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两措”计划
——摘自《电力生产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第27-32页
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简称“安措”、“反措”或“两措”计划),是把安全生产纳入科学管理轨道的重要手段,是实行有重点、有计划地对安全生产中总结的经验教训和暴露出来的隐患及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反事故斗争的重要方法,是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部署。通过“两措”计划的实施,使事故在萌芽中得以消除,为有效地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为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提供坚实的基础。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依据和范围
1.“安措”计划编制的依据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电力企业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伤害和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和保证生产安全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编制安措计划的依据是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门颁发的劳动保护标准,安全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而又影响人身安全的问题;预防火灾、爆炸、工伤、职业病、职业中毒所需采取的技术措施;生产发展需要的安全措施及广大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等。
2.“安措”计划的项目范围
“安措”计划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为目的而采取的一切技术组织措施,可分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方面。以预防伤亡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等。
(2)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方面。以改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卫生、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防尘(粉尘治理和防尘肺)、防毒、防噪声、防振以及通风设施等。
(3)有关保证生产安全、工业卫生所必需的房屋及设施。如有害作业工人的淋浴室、更衣室、消毒室、女工卫生室等。
(4)安全宣传教育所需的设施。如安全技术教材、图书、仪器、安全刊物、安全技术展览的设施等。
(5)其他。如作为安全试验研究所需设备、材料等。
(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依据和范围
1.“反措”计划编制的依据
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以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及由此诱发的人身事故,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为目的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编制的主要依据是电力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本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设备隐患和重大缺陷,企业有计划地改造、改善、更换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的不合理的设备部件或者设备本身和设备安全保护措施,已经在本企业内发生了的设备损坏事故或由此导致人身事故的教训等。
2.“反措”计划的项目范围
(1)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和上级机关颁发的反事故措施,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措施;
(2)需要列入反措计划进行整改的防止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的防范对策;
(3)需要消除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以及为提高安全性能的重大技术改进措施;
(4)需要编制、修订、贯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以及全厂(局)性的培训计划、活动等。
(三)“两措”计划的编制和下达
1.“两措”计划的编制
“两措”计划涉及到各方面的工作,企业在编制年度大修、技术改造和财务计划之前,必须编制“两措”计划。在措施计划的提出、形成和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的作用,从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出发,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不同工作环境,制订出有针对性、实际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两措计划项目,以达到全方位预防人身事故和生产设备事故的目的。
“两措”计划的编制原则是自下而上。在编制“两措”计划前必须事先做好准备工作,为使有些重大“两措”计划项目能够落实在机组大、小修中完成,因此编制“两措”计划项目与编制机组计划大、小修项目的时间必须同步进行。每年6月份,企业在布置编制次年检修计划和技改项目的同时,必须布置编制次年的“两措”计划项目,由企业主管生产厂长(局长、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监察、工会等部门和各分场(工区)提出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重点。分场(工区)根据编制重点,结合本部门所管辖生产设备安全和职工劳动条件,作业环境的实际,以及安全生产中暴露、积累的实际问题,充分发动班组、职工提出初步意见,由分场(工区)汇总初审后,形成本部门的送审年度两措计划项目。
分场(工区)提出的送审年度“两措”计划项目,按照编制职责的分工,安全技术措施报企业安监部门,反事故技术措施报生产技术部门。安监部门根据各分场(工区)的年度安措计划项目,依照上级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平衡调整,以及对每一项目的费用估算,并编制成本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安排表。生产技术部门在汇总各分场(工区)的年度“反措”项目的基础上,依照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结合本企业生产设备的实际和积累、暴露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并根据下年度机组大、小修及技改计划,编制企业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安排表,然后交安监部门会审。安监部门根据企业已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的防范对策和落实情况,以及企业需要修订、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充,从而使反事故技术措施更切合实际,更合理,更完善。
为使“两措”计划项目的编制安排具有直观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应采用表格形式。在表格中设置项目名称、类别、措施内容、计划完成时间、主办单位、协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实际完成时间等栏目。“两措”计划项目表中每一项目还应专设费用估算栏目,以便费用估算后上报审批。在实际操作中,应分门别类,逐栏逐条加以落实,做到项目、时间明,责任、分工清。
“两措”计划项目完成初编后,经企业主管生产厂长(局长、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安监、技术、工会、财务、劳资、分场(工区)负责人进行平衡性审核。审议“两措”计划项目编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并确定计划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计划完成期限,主办、协办单位及负责人,然后经企业厂长(局长、总经理)批准,并在每年7月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局主管部门审批。
2.“两措”计划编制要求
在编制“两措”计划项目时,要遵循轻重缓急顺序的原则,同时要注重针对性、实际性、合理性和实效性。
“两措”计划项目编制的注意要点:安措和反措计划项目的编制应按各自规定的范围严格加以区分,做到“安措”与“反措”两条主线清晰,轮廓分明,不能互相混淆;“反措”项目不要与机组大、小修标准项目混淆,如设备解体大修、定期预试等。
3.“两措”计划的下达
在主管部门的“两措”计划项目下达后,如与本企业上报项目有变动的,或另有重大问题需列入两措的,则在每年12月或次年初对原制定的两措项目作相应调整,经厂长(局长、经理)批准以正式文件下达企业各部门、班组,同时上报省局备案。
4.“两措”计划的资金来源
“两措”计划项目确立后,要认真做好资金和供应方面的工作,保证“两措”计划项目的全面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和技术部门要根据项目实施所需资金,按规定积极落实好费用的渠道,筹备资金。列入年度检修计划和技改计划的“两措”项目,由技术部门报主管部门。物资供应部门要及时制订供应计划,落实购置设备的渠道。
(四)“两措”计划的实施
“两措”计划的制订,其最终的目的是要通过付诸实施来取得安全效果。企业的“两措”计划项目一经制订和下达,就必须采取强制的措施尽最大的努力加以认真贯彻执行。在落实执行中各有关职能处室和分场(工区)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创造和提供条件,严格按项目计划安排表中的职责与分工,逐项逐条加以落实和实施。在这个过程中,技术部门应按安全保证体系的职能,不失时机地做好项目的布置与安排工作;安监部门应按安全监察体系的职能,做好项目全面实施的监督工作,使每一项“两措”计划项目从制订到完成,切实做到有始有终,以保证年度“两措”计划的全面实现。
1.“两措”计为的执行渠道
(1)凡列入大、小修和技改的“两措”计划项目,技术部门在编制机组大、小修项目时,应按照“两措”计划项目完成的时间,分别列入各机组或设备的大、小修项目中,安监部门在审核项目时应重点把关,防止遗漏。
(2)凡列入日常维修中实施的“两措”计划项目,技术和计划部门在编制月度生产计划任务时,应按照“两措”计划项目完成的时间,列入各月度的生产计划任务中,安监部门在制订月度安全工作计划时,以联系单的形式提交技术部门,督促其编入月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