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的代表大会是该集团的领导机关。公司团委每两年或三年召开一次,二级团委(总支)每二年召开一次,其主要程序是:
1、以文件形式向上级团委和同级党委请示,并报告大会时间、主要议程和委员会组成方案。
2、上级团委对委员会组成和委员候选人(含差额)进行考察并与同级党委取得一致意见后,由上级团委批复后进行筹备工作。
3、成立筹备组织机构,一般设组织组、秘书组、会务组等,并做好会议各项材料、文件、选票、票箱及文化娱乐活动的准备工作。
4、选举出席团代会的代表。提出代表构成的比例原则,由下级团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
5、团委对代表资格进行初审,编团(组)。
6、召开预备会,主要是决定会议的议程和组织领导机构,全体正式代表参加,预备会的主要内容是:
(5)介绍大会筹备情况及有关会务要求。经预备会产生的组织领导机构应按照职责组织大会的各项工作,其中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及时审查代表资格,向代表作代表资格审查结果的报告。
(3)讨论本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单。
(1)大会执行主席报告人数,实到代表超过应到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宣布选举开始。
(3)介绍本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
(4)通过监票人名单。(候选人不当监、记票人员)
(5)按到会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发选票,报告发票结果。
(7)代表投票。现由是代表的工作人员投票然后由主席团和代表按顺序投票。
12、委员报批。团组织应及时将选举结果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上级团委如无特殊情况,需在十日内办理批复手续,并将批件抄报下级党组织。
13、书记、副书记及部门负责人的行政任职,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同级党组织办理任职手续,并将任职文件抄报上级团委备案。
团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学校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到期进行改选,团支部委员由团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其工作程序为:
1、申请。上届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含差额),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确定正式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可多于应选人1-3人)。
2、选举前的准备。拟定选举办法(必须差额选举),并准备好选票。
(1)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到会团员人数(由选举权的团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
(2)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3)推荐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唱票、计票工作,候选人不能作为选举工作人员。
(4)按出席大会由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
(5)在填写选票前,说明填写时的注意事项。
(7)由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并报告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有效的原则: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有效,否则选举无效)
(10)将当选的支委会人员名单报上级团委批准。
新支委会选举产生书记,书记主持分工,并写出报告,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在一周内呈报).
(1)审批支委会(接到选举报告后,在一个月批复)。
(2)发文并抄送下一级党组织,找新当选团支部书记谈话。
(2)召开支委会会议,按正式分工开始工作。
'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是新时期团员发展的方针。发展团员必须严格遵守如下程序:
1、确定积极分子。先由青年向团支部提出要求入团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再根据申请入团青年的实际表现,由团支委会讨论、评议,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填写'团员发展培养考察表',并建立入团积极分子花名册进行重点培养。
(1)确定两名团员作为入团介绍人定期谈心,指导帮助,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定期填写考察意见。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
(2)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各种实践活动,从中得到锻炼和教育。
(3)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一些会议和活动,提高对团的认识。
(4)分配给入团积极分子部分社会工作,加强思想修养和能力培养。
(5)定期上团课,增加团的知识和对团组织的了解。
3、接收积极分子为新团员。团支部在考察半年期满后,如具备入团条件,应及时发展,并履行如下手续:
(一)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介绍人在志愿书上填写意见。
(二)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必须有占该支部团员总数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其程序是:
(2)介绍人详细介绍其工作、学习表现及自己的意见。
(3)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报告审查意见。
(4)团员围绕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团条件进行讨论并举手表决(超过半数即可通过)。
(1)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报上级团组织。
(2)团的基层委员会或授权的团总支对支部大会的决议及时审批。审批团员要召开团委会,并将审批意见填写到入团志愿书中,加盖团委章。
(3)青年入团后团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新团员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仪式,程序一般是:
(3)本级团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团组织代表带领宣誓(举右手面向团旗),领誓人念到宣誓人时,宣誓人按次序报自己的姓名。
(6)上级团组织代表或本级团组织负责人(也可请党政领导参加)对新团员提出希望和要求。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组织的神圣职责,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推优'工作四段动态管理法进行,程序是:
(1)确定两名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一般为青年党员或优秀团干(团支部书记和二级团委书记必须由上一级团组织派以人作为该同志的培养联系人)。
(2)参加党团组织的党课教育,分配适当的党的工作。
(3)被培养人向党团书面汇报思想,达到入党积极分子标准。
2、在二段受教育半年以上,有明显进步,经团支委会讨论并征得党支部同意,晋入三段培养。
(1)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培养考察表'。
(2)团支部填写考察意见,并将意见反馈本人。
(3)加大培养力度,达到发展对象标准。
3、在三段受教育半年左右,思想基本成熟,经团支委研究,征得党支部同意,进入四段,继续接受教育。
(一)全面整理被培养人材料,广泛征求团员意见。
如果不合要求的话,你可以在网上搜搜,应该能找到你需要的,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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