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希望能解决你的疑问!
你这样提了,我就理解为你的旧车未报废已经影响到你的新车上牌,这种限制在很多大城市都存。
不过不知道你是否还能满足申请报废的条件:
1、关键是车,烧的那辆车要还在才行,把车交到旧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注销手续。
2、烧了的话当时应该有一个火灾证明,那个也是要存档的。
3、其他行驶证、登记证书、号牌倒是可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