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中记》中描绘了一种鸟,是死去产妇的怨念所化,唤作姑获鸟。
小时候母亲常说,“小孩的衣服要在天黑前收进来,不然小孩子会出事的。”儿子出生后,他太祖母也说,“小孩的衣服不能放在外面过夜,不好的。”我虽一度觉得奇怪,却从没深究这样的民俗从何而来,因何而生,有何根据?
直到今天,才终于发现这个民俗背后的故事。原来竟是一妇人产子而死,怨气化成了妖兽,每日夜里四处游荡,见到孩子的衣服便会在上面点上血迹,次日或将孩子抱走,七日后将孩子吃掉,或直接吸走孩子魂魄。如此这般,便成了人人畏惧的鬼鸟。
倘若真是这样一只恶毒的鸟,这样一位残忍的母亲,倒也怪不得千百年来被人咒骂了,只是她偏偏又会化成夏姑获,收养孤苦无依的孩子,如此,她似乎又不是全然没有母性。
这样一只同时被赋予了残暴与善良的矛盾的鸟,是不是人性的写照?就像人都有两面性,善与恶不过就在人的一念之间。
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故事,大概内容是,为了替病重的母亲筹集医药费,儿子走上了贩卖毒品的道路,一个又一个的人被他拖下水染上可怕的毒瘾,他虽然心里难受,但依旧在这条路上走着,直到赚够了母亲的医药费,自己也自首然后被枪决。这样的一个人,该评怎么评价呢?
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君子与小人,也在一念之间,身处穷途末路,是固守节操,还是胡作非为,全在个人自己,而非环境。
可是,我们真的能责怪姑获鸟的行为吗?真的能责怪那位贩毒者吗?真的能责怪“小人穷斯滥矣”吗?
一位母亲十月怀胎,产子而死,难道不该有怨恨吗?本该共享天伦,却独她不能怀抱自己的孩子,难道不该有怨恨吗?她的怨恨无处可诉,无药可解,难道不可悲吗?
一个儿子,放弃清白的名誉,放弃可贵的良知,放弃自己的生命,只为筹集母亲的医药费,难道不该被同情吗?
一个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人,为了活下去,而做出在别人看来可耻龌蹉的事情,难道就真的该被千刀万剐吗?
自恃善良正义的人,用残忍的手法报复恶人的时候,究竟该算良善之人,还是恶毒之人呢?
这世间的人与事,是不是除了正反,黑白,还有很多很多面?常说一念成佛,一念成魔,这佛与魔难道真能剥离得这样彻底,这样分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