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治安许可的单位,应当在举办活动预定日的十五日前,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填妥的《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应当经学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申请报告内容:
1、活动时间
2、活动期间占用道路的地点和面积;
3、交通组织方案;涉及公交的,应有公交部门的相关意见;以及道路主管部门的意见等。
4、活动人数和车辆数符合核定的场地容量;
5、保卫方案具备可行性,相应措施能确保落实;
6、临时搭建或使用设备、设施的,符合质监、安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7、对道路交通可能造成影响的,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具备可行性;申办材料1、提交填妥的《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2、活动方案和说明;
3、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4、场所提供方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
5、主办方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主办方是自然人的,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7、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场所提供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等;
8、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代理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相关范文: 关于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调查报告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央和省市部署,我县自2006年2月起,坚持以“二十字”方针为目标,突出“建设新村镇、培育新产业、塑造新农民”这一主题,全面启动示范工程建设。 一、成效及做法 我县先后启动了两批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第一批确定了34个示范点,到今年6月,圆满完成了建设任务,并荣获全市新农村建设年度考评第二名,取得了新农村建设阶段性胜利;第二批选择61个示范点(其中市点10个,县点51个),截止目前,各示范村建设工程均已启动,村庄道路、改厕、下水道等硬件建设正在推进。主要做法有: ——抓村庄规划,绘就新农村建设宏伟蓝图。我县先后投入资金110多万元,聘请省级规划设计单位,完成全县村庄布点规划和示范自然村村庄建设规划。同时,安排建设设计部门按高中低档设计多种户型,免费提供给镇村和农户选择。另外,对有建设规划的村镇,要求县土地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审批农民宅基地,没有规划的,在规划编制尚未完成前,一律暂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 ——抓凝心聚力,推进新农村示范工程建设。2006年,县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对第一批示范村进行以奖代补,并出台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方案,确定县直单位对示范村结对帮扶。对于第二批示范村,目前已有45个单位出资53万元用于示范村建设。各示范自然村均组建了“五老”理事会,制定了理事会章程和村规民约,充分发挥了理事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理事、理财、监督”权力,突出农民主体地位,调动群众积极性。截止目前,全县第一批示范村全部建成水泥主干道和通户路,共修建水泥路71公里,改水2015户,建成三格式厕所1475口,清理垃圾、杂草1500多吨,拆除破旧圈舍及废弃房460多间,示范村村容村貌大为改观。全县第二批示范村已累计投入资金437.7万元,修建水泥路37公里,改水1518户,改厕147户,清理垃圾、杂草669吨,拆除破旧圈舍及废弃房487处。 ——抓产业发展,夯实新农村建设物质基础。一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全县已建成优质农产品基地9个、面积29万亩;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162家;创建国家、省、市名牌农产品11个、绿色食品2个。二是推进“一镇一品”、“一村一品”建设。推广陶厂生姜、仙踪草莓、清溪螃蟹等特色种养面积8万亩,涉及品种10多个。三是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截止目前,全县共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56家,年经营收入2.3亿元,带动农户3.2万户。 ——抓和谐构建,解决新农村建设民生问题。一是实施村村通工程。去年共投入2400万元,建成村级水泥路86公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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