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其实与你签订合同的原业主有责任,其没有通知你卖出了房产,侵害了你公司的优先购买权,你们可以要求其赔偿经营用房一般要求进行备案,从而享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为你们的合同没有备案,因此新业主的主张可能会得到支持,但是实践中有争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屋在租赁期间转让的,房屋的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若出租人死亡,则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因而合法的承租关系不因房屋产权变动而当然结束。(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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