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zl2008210881
各类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1、建设施工合同1.通用条款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4.4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发生争议时,按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7.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3.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17.3.2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购销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按《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火山、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 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国家的 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 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 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 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 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 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 故问题不能解决,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 和原来不同,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等, 都认定为不可抗力。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 可抗力这个 条款一定要 把握住三个 条件,就是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 情况下,约 定在最小的 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 候,开发商都可以说“我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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