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那么很多人就会问,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呢。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在此大家注意一点,如果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止一人的,各方均应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是有的时候委托书需要进行公正,因此建议能够本人去最好本人亲自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不会产生税费的;你到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街道跟税务没有工作上对接的!
房管所备案的是个人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以后租客退租时还要去取消备案登记的)、街道办理的是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则没有那么麻烦。但是都是可以使用的!一样可以办居住证等证件!
这样可以么?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2、租赁合同(原件);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住房证明(复印件)。
5、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交委托书。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无需另行提交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委托书,但应提交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租赁当事人一方不配合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租赁当事人另一方可以单方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扩展资料:
申请人提供住房证明为下列7种类型的,需要提交网签合同文本后,方可办理租赁备案。
1、绿色或黄色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咖啡色房屋所有权证;
3、红色不动产权证(后附样张);
4、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5、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6、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或者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接书;
7、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参考资料: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参考资料: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1.上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地点是: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或社区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3.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4.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和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注意如果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如果是委托办理的,还需要携带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必要证件。
5.携带以上材料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或社区服务中心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后,连同材料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审核,审核合格后,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即可。
扩展资料: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包括下列内容:
1.租赁当事人(包括承租的同住人)的姓名、住所、有效身份证明及其编号;
2.房屋坐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10.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参考资料:
1.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居住证积分官网: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流程
2.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政府官网: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
您好,您可以详细描述您的问题,如果是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
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验原件留复印件
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C、《按揭合同》(如房屋面积、用途不清楚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D、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二、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居住人为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承租人(为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可提供《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留原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事项需明确表述(境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五、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六、出租房屋不能按照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身份证明办理备案手续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楼主应当是办理居住证用的证明材料吧,个人需要去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公司需要到松江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个人办理具体需要材料流程如下:
1,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
2,携带房地产证原件;
3,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
合同样本|
合同书|
承揽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房地产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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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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