开立的信用证,且贸易背景应为近 洋贸易,目的港限于中国港口。
三、产品主要规定
保证金比例:(1) 对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 用信的客户,各分行可视风险情况适当减收或免收保证金; (2)对不满足上述 条件的客户,信用等级为 AAA 级、 AAA+级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 20%;信用 等级为 AA 级、 AA+级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 50%;其他信用等级的,保证金 比例不得低于 100%。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1. 在我行开立信用证后叙做信用证项下提货担保业务的, 减免保证金开证业务和 提货担保业务均需占用客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
2. 总行重点城市行对提供保证金部分的信贷业务视同等额增加授信额度, 该笔业 务结束后授信额度等额减少。
三、进口押汇
一、产品定义
进口押汇 , 系指农业银行收到本行开出的信用证、 进口代收项下单据或汇款 项下客户提供的相关单据后,向进口商提供的用于支付该信用证、代收或汇款 项下进口货款的短期资金融通。按结算方式可分为信用证项下、代收项下和汇 款项下进口押汇。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业务包括即期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和远 期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 进口代收项下进口押汇包括付款交单 (D/P即期和 D/P远期)项下进口押汇和承兑交单(D/A)项下进口押汇;汇款为货到付款和预付 货款项下进口押汇。
二、准入条件
1.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 级以上(含),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
2.客户或客户核心管理层从事国际贸易 2年以上(含),在各银行、海关、外 管局的信誉记录良好,未发生过重大经营失误、不履约等情况。
3.客户与贸易对手合作情况良好、稳定,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良履约行 为(新客户除外)。
4.对于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5.对于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简单加工企业、贴牌代工企业,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6. 申请办理汇款项下进口押汇业务,客户应为我行 AA 级以上(含)客户。
7. 办理预付货款项下进口押汇的业务条件:(1)对于符合省行转授权书中规 定的低信用风险条件的, 在核实客户贸易项下预付货款行为符合国际外汇管 理局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后, 可以办理以我行作为汇款行的预付货款 项下进口押汇; (2) 对于不符合省行转授权书中规定的低信用风险条件的, 在核实客户贸易项下预付货款行为符合国际外汇管理局贸易信贷登记管理 有关规定后,客户信用等级为 AA 级以上(含)的客户可以办理以我行作为 汇款行的预付货款项下进口押汇;客户信用等级为 AA 级以下,在具备以下 条件之一, 且客户名单报省行审定后, 可办理以我行作为汇款行的预付货款 项下进口押汇业务:① 《财富》 杂志当年评选的世界 500强企业及其控股子 公司;②总行或省行管理客户;③年进口量在 1000万美元以上(含)企业, 对当地农行综合贡献度大, 经营情况和交易信息真实、 透明, 结算记录良好, 无不良付款记录。
8. 办理他行开立的信用证、他行作为代收行的代收项下进口押汇的业务条件:对于符合省行转授权书中规定的低信用风险条件的, 在核实贸易背景真实性 的情况下,可以办理。
9. 办理非贸易项下进口押汇的业务条件:对于符合省行转授权书中规定的低信 用风险条件的, 可办理以我行作为汇款行的非贸易项下 (主要包括运输、 旅 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 许费、咨询费、广告和宣传、电影和音像以及其他商业服务等非贸易项目) 进口押汇业务。
三、产品主要规定
1. 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口押汇融资比例。进口押汇金额不得超过对外 应付金额(发票或汇票金额)。
2. 期限:可根据货物销售周期确定融资期限。进口押汇融资期限与不同结算方 式下的付款期限相加应在 180天以内(含),以下情形可以放宽至一年: (1)符合省行授权书规定的低信用风险业务条件的,或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 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办理我行开立的进口信用证、 我行作为代收行的进口代收以及我行作为汇款行的货到汇款项下进口押汇的 融资期限可放宽至1年。
(2) 符合省行授权书规定的低信用风险业务条件的, 办理他行开立的信用证、 他行作为代收行的代收项下进口押汇的融资期限可放宽至1年。
(3) AA 级以上(含)的客户,办理以我行作为汇款行的非贸易项下和预付货 款项下进口押汇的融资期限不超过 180天(含);对于符合省行授权书规定 的低信用风险业务条件的,或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以信 用方式用信的客户,办理以我行作为汇款行的非贸易项下和预付货款项下进 口押汇的融资期限可放宽至1年。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授信:办理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业务后, 可用押汇额度核减客户开立信用证 所占用的授信额度。
四、进口代付
一、产品定义
进口代付, 系指我行与境内外代理行及我行境外分行 (简称代付行) 联合为 进口商提供的一种短期贸易融资业务。 我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 指示代付行先行 支付货款,在融资到期日,进口商将融资本息归还我行,我行归还代付行。
二、准入条件
1.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 级以上(含),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
2.客户或客户核心管理层从事国际贸易 2年以上(含),在各银行、海关、外 管局的信誉记录良好,未发生过重大经营失误、不履约等情况。
3.客户与贸易对手合作情况良好、稳定,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良履约行 为(新客户除外)。
4.对于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5.对于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简单加工企业、贴牌代工企业,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6. 申请办理汇款项下进口代付业务的客户在我行信用等级应为 AA 级以上 (含) 。
7.办理预付货款项下进口代付须符合总行授权书中规定的低信用风险条件。如 不符合总行授权书中规定的低信用风险条件,客户名单须报省行准入,在核 实客户贸易项下预付货款行为符合国际外汇管理局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有关规 定后, 客户信用等级为 AA 级以上 (含) 的客户可以办理以我行作为汇款行的 预付货款项下进口代付;客户信用等级为 AA 级以下,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且客户名单报省行审定后,可办理以我行作为汇款行的预付货款项下进口代 付业务:①《财富》杂志当年评选的世界 500强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②总 行或省行管理客户;③年进口量在 1000万美元以上(含)企业,对当地农行 综合贡献度大,经营情况和交易信息真实、透明,结算记录良好,无不良付 款记录。
8. 办理他行开立的信用证、他行作为代收行的代收项下进口代付的业务条件:对于符合省行转授权书中规定的低信用风险条件的,在核实贸易背景真实性 的情况下,可以办理。
9. 办理非贸易项下进口代付的业务条件:对于符合省行转授权书中规定的低信 用风险条件的,可办理以我行作为汇款行的非贸易项下(主要包括运输、旅 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 许费、咨询费、广告和宣传、电影和音像以及其他商业服务等非贸易项目) 进口代付业务。
三、产品主要规定
1. 业务范围:信用证(即期、远期)、进口代收(付款交单(D/P即期和 D/P远期)和承兑交单(D/A))、汇款(货到付款)结算方式项下的代付业务。
2. 融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超过进口应付金额(发票或汇票金额)。
3. 融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80天。远期信用证、 D/A和 D/P远期项下进口代 付的融资期限为付款期限加代付期限不得超过 180天。对符合总行授权书中 规定的低风险条件的进口代付业务,代付期限加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授信:办理信用证项下进口代付业务后, 相应等额核减客户开立信用证所占 用的客户授信额度。
五、假远期信用证
一、产品定义
假远期信用证 , 系指开证行开出远期信用证, 同时在信用证条款中承诺单证 相符情况下即期付款,开证申请人到期偿付开证行的信用证。
二、准入条件
1. 生产型客户须为 AA 级以上(含),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
2. 客户或客户核心管理层从事国际贸易 2年以上(含),在各银行、海关、外 管局的信誉记录良好,未发生过重大经营失误、不履约等情况。
3. 客户与贸易对手合作情况良好、稳定,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良履约行 为(新客户除外)。
4. 对于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5. 对于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简单加工企业、 贴牌代工企业, 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三、产品主要规定
1. 额度:开证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人提供的交易合同的约定金额。 对于交易合同 中约定缴付一定比例预付金的,开证金额应剔除企业已缴付的预付金等。 2. 期限:假远期信用证期限不超过 180天。 对符合总行授权书中规定的低风险 条件的假远期信用证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3. 保证金比例:(1)对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 用信的客户、或AAA级以上(含)的客户,可视风险情况适当减收或免收 保证金开立90天以内(含)远期信用证;(2)对上年度进口业务总量在 等值1亿美元(含)以上(以海关公布数据为准)或上年度在我行国际结算 量在等值3000万美元以上(含),且在海关、外汇管理局及我行没有不 良记录的客户, 可视风险情况减收或免收保证金开立90天以内 (含) 远期 信用;(3)其他客户开立90天以内(含)远期信用证的,保证金比例不 得低于 10%。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总行重点城市行对提供保证金部分的信贷业务视同等额增加授信额度,该 笔业务结束后授信额度等额减少。
六、低风险进口融汇通
一、产品定义
低风险进口融汇通 , 即 100%人民币质押 +进口融资 +远期售汇。
二、准入条件
1.借款人具备借款主体资格;
2.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
3.无主观恶意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合法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第二还款来源真实合法、风险可控。
三、产品主要规定
在企业具备真实贸易背景, 符合我行贸易融资管理规定和外汇管理政策的前 提下,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 在客户提供了 100%保证金或全额人民币存单质押,并同时办理了远期售汇 业务锁定未来偿还外汇融资本息的人民币成本的前提下,该产品结算方式可 包括D/P、D/A、T/T和即远期L/C;押汇比例提高到 100%;远期 结算方式项下押汇期限可延长至一年(允许超出 365天),延长进口押汇到 期日至 远期售汇到期日。
2. 要求企业提供进口合同、商业单据(含运输单据)、进口货物报关单(T/ T项下)等单据,据以核实客户是否具有真实贸易背景。
3. 进口押汇期限;(1)进口押汇融资日不早于远期售汇交易日;(2) 100%保 证金或全额人民币存单质押、担保到期日与远期售汇到期日一致; (3)进口 押汇到期日不超过一年期的远期售汇到期日。
4. 允许以客户到期应支付融资本息合计金额全额办理远期售汇所需人民币剔除 质押期间所产生存款利息, 测算期初所需质押的人民币金额进行质押、 担保, 以该质押、担保金额本息作为远期售汇交割的全额人民币资金来源(确保足 额覆盖我行外汇债权本息的前提下,该产品质押率提高至 100%,用于质押担 保的人民币存单或保证金在担保期内所产生的存款利息可视同为有效担保) 。
5. 不再要求企业出具《信托收据》及提交货到付款项下的正本海运提单。
6. 评级授信:审批单笔低信用风险业务时同时审批相应授信额度,业务结束后 等额减少授信额度,对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客户可免评级。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低信用风险业务
七、收付通
一、产品定义
收付通 , 系指客户凭其出口业务中代理行已承兑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 /付款 承诺,或已保付加签的跟单托收项下远期汇票 , 向我行申请办理进口信用证、进 口押汇、进口代付、对外保函、保付加签等贸易融资业务,在足额或部分覆盖上 述业务风险时,可等额抵扣上述贸易融资业务应提供的担保或应缴纳的保证金。
二、准入条件
1.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 级以上(含),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
2.客户或客户核心管理层从事国际贸易 2年以上(含),在各银行、海关、外 管局的信誉记录良好,未发生过重大经营失误、不履约等情况。
3.客户与贸易对手合作情况良好、稳定,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良履约行 为(新客户除外)。
4.对于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5.对于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简单加工企业、贴牌代工企业,客户信用等级须为 AA 级以上(含)。
6.申请办理收付通业务的客户,其对应的进口和出口业务均应在我行办理。
7.办理收付通业务的客户应符合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进口代付、对外保函、 保付加签等单项业务规定的客户条件。
三、产品主要规定
1.额度:收付通项下收汇币种与融资币种相同的,可在扣除预计国外银行收费 后全额融资;如果币种不同,融资比例不应超过收汇金额的 90%。
2.期限:收付通项下的融资期限按照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进口代付、对外 保函、保付加签等单项业务规定办理。凭以办理相关融资业务的代理行已承 兑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 /付款承诺,或已保付加签的跟单托收项下远期汇票 , 其付款期限应在 180天以内。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如代理行已承兑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 /付款承诺,或已保付加签的跟单托收 项下远期汇票足额覆盖拟办理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 该笔收付通业务属于低 信用风险业务。 如部分覆盖拟办理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 可等额抵扣上述贸 易融资业务应提供的担保或应缴纳的保证金, 未能覆盖风险部分须提供合法、 有 效、足额的担保。
第三部分 国内信用证及其融资业务 一、国内信用证
一、产品定义
国内信用证, 系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 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 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二、准入条件
除低信用风险业务外, 办理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客户信用评级应为农业银行法 人客户信用评级 AA 级(含)以上。
三、产品主要规定
1. 保证金比例:不低于开证金额 20%。 符合信用方式用信客户最高可免保证金批 (报有权审批行审批)。办理涉及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或保质期较短容易 腐烂变质商品的国内信用证业务,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比例。 2. 额度:开证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人提供的交易合同的约定金额。对于交易合同 中约定缴付一定比例预付金的,开证金额应剔除企业已缴付的预付金等。 2. 期限:国内信用证有效期和付款期限最长分别不得超过 6个月。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总行重点城市行对提供保证金部分的信贷业务视同等额增加授信额度, 该笔 业务结束后授信额度等额减少。
国内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业务单笔审批权限为 2亿元人民币。
国内信用证业务单项业务额度纳入客户授信额度统一管理, 该单项业务额度 可占用客户短期信用额度。
二、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
一、产品定义
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 , 系指农业银行根据供货商与购货商签订的销售合 同和开证行开立的以该供货企业为受益人的有效国内信用证正本, 以销售货款为 还款来源,为供货企业的备料、生产和装运等履约活动所做的短期融资。
二、准入条件
申请人在我行法人客户信用评级应在 AA 级(含)以上。
三、产品主要规定
1. 额度: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80%。
2. 期限:打包贷款期限从发放日起至信用证项下货款收妥日或办理卖方押汇、 议付之日止,按实际贷款的天数计息。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即期付款信用证有效期后 15个工作日或延期付款信用证付款期后 15个工作 日。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1. 信用证含瑕疵条款不予办理。
2. 我行办理打包贷款,应保留追索权。
一、产品定义
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押汇 , 系指开证行在收到委托收款行或议付行的国内信 用证项下来单后, 应开证申请人要求, 给予开证申请人的短期资金融通, 用以支 付该信用证项下应付款项。
二、准入条件
申请人在我行法人客户信用评级应在 AA 级(含)以上。
三、产品主要规定
1. 适用品种:买方押汇适用于即期付款国内信用证、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但 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的买方押汇应审慎办理。
2. 额度:买方押汇融资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到单金额扣除相应比例保证金后的 金额。
3. 买方押汇最长期限为 6个月,原则上不能展期。
4. 买方押汇款项只能直接对外支付。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开证行付款后,恢复开证占用授信额度,同时扣减押汇融资占用授信额度。
一、产品定义
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押汇 , 系指卖方(信用证受益人)发运货物后,农业银 行凭卖方交来的符合国内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向其提供保留追索权的短期资金融 通。
二、准入条件
申请人在我行法人客户信用评级 AA 级(含)以上。
三、产品主要规定
1. 卖方押汇适用于即期付款国内信用证、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
2. 卖方押汇融资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交单金额扣除融资利息及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
3. 卖方押汇融资到期日不晚于信用证付款到期日后 3个工作日。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1. 单证不相符不予办理。
2. 我行办理卖方押汇保留追索权。
3. 客户在我行已办理打包贷款,押汇款项应先归还打包贷款,余款(如有)入 客户帐。
五、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
一、产品定义
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 , 系指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情况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 人给付对价的行为(议付行议付信用证后,对受益人具有追索权)。
二、准入条件
申请人在我行法人客户信用评级应在 AA 级(含)以上。
三 、 产品主要规定
议付行必须是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 一般是受益人委托收款行。 未被 指定议付的银行或指定的银行不是受益人开户行,不得办理议付。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1. 议付行议付信用证后,对受益人具有追索权,到期未获开证行付款或付款不 足的,可向受益人追索议付款项或不足部分。
2. 单据发现不符点原则上不予办理,但收到开证行到期付款确认书后,可予议 付。
3. 议付行办理议付时,应占用相应客户授信额度。
第四部分 退税贷款、应收账款融资 及其他业务
一、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
一、产品定义
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 系指农业银行为解决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款未能及时 到账而出现短期资金紧张, 在对企业出口退税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 向出口企 业提供的以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二、准入条件
客户一般条件:
1.年出口额 100万美元以上,信誉良好,没有非法逃套汇和偷骗税行为,近年 有稳定的出口业绩和产品市场,经营管理与财务制度健全。
2.有符合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应收出口退税款作为还款保证。
3.应收出口退税款项下的对外贸易货款原则上应通过我行收汇。
4.在我行开立存款结算账户,结算记录良好。
5.在我行开立出口退税专户,并愿接受我行监管。
6.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广州地区 ETS 缴费客户条件:出符合一般条件外, 客户信用等级应为 AA 级 (含) 以上(且不得按出口退税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专项授信 额度)。
三、产品主要规定
1.额度:对于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近三年年均进出口总额不低于 3000万元、无国际贸易纠纷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比例可以放宽至出口退税额的 90%。其他客户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比例不 得超过出口退税额的 70%。
2.期限:根据企业收到退税款的实际时间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若实际退税 进度与原来预测时间有差异,可以申请展期进行调整。
四、授信、担保、审批流程特别规定
1. 担保: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以企业的出口应收退税款做还款保证,必要时 可以补充第二还款来源。
2. 授信:①对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客户,在按《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出 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核定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专 项授信额度时,可不受客户授信额度理论值限制,但该专项授信额度不得挪 作他用:A. 信用等级为 AA 级(含)以上; B. 在海关实行 B 类(含)以上管理 企业; C. 与我行有两年(含)以上信贷业务合作关系且信用记录良好; D. 客 户承诺主要或较大比例的国际结算业务在我行办理; E. 客户主要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他客户的授信额度(含出口退税账户托 管贷款专项额度)不得超过授信额度理论值,总行批准的除外。
②广州市 ETS 缴税方式下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应纳入授信额度管理, 不得按出口退税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专项授信额度。
二、应收账款融资
一、产品定义
应收账款融资 , 系指农业银行以卖方与买方因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签订的 有效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 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 与卖方签订以人民币为结算 币种的应收账款融资协议, 根据该协议, 卖方将开具发票后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 让给农业银行, 由农业银行收取融资利息、 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按一定比例支付 给卖方, 并提供账款催收、 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及买方信用调查于一体的综合性金 融服务。分为有追索权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和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二、准入条件
1. 卖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2)农业银行法人客户信用评级 AA 级(含)以上;
(3)农业银行对其进行了授信;
(4) 与其买方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贸易关系正常稳定, 买卖双方无不良记录;
(5)农业银行认为其他必要条件。
2. 买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办理有追索权应收账款融资业务: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展前景良好; 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③符合农业银行法人客户信用评级 AA 级 (含) 以上标 准;④与卖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贸易关系正常稳定,无不良记录;⑤生 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⑥农业银行认为其他必要条件。
(2)办理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融资业务:①农业银行法人客户信用评级 AA+级 (含) 以上或总行授权书中明确的优势行业重点客户、 总行直接管理客户及其 核心分公司、控股 50%(含)以上的子公司;②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或 一般存款账户; ③农业银行对其进行了授信; ④与卖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 系,贸易关系正常稳定,无不良记录;
⑤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⑥农业银行认为其他必要条件。(卖方和 买方应为同一二级分行辖区内客户,且买方应符合我行信用贷款条件。)
三、产品主要规定
1. 对买卖双方要求:(1)对卖方的要求:①卖方应在农业银行开立专用账户作 为应收账款融资监管账户,卖方在合同项下已转让应收账款的回笼必须划入 此账户,该账户的资金划出须得到农业银行确认。②卖方需书面保证向农业 银行提交的每笔应收账款均代表一笔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真实善意的货物
销售或服务,据以向农业银行转让的应收账款所涉及的货物销售或服务符合 合同规定的内容,且该笔应收账款未被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③卖方需将有 可能转让的应收账款所对应的买方情况向农业银行备案并负责提供所掌握的 买方资信状况,卖方可向卖方农行申请新增合格买方。④办理无追索权应收 账款融资业务,如买方不是农业银行客户,卖方原则上应协助买方在买方农 行开立账户,并在买方农行办理相关业务。⑤未经农业银行同意卖方不得变 更合同条款。 (2)对买方的要求:①买方须书面回复卖方发出的应收账款转 让通知;②未经农业银行同意买方不得变更合同条款。
2. 单笔应收账款账龄一般不超过 6个月,最长不超过 1年。
3. 额度:单笔融资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发票金额扣除预收款项后的 70%。
4. 期限:与应收账款付款期限相匹配,应收账款融资到期日不能超过应收账款 付款到期日后 15天。
范文五: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国际贸易融资是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结算业务相关的资金融通或信 用便利。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基本形式包括减免保证金开证、 担保提货、进口押汇、打包放 款、出口押汇、票据贴现、买入外币票据、保理业务、福费廷等。其中进口贸易融资包括减 免保证金开证、担保提货、进口押汇,出口贸易融资包括打包放款、出口押汇、票据贴现、 买入外币票据、保理和福费廷。
国际贸易融资的特点是具有一种自偿性, 银行提供融资或担保的依据是进出口交易 (货 物) , 还款的来源是进出口交易 (货物) 本身产生的现金流量, 而不是进出口方自身的盈利。 因此,该业务在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方面比同等条件下的流动资金贷款更好。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主要有三方面:客户的信用、贸易本身的可靠性和银行国际 结算业务的处理能力。因此,此项业务的办理要求银行具有国际结算业务的专业人员。 我行目前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基本做法是:银行根据每个客户的信用记录和经济 实力定期分别核定其授信额度, 即该客户在我行所能够得到的包括国际贸易融资在内的最高 信用授予额度。 银行在总的授信额度之内受理客户的单笔贸易融资申请。 超过授信额度的业 务一般不予受理, 或者根据客户变化的情况在调整其授信额度之后受理。 业务的职责分工为:客户部门负责业务受理、 前期调查、 后期监测及档案管理等; 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对客户部门 调查报告的审查、 客户资信状况和风险的认定及客户授信额度的管理; 国际业务部门负责国 际结算项下技术条款的审查、外汇管理政策的审查及国外代理行风险的认定等。
减免保证金开证
Issuing Letter Of Credit Without Full Margin
一、产品简介
减免保证金开证是银行应客户申请,减收或免收保证金开出信用证的业务。 客户申请 减免保证金开证需有授信额度,开证时扣减额度,信用证付汇时恢复额度。
二、服务功能
客户使用额度减免开证保证金,减少客户资金占用,促成更多的贸易机会。
三、适用对象
公司客户
四、银行收益
减免保证金开证可扩大结算业务量,带来相应的开证手续费收入和售汇收入。 五、银行风险
减免保证金业务银行风险主要是客户信用风险。 银行开出信用证即承担第一性付款责 任,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银行必须付款,如果客户付款资金不到位,银行需垫付。 六、操作流程
1、 客户提交开证申请书、 进口合同、 《减免保证金开证申请书》 、 《减免保证金开证合 同》 。
2、客户部门在授信额度内受理客户申请, 填写 《减免保证金开证呈批表》 , 提出调查 认定意见,交国际业务部门、信贷管理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交有权人审批。
3、经审批同意后,客户部门与客户签订《减免开证保证金合同》 。
4、国际业务部门对外开出信用证。
5、收到国外银行寄来的单据,国际业务部门审单后,如无不符点或虽有不符点客户 仍愿意接受单据,由客户部门通知客户付款 /承兑。客户部门负责落实客户付款资金或根 据客户需要办理进口押汇。
担保提货
Shipping Guarantees
一、产品简介
担保提货是当信用证项下正本货运单据未收到,而货物已到达时,客户可向银行申请 开立提货担保书, 交给承运单位先予提货, 待客户取得正本单据后, 再以正本单据换回原提 货担保书。
二、服务功能
担保提货可使公司客户及时提货,避免压仓,既减少客户费用,又避免因货物品质发 生变化遭受损失。
三、农行特色
农行可办理国内各运输港口(包括香港)的担保提货。
四、适用对象
公司客户。
五、银行收益
国内港口提货,收费标准手续费为担保金额的 0.1%,最低为每笔人民币 300元。 六、银行风险
银行风险主要是客户信用风险。一旦办理了担保提货手续,无论事后收到的单据有否 不符点,银行均不能提出拒付 /拒绝承兑。
七、操作流程
1、客户须提供担保提货申请书及提货担保书(样本)。
2、客户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票、提单副本等。
3、客户应提供担保措施或落实信用证备付款项。
4、银行审核通过后,出具提货担保书或在船公司的提货担保书上签字、盖章后交客 户提货。 如办理香港港口的担保提货, 船公司如同意接受我行为担保人的, 比照国内担保提 货手续办理; 如船公司只同意接受以香港本地银行作为担保人的, 我行需委托香港分行办理。 5、收到正本单据后,以正本提单换回银行提货担保书。
八、备注
我行只为我行开立的信用证项下货物办理担保提货, 运输方式必须为海运且信用证要求 的提单是全套海运提单。
进口押汇
一、产品简介
进口押汇是银行收到信用证下的单据后,向客户提供的用于支付该信用证金额的贷款。 开证申请人提货销售后必须以收回的资金偿还银行的贷款。
二、服务功能
客户可在推迟信用证付款期限的条件下得到信用证下的单据;在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客 户可要求本币融资,在进口货物销售前办理购汇,规避人民币贬值的风险。
三、适用对象
公司客户。
四、银行收益
在收取了开证手续费的基础上获得了押汇贷款的利差收入。
五、银行风险
银行风险主要是货物的市场风险和客户信用风险。 客户提货后, 如果销售不好, 到期不 一定会有足够的资金偿还贷款;如果客户信用不好,销售的货款可能会被客户挪用。
六、操作流程
1、申请进口押汇的企业填写《进口押汇申请书》,并提供押汇凭证(或借款借据)、 和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客户部门受理企业的进口押汇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填制《进口押汇呈批表》, 根据我行的信贷审批程序报批;
3、审批同意后,与企业签订《进口押汇合同》,并按其要求办理放单手续;
4.将进口押汇款项转入企业保证金帐户,同时借记该保证金帐户,对外付款。
5.客户部门负责贷后管理。
七、备注
1、进口押汇须逐笔申请,逐笔使用 , 仅用于履行信用证项下的对外付款。
2、进口押汇是短期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远期信用证一般不予叙作进口押 汇。
3、进口押汇利率按银行当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执行,按实际贷款天数计收。
4、押汇金额占货款的比率,押汇期限等应按实际情况决定。
打包放款
Packing Loan
一、产品简介
打包放款是出口商将信用证正本交银行保管为条件,申请的短期贷款。出口商必须保 证贷款资金用于信用证项下出口货物的组织和装运, 并保证按信用证的规定向银行提交合格 的单据,供银行对外寄单索汇。
二、服务功能
叙做打包放款,可以使公司获得短期资金周转,组织货源履行出口合同。
三、适用对象
公司客户。
四、银行收益
打包放款的直接收益是贷款利息,衍生收益是出口信用证议付费和结汇差价收入。 五、银行风险
银行风险有客户信用风险、开证行信用风险和业务操作风险。例如:
1、出口商挪用打包资金作其它用途,贷款后不装运货物,不交来单据,不使用信用 证;
2、出口商购得的或生产的货物质量有问题,引起国外进口方拒付,发生贸易纠纷;
3、单据有不符点,国外开证行拒付;
4、国外开证行无理拒付。
六、操作流程
1、企业填报《出口打包借款申请书》,并提供如下资料:信用证正本;出口销售合
同;出口批文或许可证;我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客户部门受理客户提交的打包放款申请,填写《打包放款呈批表》,提出调查意 见,根据我行的信贷审批程序报有权人审批;
4、审批同意后,客户部门与企业签订《出口打包放款合同》等其它贷款手续。
5、放款后,银行有权监督客户的用款,以确保专款专用。
6、客户出口货物取得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向银行交单,收汇后归还打包放款。 七、特点
1、专款专用,即仅用于为执行信用证而进行的购货等用途,贷款金额一般是信用证 金额折人民币的 60%-80%,期限不超过信用证有效期后 21天。
2、信用证正本须留存于贷款银行,以确保在贷款银行交单。
3、正常情况下以信用证项下收汇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八、客户条件
1、有权经营出口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在我行有打包放款授信额度;
3、申请企业必须对外履约信誉好,制单能力强,能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收 购)和交货计划;
4、凭以申请打包放款的信用证,必须由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境外银行开出; 九、信用证条件
凡信用证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办理打包放款:
1、信用证的真实性不能确定;
2、信用证已过装效期或装效期太近;
3、限制由他行议付;
4、开证行资信欠佳;
5、开证行所在国家外汇管制严格或发生战乱;
6、可撤消信用证;
7、信用证载有影响正常收汇的软条款。
出口押汇
Bills Purchased Under Letter Of Credit
一、产品简介
出口押汇是客户按照与我行签定的《出口押汇合同》 ,以出口信用证项下的单据作为 质押, 向我行申请的短期资金融通。 我行有权将单据依信用证要求对外寄单索汇, 并用索汇 回来的款项归还融资款。 若因各种原因索汇回来的金额不足以偿还融资款, 我行有向客户追 索融资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的权力。
二、服务功能
客户能提前从银行得到信用证项下的应收帐款,加速资金周转,提前办理外汇结汇, 规避人民币升值的风险。
三、适用对象
公司客户。
四、银行收益
对客户押汇融资款的利差收入和出口信用证下单据的寄单索汇手续费等收入。 五、银行风险
1、开证行资信差,无理拒付或拖延付款;
2、我行办理了有不符点单据的押汇;
3、国外拒付后,国内客户无力偿还融资款。
六、操作流程
1、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向银行提出押汇申请;
2、银行在给客户的授信额度内审批客户的申请;
3、客户部与客户签定《出口押汇合同》;
4、 客户出口后, 依据 《出口押汇合同》 向我行申请押汇。 应填写 《出口押汇申请书》 , 并提供如下资料: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正本及全套出口议付单据; 与国外客商签订的出口 销售合同;出口批文或许可证;我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5、客户部门填写《出口押汇呈批表》,按程序审批。
6、审批同意后,客户部门发放押汇款;
7、国际业务部负责对外寄单索汇。
8、信用证收汇后归还出口押汇,如信用证未及时收汇, 客户部门须按照《出口押汇合 同》的要求督促客户归还出口押汇款。
七、客户条件
有进出口权且在我行有授信额度。
八、信用证条件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银行不宜接受客户的押汇申请:
1、来证限制其他银行议付的;
2、远期信用证超过180天的;
3、要求的运输单据为非物权凭证的;或
4、非全套物权凭证的。
5、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
6、转让行不承担独立付款责任的转让信用证。
7、开证行在我行无信用记录,或开证行所在地政局不稳定、出现金融危机;
8、索汇路线迂回曲折,影响安全及时收汇的。
出口票据贴现
Bills Purchased Under Export Collection
一、产品简介
客户以远期信用证或付款交单托收方式下出口货物,并按规定寄单得到进口方银行已 承兑的汇票后, 可将其卖给银行。 银行买入票据的行为即是出口票据贴现。 客户作为汇票的 出票人保证承兑人到期付款。 银行支付的金额为汇票金额扣除从付款日到到期日及一定天数 收汇时间的贴现利息。
二、服务功能
客户提前从银行得到应收帐款, 加速资金周转, 提前办理外汇结汇, 规避人民币升值的 风险。
三、适用对象
公司客户。
四、银行收益
出口寄单索汇的手续费收入和结汇差价收入以及贴现资金利差收入;
五、银行风险
贴现业务的风险主要是承兑银行的信用风险。
六、操作流程
1、企业申请贴现时,应填写《票据贴现申请书》,并提供经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或加 押承兑电传 /SWIFT及我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2、国际业务部负责汇票的承兑是否合要求、承兑银行的资信,提出审查意见,交有权 人审批。
3、审批同意后,由客户部将贴现款项转入企业在我行的帐户。
4、到期后,国际业务部负责收回款项。若因承兑行倒闭或其它的原因未收回,客户部 负责向客户追索。
买入外币票据业务
一、产品简介
买入外币票据是指我行应客户的要求买入非我行解付的合格的它行即期汇票或本票。 融资金额为票据面额扣除以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估计收汇天数的贴息。
二、服务功能
客户能够及时得到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适用对象
个人客户与公司客户。
四、银行收益
融资利差收入和票据托收手续费收入(按票面金额的 1‰,最高 1000元)。
五、银行风险
出票银行破产倒闭风险和买入伪造的票据的风险。
六、基本操作规程
1、客户提交《买入外币票据申请书》。
2、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息将净额按客户指示入帐。
3、票据办理托收收妥票款后,款项用于归还银行融资款。
4、如票据遭拒付,银行有权向客户追索融资款。
七、买入票据的条件
1、票据的出票行是我行的代理行且资信良好,印鉴核验相符。
2、持票人资信可靠并在本行开有帐户,结算记录良好。
3、票据未经背书转让。
4、票据表面不存在于缺陷。
保理业务
Factoring
一、产品简介
国际保理业务 (Factoring), 是一项集商业资信调查、 应收帐款管理、 信用风险担保及 贸易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适用于记帐赊销 (O/A) 、 承兑交单 (D/A) 、 付款交单 (D/P) 等非信用证交易结算方式。 保理业务可分为出口保理业务和进口保理业务。 我行目前只办理 出口办理业务。
二、服务功能
通过叙办保理业务, 客户可以获得银行专业化的应收帐款管理服务和资金融通, 更好地 规避风险,利用资金。
保理业务可以向出口商提供以下服务:
1、海外进口商的资信评估;
2、提供 100%的出口信用风险担保;
3、以帐款预支的方式提供出口商所需的资金融通,加速资金周转;
4、应收帐款的管理及追收。
进口保理业务则可为进口商提供一个信用额度,使进口商可以记帐赊销方式进口货物。 三、保理业务的优势
1、对出口商和进口商的益处
国际保理业务能为出口商和进口商带来营业额增加、风险保障、成本节约、手续简化 等益处。
2、与出口信用保险相比较的优势
一般说来,保险服务要比保理服务费用高得多。另外,进口商信用风险一般由保险公 司和出口商共同分担,在出现坏帐时,保险公司一般只赔偿 70%--90%,而且索赔手续繁琐、 耗时。保理公司则承担全部信用风险。
四、适用对象
公司客户。
五、银行收益
1、 服务佣金:一般是承担服务的发票金额的 1%--1.5%;
2、 进口商的资信调查费:对每次信用额度申请, 无论批准与否、 批准多少,保理 商都收取一定的资信评估费用(一般为 50美元) 。
3、 如果客户要求融资,还可得到融资利差收入。
六、银行风险
出口保理商风险主要是进口保理商的信用风险,进口保理商的风险主要是进口商的信 用风险。
七、国际保理业务流程
1、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定出口保理业务协议;
2、 出口商通过出口保理商向进口保理商申请进口商的信用额度。 进口保理商确定进口商 的信用额度,并通知出口保理商;
3、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
4、出口商发货后,将应收帐款转让给进口保理商;
5、出口保理商可应出口商的要求向其提供融资 , 金额通常为发票金额的 60%-90%;
6、货款到期日,进口保理商向进口商收取货款,并将其转交出口保理商;
7、出口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及服务费后,将货款余额付给出口商
8、如果进口商到期无力付款,进口保理商在应收帐款到期日后 90天赔付出口商。 八、我行出口保理业务流程
1、客户申请保理额度。需提供一份国外进口商的名单及有关资料,并注明对每个进口 商所要求的信用额度。
2、我行向进口保理商要求进口商的信用额度;
3、根据进口保理商批准的额度与客户签订一份《出口保理协议》 ;
4、客户按照合同向进口商发货;
5、客户将发票及其它有关文件的副本交给我行;
6、如需要,我行可提供发票金额 80%的融资;
九、保理业务规则
目前世界上已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这项业务。 保理商成立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 (FCI ) ,现有 107家成员,大多数是世界著名大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附属保理公司。 FCI 制定了《国际保理通则》 ,其成员必须执行。
福费廷
Forfeiting
一、产品简介
福费廷,又称“包买票据”,是银行无追索权买入出口商出具经进口商(或进口商银 行) 承兑的汇票、 或进口商出具的本票等金融票据, 这些票据已经由进口方的银行提供了担 保或承兑。 福费廷的特点是金额大、 期限长、 对出口商无追索权。 常见的福费廷交易单据包 括:远期信用证项下经银行承兑的汇票、进口方银行担保的远期本票和汇票。
二、服务功能
客户得到了中长期应收帐款的无追索权的资金融通,剔除了经营风险,改善了现金流 动状况。
三、适用对象
公司客户、机构与同业客户。
四、银行收益
银行收益主要是贴现利息收入。传统上福费廷采用固定利率,通常期限较长。实际业 务中也可采用浮动利率,期限也较灵活。
五、银行风险
票据承兑或担保银行到期不履约或无能力履约的信用风险。银行可将买入的票据以福 费廷方式转让给它行减少风险。
六、操作流程
1、客户与银行达成协议。
2、客户发运货物后取得福费廷所需的票据。
4、客户将票据提交给银行进行贴现。
5、银行将贴现金额付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