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四条“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的规定,我市从1990年实行“盲人享受免费搭乘市区、县(市)公交车,盲人免费乘车证每两年更换一次”的优惠政策。一直以来,除县(市)外,杭州城区的盲人免费乘车证由市残联凭残疾人证到市公交公司办理;盲人免费乘车线路为公共汽车、电车1——299路。至今,我市已为744名盲人办理了免费乘车证。
随着我市行政区域范围的不断扩大和旧城的改造、拆迁,滨江、萧山、余杭三个区先后并入杭州市区范围,市区原有的盲人免费乘车线路已与市区扩大后的公交线路不相适应:盲人无法免费享受市区300路以上公交车的乘车待遇。为此,盲人呼声强烈。
市政府于2001年6月30日举行第九十次市长办公会议,明确了“盲人凭《残疾人证》可免费搭乘市区、县(市)公共交通工具”;在随后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扶助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盲人凭残疾证可免费搭乘市区、县(市)公交车(杭州市区凭特种乘车证)”,但盲人一直无法免费享受市区300路以上公交车的乘车待遇。
今年又到了盲人免费乘车证的换证期。1月27日,我会接到市公交总公司《关于换发盲人免费乘车证的函》,对其中第一条第三款:“使用范围在公共汽、电车1-299编号的线路免费乘车。盲人乘车证如需加乘效区线路,每加乘一条线路收费伍元(费用两年一次性收回)”,我们认为不符合2001年6月30日第九十次市长办公会议的有关精神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扶助的若干规定》,经过与市政市容管理局多次协商,意见不能统一。
按市公交公司通知,现有的盲人免费乘车证一律使用截止日为2月28日。为保证盲人免费乘车证的顺利换发,切实维护好盲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特请求由市政府牵头,按2001年第九十次市长办公会议确定的原则,召集市政市容管理局、市残联,协调解决盲人免费乘车市区线路问题。
以上为关于要求协调解决盲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线路范围的请示
可以按这个的理论去写一篇类似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