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涉及到民法中经常碰见的一个问题,就是相邻权,大致意思是说你们邻居之间应该互相照顾和体谅,不能光以自己的合法权益权而去妨害他人的利益。
根据《物权法》第91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92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的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
所以你们家建房子要和邻居商量好。这样才是最好的,有的时候利益是次要的,邻里之间的关系融洽不是能用钱换来的哦。所以在建设前你最好和邻居先商量下,当然,如果大家都愿意签订协议的话比较好,毕竟以后要是有矛盾了还有个凭证。
在协议中,主要写下你的建设需要,比如房子扩建的高度,以及日后对邻居的光照等的影响,尽量写的详细,然后对方也可以提出这样的要求。
当然,也可以一次性付损失费给对方,这样的话,对方以后要是扩建还要和你商量,不然就是侵权,你可以去起诉,请求法院做出一定的判决,给你一定的民事补偿。当然了,关系融洽最好了。法律这个东西,上了法院以后日子不好过哦。毕竟国人都是重感情的啦。呵呵
好了 就写到这个吧 希望你好好处理咯!
按照您的要求一条一条写清楚,用语尽量少而严谨,最好把房屋可能出现问题的部位全部拍照,与协议一同做个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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