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
1.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区卫计委及拟增加为多点执业注册地点的医疗机构各留存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2年内);
5.申请增加为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申请人与申请增加为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之间的书面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申请人本人医疗责任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拟增加为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为该申请医师购买医责险并提供由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