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 婚 协 议
男方:某XX,汉族,生于X00X年X月XX日,住XXX县某社区X路XX号,身份证号码:000000000。
女方:某X,汉族,生于X00X年X月XX日,住XXX县某社区X路XX号,身份证号码:000000000。
男女双方于某XXX年X月XX日在XX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字号为:滇(15)X民婚字XX号,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导致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现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
男、女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
三、共同房地产和其他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房产和地产。
四、共同债权、债务及共同存款处理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务。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共存款。如果出现一方有债务的,由各自自愿赔还。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