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向纪检委举报
2. 在劳动合同期内,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跟你作出书面解释,是不可思随意辞退员工的,请与你们的人事进行沟通了解。
3. 联系劳动仲裁委员会主诉你目前的状况,顺便考虑下自己是否能够争取到自己合理的经济补偿。
祝成功~
合计四个问题:
一、逾期办理离职:没有违约金一说,单位这种说法欠妥,你不需承担任何违约金;
二、你是个人辞职,按劳动合同法要求,你在试用期,辞职需提前3天,如果你转正了,辞职需提前30天,如果在这个辞职通知期内,单位又单方要求你限期一周内办理离职,如果单位要求的时间是在你按劳动合同法正常申请辞职的通知期内,则单位属于违反解除劳动合同(举个例子,你4月1日向单位辞职,按提前30天通知期,4月30日是你的最后工作日,但4月30日前你都属于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如果单位要求你4月30日之前离职,则属于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条款的),按劳动合同法,如果单位这样做了,而且在你不办理的情况下强行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则需要承担双倍工龄性经济补偿金标准2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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