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邀请函国际学人确定来台后,由系所单位寄送正式邀请函。邀请函须以系所单位官方信纸印出,并由系所单位核章,基本内容须包含:学人姓名、来访期间、接待之校内教授姓名。邀请函邮寄给国际学人,国际学人即可以正式邀请函办理签证。工作证国际学人确认获聘后,邀请单位应填妥申请书,持聘书或契约至劳委会申请工作证。工作证申请通过后邮寄给国际学人,由国际学人持证至台湾外交部驻当地办事处办理工作签证。若学人于入台后才取得工作证,则须至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申请更换签证注记类型。持有工作证工作领取薪资之国际学人须依法缴税,并遵守工作证相关规范,如健检、薪资、合法之工作类型等。详情请参考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网站。签证签证为入国许可证。国际教研人员可依来台时间长短选择不同签证类型。访问期间少于180天之短期访问国际学人访问期间少于180天之短期访问教研人员,可申请停留签证入台。访问期间为180天以上之客座教研人员若为校内正式聘任之客座教研人员(访问期为180天以上),则须依规定办理居留签证。签证发下后,国际教研人员持之即可入境台湾。抵台后,国际学人应于入国十五日内,至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申请外侨居留证以获得在台居住之资格。依不同事由,最长可取得三年有效期,国际学人须确认居留证于效期内,方可停留台湾。若欲延长效期,请于到期日十五天前提出延期申请。居留证逾期而停留台湾者将遭罚锾。资料来源:厚 谱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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