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物业管理协会工作汇报
贯彻法规和政策。协会利用行业组织的优势,主动与《珠海特区报》、《珠海晚报》、珠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合作,开办《物业管理之窗》等宣传栏目,宣传国家和地方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介绍先进企业的经验、引导市民建立正确的消费观,为宣传、贯彻政府的法规、政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7、积极向政府反映会员与百姓的呼声。协会成立三年多来。利用各种渠道,反映会员与百姓的呼声。如向政府积极反映用电、用水移交问题,促成了城区大部分住宅小区居民用电逐步移交给供电部门管理;向政府反映小区公共用电管理问题,促成了政府颁布公共用电分摊办法,向政府反映业主委员会成立与运作中存在问题,促成了香洲区政府出台《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暂行办法》;向政府反映《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存在的问题,促成了市法制局颁发该办法的《解释》文件和部分小区的行政批复;多次向政府呼吁建立物业维修基金、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促成了制定配套法规的进程,等等。
(二)以会员为中心,提供全方位服务。
为会员服务是协会的基本职能和中心工作。为了做好这一工作,我们制定了常务理事联系会员制度,明确提出“以会员为中心”的协会工作新理念,并在协会经费开支上,向服务会员倾斜,在工作措施上,把为会员服务列入最重要的议事日程。
1、大力开展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先后举办《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培训班》、《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员实操培训班》,有一千二百多人参加培训并取得各类岗位合格证书。此外,我们适应企业需要,量身定做,由协会专家上门为企业培训员工,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发展。两年来,共接待中国物协组织的全国考察团及厦门、合肥、南京、青岛、昆明、广州、深圳、衡阳、武汉、新疆、长沙、无锡、烟台等省市考察人员800余人次。也组织本市5批65人次赴青岛、大连、杭州、乌鲁木齐登第考察学习。通过与国内同行交流,吸取了同行的先进管理手段和服务理念,提升了珠海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3、积极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涉及全行业利益的一些棘手问题,由行业协会出面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依据政策法规,争取公平、公正解决。如2001年城区管理收费定级中,对个别领导提出的“珠海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要比周围城市低10%”的观点,协会采集了不同物管项目的成本核算样本数据提供物价部门参考,为最后保本微利的收费标准作了最大的努力。又如,对政府计生部门把计划生育工作强行摊派给物业公司的做法也向政府反映了协会的意见。在国家六部委联合整顿保安队伍时,与市治安大队商量,妥善解决了物业管理小区治安防范人员的出路问题,在保障行业合法权益方面尽了协会最大努力。此外,协会还为个别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协会积极从中斡旋、协调,如在小区收费定级过程中,个别业主委员会不按政策规定,有意压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协会领导多次参与宣传政策和解释工作,维护了会员的合法权益。
4、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会员单位排解困难是协会应尽的职责,协会领导不厌其烦走访企业,多次参加会员单位的调研和调解工作帮助企业内部整改,找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等。
5、牵线搭桥,提供中介服务。我们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需要,为引导社会优势资源进入行业服务领域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如协助台湾普洛尔纯净水公司在凤凰花园和迎宾广场两个小区推广管道纯净水试点;介绍中国电信在小区设立电信代办点;组织企业到海岛部队招聘人才;介绍中大物业管理大专班和昆明市物业管理学校毕业生到企业实习工作等。
这些尝试,探索了协会开展中介服务、争取各方多赢局面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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