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孩子多大?可以看的。即便你把孩子偷带走警察或法院都不受理。同样。对方不让你看你也没办法。法院也不愿受理。打官司非常麻烦。主要是这个案件不会被强制执行。所以告也没用。主要是感情问题。最好沟通一下,不要一见面不出3句话就打架。要是没什么好谈的就认了吧。你们俩的感订弧斥旧俪搅筹些船氓情问题我不知道怎样。也不好说。可能是男方有问题,可能是女方有问题。男方可能怕你出现在他的生活圈造成不便。既然想孩子干嘛要离婚?我也是过来人。难不成是一时冲动?找你的朋友问问吧。他们了解你。让他们帮忙。或找前夫的朋友帮忙也行。
重新上诉重新判,孩子归你,她交抚养费!
协商解决
强制她要,得到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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