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地税部门按照“提升标杆树形象、创新发展争一流”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组织收入,着力推进专业化管理改革,全力打造“税企心桥”服务品牌,致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努力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三个一流”建设取得了新的较大进步。
第一,组织收入实现新突破。20xx年,全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1141.3亿元,同比增收251.3亿元,增长28.2%,成为全国首个组织收入超千亿元的地级市地税局。其中税收收入788.6亿元,同比增收159.6亿元,增长25.3%;征收社保费等各项基金(费)352.8亿元,同比增收91.7亿元,增长35.1%。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含教育费附加)625.9亿元,同比增收109.8亿元,增长21.3%,占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56.9%,为苏州一般预算收入超千亿元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税收调查分析。优化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健全税收分析联动机制,建立税收专报制度,开设《税收分析报告》,完善即时分析软件,提高分析预测水平。高质量完成20xx多户企业税收调查工作,调查面占全省近四成,荣获省局数据质量和分析应用两项先进。二是加强征管状况监控。完善网上开票、国标税控等各类发票开具方式,积极探索集中注销登记;制定《非居民企业税收源泉扣缴管理操作办法》,试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征收非居民企业所得税4638万元,增长302.1%;先后两次向市政府专题汇报,防止本地限售股税源流失,全年征收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2.2亿元,增长598.9%;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分级分类异地交叉检查,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抓好重点行业大要案查处,全年查补各项收入6.9亿元。三是加强重点税种管理。推行企业所得税辅导式汇算清缴及汇缴复审,企业所得税同比增收19.7亿元,增长29%;落实《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深化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申报人数5年来首次在年度首月突破1万人,申报总人数首次突破6万人;积极贯彻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扩围政策,城建税入库62.7亿元,增长118%;完善土地增值税清算要素鉴别法,土地增值税入库52.2亿元,增长38.7%。四是加强重点行业征管。落实《建筑工程项目税收清算工作流程》等制度,推广应用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实施房产交易税收一体化征收,完善房地产税源管理系统,加强土地增值税预缴和清算管理。五是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巩固税收征管保障成果,获取37个部门信息,分析利用数据132万条,补征税款12.1亿元。建立股权转让部门协作机制,加大信息交换核查力度,补征个人所得税3.09亿元。
第二,征管改革呈现新态势。根据省局总体要求,规范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一是突出税源集中管理。按行业、规模和特定类型进行分类,对占全市税源48.1%的220xx多户重点户实施集中管理。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建筑业项目登记、日常管理及清算等税收管理办法,提高专业化管理的针对性。二是突出税源风险防控。制定《风险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储备风险指标283项,识别、应对风险点46.7万个,增加税款19.9亿元;修改错误数据近60万条,数据审计质量居全省第三,并在总局经验交流会上发言;开发19个风险模型,荣获全省税收风险识别模型竞赛1个一等奖和2个二等奖,另有2个所得税模型跻身全省10个优秀项目之列。三是突出内控机制完善。制定征收分局工作职责规范等11项专业化管理制度,保障征、评、管、查职责明晰。完善内部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规定,规范审计流程,健全督察内审制度体系。对全系统15个单位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对9个单位耕契两税划转后的征收管理进行专项调查,促进工作规范。四是突出机关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推进机关实体化运作。风险评估局以风险特征库为基础,逐步将税政、征管、稽查工作纳入风险管理,统筹发起管理任务;规划财务处建立收入分析联动机制,在市、县局机关层面开展收入分析预测;征管科技处直接参与定点联系企业管理,直接采集和应用综合治税信息,提升实体化运行效能。
第三,纳税服务又有新提升。本着“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原则,创新创优纳税服务。一是创建品牌重服务。在深化省局12366、维权360 °品牌建设的同时,着力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税企心桥”服务品牌,开展“五请进、五走访”活动,全系统共请进纳税人代表20618人次,走访企业4001户,征集意见、建议923条,解决涉税问题772个;联合市物流协会举办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大会,在税企之间架起一座真诚沟通、用心服务的连心桥。二是创新举措强服务。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深化网上办税CA认证和“影印系统”,实现电子化采集涉税资料和网上审批涉税事项,网上办税业务量月均超过百万件,每年为纳税人节约办税费用3000余万元,被市政府评为在线服务优秀网站。大力推行普通发票网上开具和启用全国的网购发票系统,为2.5万多户网开发票企业节省税控装置费用8000余万元。推广“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试点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拓展办税服务时间和空间。三是创优机制促服务。加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力度,在《苏州日报》全面公布个体定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完善纳税人之家、纳税人学校等服务平台建设,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组织网上勤廉测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构建纳税服务长效机制,在44个进驻行政中心部门中,市区登记窗口以总分第一被评为“双十佳标兵窗口”。在市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现场评议中,满意度达100%。
第四,职能发挥取得新成效。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服务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一是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响应全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号召,深化落实“二三产分离十五法”,加快推进制造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全年新增分离企业466户,累计新增地方税收3.2亿元。深入推进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专业化管理,为37户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减免税收6116万元,增长366.9%。引导现代物流业和文化产业用好优惠政策,被评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十佳单位”。二是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各级领导带领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状况,通过多种形式引导企业用好优惠政策,5097户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低税率优惠,涉及应纳税所得额5.5亿元。按照标准及时调高营业税起征点,全市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新增7.9万户,累计达16.1万户,占定期定额户的92.5%,每月降低税款3700多万元,降幅达21%。三是助推社会民生发展。认真落实科技、教育、文化、医疗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各项税收20.6亿元,助推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到减除费用调增带来的实惠,全市200多万人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减收税款11.8亿元。
第五,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以建设一流的干部队伍为目标,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需要,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配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人事制度改革,公推竞岗选拔62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其中,基层分局长43名),加大交流轮岗力度,交流轮岗面达26%。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本科以上学历从76%提高到93%。二是开展全员培训考试。制定全员培训计划和业务考试办法,举办10余次各类培训,组织4次全员业务考试;在全省地税系统大规模业务测试中,代表苏州市局参考的吴江局取得了开卷第二名、闭卷第四名的较好成绩,开卷、闭卷各有2名干部进入前10名。年内,全系统有22位干部取得“三师”资格,“三师”总人数超过了240人。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八个一”预防职务犯罪系列教育活动,定期对基层单位开展审计、专项执法监察和明查暗访,实施“双述双评”和“一案双查”,强化监督制约。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市局和昆山局被命名为“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依托地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重点监控容易产生执法和廉政风险的指标。
第六、部门形象展示新面貌。一是加强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继昆山、张家港、吴江局之后,常熟局也取得了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规范大要案审理,推行说理式文书,提高办案质量,被评为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单位;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荣获全市“xx普法”先进集体,在全市47个执法单位参加的《行政强制法》竞赛中获得第2名。二是加强宣传调研。营造良好的纳税服务舆论环境,全年在《中国税务报》刊发宣传报道111篇,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播发宣传稿件300多篇。充分发挥总局调研联系点的作用,全年共发表调研文章83篇,其中在省级以上刊物录用18篇,调研信息被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批示2篇,被省、市领导批示13篇。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财务管理、节能降耗等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市局机关被市政府评为“xx”期间节能工作先进单位、20xx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省节水型先进单位。积极做好档案达标升级工作,张家港、昆山、太仓、吴江和相城局均顺利通过“省五标准”档案测评。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服务提升月”、“三服务回头看”等活动,并在全市“服务提升月”和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上作交流发言。在“苏州市20xx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名列第一。深入推进“双千服务实践──送税法进企业”等创先争优活动,被评为苏州市“双千服务实践”活动先进集体。积极开展文明创建,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市局机关和市区四分局分别被全国总工会授予“职工书屋示范点”和“工人先锋号”,吴中局被省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称号。金晓红同志被评为“江苏省先进工作者”,鲁如松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朱舜勤、赵坚同志荣登“中国好人榜”,地税形象进一步提升,地税影响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