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当毕业生凭用人单位“接收函”或“推荐表回执”到就业中心领取“三方就业协议书”时,须要对协议书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填写。研究生要填《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本科生要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现将如何填写其中的一些栏目说明如下:
一、 研究生即《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
【健康状况】填“健康”或“良好”
【毕业时间】1月份毕业者填4月;7月份毕业者填7月。
【专业】一定要与“推荐表”上所填写专业名称一致,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博士或硕士。
【学制】与“推荐表”上所填写时间要一致。
【生源地区】填户口迁入学校前的户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即可。
【培养方式】一律填写“统分”(其他情况没三方协议)
【结业方式】一律填写“毕业”(注:已经学校教务部门认定为“结业”或“肄业”的学生,按实际情况填写。)
【家庭所在地】如未婚,按“生源地区”一栏填写;如已婚其配偶又是非在校生户籍,按配偶的户口所在地填写。
【用人单位(乙方)】这一栏是由毕业生交用人单位填写的,请同学们不要随意填写。
【甲方毕业研究生签字】请毕业生把自己的名字签好,并写明日期。
【备注】在协议书的最下面。如甲乙双方有其他未尽事宜,即一些特殊要求或承诺,并希望通过文字的形式来明确,可以在此栏中注明。这里,要提醒同学们注意的是:落笔要慎重。
二、 本科生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健康状况】填“健康”或“良好”
【毕业时间】7月
【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学位类别】本科
【学制】四年(注:医学或建筑学专业五年)
【生源地区】填户口迁入**大学前的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即可。
【家庭所在地】指父母现在的户籍地址。
【应聘意见】把用人单位全称填写上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写上年月日。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这一栏是由毕业生交用人单位填写的,请同学们不要随意
填写。
【学校意见】“院(系、所)意见”一栏为空,不用交系里填写意见或盖章;直接到学校就业中心盖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