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财政资金的请示
东营区人民政府:
按照区委、区政府对税收划分调整的统一要求,我街道于XX年十二月底,将辖区内的2家油田企业调整到胜园街道办事处,并将XX年全年的地税税收收入132万元(区级),从我街道划转到胜园街道办事处(其中胜利油田管具劳动服务公司122万元,胜利油田社兴石化总公司10万元),但没有相应减少我街道上缴收入基数。为了弥补因税源调整而造成的我街道财力损失,区政府同意由区财政每年给予我街道50万元的转移支付资金,其中,XX年、XX年的转移资金已经支付到位,望区政府在研究财政决算时,继续给予我街道拨付转移资金,以确保街道财政的正常运转和经济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以上申请当否,请批复。 辛店街道办事处XX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