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是自己单位规定的,没有什么特殊规定的,自己灵活掌握,离银行近最好单位少放库存现金或者根据单位的支付现金的情况来定。
一般申请表里面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1. 支付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 支付个人的劳务报酬;
3. 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 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 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时支付的现金。
6. 单位预借给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知识扩展】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企业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核定限额的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正常零星开支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根据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15天。对开户单位超出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的,开户银行可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罚款。
例:我单位业务部门多分散,平时现金需求量大,离银行较远提取现金有所不便,申请库存现金限额20000元,特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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