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我公司免费提供家居饰品供某某公司在什么小区几幢几零几的样板房里摆设。
2、装修公司有使用权,所有摆设物品的所有权仍归我公司所有。
3、如在使用过种中出现破损现象,除不可抗力因素(指火警、地震、水灾等不可抗力之自然因素)外,需由装修公司承担修得或赔偿费用。
4、装修公司在其使用期间,需对我公司提供的家居饰品承担保管、清洁责任。
另,楼主要根据自己公司的要求,加以细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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