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逐级报告,相互沟通,密切协同。遇有重大的或者涉及全局性的事宜,应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部门,以取得联系和帮助,对一些应急且已来不及报告的重大事宜,办理后应及时报告领导或通报有关部门。
二、有关业务性问题,各部门负责人在报知分管领导的前提下,可直接向市和省的有关部门请示、汇报。但以本局名义所发的局面请示汇报须研究决定后,方可按规定办理上报手续。
三、向本局领导机关请示、报告、通报工作,应由局统一承办。个人需要越级反映汇报问题,只能以个人名义,不能用单位名义办理。
四、本局总报告,每年进行二次,分为上半年总结和年度总结。总经局领导阅审成文后,应呈报上级领导部门和有关领导。各股室也应按规定做好总结,并须在全局总结之前成文报分管领导审阅后关办公室。业务性的阶段工作总结,应在工作结束一周内完成总结,及时向局或上级报告。
五、专题报告问题,每项中心工作或重大任务完成后,各股室均应按自己的分管职责范围进行总结关报局领导。典型的经验总结送办公室核稿并经局领导签批、上报。
方可按规定办理上报手续。 三、向本局领导机关请示、报告、通报工作,...典型的经验总结送办公室核稿并经局领导签批、上报。 上一篇:颍州区物价局宣传报道工作奖惩办法 下一篇:颍州区物价
按照一定的制度写啊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