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约定违约金即应在违约时赔偿违约金,但如果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以向法院出示过高的证据。违约就很被动,乙方如果出示损失证据,法院一般会支持乙方。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有约定了定金。一方违约时,可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或违约金条款(两者不能同时适用)。因此,如果因甲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但要提醒注意的是,如果乙方选择要求甲方按单株价格的三倍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要求人民法院调低违约金标准。人民法院会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的过错程度等情况,适当调低违约金。调低后的违约金数额,可能会低于适用定金罚则的数额。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解答:一、根据你的案情介绍,乙方支付给甲方每株0.5元作为定金,共缴纳定价7万元,从而可推知合同总的标的额为21万元。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定金的约定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21万×20%=4.2万),超过20%的部分无效,但可转为预付款;故,交付的7万元定金,其中4.2万元符合定金规定,超过的2.8万元可转为合同的预付款。二、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违约时,要以单株价格的三倍《即4.5元一株》对已进行赔偿,现在甲方违约,按合同约定,甲应按该标准承担违约责任21×3倍=63万元。但违约金的约定不得高于标的额,因此违约金不得超过21万元。<<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三、违约责任与定金法则的对比:违约金按以上司法解释的规定,甲可以以约定违约金(21万)过高,向法院请求适当减少。至于能减少多少,在审判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按定金法则计算:甲双倍返还定金4.2万元×2+2.8万元=11.2万以上两种方法,乙只能选择适用,不能同时适用
1、按合同约定来。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