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将出租的房屋房型为 ()室 ()厅() 卫。
1-3,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包括设施。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为36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X万X仟陆佰 X拾 X元整,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
4-2,双方议定首期付一个月租金,押X个月押金() 元,以后按每一个月结算一次,提前() 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须开具 予乙方。
五,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及 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5-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义务
6-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6-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6-3,甲方应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
6-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6-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配备租赁房屋内的装修,灯具,厨房设备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义务
7-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7-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7-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者过错是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方提供的设备如下(或另附清单说明):
九,押金及违约金
9-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人民币大写)X 万 X仟X 佰 X拾 X元整。
9-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和中介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9-3,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介方协助双方所需见证工作,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其他条款
10-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索赔。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 页,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中介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中介方: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房产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身份地址 甲、乙双方循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制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出租房屋座落在南昌市 路 号 栋 单元楼(总楼层 层) 室,户型为 室 厅 厨 卫,建筑或使用面积(略) 平方米。出租房属 装修,房屋内留有配套设施 一同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出租已征得房屋共同所有人的一致同意。 第二条:出租房屋(含配套设施)每月租金为 元,逐月(季)支付,本着先付后用的原则,本合同签订即日由乙方支付首期租金 元给甲方,合同执行期间内,每月(季)租金 元,由乙方于前期租金使用完毕的当日或之前交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当开具收盘凭据给乙方。房屋(含配套设施)租赁押金为 元,于本合同签订即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期满由甲方如数还给乙方。 第三条:在租赁期间内发生水、电费、煤气费、卫生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电话费等费用均由乙方及时如数付给有关部门,房屋租赁交接前等项费用则归甲方承付,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除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租赁手续外,还应在房屋交接时认真核定房屋内的配套设施、水电费、电话费等。 第四条: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保持出租房屋原貌,如需装修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合同期满后,乙方装修投入视为房屋组成部分,不另折价归甲方所有;乙方应爱护和正确使用房屋内配套设施,如有损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给甲方;未经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自得转租、转让,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有违法行为自负其责。 第五条:若甲方或乙方有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关系,须提前 天通知对方进行协商,否则违约方需双倍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双方同意房屋租赁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甲方收回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经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八条:本合同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样本|
合同书|
承揽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房地产商合同|
经营合同|
劳动合同|
投资合同|
招标合同|
证券合同|
赠与合同|
商标专利合同|
其他合同|
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租房合同|
购销合同|
装修合同|
销售合同|
购房合同|
采购合同|
施工合同|
建筑合同|
供货合同|
合作合同|
劳务合同|
承包合同|
聘用合同|
转让合同|
代理合同|
广告合同|
加工合同|
委托合同|
集体合同|
加盟合同|
用工合同|
服务合同|
IT行业合同|
医疗医药合同|
涉外合同|
教育合同|
婚姻家庭合同|
银行信托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担保合同|
出版合同|
贸易合同|
融资合同|
雇佣合同|
借调合同|
运输合同|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