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学院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作者:佚名 审核:{$MY_xwsh}
发文单位: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22 更新时间:2009-3-9 9: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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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基本条件:本地生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外地生为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到人事处领取“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上报审批。凭学校开出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报到和入户手续,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调聘人员:(基本条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专学历,中级职称以上,年龄40岁以下,在校内聘用一年以上人员。)
第一阶段:申请人事代理的申报材料:
1、 填写《人事代理人员信息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人事代理申请表》(申请理由中写清楚在原单位的工作岗位与现聘用单位的工作岗位及申请原因);
2、 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三份);
3、 提交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4、 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事企业单位聘(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现实表现”栏由用单位支部书记填写并签名确认。
市内调整的需填写两份《市内干部调整表》。
————申报后市人才服务中心发“干部商调函”调档。
第二阶段:调档后的审批材料:
1、 填写《引进科技干部审批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来莞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档案情况登记表》、《来莞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档案情况登记表信息录入表》;
2、 提供近期《体检表》一份,项目包括常规项目、肝功能两对半及全胸透等,认可医院有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东华医院等;
3、 到原户籍所在计划生育部门获取《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2份;
4、 将《体检表》、《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及《健康和计生审核表》一起给我院医疗保健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后交回人事代理服务处;
5、 提供本人及随迁家属户口簿及结婚证、独生子女优待证等复印件一份;
6、 人事代理服务处完成《阅档情况复函》。
————批准后市人才服务中心发《干部商调函》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阶段:办理人事关系调动和户口迁移:
1、 凭《干部商调函》、《广东省事企业单位聘(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进外地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和学位确认证明书》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院保卫办处协助办理);
2、 凭《干部商调函》、《准予迁入证明》到对方人事、公安等部门办理干部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及户口迁移手续。对方开出《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证》和《户口迁移证》;
3、 将《干部介绍信》交人事代理服务处前往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开出我市的《干部介绍信》;
4、 持《干部介绍信》和公安部门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所属的户口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办理完毕后将《干部介绍信》交回人事代理服务处,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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