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们的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向上级单位报送的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报告”中,有一些需要请示的问题或需提出某些工作建议。请问,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对紧急突发事件,按照有关要求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但由于事情紧急,“报告”中往往会有一些需要请示或请求给予帮助的问题,或者对改进工作的“几点建议”。碰到这种问题,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若属于应当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的工作,则应将报告内容和请示事项分开,形成两个文件上报;或以“请示”公文为主,将“报告”内容作为附件,以便上级了解有关情况。
禁忌七: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弊端:文种误用,请示事项往往得不到批复。
措施:真正弄清请示与报告之间的区别。
请示与报告同属上行文,但二者毕竟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文种,二者既不能相互代替,也不能互相混淆,必须严格加以区分。
请示以请求批准或请求指示为主要行文目的,上级机关对相关请示事项必须予以书面答复,请示属于“请求性”公文;报告以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为主要行文目的,对所反映的情况上级机关不一定非得给予答复,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请示只在事前行文,而报告大多在事后穿憨扁窖壮忌憋媳铂颅或事中行文。
报告类别中的建议性报告极易同请示混淆。建议性报告是一种专题报告,其写作重点不是反映工作的开展情况,而是提出做好今后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这类报告往往都有请求性的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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