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一、成立选举机构,部署选举工作阶段
(一)成立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1、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
2、组织动员、培训;
3、组织换届选举试点。
(二)成立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1、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需要对社区规模进行调整的街道制定社区规模调整方案并上报,待区政府批复后组织实施;
3、组织社区选举骨干培训,深入社区进行现场指导。
4、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
(三)成立社区选举委员会
在街道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指导下,由当届社区居委会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在社区有选举权的居民中通过民主方式推选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社区选举委员会由5或7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2或4人。
(四)张榜公布社区选举委员会名单(选举公告第一号)
二、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选举工作阶段
(一)社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进行工作分工,研究选举工作计划,制定本社区选举工作方案。
(二)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标语、一封信、板报等形式向居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宣传和发动,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竞选。
(三)合理划分居民小组,以100户左右为一个居民小组,并将居民小组的设置情况进行公告(选举公告第二号)。
(四)推选居民代表和小组长。推选工作由现任居民小组长或调整后的居民小组临时负责人组织,社区选举委员会派人监督。通过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投票、举手表决或入户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其中获支持率最高者为小组长。居民代表数额按照每个居民小组2—3人的原则确定,但每个社区居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50人。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产生后,张榜公布(选举公告第三号),同时报街道选举指导小组备案。
(五)确定选举方式。社区选举委员会在街道换届选举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过半数参加),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定本社区的选举方式和投票选举日期,同时决定本社区选民登记的起止时间、方式、地点以及选民登记员并公告(选举公告第四号),同时报街道选举指导小组备案。
(六)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员对本社区有选举权资格的居民进行登记、审查和确认。
(七)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采取直选方式的,公布确认的全部选民名单;采取户代表方式的,公布确认的户代表选民名单;采取居民小组代表方式的,公布确认的居民代表选民名单。选民名单于投票选举日的10日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选举公告第五号)。
(八)张榜公布候选人条件,组织候选人报名和推选工作。
(九)确定正式候选人。在居民小组提名和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社区选举委员会对每个被提名者和报名者,按照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产生初步候选人。经过民主协商,根据较多数居民或居民代表的意见,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在初步候选人中确定正式候选人。也可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上,采取无记名投票预选,在初步候选人中以得票多少顺序产生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票样五)。正式候选人名单及投票选举日期、地点于选举日3天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选举公告第六号),同时报街道选举指导小组备案。
(十)候选人的介绍。投票选举日前,允许候选人开展竞选活动。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可采取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两种方式。
(十一)投票选举
1、正式候选人确认后,由区统一印制选票,由街道发放各社区。
2、办理委托投票。按照办理委托投票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布置投票场地。选举大会会场布置要庄严、隆重、悬挂会标。
4、采取居民代表方式选举的召开社区居委会选举大会,采取直选或户代表选举的,可召开选举大会,也可不召开社区居委会选举大会(按选举规程中选举大会程序操作)。
5、颁发当选证书。宣布选举结果后,由街道领导或委托的代表及时向当选者颁发《社区居委会成员当选证书》。
(十二)封存选票、公告选举结果(选举公告第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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