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示的适用范围及特点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请示的适用范围,主要有六个方面:
(1)对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指示或法规、规章不够明确或有不同理解,需要上级机关作出明确解释和答复;
(2)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需要对上级的某项政策、规定作出变通处理,有待上级重新审定明确作答;
(3)在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处理而无章可循、无法可依,需要上级机关作出明确指示;
(4)需要请求上级解决本地区、本单位的某一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
(5)按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经请示无权自行处理的问题;
(6)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涉及面广而本部门无法独立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必须请示上级领导或综合部门,以求得他们的协调和帮助。
值得注意的是,不要动辄请示,把矛盾上交。
2.与报告比较,请示的特点如下:
(1)行文内容的请求性。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的公文,具有请求的性质。
(2)行文目的的求复性。
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批准,解决具体问题,要求作出明确答复。
(3)行文时机的超前性。
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等上级机关作了批复之后才能付诸实施。
(4)请求事项的单一性。
请示要求一文一事;报告可以一文一事,也可以一文数事。
二、请示的主要类型
请示的类型同样可以有多种分法。本书根据请示的不同内容和写作意图,将其分为两类:
(1)请求指示的请示:
这类请示,多涉及政策上、认识上的问题。
(2)请求批准的请示:
这类请示,多涉及人事、财物、机构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三、请示的结构及写法
1.标题。
请示标题内容包括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发文机关有时可以省略。
写标题要注意,不能将“请示”写成“报告”或“请示报告”。标题中尽可能不出现“申请”、“请求”类词语。
2.正文。
(1)原由。
原由,就是提出请示事项和要求的理由、背景及依据。
先把原由讲清楚,然后再写请示的事项和要求,这样才能顺理成章,有说服力。
请示的原由是写作请示的关键。
(2)事项。
指请求上级机关批准、帮助、解答的具体事项。请示的事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请示事项,不能出现不明确、不具体的情况,也不能把原因、事项混在一起写。
(3)要求。
常用的写法有:“以上请示,请批复”,“以上意见当否,请指示”,“以上请示,请审批”,等等。
四、请示与报告的异同
1.请示与报告的相同之处。
(1)行文方向一致。
(2)在格式上,都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署名及时间四部分组成。
(3)都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2.请示与报告的不同之处。
(1)行文目的、作用不同。
(2)行文时间不同。
(3)主送机关数量可以不同。
(4)受文机关处理方式不同。
(5)涉及内容不同。
(6)写作侧重点不同。
五、请示的写作要求
1.一文一事。
2.单头请示。
3.不越级请示。
4.不得抄送下级机关。参考资料:现代应用文书写作
请以电气工程系学生会的名义向学校生处写一份请示,接到请示的上级单位予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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