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合作协议书
甲方: 武警广东边防龙华医院
乙方:
本着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精神,为使伤者能得到迅速,及时和有效的治疗和康复、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甲方视乙方为友好协作单位、甲方承诺给乙方以下方面的优惠政策
1, 对乙方受伤工友施行三免三优先制度:
三免:免挂号费、免工本费、免住院押金.
三优先:优先就诊,优先住院,优先治疗
2, 对于需住院病人、甲方及时收住入院,尽一切可能救治病人生命,住院费用可暂不交纳,由出院一次性结清.
3, 乙方送来病人、甲方需及时抢救,视病人情况做各项检查项目.
4,如乙方事后未及时缴纳医疗费用,甲方有义务把乙方患者治疗的有关情况通知乙方.
5,甲方可免费为乙方提供工伤事故和医疗健康方面的咨询,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派专业人士为乙方做免费宣教.
6,乙方员工在甲方就诊可享受甲方开展的各种活动的优惠.
7,乙方部门以上领导到甲方就诊给予全程陪护服务.
8,甲方的治疗费用,药品收费标准必须与国家卫生部,深圳市医疗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相吻合.
9, 如遇到疑难或危重病员甲方解决不了的需送上级医院诊疗,甲方只提供救护车护送服务,上送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0, 急救电话工伤病人免费派车
二、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人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2,乙方负责人有义务将甲方对其所实行的优惠政策向其职工传达.以此可增加对员工福利的体现.
3,乙方职工到甲方就诊时须出示有效证件,方能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
4,乙方需在住院伤员住院时须填写好并带上《病人就诊记帐单》交到门诊收费处,出院时及时交纳,结清该住院伤员的全部医疗费用.
5,乙方住院伤员和陪护人员在住院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作为社会监督员,应积极协助监督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医疗质量等各项工作,并及时的提出合理建议.
7,乙方确定医疗陪同人员时,陪诊时出示有效证件.
8,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三、双方如有违反此协议,违约方应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立友好协商解决.以互助互利为原则,达成共识.
五、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理: 乙方代理:
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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