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那么很多人就会问,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呢。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在此大家注意一点,如果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止一人的,各方均应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是有的时候委托书需要进行公正,因此建议能够本人去最好本人亲自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房东不配合,租户可自己去办
1、就是将租赁合同带到所在的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或交易中心去备案。
2、那边会检查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以及房东和你的身份证。
3、另外,还得缴纳租赁税。
4、最后备案中心会给出具一份《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
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内容包括:出租人姓名(名称),承租人姓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办理方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房屋租赁的单位和个人。
提交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
2.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 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 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 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 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办事程序:由居委会专职协管员负责,首先检查出租房屋状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居住或经营生产的安全条件。然后将检查符合条件的,收齐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流管办办理。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费用情况:为地税代征5%的出租房屋税。
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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