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了确保《规定》落到实处,坚持把此项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进行部署,通过印发文件、会议学习、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宣传。特别是借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机,又对此项制度进行了重点宣传。
(二)细化措施,完善制度。
1、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外出管理制度。
2、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按照归口管理、一人一档的原则,统一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组织考察、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3、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承诺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及婚丧喜庆事宜报批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作为每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监督,力求实效。
1、抓重点。把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以及管人、管钱、管物、管事的一些要害单位负责人作为重点报告对象进行监督。
2、抓节点。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前,重申纪律要求,打好预防针,节后纪检部门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查处违纪违规现象。
3、抓典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或不严格执行纪律规定的,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拓展资料: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重要保障。
请示报告制度我党项重要制度执行党民主集制效工作机制组织纪律重要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具十重要意义进步严肃党纪律、加强各级党组织组织纪律性、强化广党员纪律观念组织意识效举措领导干部报告重事项制度作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核内容执行与坏直接关系能否建设支纪律严明、清廉洁、阳光透明干部队伍准确掌握芒市党员领导干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积极探索新思路、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各级党组织的组织纪律性、强化广大党员的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的有效举措。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作为请示报告制度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执行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能否建设一支纪律严明、清正廉洁、阳光透明的干部队伍。为了准确掌握芒市党员领导干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要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出发,积极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三个层面让领导干部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增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一是要让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实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坚持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完善,对干部监督工作必然会由“人治”走向“法治”,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作为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的重要制度之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是我党治党之本,是大势所需,必须主动接纳,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二是要让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实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用权就必须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职责所在。再者,任何一名领导干部都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然人”,甚至随着个人社会联系和活动空间的不断扩大,一些家事、个人的事往往已超越了私事和家庭的范畴。所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已不再是单纯的个人问题。三是让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实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举措。不接受监督或不愿接受监督的领导干部往往因为没有听到忠言逆耳而迷失方向,步履深渊,最终误入歧途。监督的目不全为了限制干部的人身自由,而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护干部,随时提醒干部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有提醒、有警示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在领导干部财产申报问题上,更要向领导干部讲得清楚、讲得透彻,身正不怕影子歪,对于领导干部的合法收入不仅要鼓励还应切实加以保护,打消干部的顾虑。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是明确报告的主体范围。就以县级市为例,要把一般干部也纳入报告的主体范围,其原因是:一个县级市乡科级领导干部毕竟是少数,大部分还是一般干部,而且这些干部是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接触最多的人群,他们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而且从当前的反腐败斗争情况来看,一般干部出现腐败问题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危害不容小视。二是规范报告程序。各地方要尽快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内容、程序,对领导干部哪些事项需要事前报告、哪些事项需组织审批答复、哪些事项需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具体报告的程序、各部门的职责是什么都应该提出具体的要求。三是创新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时时根据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充实和完善报告事项内容,创新工作手段,真正把制度落到实处。如针对领导干部外出学习监督难的问题,可以通过完善外出学习制度,采取由参加外出学习的同志向干部职工做“二次培训”等方式,实现对干部的“远程监督”。
(三)畅通渠道,强化监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缺乏真实性,特别是报告个人收入、财产、是否经商带水分的问题,其核心在于只申报不公开,没有形成有效监督。领导干部财产在党内申报,已经制度化,但从申报到公开,确实需要勇气和魄力,由于该项工作涉及面广,在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不能一蹴而就。可喜的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身作则率先作了表率,不少地区也做了有益尝试。在反腐形势日益严重的今天,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公示制度无疑是一项创新之举,可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要真正把此项工作做好,应该坚持“自上而下、新老结合、前后公示”的原则,自上而下就是领导干部带头示范,逐级公示。所谓“正人先正已”,只有主要领导干部愿意带头公示自己的财产,敢于真正公示自己的财产,才会产生示范效应,才能消除干部的戒备心理和抵触情绪,顺应民心。新老结合就是既要公示“新”也要公示“老”。公示“新”就是要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财产公示,这样有利于关口前移,避免出现“带病提拔”情况,公示“老”就是对没有人事变动的干部进行财产公示,一些老干部可能“根基”更稳,人际基础更广泛,报告就更有必要,这样做不仅能起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而且才能体现公平公正,形成相互监督。前后公示就是领导干部任前、任后都公示,并且一年一公示,前后对比,监督的效果才会更明显。同时在财产公示的范围和手段上,要不断的扩大和更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进行公示,真正做到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只有这样,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熟人”监督的效果才会显现,个人财产带水分的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四)明确责任,严格落实。一要明确职责。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一把手”、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防止交叉出漏。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一事一请、一事一报,并通过书面形式逐级上报,提前上报,逐级审批,一级对一级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防止走过场、推责任。二要强化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走访了解、检查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的对领导干部报告的事项进行核实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立马纠正。坚持把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和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廉政测评的一项评估手段。三要严明纪律。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要严格执行纪律,严肃处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把关的负责人,造成不良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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