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另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分公司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名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自公司作出设立分公司决定之日起或依法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五、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公司章程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006年我在一家电脑函授班报名学习半年的电脑,刚学了一个月因出了车祸,不得不停学,现在我出院了,还想继续上课,这样的申请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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