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制度是现代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授权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接受各类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代为管理与办理人事关系和人事业务,提供人事人才社会化服务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 、人事代理由什么部门承办?
根据中组部 、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一下简称《暂行规定》 )、《邢台市人世代理暂行办法》 (一下简称《暂行办法》 )等文件精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是唯一承办人事代理的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开展人事代理业务。
三 、哪些单位和个人应办理人事代理?
1 、市直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实行全员人事代理。没有改制的,可以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新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2、 国有事业单位脱钩改制的,要实行全员人事代理。实行聘用制改革的,可以根据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实行全员代理或只对新进人员及自行聘用的编外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3、毕业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自谋职业或受聘到外地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
4、各类非公有制单位或民营科技实体 、民办学校及其工作人员;
5、会计 、审计、 法律、 监理 、评估等社会中介、鉴证机构及其人员;
6、其他政策规定应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办理人事代理有什么用处?
单位办理人事代理后,等于有了人事主管部门,个人办理人事代理后,等于有了工作单位。
人才交流中心可以为代理单位和个人提供以下服务:
1、保存人事档案,代理人事关系;
2、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接受手续,大中专毕业生实习期满转正定级手续;
3、按照有关人事政策办理档案工资晋升,工龄计算及原身份保留;
4、为进市的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5、辞职辞退人员原工作身份的认定及档案流动手续的办理;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人技术等级)的认定、考核和晋升的申报;
7、协助办理社会统筹养老、待业、医疗等保险和退休手续;
8、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以及到国(境)外求学深造的政审及相关手续;
9、代理党、团组织关系的接转、管理,开展组织生活;
10、负责委托人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其办理婚姻状况证明;
11、按照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12、为存档人员及时收集有关材料,整理入档;
13、为存档人员办理流动手续;
14、查询人才信息,发布招聘广告,代为招聘人才;
15、为委托单位进行岗前教育,继续教育,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16、协助委托单位制定人才发展规划,拟定人事管理改革方案,提供人事政策咨询和人才信息服务;
17、进行人才素质测评;
18、代理其他与人事人才工作相关的业务工作。
五、 应办而不办理人事代理对单位和个人有什么影响?
单位如不办理人事代理,相应的人事业务,如职称评审 、各类资格认证、 人员正常流动、接受大 、中专毕业生,调整档案工资等工作,因无主管部门盖章,手续无法正常审批;大中专毕业生如不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在涉及落户口 、身份认定 、职称评审、 工龄计算等方面均受到很大影响。 也就是说,应办而不办理人事代理,无法保障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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