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签合同的,在一个肉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补偿金,超过一个月不答合同,也可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入中了二年的员工,,未签合同已经超过二年,视同你们与之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应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同时他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要求双倍工资的。
劳动法合同第1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要求补签是可以的,但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员工不签没有关系,法律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你得保留证据,万一闹到仲裁委人家反咬一口说你们不跟他签,
回头你还得给人家双倍工资。。。
补签合同不存在什么合法不合法的,法律规定一入职就得签书面的,补签还不合法了呢,问题是你补签日期怎么写的啊,你要让人写刚入职的日期人家肯定不干啊。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你收集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资条、证人证言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