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镇卫生院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XX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盘政发【20XX】X号文件有关要求,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生效日期: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1日(期中6月1日——9月1日为试用期)
2: 合同到期,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相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乙方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 岗位工作。如甲方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2:乙方须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同时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3: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规范,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遵守劳动纪律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5: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三: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具体规定、岗位绩效考核管理要求以及乙方所在岗位,核定和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他补贴等。
2:甲方根据国家、省、市、经济区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甲方对乙方工资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制。按月正常发放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待甲方对乙方考核后发放。
四:工作纪律
乙方违反法纪、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职工奖惩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职责
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受聘人退休、退职、死亡的
(一)聘用合同的解除
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报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批准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 受聘人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应不合格的。
(2) 连续旷工15天,或者年累计旷工30天的。
(3) 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 严重干扰医院的工作秩序,使本院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女职工在怀孕、产期和哺乳期的
(2) 因公负伤,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3) 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
3: 乙方被录用或者调其他单位工作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未依法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乙方可以随时解聘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二款)
六:福利待遇
1,医改后的乡镇卫生院属于公益事业单位,(一类)甲方依法给乙方上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七款: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2,乙方依法按时缴纳个人承担的保费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济开发区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盘锦市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石新镇卫生院(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20XX6月1日
乙方(签字)
20X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