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标准化“妇女之家”示范点申报表
申报名称
灵台县城东社区“妇女之家”
所在县区、
乡(镇)、街道
灵台县城区街道办事处
申报条件
人员齐备情况
现配备专、兼职人员各
1
名,由社区妇联主席担任
专职负责人;成立了巾帼妇女文艺体育宣传志愿者服务
队和巾帼妇女法律维权服务队各
1
支,共
20
人。
功能完善情况
组织下岗妇女开展再就业技能培训、法律宣传咨询
等活动
6
场(次)。现有多功能活动室
1
间
50
平方米。
社区成立了妇女维权站,有专、兼职法律和心理服务人
员
3
名,定期组织妇女开展技能培训、文体娱乐、精神
文明创建评比等活动。
规范管理情况
有活动培训场所
1
间
80
平方米,
配备了电脑、
电视、
投影仪、电话、扩音设备、桌椅、书架、书籍等活动设
施。建立健全了规范化管理等十项制度,做到工作有安
排、有落实、有总结,及时规范运转各类档案资料。
特色工作情况
结合
“和谐五星”
、
“五好文明家庭”
创建等工作,
树立各类妇女先进典型
16
名,
努力将
“妇女之家”
建设
成为服务社区妇女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党政评语
该社区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能够适时组织辖区
妇女经常性开展各类活动、
“坚强阵地”
作用发挥充分,
同意申报创建省级标准化“妇女之家”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