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明确提出了今后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一定要深入学习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惩治各种职务犯罪,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为经济社会和谐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服务经济社会和谐科学发展
检察机关要保障经济社会和谐科学发展,必须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多年的实践证明,良好的司法环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把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为经济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大力促进良好司法环境的建成,作为检察机保障经济社会和谐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主动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坚持把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恶势力团伙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案件作为办案重点,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快捕、快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性犯罪和“两抢”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和经济犯罪,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区别对待、突出重点,正确运用批捕、起诉等法律手段,对应该逮捕的及时批捕,对应起诉的及时起诉;对未成年犯或初犯、偶犯或有自首等从轻情节的,在法律范围内从宽处理,以充分发挥刑罚在惩罚犯罪、预防犯罪、改造罪犯方面的功能,推动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二)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利用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这一联系群众的窗口,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涉法涉检案件,不断完善举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举报宣传,认真办理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尽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方针,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力度。腐败是党和国家健康肌肤的腐蚀剂,会严重削弱党和政府的威信、造成社会思想混乱,直接危及政局稳定,因而要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感。同时,把预防工作纳入反腐斗争和综合治理的总体格局,一方面加强对行业职务犯罪状况研究,找出其内在规律,健全完善防范机制,并做好法律宣传和咨询工作,促进社会公众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另一方面选择多家单位作为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以点带面推动预防工作的开展,为整体推进社会治安和谐稳定服务。
(四)强化法律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按照“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的要求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大侦查监督和对审判活动监督等诉讼监督力度,维护法制尊严和司法公正。通过诉讼监督职能,彰显社会正义,维护司法公正,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救济信心,以法律手段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经济社会和谐科学发展应把握的主要任务
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和谐科学发展的方式和方法,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力度,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还存在着一定的薄弱环节,与党和人民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因此在工作中应当把握好以下主要任务。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执法办案与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做到“打击犯罪促稳定,化解矛盾维稳定”。一方面,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处理,集中力量解决纠纷。把纠纷和矛盾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关注民生保障民权。要把民生司法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用办案的力度和成效来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和改善,使工作成效更多地体现在保障民安、促进民富、维护民权、改善民生上。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侵犯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多发性犯罪,坚决打击损害妇女儿童、残疾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犯罪活动,大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加强对涉及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依法纠正显失公平的裁判,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法律权威、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使命。要实现好公平正义就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就要坚持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检察执法的规范化和监督制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是检察机关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织保障。检察执法的规范化和监督制约机制,是防止检察权的滥用,保证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执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是发挥好法律监督作为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和公民权利的司法救济途径的前提和基础。加大工作力度,是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工作大局的需要。检察机关只有自己模范地执行法律,做到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才能提高法律监督的公信度,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才能有效地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