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解决抗洪救灾资金请示
xx市人民政府:
今年6月9日、6月19日,我县两次遭受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袭击。致使流沙河、道林、大屯营、南田坪、青山桥、沙田、龙田、朱良桥、坝塘等30个乡镇受灾。据统计,两次洪灾造成全县直接经济损失达1.6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7900万元。
洪灾过后,县委、县政府千方百计组织资金600万元用于救灾防病,解决房屋全倒户生活困难,以及开展生产自救和抢救水毁工程。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直各单位及时指导和大力支持我县的抗洪救灾工作,8月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谭仲池同志又率领市财政、民政、水利、交通、公路、电力、电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来宁乡现场办公,谭市长拍板市里支持解决宁乡抗洪救灾资金1000万元,其中市财政在预备费中拿出400万元,民政、水利、交通等部门今年到位225万元,其余的375万元在明年市里水利专项资金中解决,即市财政先留足375万元安排宁乡抗洪救灾资金后再安排其他水利项目经费。
鉴于目前已进入恢复水毁工程的大好时期,特恳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尽快拨付宁乡抗洪救灾资金250万元。
专此请示,恳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